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
Ⅰ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Ⅱ 一审二审再审中行政诉讼审理期限是多少
赔偿请求人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回偿请答求时效内提出。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2年的国家赔偿请求时效计算,还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应当注意:第一、受害人被羁押的,由于受害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无法自主、充分地行使赔偿请求权,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赔偿请求时效之内。第二、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发生的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赔偿请求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不可抗力等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也包括意外事故,如战争的发生。
Ⅲ 什么是行政诉讼中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特殊情况
何谓特殊情况,来法律以及司法解自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或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或需要向党委、人大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报结果的案件等特殊情况。
法条链接《行政诉讼法》
1、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Ⅳ 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有多长时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内第一审判决。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是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则仅需要四十五日,这个期限从立案之日起算。
Ⅳ 行政诉讼案件的一审期限有多长可以延长吗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Ⅵ 行政诉讼超期限审理六个月了不下判决书应负什么责任
行政诉讼超期限审理六个月了,不下判决书,案件承办法官应当给予警告灯纪律专处分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 审判人员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分。
Ⅶ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多少天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判决并审结。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专应当在立案之日属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7)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扩展阅读
简易程序审理可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第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Ⅷ 行政诉讼 从立案到开庭要多久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是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
人民法院第一审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仅仅规定了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但实际中完全会出现管辖权异议、举证中止等情况,另外就算没有任何特殊情形出现,最终开庭审理日期还要有法院进行确定,一般法院不至于无故拖延。
(8)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扩展阅读:
行政诉讼关于时效的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Ⅸ 一审行政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专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属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上是行政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则仅需要四十五日,这个期限从立案之日起算。
Ⅹ 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行政案件的审理期限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和第六十条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对于二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