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举报
Ⅰ 怎么举报拿廉租房反租的人
首先看你所举报的对象是农民个人还是村社、镇、县一级实施该项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针对一家一户的农民,可以向村社、镇、县中,任何一级部门举报(一般来说,是政府的林业部门在负责该项工作)。如果是针对村社、镇、县一级实施该项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涉及金额在5000元以上(如果少于该金额也没有关系),可以直接到县一级检察院的反贪局直接举报。你如果是实名进行举报,可以要求检察机关为你保密,如果举报属实,还可以要求检察机关给予你举报奖励。
Ⅱ 廉租房出租,怎么举报他
你应该到民政这方面,司法部门去检举他,或者是到政府机关部门都可以,就到社区,我觉得都应该是可以的
Ⅲ 天津公租房怎么举报不符合条件的
公示下面就有相关的举报电话你只要打电话实名举报就可以。不过实名举报就不怕信息泄露吗不安全的,万一有报复怎么办不值当的。能申请上很费时间别举报
Ⅳ 廉租房出租 怎么举报
收集相关证据后,在民政部门和房产管理局举报。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一条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其他约定。
第三十条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给予警告;对已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其登记;对已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4)廉租房举报扩展阅读:
根据《廉租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第十八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Ⅳ 如何举报有房子的人却领到廉租房
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报。
廉租房申请流程:版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权)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Ⅵ 怎么举报廉租房
打市民热线12345问。或者打12315投诉!
Ⅶ 公租房投诉找哪个单位
去当来地人民政府住房自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Ⅷ 我举报某人违规使用廉租房,她会知道是我举报的吗
申请廉租房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1、具有成都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Ⅸ 发现有人把廉租房反租出去可以举报吗
可以到民政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举报;
依据《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专一条
租赁住房补贴属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第六款: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