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审批流程
⑴ “文件审批”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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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
一、项目建设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审批。
二、审批流程如下:
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
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2)文件审批流程扩展阅读:
项目建设审批需要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
2、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
4、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
7、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⑶ 重大项目审批流程 我要详细的 具体到审批流程部门 最好有搞过整个审批流程经验
重大项目审批流程,一般重大项目的审批工作程序繁琐,准备好必备的文件,资料,提出书面申请。以下这篇是关于重大项目审批流程的内容分享。本文档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批分为七个阶段,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第二阶段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阶段,第三阶段用地方案图及用地规划许可、工可阶段,第四阶段工程设计阶段,第五阶为段概算审批阶段等内容。
重大项目审批流程:
投资重大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划分为七个阶段,审批时限共需120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15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工作。
第二阶段: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阶段(20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规划局、国土房产局、环保局
协调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
并联审批事项:选址意见书(10个工作日)、用地预审(10个工作日)、环评审批(15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用地方案图及用地规划许可、工可阶段(20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规划局、发展改革局
协调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
并联审批事项:用地方案图(10个工作日)、用地规划许可(10个工作日)、可研报告审批(15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工程设计阶段(20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规划局、水务局、公安消防局、民防办
协调单位:市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
并联审批事项:工程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各1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方案(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核准(10个工作日)、人防报建审核(10个工作日)
第五阶段:概算审批阶段(10个工作日)
审批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审批事项:概算审核批复
项目单位按概算编制要求,备齐必备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概算批复。
⑷ 审核文件及文件夹主要步骤有哪些
审核启动时会产生一个《审核计划》,随着首次会议的召开,会形成一个《首次会议纪要》;
审核过程中会编制各个部门的《内审检查表》,审核完成后形成《现场审核记录》;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将开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并限期整改;
末次会议召开,形成《末次会议纪要》。
整个审核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和记录,基本上就是这些了。
⑸ 招标文件审批流程
招标文件一般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编制,提供给投标人用以明确招标需求、资格条件、招标组织、合同条款、评标方法和投标文件响应格式的文件。
审核的招标文件在送审前通常需经过编制、复核、拟定稿三个过程。编制、复核、拟定稿应分别由三个不同的组织或不同的岗位完成。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招标管理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投资监理机构(或需求方)复核,项目管理部门确定并负责按相关审计规定送审。 跟踪审计人员应该审核招标文件产生的全部过程的工作痕迹,并适当取证;对不符要求的招标文件应予退回或重点说明。 具体审核步骤和内容如下:
一、完整性
1、招标文件产生的过程是否完整。
2、招标文件送审资料是否完整。
3、招标文件本身是否完整。招标文件通常应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含前附表)、招标公告、说明招标标的的内容(包括文字、图表等)、投标文件格式、主要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内容。审核时须重点关注投标报价方式、评标办法、主要合同条款和工程类项目的工程量清单。
