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审批
Ⅰ 户口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北京户口审批时限需要35个工作日到50个工作日。
而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审批时限分一下几种情况:
1、老人投靠子女入农户50个工作日;
2、夫妻投靠入农户35个工作日,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农户35个工作日(超生、非婚生的50个工作日)。
3、一般非投靠申请北京户口,派出所20个工作日;分(县)局15个工作日;市局办理15个工作日;市局,分(县)局,派出所三级审批时限50个工作日;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时限35个工作日;派出所一级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4、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 。
5、办理地址、电话: 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 咨询电话:87680101。
(1)户籍审批扩展阅读:
一、北京市公安局《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办理户口标准
1、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老人投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入农户
2、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
3、办理地址、电话: 申请入户地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
4、咨询电话:87680101
5、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或分县局户政大厅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或分县局户政大厅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法定节假日除外)。
6、办理时限:老人投靠子女入农户50个工作日,夫妻投靠入农户35个工作日,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农户35个工作日(超生、非婚生的50个工作日)。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条件:
(一)夫妻投靠条件:
1、妻子投靠丈夫:城八区妻投夫在京入农户结婚需满5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3年;
2、丈夫投靠妻子:城八区结婚需满8年,远郊区县结婚需满5年;
3、申请人为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
4、被投靠人是本市农业户口;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二)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农户条件:
1、申请人男性超过65周岁,女性超过60周岁;
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均为农业户口;
4、被投靠人进京需满2年以上;
5、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农户条件: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2、审核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上报分局、市局审批。 三、审定 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市局批准后,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于:北京市《户口审批工作规范》-北京市公安局
Ⅱ 户口的行政审批要多少时间
这种情况公安部门有严格的规定,你只要报上他们会按照规定给你审批的。
Ⅲ 上户口,审批下来,需要多久
相信有不少人,在办理入户广州前都会先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办理广州入户?把户口从老家迁入广州,对于我们个人有什么好处呢?相信回答是多样的,也有共同的特征:
“为了孩子读书”、“为了更好的医疗保障体系”、“为了买二套房指标”、“为了享用更多的城市公共配套资源”......其中,解决户口问题是为了解决孩子读书和教育的占多数!
入户更多的意义在于:完善的教育资源、稳定的家庭发展基础、良好的公共配套资源、完善的公立医疗资源,享受城市社会福利,引申而出的是整个家庭未来的发展。
办理入户广州对于我们会有哪些福利
1、教育资源:更多的公立学校选择,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
2、医疗保障:更多优质的公立医疗配套、医疗保障计划。
3、发展机遇:更低的贷款利率、更宽松的置业条件、更多创业支持、更优质的人脉资源。
提早规划入户广州,做一个新的广州人
只要您喜欢这个城市,就希望融入城市的发展,不管您是刚毕业的小年轻、还是职场未婚人士、还是到而立之年的家庭父母。选择入户广州是:宜早不宜迟!
办理入户广州有哪些方式
目前入户广州大概有:积分入户、技能入户、学历入户等几种方式,其中技能入户是目前不受指标限制,最便捷有效的入户通道之一。如果您想让孩子一直留在广州,接受更好的教育,以及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那就选择入户广州吧。
至于如何选择最快速、最适合自己的入户途径,请即联系我们一对一为您定制入户广州方案!
Ⅳ 户口审批需要多久
一般审批时限是20个工作日,不要着急,耐心等着就好!需要审批的业务公安局规定是在20个工作日内的。
具体有关与这方面的法律流程与其他问题,可以至 ——【http://tieba..com/f?kw=%C2%C9%CA%A6&fr=index 律师吧】
寻 法律工作者,比方:律师去 问 下 看 看呀。
Ⅳ 户口审批通过怎么通知
按规定户口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审批通过后通知送报批派出所,再由派出所户籍警打电话通知申请人,所以由派出所打电话通知。
Ⅵ 户口审批同意了,后面的步骤一定要本人去吗
规定当事人迁移户籍,可有当事人本人,或户口簿登记的户主,到当事人落户地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