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审批期限
是的:见文件:
税务总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2014年2月13日)
② 退税申请审批表
应该在你的管辖税务局要退税审批表,填好纸质的审批表后由税务局各部门审批之后,再由税务局在网络系统里给你审批,最后由税务局向人行申请把该退还你的税推到你的银行账户里。
③ 退税审批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什么
出口商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退税,收齐出口退免税的相关资料,出口退税回附送材料如答下:
1 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 出口收汇核销单
3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 商业发票
还有就是你要说明退哪种税,所需资料不同的。
④ 退税申请审批表应该怎么填
一、申请单位填写部分的填写要求:
1、帐户名称:
企业类:一般为系统登记的纳税人名称;
个体、个人类:一般为系统登记的负责人名称,填写时需在“纳税人名称”一栏加括号写入帐户名称,
2、帐号、开户银行:
指税款退至的帐户,填写内容必须正确,否则,人行无法确认。开户银行名称的填写必须与系统所登记的名称一致,例如: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而不能简写成“三角农业银行”——(查询模块)开业登记;
3、缴款日期:
为税款的解交日期,而非申报或扣缴日期——(查询模块)通用统计—解交查询;
二、资料提供:
退税申请,税务登记证、申报表、财务报表、税票(ETS缴款的需到门前打印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复印件等。个体、个人类退税提供身份证和存折复印件。
凡是退税至法人、负责人账户外的,即纳税人名称和账户名称不同,均需由纳税人名称单位或个人出具授权书,由账户名称单位或个人接收退税税款。
三、注意事项:
1、单张税票退税时,同一级次的税种可在同一份申请表中填列;多张税票退税时,按税种分表填写。
2、填写内容不得修改。
3、经办人或负责人签写的名字,必须与系统记载的一致。
5、接国库通知,今后《退(抵)税款申请表》上的“纳税人公章”和“分局公章”如有缺角、不清的,均退回不予退库。故印章一定要清晰。
⑤ 申请退税要怎么办理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5)退税审批期限扩展阅读: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5、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6、产品征税证明。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⑥ 出口退税认定审批未通过怎么办
变更吧,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把上边的地址尽量变更一致。
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也变更,与生产经营地址一致。
一般纳税人认定是要调查的,怎么会没发现经营地址和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不一致。
⑦ 如何打印出口退税审批通知书
上海关官网下载,同时需要出口收汇核销单、合同、发票之类的,向海关申请退税
⑧ 车辆退税已审批,钱什么时候到账
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不抵扣是两件事情,从我个人的了解中,没有在认证系统中有版此选项啊。你认证的权目的就是为了确保这项信息在稽核系统中保存他的信息,以便于以后的退税,认证完成后,正常做帐,不申报抵扣就行了。
⑨ 我公司一笔退税3月份已经通过了审批,可是现在都7月份了退税还没有下来,请问会是什么原因呢
你去找帮你们报关的问问
⑩ 什么是出口退税资格备案登记表这个表在哪弄啊需要什么证件什么手续审批需要多少天呢急,谢谢!
所需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2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 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 需报送的资料:(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3)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的,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审批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如出口商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各类表格可以在国税局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