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噪音投诉电话
A. 噪音扰民的时间规定
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
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噪音扰民限值:
1、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2、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3、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4、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5、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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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
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噪声法》对噪音扰民行为并没有提出声响一定要达到多少分贝才构成噪音扰民的必要条件。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B. 江苏省工地施工的时间规定
施工时间为早上6点以后至晚间10点之前。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另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
同时该条例还规定,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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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区禁止从事的活动:
1、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
2、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
3、其他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的工业生产活动。
江苏省禁止建设排放环境噪声的工业设施区域:
1、居住区和其他人口密集区;
2、医院、疗养院、学校、图书馆、幼儿园、老年公寓、机关、科研单位所在的区域;
3、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4、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保护区域。
C. 在四川住时有邻居家用电子仪器制造电磁辐射低频噪音,回江苏南京后,前几天没有,几天后又有这样的情况
如果你在这附近住的话那么尽量还是找一个地方搬走比较好,一些会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
D. 南京市有噪音扰民举报热线吗是什么
环保部门热线12369,这个一般不起作用,直接去所在区域的环保局监察队管用。
E. 12345市长热线都可以受理什么事件
市长热线接受对政府部门的和工作人员的投诉和批评意见,各个政策咨询,帮助市民协调解决各种困难。这个热线对于市民来说,就是一个和政府部门沟通和求助的桥梁。
12345市长热线是全国各地通用的电话号码,这也代表着我们国家对市民声音的重视,是非常民主的,也表现了政府部门和老百姓之间的互敬互爱。市长热线的畅通和服务态度,也代表着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F. 关于装修施工扰民时间上的规定是早上几点
关于装来修施工扰民时间源上的规定一般是早上8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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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民具有某种影响力的人或组织粗暴对待相关民众利益的作法,一般指噪声扰民。首先要看是否达到扰民标准,如果没有达到投诉也是没有用的。
装修又称装潢或装饰。是指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进行的,包括水电施工、墙体、地板、天花板、景观等所实现的,依据一定设计理念和美观规则形成的 一整套施工方案和设计方案。
G. 南京有噪声监测资质的公司或单位都有哪些
南京市各区的环保局
H. 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第二章 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和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情况,及时划定、调整本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六条 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本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对建设项目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制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或经审查被否决的,有关部门不得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中,应当有该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六十日内、报告表三十日内、登记表十五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八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第九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按国家规定用于噪声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
对小型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市、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十一条 市、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噪声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部门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I. 南京市装修管理规定 关于噪音施工方面的,请问有没有详细的关于周末不可噪音施工的规定谢谢啦。。。
国家环境细则规定:住宅区施工(产生噪音的)只能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下午六专点(中午十二点属至两点不许产生噪音施工),其它时间段一律不许产生噪音施工扰民。如有不自觉的施工队违规操作,业主可以投诉至环保及有关部门处理。
J. 南京规定广场舞太吵且不听劝阻最高罚多少
日前,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修正版的《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各类环境噪声产生的情形,以及违规处罚予以了明确。
你家楼下有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车辆修理的小型企业吗?今后,这些企业也将逐渐减少。条例第十九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住宅区内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经营活动。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设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小型企业。对在此前已经设立的,条例明确应当限期治理。
不仅是外部环境,在家庭内部空间进行装修、举行娱乐活动,也要注意不能“扰民”。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严禁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在其他时间进行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违反该规定,且不听劝阻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此外,使用音响等家用电器和乐器,举办家庭娱乐活动,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