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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化执法

发布时间: 2020-12-07 22:56:53

Ⅰ 如何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执法能力

一、以岗位执法资格认证为抓手,着力强化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为推进执法规范提供有力的素质支撑。

二、以服务基层执法为目的,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为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以执法办案平台为依托,通过信息化来规范办案流程,为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以健全五级执法责任制为载体,大力加强执法规范机制建设,为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机制支撑。

五、以执法质量考评为载体,严格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为推进执法规范化提供有力的动力支撑。

Ⅱ 浅谈如何抓好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衡山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周碧云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由此带来的城市管理诸多问题和矛盾逐步凸显。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城市管理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摆在各级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紧迫课题。笔者作为一名城市管理工作者,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下面就如何抓好新时期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浅薄的见解与大家共勉。 一、明确指导思想 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大精神实质和胡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履行以为人民群众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来开展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靠两条:一是教育,二是强制,都体现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管理与被管理、执法与被执法,客观上是一对矛盾。 管理和执法的过程,是逐步化解这个矛盾的过程。通过教育,将使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服从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愿望;通过强制,迫使个别屡教不改、严重违规者服从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愿望。 二、明确工作目标 简言之,我们工作的直接目标是要实现文明卫生城市的长效管理。按照长效管理的要求,我们的基本工作方针是:标本兼治,专群结合,综合治理,长期见效。 实行标本兼治、专群结合,一是由城管执法工作所处的客观环境和现实条件决定的,我们的工作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稳步推进;二是适应现有工作体制、机制需要的,我们的工作要向法治转变,但有时只有依靠行政推动,才能逐步实现这种转变。 三、注意工作方法 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便于做好以后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我个人认为,以下几种方法技巧应予重视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第一,宣传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这一条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和首先要运用好的方法技巧。对违规者中的初犯、偶犯和年老体弱者,尤其要注意做好这一条。 第二,力求把违规问题解决在萌芽、初始状态。这时,这些问题往往是个别的、零星的和分散的,要做到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反应快、动手早,切忌等问题成堆后才处理。 第三,要善于通过多种渠道、运用多种手段解决问题。由于情况复杂多变,仅靠我们有限的手段是不够的,有些问题通过借助其他手段,同样可以达到解决的目的和效果。 第四,对热点、难点和积重难返的问题,首先要进行集中整治、综合整治,在此基础上,注意分析其形式的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以逐步从根本上解决。 第五,治乱用重典,快刀斩乱麻。要善于通过办好典型案件扶正祛邪、伸张法理,打开工作局面。对屡教不改、严重违规的人员,尤其要实行严管重罚,决不姑息迁就。 第六,对屡教不改、久治不下的“钉子户”、“顶牛户”,要实行挂号立项,坚决依法查处。要集中优势兵力,速战速决。事先要注意研究对象,熟悉情况,周密部署,明确分工,不可在无把握、无准备的情况下草率行事,如现场情况临时有变,则宁可放弃。 第七,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先解决重点问题,后解决一般问题;先解决老问题,后解决新问题;要注意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再逐步解决一类问题。 第八,对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根据所要解决问题的对象、时间、地点不同,要相应地采取不同的对策和方法。 第九,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在学中干,在干中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使业务水平有明显提高。要注重研究城管执法工作的特殊规律,用以指导工作实践,逐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第十,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每办一件案件,都要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的要求,都要作好应诉准备;每办一件案件,都要经得起法规的检验;每办一件案件,都要经得起上级和人民群众对我们队伍素质的考验。

Ⅲ 如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到位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加快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出台实施,法律法规更加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如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是摆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

1、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①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

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

②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

如城管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工商人员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

③新的政策法规不断出台,部门或系统培训少,加之自身也不注意学习。

使执法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④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

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个别食品监督执法部门到小面馆吃面不付钱,证照办理或年检中不给好处不办理或拖着不办等。

2、执法随意性大,处臵不规范。

①重罚轻纠。

一些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对违法违规人员实施经济处罚,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做的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现象屡屡存在。如个别工商、质监执法人员对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业主只罚不纠,以没收和罚款了事,而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又如一些执法部门在对超载超高车辆处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只注重罚款和卸载了事,而对加高车箱现象背后的安全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不督促进行拆除,不建章立制,采取措施从源头杜绝。

