受贿举报
⑴ 怎么举报贪污受贿官员
举报贪污受贿官员的途径:
1、登门检举
具体办法:每周一到周五,到各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最好带上书面举报材料、相关证据等。
2、给检察院举报中心写检举信
要详细写明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尽量详细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便于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如果同时举报多人请逐人写明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具体事实,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如有多项犯罪事实建议逐项写清楚;掌握犯罪证据的情况,说明证据种类、证明力及证据来源;证明人和知情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表自己对该案件的看法以及具体要求。
写举报信应注意以下事项:举报内容应当真实。要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忌把自己主观上的怀疑、推测作为真实情况反映,更不能为了个人情感宣泄或引起举报机构重视,而故意捏造或编造事实情节。恶意举报行为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导致举报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要妥善保管原始证据,切忌把对案件有证明作用的原始书证、物证,如证劵、票据等夹在信中一起寄出,谨防丢失;可以随信寄送证据的复印件,原件当面提供给调查人员核实。既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建议实名举报,当检察人员审查处理举报线索时,如果认为内容不清,可以约请举报人通过合适方式补充有关材料,取得举报人的配合和支持,同时也方便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检察机关将维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举报信既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要注意字迹工整、清晰。
3、电话举报
12309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使用的举报电话,群众拨打“12309”后,电话将被接往拨打地所在检察机关;如果想进行异地举报,可在“12309”前加拨被举报人所在地区号即可。
工作日上班时间,12309举报热线有专人负责接听,举报人可根据工作人员提示,提供被举报人的信息及举报的犯罪事实,工作人员将对以上信息进行登记。非上班时间也可以拨打“12309”,该热线有录音功能,举报人可根据提示录下所要举报的事实,工作人员会及时收听电话录音并进行登记处理。
4、登陆检察院网络检举系统举报
打开有关检察院门户网站(左侧服务通道“网上举报”栏目,填写被举报人信息及举报事由概要,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系统会产生一串举报代码,日后可通过举报代码查询举报进展。
⑵ 举报别人受贿需要什么证据
一:对方收钱相关证据,这个是核心,举报行贿受贿,属违法行为,得拿出相应证据。专
二:自己实名举报属,现在对于匿名举报,很多地方都不予受理,而且若没有相关证据,匿名举报若查无此事,你还涉嫌诬告实名后,除非有恶意举报外,如果因为政策理解失误,举报不实,也不会追究您责任相关接受举报部门会保护您的隐私,保护您安全,举报属实的还有奖励。
行贿受贿罪定义:以特定对象为目的,以财物等为手段,行驶和相关职权者私下交易,满足双方的非法利益,索贿就是职权者向行贿者主动索要贿赂。
(2)受贿举报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参考资料:网络-受贿罪
⑶ 偶然发现领导受贿,应该举报吗
如果说在偶然的一个情况之下,你发现你的领导受贿了,有的时候你真的没有必要去举报这种事情,因为他对于你的生活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你主要是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就可以了,再一种情况就是说每个公司的领导他都会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即便是你看见表面上他受贿了,其实他的做法跟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吧。
所以说有的时候我们在面临公司领导收费这件事情上,主要是保证一个平和的心态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去把它当成一件事情,因为这对于你来说根本就不会影响你的个人发展。在公司关键就是说要做好自己该做的,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主,然后剩下的就是说能够给你带来一些个很好的收入这就完全足够了。
⑷ 举报贪污受贿该找什么部门
贪污受贿案属于职务犯罪类型,可以直接向检察院举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定管辖权在检察院。
《刑诉法》第十八条 第二款规定: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4)受贿举报扩展阅读
贪污受贿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 法律判决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⑸ 举报行贿受贿要有怎样的证据
一:对方收钱相关证据,这个是核心,举报行贿受贿,属违法行为,得拿出相应证据。
二:自己实名举报,现在对于匿名举报,很多地方都不予受理,而且若没有相关证据,匿名举报若查无此事,你还涉嫌诬告实名后,除非有恶意举报外,如果因为政策理解失误,举报不实,也不会追究您责任相关接受举报部门会保护您的隐私,保护您安全,举报属实的还有奖励。
行贿受贿罪定义:以特定对象为目的,以财物等为手段,行驶和相关职权者私下交易,满足双方的非法利益,索贿就是职权者向行贿者主动索要贿赂。
(5)受贿举报扩展阅读:
对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五)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六)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⑹ 怎样举报贪污受贿
(一)举报贪污的方法
一、要注意从事实过程中详细提供材料。
1、比如举报行贿问题,要详细地把被举报人当时的言行、衣着、天气、时间、地点、特征等方面的情况写清楚,如果有知情人,应当把知情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法同时告诉给检察机关。