二、合规性
1、审核招标行为是否符合现行法规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
2、采购方式是否合规。
3、招标方式是否合规。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4、工程项目招标的计价方式是否采用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关注其强制性规范的遵循情况。
5、招标标的的金额(或控制价等)是否超过批复、概算等审批性文件的规定。
三、合理性
1、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是否符合国家资质管理规定,有无抬高或降低施工资质等级,特别应认真审查施工资质的种类、等级是否与本工程的实际相符。
2、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要求的业绩是否合理。
3、质量目标、工期及标段划分是否合理,工期要求与国家规定是否基本吻合。
4、标段划分是否合理
5、暂估价金额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暂估项目的金额是否超过概算标准。
五、审核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1、前附表内容索引是否准确,与正文是否一致。
2、招标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规合理,主要审核发布、报名、截标、开标、评标、公示、中标通知、合同事宜等时间。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设置比例或数额是否合理。
4、招标控制价是否按现行文件编制。
5、投标文件格式是否完整,是否使用推荐的示范文本。
6、评标委员的组织是否合规、有效。
7、评标办法、评分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招标人的招标目的。商务标、技术标的分值是否合理,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量化评分办法。
8、废标条件是否合理、明确,是否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并符合国家、本市有关规定。
9、商务报价计算方式是否明确,与所附合同专用条款是否匹配。
六、(审核基础)审核招标文件所必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立项批复
2、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
3、设计概算及批复
4、拟定搞的招标文件
5、反映招标文件行成流程的过程文件
七、其他
⑹ 文件管理工作流程
1.目的
为建立和保持一个有效的文件管理体系,而制定有关文件的管理要求,以方便文件的检索查阅,并确保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各个场合都能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管理。
3.职责
3.1文件的制定、修改与废止权责:自己做,这里发不上来
3.2 外来文件:
3.2.1有关客户图纸/资料及品质要求由各部技术组/品管部负责收集,申请登录;
3.2.2与品质系统及产品有关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由管理者代表负责收集,申请登录。
3.3 文控中心负责文件的编号和所有质量体系文件原件管理工作。
4.定义
4.1外来文件:指客户提供的技术性资料、检验标准以及由相关部门搜集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法律法规等。
4.2 ECN: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指对相关工程变更所做的暂定标准。
4.3 BOM:BILL OF MATERIEL,指物料清单。
5.作业内容
5.1文件编号规则
5.1.1文件编号
□□□—□ □—□ □—□ □ □
文件流水号
文件制订部门代号
各文件类别:01手册 02程序 03作业性文件 05外部文件
本工厂英文名简写:HSP
5.1.2质量记录编号
□□—□□□—□
版本(A、B……)
表单流水号(001-999)
各部门代号(参见5.4)
5.1.3 版次编号
5.1.3.1文件版次编码
□ / □
修订次数(0、1……4)
版本(A、B……)
注:同一份文件的各页版本必须相同,各修订次数可不一致,每页修订后上升为A/1,某页修订超过4次,或同一份文件修订等于或大于4处时,可直接更换版本。
5.1.3.2表单只有版本,修订后直接换版。
5.2 部门代码:
总 经 理:ZJ 管理代表:GD 财 务 部:CW
行 政 部:XZ 营 业 部:YY 资 材 部:ZC
电 镀 部:DD 注 塑 部:ZS 喷油丝印部:PS
品 管 部:PG
5.3文件编写的格式:
5.3.1质量手册
5.3.1.1封面:公司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本、制定、审核、批准及生效日期。
5.3.1.2正文:质量手册修订记录、目录、手册说明、公司简介、公司组织架构图、品质保证体系图、品质政策、目标、与质量体系相关的各部门权责、分章论述涉及到体系要素点的管理要求。
5.3.2程序文件
5.3.2.1 封面内容包括:公司标志、公司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本、制定、审核、批准及生效日期。
5.3.2.2正文内容包括:目的、适用范围、职责、定义、作业内容、相关文件、相关记录、流程图。
5.3.3作业性文件
5.3.3.1文控文员控制作业性文件的编号与版本,作业性文件格式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同类文件必须使用同一格式,必要时可参照程序文件格式。
5.3.3.2 作业性文件必须包括公司名称、文件编号、版次、页次、制定、审核、批准等。
5.3.4质量记录
5.3.4.1质量记录的格式由编制部门确定, 但应确保编号、标题和内容符合要求,栏目空间大小与所填写的内容相适应。
5.4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说明
5.4.1文件的编制
5.4.1.1管理者代表组织质量手册和通用程序文件的编写。
5.4.1.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程序文件/作业性文件的编写。
5.4.1.3各部门负责相关技术性资料的编写。
