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通过
Ⅰ 法律、行政法、地方法怎么通过名称辨别
《……法》为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为行政法规,《……省(市)……条例(实施办法等)》为地方法规。
Ⅱ 通过法学考试,找哪家培训好有么有好的行政法课程啊
留意过不少,后来我了解到厚大法考还挺不错,让我真正的有收获了。
Ⅲ 行政法如何保护公民权利
行政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合法权限并监督其行使,来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各项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实现;
二、是通过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为的监督权(如检举权、控告权),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的参与权(如知情权、要求听证权),特别是对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起复议权、诉讼权和要求赔偿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3)行政法的通过扩展阅读: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Ⅳ 关于行政法的问题
可以撤销,只有撤销了,才表明第二孩是违法生育。
Ⅳ 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是什么意思
您好,这句话的意思主要是说行政合同纠纷一般通过行政复议或这是行政诉讼进行解决。行政复议是向其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诉讼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所请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
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a法律b行政法规c行政法d基本法
a法律c行政法
Ⅶ 行政法问题!!!求解答!!!急!
1解除生育下一胎违反计划生育的义务。2可以撤销,属于法定的撤销理内由。撤销的是行政容许可,不是孩子的出生。对许可的撤销会使孩子的出生违法,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由于夫妻违背诚信义务,行政机关应依照行政许可法第31,69, 79处理。
Ⅷ 我想问一下,司法考试大致的复习顺序像民诉、刑诉、行政法是不是这些重点看好了,就一定能通过呢
你好,每个人的学习基础不一样,所以,复习计划也不一样。
但是,从司法考试来看,大部分的学员,都会先从理论法/实体法着手去复习。比如,开始阶段,民法、刑法、行政法、法理。这些科目花的时间相对要多些。因为相对其他科目来说,知识多,法学理论知识比较强。前期投入多些时间,会更好去把握法学,形成一种法学思维。
诉讼法(民诉、刑诉、行诉),经济法。这些科目偏法条知识点。多数考点都直接来源于法条。但是,复习并不是单个地去背法条。而是全面掌握知识脉络,之后去理解和记忆。
你可以多做几份历年的真题,感受一下各科目出题的一个方向。然后明确如何去复习。
考试永远考的是重点,但是重点如何去把握,并不是,单个拿来,光背这个就可以的。是在你全面掌握知识体系下,你去归纳与总结,或者由辅导老师来帮你梳理。
Ⅸ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三者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专任是属个人或者单位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2、分类不同
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主刑合并适用。
3、构成的主观要件不同
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由于刑事责任重在惩罚,因此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的影响非常大,而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但相较于刑事责任要轻得多,主要看它给他人带来的损害有多大,若造成的损害非常大,就要承担巨大的民事责任。
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
对于规范合同行为,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司法解释这两部实体法来规范与调整。
两部法律都明确了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诚信公平的原则。
《合同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
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六条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第七条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第八十八条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
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第
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一条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第九十三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