②随意简化办事程序。

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不严格按照规定的亮证、告知等程序执法,如县路政队对企业违规占地搭建执法中,在调查核实案件后未告知企业就采取了强制拆除。个别工商、卫生等执法人员将没收财物、停业整顿等一般程序案件作简易程序案件处理,一味图简单省事。

③随意决定处臵方式。

本来根据问题应办理为停产整顿的案件可以办为边整边改的案件,应办理为罚款的案件可以办为批评教育。有的政策法规处罚幅度大给执法人员的执法上带来了更大的随意性。如环保局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幅度在几万至十万元,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可以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执法人员的处罚只要在此幅度都合法。

3、执行制度不严,滥用职权。

①个别执法人员以权代法。

以行政命令代执法,以个别人的意见代替执法,以不规范的检查方式代替执法。对经常能为部门提供点赞助或与领导关系“好”的服务对象,全面开展的执法检查也可依个人感情和关系来决定执法方式和处罚。对关系不熟或不给好处的,则秉公执法甚至重从处理,而对有关系或给了好处的违法对象,则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或意向性地去转转看看,走走过场,而对所谓关系不到位自身又存在违规的行业,如排污企业、煤矿企业等,本来一月搞一次的执法检查,则采取周周搞或隔三差五地查,弄得企业不得安宁,不得不为执法部门或相关领导进贡。

②由于监督政策不完善,考核体系不健全。

目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来自群众和服务对象,而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监督的不够完善,还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执法监督、考核办法。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对策与措施。

监察机关是全面履行监督检查的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监察法》,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才能有效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1、要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好坏,决定着执法的水平和整个执法队伍的形象。为此抓好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执法干部的队伍建设,是促进政执法干部公平、公正执法的组织保证。

①强化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其牢记宗旨,在执法工作中做到勤政廉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以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政策业务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使其懂业务、善管理,成为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

②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要继续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确定国土、建设、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为纠风建设重点部门,督促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开展以“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便民、惠民”等为主题开展优秀执法队伍、提供优质服务等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征求意见、聘请行风监督员,通过座谈、自查整改、严格考评奖惩等,在部门中形成处处争创文明岗位,人人争创先进典型的良好风尚。

2、要以完善执法责任制为主题,严格监督考核办法。

制度能使坏人无法做坏事,没有制度约束,好人也无法做好事。行政执法存在随意性强等问题,关键在于对行政执法方面无一套有效完善的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因此,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办法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

①建立完善执法程序、考核奖惩办法。

建立完善的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行政执法奖惩办法,对执法人员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

将部门工作臵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部门人员改进作风。

③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

通过向社会聘请软环境执法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力量开展监督;有效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宣传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行为,震慑违法违纪者。四是有效开展行政执法部门政风行风测评。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面向社会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公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为主要内容的政风行风测评,做好对测评结果的运用,对优秀等次部门给予表扬和宣传,对等次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或责令整改等。

3、要以信访专项纠风为突破,严肃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明查暗访、纠风执法等渠道收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对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和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对在纠风专项治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对存在问题重视、不纠正的、不及时进行整改,以后又屡屡出现问题的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Ⅳ 文化执法抓到未成年人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属于不良行为。应当由家长或者监护人、学校等部门严加教育管理;营业性电子...

