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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行政

发布时间: 2020-12-11 00:15:39

① 人民法院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有哪些

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是指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故意实施的扰乱行政诉讼秩序、妨害行政诉讼正常进行的各类违法行为。“诉讼参与人”不同于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是指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以自己的名义或者接受他人委托参加诉讼的人。诉讼参与人,则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有参与诉讼活动的人,除了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其他人”,是指并未参与诉讼活动,但关心诉讼活动进行的人,例如在法庭旁听的普通公民、记者等。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障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构成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施。行政诉讼过程,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在行政诉讼开始前或者结束后实施的违法行为,例如在起诉前或者执行完毕后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行为,不属于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有主观上的故意。过失行为不构成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三是客观上妨害了行政诉讼的正常进行。只有妨害诉讼的意图而未实施的,不构成妨害诉讼的行为。1.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根据规定,只有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才构成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有义务协助调查的人主要是保存、管理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证书、病历、录像等证明材料的单位,以及掌握证据或者了解案情的个人等。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主要是掌管、持有、使用执行标的物的单位或者个人,例如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证据指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对行政诉讼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缺乏关键证据,案件事实就无法查清。证明材料既包括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也包括证明与案件审理有关的事实、身份、资格等情况的材料。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属于典型的妨害行政诉讼行为。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即妨害作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指使、贿买、胁迫的方式促使他人作伪证,二是通过威胁、阻止的方式,妨碍证人作证。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在执行程序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关财产,以保证判决、裁定的执行。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任何人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5.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实践中,行政机关为达到让原告撤诉的目的,采取欺骗、胁迫等种种非法手段,使得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撤诉。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的诉讼权利,而且不利于依法解决行政争议。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这类行为的主要目的是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使行政诉讼无法正常进行。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故意制造混乱,阻碍法庭审理,甚至冲击法庭,被称为“闹庭”。“闹庭”等行为严重损害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权威,必须予以制止和制裁。7.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这类行为主要是出于阻止调查和执行、打击报复等目的而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等有关的个人实施侵害。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训诫,是指以口头方式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错误,并责令其不得再犯。训诫是规定的最轻的强制措施。责令具结悔过,是指命令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悔过书,以书面的方式承认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犯同样错误。罚款,是指命令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属于对行为人财产的剥夺。而拘留,属于对行为人一段时间内人身自由的剥夺,是人民法院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适用于妨害行政诉讼情节较轻的行为,而罚款和拘留只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行为。由于涉及对行为人财产和人身自由的剥夺,人民法院采取罚款和拘留的强制措施,必须慎重。因此,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此外,刑法对妨害诉讼构成犯罪的行为也规定了刑事责任。例如刑法第307条规定了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述罪的,从重处罚。第308条规定了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09条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314条规定了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以往的行政诉讼实践中,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一般只处罚其具体工作人员,而在幕后决策、指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往往逃脱处罚。针对这一问题,借鉴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② 污蔑和诽谤,公民污蔑行政机关能否构成诽谤

按相关法律规定,诽谤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所以污蔑行政机关不能构成诽谤。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客观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③ 如何界定诽谤行为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还是刑事违法行为

是看行为轻复重与严重程制度.
要是一般的言语,小范围的,就是民事违法行为,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同时公安部门可以以治安管理处罚进行行政处罚,即同时也是行政违法行为.

要是严重的诽谤,造成严重后果,比如致受害人精神分裂成疯子或自杀,就构成诽谤罪了,是刑事违法了,就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受害人也可以要求赔偿.

即最低层次的是民事违法,然后是行政违法,最后是刑事违法.如果是行政违法的或刑事违法的,肯定同时是民事违法的.

④ 辱骂他人可以行政拘留吗

辱骂他人的治安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如果骂的内容属于虚构,可以构成侵犯名誉权,能构成诽谤或者侮辱,可以起诉到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⑤ 利用网络诽谤行政单位是什么行为

猎律网解答:
网络诽谤罪认定:

信息网络具有两种基本属性,即“工具属性”和“公共属性”。人们把信息网络作为获取信息、买卖商品、收发邮件的有效途径,说明信息网络具有“工具属性”。同时,信息网络也是人们沟通交流的平台,是现实生活的延伸,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对他人随意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信息的迅速扩散、不易彻底根除等特性,借助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社会危害性更甚。
司法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认定
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要挟、威胁行为,通常有两种基本手段:
一是“发帖型”,即以将要发布负面信息为由相要挟,向被害人索取财物;
二是“删帖型”,即先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负面信息,再以帮助被害人“删帖”为由,威胁、要挟被害人并索取财物。
这两种基本手段,实质上都是借助信息网络,主动对被害人实施要挟、威胁行为,进而索取公私财物,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犯罪的认定及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即“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通过信息网络向他人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必须以行为人明知所发布的信息是虚假信息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明知所发布的信息为虚假信息,即使收取了一定的费用,也不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但对于通过信息网络向他人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所删除的信息为虚假信息。
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删帖”业务,但删除的信息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广大网民发布的真实信息。国家依法保护信息网络用户正常的、合法的言论和信息交流活动,这属于信息网络服务基本市场管理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有偿删除信息网络用户发布的真实信息的行为,既侵犯了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信息网络服务市场秩序,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于法有据。

⑥ 人民法院对妨碍行政诉讼的行为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⑦ 诽谤罪被判行政拘留十日'会不会再负刑事责任了

问题的提出就是矛盾的,构成诽谤罪就不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就不构成犯罪。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之后就不会再被刑事处罚。

⑧ 被他人诽谤如何处理,有哪些处罚

您好:
被他人诽谤如何处理,有哪些处罚?
被诽谤后,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
最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哪些处罚及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3、《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诽谤罪起诉程序如下: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属于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⑨ 诽谤领导 被行政拘留五天 单位还会被开除公职吗 最严厉的处罚是什么 谢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拘留不算有期徒刑,不会被开除。

⑩ 高手请,关于诽谤 的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 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5月1日修正版)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回然侮辱他答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http://www.lawxp.com/statute/s1054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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