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发布时间: 2020-12-08 19:44:20

⑴ 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⑵ 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

第33条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版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权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34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映成趣,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35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36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作出了芹菜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⑶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种类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版物证权;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⑷ 行政诉讼证据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证据是由诉讼参加人收集并提交人民法院,或由人民法院依法定职权收集或调取的。证据主要有三个特征:①真实性,即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应当是客观真实的,而不是假定或臆造的;②关联性,即诉讼参加人提交和人民法院收集和调取的证据必须与案件有一定联系,要反映案件事实;③合法性,即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必须合法,包括取证程序合法和证据的形式合法。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行政诉讼法》第五章对行政诉讼证据作了专门规定;2002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举证责任的分配和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要求、调取和保全证据、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证据的审核认定等问题,作出重要的司法解释。

【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形式】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证据共有以下七种形式: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书证】是以自身所记载或表达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常见的书证有公文、信件、清单、收据、证书、证件、证明、发票、合同文本、图表、图纸等。

【对书证的基本要求】当事人提供书证的,应符合下列要求: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确有困难的可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抄录件的,应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附有说明材料;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物证】是以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物证与书证的区别在于: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证明案件事实,而物证是以物品自身的特征、质地、形状、颜色、气味、功能、重量等证明案件事实。

【对物证的基本要求】当事人提供物证的,应符合下列要求: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提供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或证明该物证的照片、录像等其他证据);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提供其中的一部分。

【视听资料】是指能够记载声音和图像的资料,如录音带、录像带、胶卷、传真资料、光盘、计算机数据等。视听资料尽管记载一定的内容,但与书证的记载方式不同:视听资料是使用特定机器设备来记录、保存和再现一定的内容,而且内容广泛,包括画面、声音、活动和环境等,因此视听资料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

【对视听资料的基本要求】当事人提供视听资料的,应符合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提供复制件);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声音资料应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

【证人证言】是当事人以外的人就其所知道的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书面的陈述。依照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对证人证言的基本要求】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应符合下列要求: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以盖章等方式证明;注明出具日期;附有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用科学方法、设备仪器、专业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后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行政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很多,因此鉴定结论在行政诉讼证据中十分重要。

【对鉴定结论的基本要求】被告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说明分析过程。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对案发现场或有关物品进行勘测、检验后所作出的记录。现场笔录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现场当场所作的记录。勘验笔录与现场笔录不同,勘验笔录可以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作,也可以是法院工作人员所作,而现场笔录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作,而且是亲自参加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作。此外,勘验笔录的对象是特定的场所或物品,而现场笔录的对象是某一种事件的过程。现场笔录是行政诉讼证据的特有形式,只有在其他证据不可能或难以取得,或易于灭失情况下才能使用这种证据;而且现场笔录必须是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制作,并且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或其他人签字等。

【对现场笔录的基本要求】被告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证责任】一般意义上的举证责任主要用于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与一般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差别较大,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对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提不出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和规范性文件,就有败诉的危险。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的特点】①行政诉讼强调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没有把法院的调查、取证置于同等的地位;②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是单方责任,即被诉行政机关负有主要举证责任;③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内容不限于事实根据,还包括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依据。

【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①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由被告承担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举证责任);②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已提出申请的事实,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被告应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③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④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原告或第三人应在开庭审理前或在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法院准许,可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予接纳。

【举证责任的实施】被告所举证据应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谁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是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是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有利于它全面客观地了解案情,从而准确地适用法律,解决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有权调取证据:一是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二是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

【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为了全面掌握证据,准确查明案件,人民法院除了有权主动调取证据外,还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审查】人民法院对证据审查的基本方式是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进行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

【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活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⑸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你好,第33条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34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映成趣,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35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36条 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或者第三人作出了芹菜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⑹ 下列哪些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证据包括下列8类:
(一)书证;版(二)物证;(三)视听资料权;(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民诉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证据的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不符合证据“三性”的不能作为证据来使用。证据的种类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 (三)当事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⑺ 行政诉讼证据的一般特征有哪些

您好,行政诉讼证据与一般诉讼证据一样,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证据的真实性。证回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答具有能够客观反映案件事实真相的属性,或者说具有客观存在性。
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具有一定的关系。
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的主体、取得证据的程序、方式以及证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⑻ 行政复议的证据种类主要有哪些

(一)从证据的来源认识复议证据
行政诉讼中,作为证据的材料主要来源于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收集认定的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审查该证据的真实性,从而最终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行政诉讼证据具有双重性或中间性的特点。而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用来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证据也是在行政程序中已经被使用过的证据。可以确定,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具有同一性。
(二)从证据的固有属性认识复议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证据。两者都具有证据的基本属性,即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事务,在很大程度上是技术执法。技术性的行政事务只能用技术性的事实材料来证明。同时行政事务不仅具有技术性,而且具有行业性,因为行政部门管理的行业不同,所以行政诉讼证据和行政复议证据都具有明显的技术性和行业性。
(三)从证据的表现形式认识复议证据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七种法定证据形式。结合我国行政复议工作的实践,行政复议证据与行政诉讼证据表现形式基本相同。
(四)从举证责任、举证期限认识复议证据
行政诉讼中对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作了明确规定。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最为重要的特殊证据规则,《行政复议法》对此也有全面的规定。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相同。

⑼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类型包括哪些

《行政来诉讼法》规定:自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