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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财政法规

发布时间: 2020-12-09 22:55:40

Ⅰ 最新的财经法规从财政部官方网站的哪个页面可以看到,有哪位知道具体的内容在网页的哪个位置,我找了

题主在财政部官网进去点击

Ⅱ 在哪可以找到最新的财经法规,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的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政策法规专栏

Ⅲ 《财政法规》如何定性“截留财政专项资金”

如果是工程竣工决算后,工程决算较工程预算多出11.5万元,则财政局及镇财政所均无过错,回不存在专答项资金截留问题;如果是工程决算数较工程拨款数额少11.5万元,则财政局和镇财政所均存在过错,镇财政所在明知多拨款的情况下不向财政局上报情况,不及时上交多拨付款项的行为已可定性为截留财政专项资金。
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Ⅳ 财政法规属于什么学科

要说学科吗,还是属于经济法比较合理。

Ⅳ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遵守的主要财政法规有哪些

这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最粗略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等等等,而且每年都会有新的制度出来的,

Ⅵ 会计新手请问财政部每年新出的政策和法规计算方法去哪.看

呵呵,个人看法哈
***会计就业率并不低,虽然学会计的非常多,但你能够发现招聘会计的企业也很多,任何年代乃至改朝换代只要是经济社会都是要有个管账的
***至于说工资低 得看你本人的能力 做得高的也有 拿不到社平工资的也有 拿最低工资标准的也不在少数 这是事实
***建议您先从基础做起 33岁如果事业目标还未确定 朝三暮四可能什么也做不成 目标应该是这样的先有个工作平台 出纳也好会计也罢 先干着 ------然后做个主管------同时别忘了进修学习(会计的后续学习很重要)考职称考注会都是目标和方向。即便你考不下注会 也会学到很多理论知积 另会计的经验积累很重要 这也是企业愿意要有经验的原因
***祝不再迷惘 只要努力 希望就在眼前。

