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广告
A. 虚假宣传行为的广告条件
虚假宣传广告必须有表示商品性质的广告说明,广告说明必须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不符,并且必 须可以举证,虚假广告是以广告的形式出现的,广告是表明商品或服务性质的商业工具。中国的广告法规范的是商业广告,按照《广告法》第二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的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在广告中可以用文字来说明商品的有关情况,也可以用图画或其他形式来表示,各种形式的广告说明实际上表明的是经营者的一种主张,它是向消费者介绍可以检验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通过检验的信息的正确性与否决定广告的合法性,一些通过夸张的手法使消费者只产生正面的印象,而反面含义被掩盖的广告就有虚假广告的嫌疑。例如,有的广告词把某种产品说成市场上同类产品的惟一最佳商品,这属于独占广告,违反《广告法》第七第第3款规定的“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广告法严格要求,广告说明应当真实、准确、清楚、明白,广告说明应当于商品或服务的内容相一致,虚假广告的判定标准之一就是看两者是否一致,如果经验证明广告说明与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情况不符,就可以将该广告认定为虚假广告。例如,在发布商品广告中,声称“本商场所有某某类商品XX元起价”。但是如果消费者实际去购买商品时,被告知这样的商品已经售完(通常称诱饵广告),广告说明与商品实际不符合的情形有:
(1)广告说明中的商品实际不能出售。
(2)广告说明中的商品仅仅限于少数几件,即限量供应而未言明。
(3)有一定的销售期限而未言明,例如,早9点至9点半销售。
证明广告说明与事实不符时,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有些广告有明显的不实或违法之处。例如,广告词带有“最好”“最佳”等字样,而有些广告说明则不能通过直观判定出来。例如,怀疑广告说明的内容会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保证,这种保证是否科学,则需要经过鉴定,在一般情况下应由请求停止侵害或损害赔偿的起诉人举证,当然,也有些广告说明的真实性,以上述方式仍无法判明或者对广告涉及的技术问题不了解,消费者可以认定上虚假广告的请求,或损害赔偿的请求,在抗辩过程中由经营者提出反证。
根据上述要件认定被诉广告为虚假广告后,并不要求弄清该广告是否实际上诈欺消费者,即便该广告没有实际诈欺消费者,也可以评定为虚假广告。例如虚假广告仅引诱消费者或影响消费者的选择自由,而实际消费者并未上当受骗,那么该欺诈广告也得禁止。
B. 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第几条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和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C. 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3)虚假宣传广告扩展阅读
治理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决定于2018年5—11月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D. 什么情况下违反广告法什么情况选虚假宣传
首先从良心上讲,您这做法不地道。。。
其次,着重介绍菠菜的药用价值可以,但是不能作为中心。换句话说你不能把它当做自己产品最大的优点/特色。
最后,必须以星号(也就是*)声明你产品中含有菠菜粉,如有可能更应该注明大致含量。应在广告与产品包装上同时声明。
附加:经商靠良心和用心,不靠心眼,望改正。
E. 淘宝虚假宣传词有哪些
快速查虚假宣传词,可以网络下违禁词在线检测工具;
以下是新广告法后,淘宝违禁词汇总:
带“最”的词不能用: 最佳、最赚、最优秀、最好、最高端、最奢侈、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进、最后、最新技术 等;
2.带“一”的词不能用: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等;
3.“限时活动”不能用: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必须有活动日期)、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等;
4.嫌疑诱导消费者的词语不能用: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错过不再/错过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0首付、点击领奖 、全民免单、点击获取、领取奖品等;
5.权威性词语:特供、专供、专家推荐;
6.价格方面: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0元购、击破X折、全场通购、亏本、倾销;
7.宣传语极限词:驰名商标、著名品牌、国家免检、上榜品牌;
F. 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如何界定
虚假宣传是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而虚假广告,是通过发布虚假广告的形式完成的。发布广告虚假的适用《广告法》,虚假宣传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G. 虚假宣传广告费如何认定
去甲宣传广告费如何认定?就证明你这个为这个公司做了广告,但是并没有出示相应或给予相应的费用,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H. 广告中“夸大宣传”是怎样定义的
广告中“夸大宣传”就是虚假宣传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8)虚假宣传广告扩展阅读:
一般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虚假广告内容与一般广告一样广泛,可以涉及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各种状况。
商品的原料决定商品的功能,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需要了解原料是什么,各种原料的比例。如是同一种原料构成的,看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等等。虚假广告采用的手法多种多样,比如,商品由两种原料混合而成,广告便以天然原料来招来顾客,有时原料明明是人造的,而广告却故意加上一个美名来掩盖低档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