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审批上牌
Ⅰ 昆山的社保可以在苏州买车上牌吗
可以的,把手续什么的准备齐全,把车开回去就可以了,别忘了带上临时牌照!不然...
Ⅱ 本人在苏州 怎么用社保卡上汽车牌照介绍下流程
不是又社保卡就能参与买车摇号的,需要你社保缴纳符合时间才可以
Ⅲ 苏州有半年社保居住证刚办下来,买车上牌审批是否一定能通过
是否通过具体以审核结果为准。
在苏购车上牌须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及以下1-3项中的任一项即可:
1、本人房产证、农村宅基地证(本人或共有人)、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劳动合同原件(有劳动部门盖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必须二项以上)和半年以上缴费清单、需主管单位盖章。
3、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是法人代表。
(3)苏州社保审批上牌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和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Ⅳ 用社保上牌,审批单几天才能下来,亲们有知道的告知一下,谢谢
每一个地区的规定和政策是有差异的需要到所属的社保处进行咨询就可以专了解了。
社会保属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Ⅳ 上苏州车牌需要什么条件
在苏购车上牌须提供车主的身份证、车主办理的苏州居住证及以下3项中的任一项即可:
1、有房产的,可凭本人房产证、农村宅基地证(本人或共有人)或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劳动合同原件(有劳动部门盖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必须二项以上)和半年以上缴费清单、需主管单位盖章。
3、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是法人代表。
(5)苏州社保审批上牌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Ⅵ 苏州没社保卡怎样上牌
汽车上牌是不需要社保卡的,汽车上牌只要带着发票,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Ⅶ 社保断断续续满六个月,能在苏州上牌吗
如果苏州上牌有社保要求,就不是几个月的年限,而至少是一年以上,并且还得有固定住所、有居住证。
Ⅷ 我想在上海买车然后到苏州上苏州牌,目前有苏州的居住证且满半年,在苏州没交过社保,可以在苏州上牌吗
可以的请采纳谢谢
Ⅸ 苏州社保怎么办理,办理时须要些什么证件,大概要多久。在那里办理
1.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 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