Ⅳ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重点改革。
(一)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清除多层、多重执法
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是完善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效能的基础。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特点和执法任务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执法领域和重点,发挥各自优势。总的讲,对反垄断、商品进出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等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划和管理的事项,应实行中央政府部门统一监管,以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和经济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商贸服务等实行分级管理的事项,原则上由市县政府实行属地监管,以利于就近管理,减少层次,提高效率。行政执法队伍直接面对市场和企业行使现场执法权,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履职需要合理设置。从实际职能看,除高速公路、航运、海洋、重大工程等特殊领域外,省、自治区政府原则上不宜设置行政执法队伍,以防止对同一辖区内的民商事主体分割管理、争相执法。对由市县和基层监管的事项,中央和省、自治区政府部门,主要行使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职责,原则上不宜直接对民商事主体实施具体检查和现场执法。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执法体制较为有效,宜在其他领域酌情推广和借鉴。设区的市政府也要妥善解决行政执法权的合理配置问题,一般来讲,市与市辖区只在一级设立执法队伍为宜,以便集中力量、统一执法、消除分割、理顺关系。县级政府部门直接承担执法监管职责,可探索综合设置执法监管机构,原则上也不必单设执法队伍。一些经济发达、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行使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二)大幅减少市县执法队伍种类,推进综合执法
目前各部门分专业设立执法队伍,群众戏言“大盖帽漫天飞”,不仅导致力量分散,也容易造成重复检查和处罚,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借鉴这些年来地方改革经验,需要加快进行整合。重点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比如,不同部门下设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就可考虑逐步整合为一支队伍,集中行使执法权。要下决心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程序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从各地实践看,主要是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完善管理和协调机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同时,行政执法是市县政府的基本职责,监管领域多、政策性强、敏感度高,情况复杂难度大,要加快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整体执法效能。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行政执法面对企业和基层,执法队伍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直接关系群众利益,关系政府形象。因此在队伍管理和人员配备使用上,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上岗人员要加强执法教育和专业培训,推进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提高执法人员解决突出矛盾和复杂问题能力。推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保障行政执法力量和经费是实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本条件,也是消除当前各种执法乱象的治本之策。要按照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的要求,科学配置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市县和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经费队伍保障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
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是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共同职责,相互之间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目前不少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尚未建立起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平台建设滞后,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执法环节,得不到刑事追责。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抓紧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按照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部门,不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同时送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违法行为,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作出行政处理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同时,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和判决,是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应带头履行法院行政案件生效裁定和判决,坚决克服推诿、拖延和“新官不管旧账”现象,自觉维护政府形象。理顺行政强制执行权体制。对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改革中需要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统筹研究和把握。
(一)规范执法职能
坚持所有行政监管事项都必须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前提,以法律规定的授权为依据。凡是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消费和民商事行为,只要法不禁止,只要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任何机关都不得加以干预和限制。即使实行“先照后证”需要后置许可的事项,也要根据情况尽可能降低准入门槛,取消或减少不必要的审批和资质证书,把主要精力放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防止把准入环节取消下放的权力,在监管环节形成中梗阻甚至变相收回,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简政放权的好处。防止把应由政府行使的监管职责简单转移给社会组织。要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快清理和取消各类非行政许可事项。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限定和规范裁量权行使。
(二)创新执法方式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依法监管,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这要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基本方式。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监督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和服务;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强化国家强制性标准管理,着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快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施监管和服务,提高执法效能。
(三)优化组织结构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机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总结和借鉴近年来各地先行先试经验,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执法机构适度整合,为推进综合执法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行政执法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技术支撑。要按照职责清晰、权责一致、运转协调的要求,理顺执法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关系,减少职责交叉,形成监管合力,发挥各自优势。要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有减有增、突出重点、动态管理,充实市县和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力量。
(四)完善法律规范
要适应改革和管理需要,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授权先行先试,妥善解决改革和管理于法有据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技术标准、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备案报告等行政执法方式的适用规则。要完善执法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要加强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和实施,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在法律框架和范围内进行。

