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执法创新
Ⅰ 浅谈公安交管部门如何创新管理服务民生
为进一步创建优越的服务民生的交管环境,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廉洁从警教育活动。任何工作的管理,都是要从自身的教育做起。交管部门首先要注意加强民警思想教育,培养民警爱民、为民的职业价值观,树立廉洁从警的从业准则,强化“交警就是服务、大队就是大家”的意识,这是当前交管部门加强民警管理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很多基层交管部门为之不断创新思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归结起来,一是积极开展以廉政文化为核心的警营文化建设。如,开展“学雷锋”、“清风进警营”活动,做好“廉政文化墙、开办廉政系列专栏、规范执法集训、廉政勤政为民服务月”等系列活动,以此教育民警。并大力倡导“大队就是大家”、“有大家才有小家”的家文化理念,以此激励全体民警,更深切地了解民生。二是加强民警管理与教育。注重三个字:“学”、“改”、“督”。“学”:就是积极开展“贯彻十八大,交警怎么办”及“如何做好规范、清廉、为民背景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讨论活动,开展“交警讲堂” 建设。“改”:通过开展“走、转、改”主题实践教育,重点对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交通民警规范执勤执法规定》等规定、《江西省公安交警系统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工作“八项严禁”》及《全省交警执勤执法“十个严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转变民警的执法理念,树立规范的执勤执法意识,提升新形势下为民履职、履责的能力。“督”:就是实行奖惩办法。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在警队形成人人争当“美丽民警”、“群众满意”的浓厚氯围。
(二)以做好群众工作为引擎,大力推进民生服务工程建设。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做好群众工作是主体,包括受理调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扶救助信访群众、督导开展信访评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和民警走访、接受群众工作咨询、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通过群众工作这个引擎,形成科室中队联动、全警参与、齐抓共管的公安交警群众工作大格局。其工作主体主要注重以下二点:一、“开门接访、上门走访、网上纳访”,力求与群众之心实现无缝对接。一是主动开门接访,就是让群众来访时有话说得进、有事找得进,不让群众吃闭门羹,不让群众心里有事没得说处。二是上门走访,就是针对交通案件当事人,形成走访信息档案,和信访人开展重点上门走访,主动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他们建立一种帮扶对子,并主动听取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三是网上纳访。在互联网上及时向广大群众发布本地交警报道、道路交通安全警情警讯,随时为网上群众提供咨询,接受群众投诉、求助。二、政策讲进、法律援进、道理融进、情感增进、联动推进、反馈跟进,实现与民全沟通。工作中,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法,择其一进或多进合成,以相对模块化的日常工作流程来解决群众诉求。
Ⅱ 隰县交警疫情防控期间创新业务办理模式最大限度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隰县公安交警大队疫情防控期间创新业务办理模式 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便利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工作,隰县公安交警大队立足工作实际,突出安全和便利两个核心关键,创新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模式,最大限度的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便利,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是借助社会力量为我所用。大队与县广播电视、主流网络媒体联系,将隰县公安交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图片和文字编辑成微信朋友圈帖子进行转发扩散;联系辖区党政、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部门,通过单位微信工作群、短信等方式进行深度宣传,拓宽宣传范围。二是引导自助办理交管业务。为降低窗口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病毒传播风险,大队将公安部交管局《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业务实现“网上办、自主办、延期办”,为群众提供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便利》的公告制作宣传帖子,通过“两微一抖”进行宣传,制作宣传广告海报,张贴在车驾管业务大厅引导处等醒目位置,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前知晓和阅读,引导市民通过“交管12123”办理交管业务。三是确保服务防护同步进行。在大队门前和业务办理窗口张贴“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方可入内”的标语,对确急需办理业务的群众,要求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办证大厅,同时,严格控制车驾管业务大厅办证人数,每日限额20名,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Ⅲ 交警让交通违法者“发朋友圈”,你怎么看这一做法
这是我遇到的最有用的微信公众号使用过程了。
可惜的是,学习答题后,强行被发“朋友圈子”。
但是,个人觉得,这比违章“罚款”要“人性”得多,效果要显著多得!
行政命令是用来“罚款”的?!
“罚款”的宣传和警示作用根本不如“发朋友圈子”!!
为什么大众能够接受“罚款”却不能接受“圈子”式的社会宣传和督促呢?!
二者都有执法和执法者违法的嫌疑!
看到好多人只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在问责“制度”和“交警”,虽然要制止“执法违法”,但是舆论一味地指责、道德批评,其实是我们自己在“置公共交通安全与不顾”了!
强制“发圈子”的确有违法的嫌疑,但是取掉这一执法环节,面对公共交通,郑州交警的做法,很值我们赞扬和学习的。
公众号回答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
这一点,大家还是认可、等同吧。
毕竟好多人,并不是故意为之,而是不了解相关的交通知识。
如果对于所谓的“中国式过马路”的人,如果在微信中适当加以“案例”教育,倒是不错的办法。所以大家不要一味地指责了!理解,支持吧!
没有“被罚款”,也没有“被没收”。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罚以“答题”,不像以前一样的粗暴,“罚款”,“没收”交通工具,个人觉得警察叔叔已经在“不断努力”了!所以大家还是认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