5.4.1.4品管部负责检验标准、检验规格书等品质标准资料的编写。
5.4.1.5文件的编号参见5.1,文件格式参见5.3。
5.4.1.6文件编制者应确保文件清晰、易懂、可操作。
5.4.1.7文件中所需的质量记录/表单应随文件一起编制后提交审批。
5.4.2 文件的审批
5.4.2.1审批权限参见本文件3.1,审批人应确保文件的质量,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可操作。
5.4.2.2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文件可以采取文件会审的方式审核。
5.4.2.3文件与质量记录在制定及审批时,必须注明其制定及审批日期。
5.4.3 文件的发放/回收
5.4.3.1文件受控前由文件编制部门填写《文件登录/修订/废止/补发申请单》,确定文件发放范围和数量。公司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发放由管理者代表确定分发范围和数量,其它体系文件由文件批准人确定分发范围和数量。文控文员编制《文件总览表》。
5.4.3.2文控文员在文件发放前应确认:①文件是否清晰、易读、可操作;②格式、内容是否正确无误;③编号、版本及文件是否已得到相关人员的批准;在确认无误后登录,并制定《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作为文件制定和发放的依据;然后按规定复印所需份数,不得错页、漏页;制作完成后保留文件原件;副本文件加盖蓝色“受控文件”印章后发放,收文部门应核对页数、页码无误后,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签收确认。
5.4.3.3外来文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识别与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性,对需发放执行的外部文件,由文控文员按本文件5.4.3.1与5.4.3.2办理,加盖“外来文件”识别章,并建立《外来文件清单》,外来文件可直接沿用原编号,原文件无明确编号时,按本文件5.1执行。
5.4.3.4 非发放范围人员需领用文件时,应以《文件登录/修订/废止/补发申请单》向文控中心申请补发。
5.4.3.5 修订/废止文件由文控文员负责回收旧版本,并在原《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注明,作废文件应立即加盖“无效文件”章或直接销毁;作废文件原件应加盖“参考文件”章保留二年(保留期限另有规定除外)。
5.4.4文件的使用管理
5.4.4.1文件的使用部门/使用人应妥善保管好文件,置于使用者易取阅的地点,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文控中心申请补发。
5.4.4.2受控文件不得私自复印/打印/涂改、书写或加注记号。
5.4.4.3作业性文件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由使用部门填写《文件登录/修订/废止/补发申请单》申请废止,经原审批人批准后交文控中心废止,若申请未获批准,则将文件交文控中心保管。
5.4.5文件的评审
文件使用者在工作过程中,应评价文件的充分性和适宜性,必要时,应提出更新的需要。
5.4.6 文件的修订或作废
5.4.6.1文件发放后,如需修订或作废时,由提出人填写《文件登录/修订/废止/补发申请单》按原审批程序审批,原审批人不能审批时,而改由其接替人或授权人审批。
5.4.6.2文件修订后,由文控文员通知各部门将旧版文件交文控中心后换领新文件。
5.4.6.3发往外部(认证公司或客户及其代表)的参考(非受控)文件在修改或换版时,只作通知并发放新文件,可不收回旧文件。
5.4.6.4外来的技术文件,由技术相关部门跟踪管制,确定本公司之外来技术文件为最新版本。
5.4.6.5外来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由管理者代表与外界联络,确保本公司作用之外来标准为最新版本。
5.4.7记录保存
有关文件控制之相关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相关文件: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7.相关表单:
7.1 《文件总览表》
7.2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7.3 《外来文件清单》
7.4 《文件登录/修订/废止/补发申请单》
8.流程图
见附件1:《文件控制流程》
⑺ 审批流程如何设计,有多少步骤
完整的审批流程?必须考虑到企业的业务需求、设计审批的人员角色和属性、流程的逻辑关系等。审批流程设计通常包含:1.审批过程的识别,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审批的目的和需要达成的目标,需要管控的内容,相关审批内容的来源;3.制定审批管理程序;4.设计审批流程和制作审批的表单;5.试运行;6.根据试运行的效果,变更审批流程和表单’?
⑻ 涉秘文件应如何审批审批流程是怎么样的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中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秘密。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中心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中心机密或涉及中心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中心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中心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中心主任。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中心主任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中心主任,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中心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三章 责任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中心严重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