2、如果是举报村干部贪污公款的事实,必须将公款的性质和数额以及占有的手段写清楚,如果公款的性质属于集体财产,这就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则由公安机关管辖查处。如果是抢险、防汛、优扶、扶贫、移民、救济等款项以及土地征用补偿费等均由检察机关查处。
3、如果是举报国有公司的“穷庙富方丈”的企业负责人,可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了解被举报人是否有其他收入来源(如家庭其他成员的合法收入,接受别人的合法赠予等)。
4、如果没有其他合法收入,那么说被举报人的巨额财产来源就值得怀疑,就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经检察机关筛选分析认为有价值的即会进行初查。初查后,认为有犯罪嫌疑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提请批准逮捕。
二、要注意保密。
无论是举报还是提供证人,注意保密和加强自我保护至关重要。在举报之初和举报过程中,举报人不要单纯显示自己仗义执言敢于同腐败分子做斗争的英雄气概,也不要在亲朋好友面前或不分场合无所顾忌地谈论自己举报的内容。
更不要今天写信明天打电话不停地向检察机关询问了解案件的查办情况,这样会给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增加难度。另外,在举报信邮寄过程中不以普通信形式寄出,应以挂号函件形式寄出。
三、举报信函切忌多方投寄。
一些举报人将举报材料投送到各个部门,认为“东边不亮,西边亮”,总会有人出来管,结果跑风漏气,打草惊蛇了,给一些犯罪分子隐匿销毁罪证带来了可乘之机,最终使线索难以成案。
还有一些举报人认为把举报信往上一级投送比较好,投送的级别越高引起的重视程度越大。其实这种做法往往造成举报信的层层批转,延缓了办案速度,浪费司法资源,同时贻误了查案的最佳时机。
四、举报方式可以是多种的,四种方式可举报。
按照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将对举报人的真实身份予以保护,同时对举报查实的举报线索予以奖励。
1、举报范围: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群众或单位对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的举报。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人民检察院接受犯罪人的投案自首。
2、举报有奖:对举报人的奖励人民检察院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经侦查属实,被举报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3、举报方式:可以采用来信、来访(省检察院举报中心)、电话(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以及网络(最高人民检察院www.12309.gov.cn)等四种形式进行举报。
(二)构成贪污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属于贪污罪的主体。
2、贪污罪所贪污的必须是公共财物。刑法对公共财产的范围作了规定。主要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另外,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3、贪污罪的主要特征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具体地说就是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秘密获取的方法,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即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再有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欺骗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如会计、出纳员伪造、涂改单据,虚报冒领等等。这些都是具体的贪污罪的犯罪方式。
(6)受贿举报扩展阅读: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⑺ 没有证据。别人受贿。可是确实受贿了。怎么去举报
建议到当地纪委或者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举报,请求当地纪委或者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进行监督和调查。
1.纪检监察部门是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处理,属于内部监督机关。
2.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根据举报中心或其他的渠道提供的犯罪线索,对该线索进行侦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不予立案;有署名控告人的,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反贪污贿赂局是有法律明确授权的侦查机关,有侦查权,可进行专门的调查工作和强制性措施的法定侦查机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量刑】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量刑】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⑻ 举报贪污受贿需要什么流程,准备哪些材料
举报贪污受贿来官员的途径:自
1、登门检举
具体办法:每周一到周五,到各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最好带上书面举报材料、相关证据等。
2、给检察院举报中心写检举信
要详细写明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尽量详细写明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便于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如果同时举报多人请逐人写明基本情况;被举报人的违法犯罪具体事实,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如有多项犯罪事实建议逐项写清楚;掌握犯罪证据的情况,说明证据种类、证明力及证据来源;证明人和知情人的情况,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表自己对该案件的看法以及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