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案审
⑴ 执法局请求对暴力抗法进行立案调查的请示
1。不存在“执法局”这样一个单位。
2。对暴力抗法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刑事诉讼法的问题立案调查,理所当然是由警署立案并着手进行,不需要请示。
⑵ 违章建筑综合执法局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可以。
违章建筑包括无法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建筑,也包括可以取得但是没有及时办理的建筑。
后者只要及时补办了合法审批手续,就可以申请撤案。
⑶ 行政处罚程序中,需要经案审会议集体讨论的重大案件是那些怎样规定的
处罚告知之前:
对情节复杂、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较重的,由行政机关、集体讨论和决定规则的负责人进行陈述,(有人说计划处罚通知、提前通知等)和听证后发出的通知。这里需要澄清的是,“告诉”指的是行政机关准行政处罚的事实、类型、范围,根据通知各方,如该处罚决定并不是最终决定。
它可以建立根据各方争论的原因和行政机关、讨论和决策的变化,惩罚性利率将受到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的划分,被告知属于案件的侦查;小组讨论属于处罚决定环节,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工作前出现在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工作的领导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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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特征: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⑷ 刑事案件审理侦查案件中公安机关有求轻避重的问题!受害人应当向什么执法部门反映
公诉人可以出示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供述,此笔录不存在回避情况,或者检内察机关建议延期容审理,待调查相关事实后再恢复审理。如延期审理,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并非退回公安。如情况属实,该份未回避证据当然无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六十六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⑸ 法院已判决的案件执法部门可以重新调查吗
不可以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
必须去上级法院请求重审。
只有决定重审,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需要移送侦察机关补充侦查的,才可以重新调查。
现在重审实在太难了
⑹ 自然资源局收到违反土地法62条和77条,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案子,综合行政执法处结案件有没有时限
是进行执法的案子是有一定的间限制的,所以说根据相关情况进行处理的。
⑺ 执法部门违法办案,追述期怎么算
你好,首先应当作为已发现的案件来处理;其次因为当时的办案人员徇私枉法、违法办案当时的笔录不能再做为处罚的依据;第三那几个办案人员违法警察法以及公务员法,应该会受到警察纪律处分以及公务员行政处分。
⑻ 经济案已经到执法局是否可以反诉
一、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本诉)程序中,本诉专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属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二、反诉,必须与本诉有牵连,而不仅仅是同一个人。否则,应当另行起诉。
三、反诉,必须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
四、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
五、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⑼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什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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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是对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纠举的国家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中的监察机关。中国在建国初期,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
后政务院改为国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国家监察部。1959年4月监察部被撤销。1987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⑽ 执法局立案处理违建走完流程,由于当事人不在家,举报人必须去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
这个应该由行政执法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应该由举报人申请执行。
法律回依据《行政答强制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