Ⅵ (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做法

搜啊,多找几个结合您的实际发挥一下就搞定了今年公安部提出了开展“三项建设”的目标任务,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居其一,表明当前基层执法存在诸多不足的现状,也为进一步改进公安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近年来,基层派出所执法民警的法制理念发生了很大转变,法律知识、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法制机构从无到有,法制监督职能作用日趋明显,执法质量逐年提高,基本执法问题在执法实践中逐渐避免,但是,目前我们基层的执法中还有一些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要求的环节和问题。 一、存在问题 1、执法主体方面。具体表现:一是一些民警工作上不思进取,敷衍了事、精神萎靡不振、责任心不强,工作差错不断。二是有些民警仍是思想落后,墨守成规,在执法过程中,习惯于凭老经验或个人喜好办事;有的民警老是以执法者自居,自认为“执法者应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容不得群众的批评意见;还有的民警固执地认为群众根本不懂法律,在执法过程中上来就随意训斥群众,根本不允许群众辩解,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申辩,认为是狡辩和故意找茬,搞情绪化执法,更有甚者滥用强制措施。三是在对待执法权利应用上存在思想偏差。有一些民警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按法律规定执勤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随意执法的恶果已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的社会形象。 2、执法行为方面。一是少数民警“执勤为民”意识不强,而是大搞“弹性执法”。有的民警对认识的人违法就“少罚、轻罚或不罚”;对其他的人则是“一律重罚”,造成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对民警执法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对抗。二是以罚代管。一些单位为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或片面追求工作任务的完成,随意下达一些硬性任务指标,造成有些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以罚代管”,片面追求执法数量和任务的完成。三是执法方法简单粗暴。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理念、法律条文的理解上过于机械和僵化,而忽视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认为对违法当事人予以上限处罚,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有的在执法过程中把执法与服务对立起来,不向群众告知和宣传法律条文,漠视群众的感受,对群众的解释置之不理、置若罔闻,将群众推向对立面。 3、执法质量方面。一是适用法律程序不规范;二是适用法律条文不严谨;三是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如处罚决定书中的条、款、项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或适用错误,有的工作粗枝大叶,填写执法凭证丢三落四,录入信息错误不断。四是案卷的制作质量不高。表现为笔录文字表述不全,语言不规范,针对性不强,主次不明,笔录内容过于简单,语句不通,字迹潦草等;证据意识不强, 收集方式单一,尤其是对原始证据的收集不够全面充分。 4、执法形象方面。一是依旧存有“冷、横、硬、推”的问题。经过近几年的教育整顿,一线执法民警的执法态度有了明显的改观,但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群众投诉民警执法问题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民警的执法态度上,本来是正常执法,就因为民警执法态度问题,引起群众不满。二是推卸责任,推诿扯皮。近年来,由于群众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被查处的群众抱有情绪,有时会提出无礼问题,或找出各种理由进行恶意投诉。有些民警害怕被投诉,就推卸责任,遇到问题推诿扯皮。三是少数民警警容风纪不整,着装不规范,形象不佳;有的民警上班时间不务正业,脱岗、聊天、打电话;有的民警上岗时警容不整、精神不振、举止不文明、动作不规范。 二、原因分析 1、部分民警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缺乏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目前,部分民警满足于现有的工作生活条件,缺乏进取心、责任心,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对于社会的发展进步缺乏一种忧患意识,缺少一种敬业精神。 2、对法律的重要性和执法职能认识不清。大多民警对法律的理解局限于常用的基本法律,甚至个别法条,认为有了这些,就足可以应付实际执法工作。没有从派出所的执法职能出发正确认识法律对于执法民警的重要性。 3、工作压力引发情绪化执法。当前基层派出所的工作越来越多,加之各种非警务活动频繁,民警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同时,随着群众的法制意识越来越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越来越多。在强大的工作压力下,一些民警在执法工作中,有时会遇到个别人的非难或无理投诉,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民警无法控制自己的工作情绪,带着情绪执法往往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 4、队伍管理教育缺乏创新机制。按照现有有关管理制度,基层派出所民警人数多工作任务重,辛苦一年,绝大多数人得不到鼓励,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创伤,部分原本扎实工作的民警没有了进取的劲头,万事随大流,工作平平庸庸。民警的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疏于管理,不重质量,每年有培训,培训效果不明显,没有一种科学有效的培训管理机制,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5、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法制力量薄弱。基层派出所设立了法制监督员,但对法制人员的培训提高没有跟上,这些法制民警对法制建设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加强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全警法律素质。一是全面培训。基于基层民警法律专业毕业比较少,对法律缺乏系统了解,所以很有必要在业务工作相对少的时期给基层民警进行系统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和培训,并形成一种长效机制,从而打牢基层民警的执法基础。二是重点培训。能不能加快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制队伍建设不容忽视。基层法制队伍建设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执法质量的整体提高。所以,对法制人员一定要重点加大培训力度,通过法制队伍建设促民警队伍建设,通过重点培训,使法制人员成为活跃于基层,促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三是强化培训。基层派出所常见的治安案件主要有结伙斗殴、殴打他人、盗窃等几类案件。