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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卖隐法规

发布时间: 2020-12-09 05:30:12

❶ 隐匿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隐匿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回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答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❷ 我国法律有关个人隐私的规定有哪些,都在哪些法律条文上体现

我国关于个人隐私的规定分散于诸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尤其是在《宪法》、《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中的规定对个人隐私的保护起到重要作用。下面仅为部分列举:《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第一百二十八条: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第一百三十条:……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第一百三十三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详情咨询本同律师事务所

❸ 超市办会员卡,商家有权一定要买家登记身份证吗那买家的隐私谁保护有法律法规说明吗

办会员卡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办卡时应谨慎,做好自我保护。

❹ 关于当众揭露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我国没有侵犯隐私权的罪名,根据《名誉权解释解答7》侵害隐私的行为,作侵害“专名誉权”处理。根据我国属《精神损坏赔偿解释1》侵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❺ 对隐匿财产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隐匿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方式及对策
1、银行存款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1)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离婚诉讼前,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帐户中,庭审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只有六家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本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转移存款问题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但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离婚问题、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查询,可以很好地保护受损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能够提供对方的开户行和账号,将使查询变得简单有效。
(2)将存款取出后另存他人名下
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转账方式会留有痕迹),另存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另存银行,却称该款已用于日常开支,这也是离婚时某一方常采用的隐匿、转移财产的方法。
一般而言,法院处理财产,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当对方取走存款并称,可考虑用一方或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的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但是法院也不会轻易采信一大笔钱款短时间内"消耗完毕"的说法。因此,提供日常开销的相关证据是较易为法院认可的一种方法。
2、不动产隐匿转移的方式及对策
(1)隐匿不动产
有些当事人在离婚之前,就已经秘密购买了另处不动产。为使该房产不在共同财产分割之列,在离婚时一般采取隐瞒的策略。
当夫妻感情不和时,就应当敏感地对待对方的行为,收集并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以查询夫妻共同房产。
(2)将产权交易过户到他人名下
产权证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况下,不能排除一方将房产擅自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转移现金的可能。
采用这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虽然对于交易过程及交易对象的整个流程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查询,但是固定资产变成了现金,受损一方总是难以追回房款的。
当发现对方有这种转移财产的可能时,可以及时起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去进行登记并要求不得予以过户,这样较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此种方式最为"高超",成本也较大,因为多要支付交易契税。一般较易发生在夫妻感情长期不和,离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较为丰厚的情况之下。
但这种情况下,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查询打入房地产公司购房款的银行出处,有可能获得柳暗花明的结果。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记在一人名下
由于不愿意失去购房机会,在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双方出资购房,但在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方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将房产办在自己一下名下,等到离婚时却矢口否认共同出资的事实。
律师建议:第一,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记录,或信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有出资事实;第二,婚前购房出资要将自己名字写入产权证,或与另一方达成出资协议。
3、企业股份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有的当事人有一家甚至几家公司。对于公司的财产分割,主要问题在于公司财务不规范或"两本账"带来账目不实的问题。
这种情况,只能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资产审计。但账目不实的问题,可能导致评估结果也是"价值高,评估低"。
4、股市资金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股市资金转移隐匿,常见的有:隐匿炒股信息,不透露给另一方炒股的股东代码或资金号,或证券公司;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取出后转移、隐匿。
由于必须借助由银行开户炒股,因此,股票资金转移隐匿与银行存款的转移隐匿有相通之处,但股市信息的查询较银行存款相对宽松,只要凭法院调查令即可到相关证券管理、经营机构查询,只要打出资金对账单,便可看出一方资金数额流量。
5、其他家庭动产隐匿转移方式及对策
一方趁另一方不备时,将家里值钱的东西,诸如冰箱、电视等大件消费品转移到他处,或矢口否认有某些共有财产。

❻ 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中隐蔽工程的定义、包含内容出自于什么法规请写明法规编号名称,如果能标示条款就更好

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11/T695-2009规范要求的。原话是:
凡国家规范标准规定隐蔽专工属程检查项目的,应做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留置隐蔽前的影像资料。

❼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对个人隐私作出明确界定正确吗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 在中国,民法没有把隐私权确立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只是借助司法解释并通过保护名誉权的方式或以维护公序良俗含括公民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❽ 有什么关于隐私的法律法规

我国有许多法律法规对保护个人隐私作了间接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明确了对公民的人格尊严、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这是我国法律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最根本的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六十条还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商业银行对客户信息的保密义务。第五条就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规定:“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其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用户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议处理规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保存及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了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查询记录、违规处罚等措施,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❾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定 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核安全隐患或违反和解除安全法律 行政法规的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条款内容内有:
第十一条任容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核设施、核材料安全。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核安全信息的权利,受到核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六十五条对依法公开的核安全信息,应当通过政府公告、网站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核设施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申请获取核安全相关信息。
第六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存在核安全隐患或者违反核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编造、散布核安全虚假信息。

❿ 正式把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问题纳入到法律中的法律法规是

是的,涉及这方面的法律请你说明详细情况才能给你解答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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