Ⅶ 2011年度有什么新的财政政策,法规

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当前我国财政经济形势
2012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收入方面,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将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基础。但国内外经济形势存在较多不确定性,企业实现利润增幅下降,加上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翘尾,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延长实施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都将减少收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增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等,都需要增加较多的财政投入,财政支出压力较大。
(二)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2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以及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落实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好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减轻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开展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并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增加能源资源性产品、先进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扩大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范围,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对蔬菜的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减轻物流企业和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负担。依法落实好其他各项税收减免政策。清理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扩大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减轻群众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负担,增强城乡居民消费能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较大的财政支出力度,加大民生投入,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优化投资结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四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在结构调整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完善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税体制机制。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科技支出结构,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和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加快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覆盖到国家确定的全部牧业半牧业县。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实施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提高困难地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保障能力。扩大绿色重点小城镇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2012年,全国财政将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集中财力办几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三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四是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做好未完工项目建设的同时,新开工建设700万套以上,缓解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问题;五是大力促进文化发展繁荣,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六是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大力支持农田水利等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三)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经济社会政策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指标拟安排如下:中央财政收入5592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下同)增长9%;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合计可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862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总量64120亿元,增长13.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519亿元,增长12.1%;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增长13%;中央预备费500亿元,与2011年预算持平。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82708.35亿元。
根据地方预算初步安排情况,中央财政代编的地方本级收入57680亿元,增长10%,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102781亿元;中央代地方发债2500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05281亿元,增长13.9%。发行地方债比上年增加500亿元,主要是考虑保障性安居工程需加大投入,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后公益性在建项目需要安排一部分后续资金等。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财政收入113600亿元,增长9.5%。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7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1630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24300亿元,增长14.1%。收支差额8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5500亿元),比上年减少5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到1.5%左右。
1.中央预算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
(1)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预期指标,考虑财税政策调整的增减收因素,对各项收入进行具体分析测算,2012年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指标拟安排如下:国内增值税20250亿元,增长10.8%;国内消费税7700亿元,增长11%;关税和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7528亿元,增长8.7%;企业所得税11120亿元,增长11%;个人所得税3400亿元,下降6.4%;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9950亿元,增长8.1%;非税收入2826亿元,增长5.6%。
(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教育支出3781.32亿元,增长16.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28.8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752.45亿元。落实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补助150亿元,增长48.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057.54亿元。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排奖补资金160亿元。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支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安排资金82亿元。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安排资金256.8亿元,增长91.7%。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补助206.97亿元。推进“985工程”、“211工程”等,大力支持地方高校发展,安排资金1352.5亿元,增长24%。
科学技术支出2285.46亿元,增长12.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234.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51.06亿元。进一步优化科学技术支出结构,突出支持重点。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安排资金456亿元。增加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投入,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基础科研机构能力建设等,安排资金324.59亿元。支持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等,安排资金1193.9亿元,增长19.7%。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安排资金41.2亿元。启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地方科技工作发展,促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发展自主知识产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3.84亿元,增长18.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07.3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86.51亿元。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安排资金145.46亿元。加大对国家重点文物、大遗址、红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安排资金61.24亿元,增长40%。加强重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促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安排资金27.5亿元,增长37.5%。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安排资金34亿元,增长70%。
医疗卫生支出2035.05亿元,增长16.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3.31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951.74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增加到每人每年240元,并适当提高报销水平,补助1050亿元,增长37%。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安排资金358亿元。加快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安排资金114.83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0.73亿元,增长21.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70.6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5180.1亿元。从7月1日起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补助771亿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健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补助2173.73亿元。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央财政分别按月人均15元和12元增加补助,进一步完善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体系,安排资金928.88亿元。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安排资金288.37亿元。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资金130亿元。加大就业扶持政策力度,安排资金439.17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2117.55亿元,增长23.1%。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74.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743.15亿元。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适当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并提高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扎实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787.46亿元,增长24.8%。
农林水事务支出5491.45亿元,增长14.8%。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27.4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5064.01亿元。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安排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54.46亿元。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区域和品种,进一步加大造林补贴力度,安排资金1693.38亿元。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改善农业科技创新条件,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安排资金101亿元,增长53%。以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安排资金290.12亿元。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安排资金150.58亿元。大幅增加综合扶贫投入,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372.86亿元,增长18.7%,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等,补助248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1769.1亿元,增长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3.4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705.66亿元。推进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安排节能减排资金1069.19亿元,增长13.3%。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安排资金474.56亿元,与上年持平。加快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推进能源清洁化利用,大力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安排资金141亿元。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支持落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
交通运输支出3565.93亿元,增长8.1%。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34.6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131.28亿元。提高综合交通运输能力,推进国省干线、内河航运、综合客货运枢纽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367.44亿元。继续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安排资金659.46亿元。支持地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补助260亿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77.26亿元,增长6.1%。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50.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26.66亿元。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安排资金146.59亿元,增长42.4%。推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396.74亿元。继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安排资金70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974.19亿元,增长9.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09.5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64.62亿元。继续实施粮食直补政策,安排粮食风险基金320.3亿元。健全粮、棉等主要农产品收储制度,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安排粮油等重要物资储备资金518.76亿元。
国防支出6503.11亿元,增长11.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479.2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3.91亿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改善部队训练生活条件,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
公共安全支出1826.64亿元,增长7.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142.8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83.75亿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稳步提高地方政法经费补助水平,支持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基层监管部门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保障食品安全。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101亿元,增长13%。其中:税收返还5188.55亿元,增长2.2%;一般性转移支付22526.19亿元,增长23.1%;专项转移支付17386.26亿元,增长5.2%。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583.65亿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75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71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77.65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1680.32亿元,基本养老金和低保等转移支付3774.3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063.48亿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253.09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784亿元。
汇总各项支出,2012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安排合计13848亿元,增长19.8%;用在农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安排合计15124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2286.6亿元,增长17.9%。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4724.2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628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5313.9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620.5亿元。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合计4026亿元。
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1年初余额为878亿元,执行中用超收收入补充和支出结余转入,共增加2892亿元,年底余额为3770亿元。2012年初预算调入使用2700亿元后,剩余1070亿元。
2.地方预算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
主要收入项目。国内增值税6640亿元,增长10.9%;营业税14820亿元,增长9.7%;企业所得税7550亿元,增长12%;个人所得税2267亿元,下降6.4%;城市维护建设税2920亿元,增长12%;契税3050亿元,增长10.4%;非税收入12485亿元,增长10.1%。
主要支出项目。教育支出17900.24亿元,增长18.4%;科学技术支出2110.3亿元,增长1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71.5亿元,增长15.9%;医疗卫生支出7264.6亿元,增长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67.29亿元,增长16.2%;住房保障支出4024亿元,增长15.2%;农林水事务支出10816.78亿元,增长14.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86.05亿元,增长12.4%;交通运输支出7790亿元,增长9.1%。以上各项支出,包括地方用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
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2990.35亿元,下降4.3%。其中:铁路建设基金收入680.4亿元,港口建设费收入92亿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及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218.35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49.2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234.8亿元,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05亿元等。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17.31亿元,可安排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807.66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807.66亿元,增长22.7%。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497.33亿元,增长15.8%,包括铁路建设支出680.4亿元,港口建设支出64.44亿元,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及机场管理建设支出134.08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319.51亿元,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09.68亿元等;对地方转移支付1310.33亿元,增长38.4%。
2.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1806.41亿元,下降16.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7010.66亿元(下降18.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22.49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04.41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70.04亿元等。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1310.33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3116.74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3116.74亿元,下降11.7%。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241.05亿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9415.71亿元、农业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补助农民等支出1534.92亿元、教育支出305.94亿元、农田水利建设支出297.97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24.89亿元、城市建设支出6061.62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312.4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37.44亿元;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教育支出665.99亿元。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4796.76亿元,下降15.9%,加上上年结转收入817.31亿元,可安排的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35614.07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5614.07亿元,下降10.2%。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1.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2年,进一步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将部分部委所属的一些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增加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44亿元,增长10.3%。其中:利润收入823亿元,产权转让收入20亿元等。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1.07亿元,可安排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875.07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875.07亿元,增长13.7%。主要用于:中央企业兼并重组支出80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33亿元,重大科技创新支出110亿元,节能减排支出80亿元,支持企业“走出去”支出80亿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225亿元,新兴产业发展支出45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出20.1亿元,其他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支出51.97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50亿元(增长25%)。
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2.49亿元。其中:利润收入208.9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76.2亿元,产权转让收入79.91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6.02亿元等。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02.49亿元。主要用于:企业兼并重组支出30.46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66.98亿元,科技创新及产业化支出28.11亿元,节能减排支出16.79亿元,企业改革补助支出70.2亿元,其他项目支出49.1亿元等。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安排,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46.49亿元,加上上年结转收入31.07亿元,可安排的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1277.56亿元;全国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77.56亿元。
汇总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用于教育的支出,以及其他财政性教育经费,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21984.6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
以上有关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2年全国预算(草案)》。
三、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科学管理,确保完成2012年预算
(一)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强化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狠抓增收节支。

Ⅷ 财政法律法规有哪些

多了去了:预算管理方面的、国库管理、社会保障、农林水财务管理、经济建设财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教科文财务、行政政法财务、政府采购管理、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扶贫资金管理、财政监督等等。

Ⅸ 2014-2015年有哪些财政法律法规

查询财政相关的法律法规,直接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即可查询历史和最新的法律法规。

1、登陆财政部网站点击“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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