要提高执法质量,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就需要要对常见几类治安案件进行强化学习掌握。基层民警在准确掌握这些常见违法行为概念的同时,还要认真掌握这类案件违法客体、违法客观方面、违法主体、违法主观方面、违法与犯罪的界限、与其他违法行为的界限等违法构成的认定标准,证据规格,量罚标准。通过重点掌握这几类常见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就能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四是内部教育。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是对公安机关业务工作上下关系的准确概括。平时工作任务重,不可能进行长时间、全员的业务培训,所以,单位组织的内部业务学习成为提高基层派出所民警法律水平的重要途径。 2、强化源头治理,切实解决接处警取证不规范问题。110先期接处警是基层派出所执法工作的第一环节。规范110先期接处警现场取证工作,提高民警的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是从源头上治理执法不规范,预防和减少疑难信访案件的有效举措。因此,加强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必须规范接处警工作。一要规范接处警流程。接处警工作作为派出所的重要日常执法活动,民警责任心不强或方法欠妥都可能引起群众不满和投诉。应结合现有110警情的分类,分别制定接处警方法和流程,规范接处警工作,提高接处警的质量。二要用好单警装备。接处警民警应熟练掌握和应用好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在接处警过程中进行全程录音。针对目前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案件增多,调查取证等前期工作不当,极易引发当事人不满和难以处理的实际情况,要求接处警民警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摸清事实、固定证据,为后期开展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重视证据保存,在处警结束后及时将录入110证据系统,确保现场证据都能得到妥善保存和利用。三要严格管理涉案财物。在涉案财物管理上,作为派出所,要明确提出“三无目标”,即无一个民警不受到监督,无一起案件不纳入视线,无一种财物不进行登记,明确专人负责。应根据涉案财物的不同特点,建立一套环环紧扣的台帐,使各种涉案财物都能有序“进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流程,根据涉案财物的流向,建立和完善财物管理工作流程:“受理案件-人物分离-分类办理手续-送检鉴定-出具报告-依法处理”,从而既确保财物安全,又保证办案效果。 3、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对民警执法工作的全方位监督。一是落实办案责任制。抓住执法实践中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接处警、受案立案、案件执法规范等管理规定,使民警在执法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依法办事。二是选好兼职法制员。挑选业务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民警担任所里的兼职法制员,明确法制员的职责和要求,要求法制员对所里全部案件进行初审、把关。三是建好民警执法个人档案。从接处警开始,对每一个民警的执法活动记录在案,为执法活动全程监督提供依据,并进行严格考评,将执法行为与民警的评优受奖挂钩,提高民警的执法意识,确保民警自觉严格执法。 4、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构建警民和谐关系。说理式执法是一项创新的执法方式,对于改善公安执法环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具有积极有效的作用。基层派出所民警在执法执勤中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实践中推行说理执法,即在执法过程中讲清事理、法理、情理,化法为理、化法为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执勤执法中把矛盾疏导、教育转化、法制宣传纳入执法的必要程序,努力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和方式,有效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缓解社会矛盾。要结合落实大走访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执法跟踪回访的力度,主动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提高执法效率。首先,警力配置要坚持公安基层一线优先的原则。按照“小机关、大基层、强基础”的要求,将警力投到基层一线去,要转变观念,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来精简机关,现有警力要优先满足基层一线的需求。其次,警力配置要坚持公安职能工作优先的原则。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这就是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所以,警力投放应该优先保障公安职能工作所需,保障“打、防、控”所需。要尽量减少用于非公安职能工作、非警务工作的警力投放。再次,警力的配置和使用要坚持适才适位原则。公安业务工作范围广、门类多,不同警种有不同工作,这就对民警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做到“量材录用”,尽可能的安排民警到能施展自己才能的岗位上去,从而最大限度地优化警力资源。

Ⅶ 什么是执法规范化建设

关于市民政局上半年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汇报 市委政法委: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盛市政法委关于推进政法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指示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公务行为和规范法律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从而达到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实际效果,促进了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现将我局2004年上半年推进规范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综合汇报如下:。 一、狠抓“六个到位” 一是教育到位。我局坚持把学法、普法作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民政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等法律法规和民政专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观念,今年5月份,先后组织科以上干部参加政法委举办的《宪法》专题学习讲座,以及市人事局举办的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班。通过抓教育,努力增强做好规范化工作的思想和理论基矗二是组织到位。局和有关直属单位加强充实了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相应设立了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同时,我局还重视加强对直属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领导成员分工挂钩制度,抓好分类指导,推进规范化工作。三是认识到位。我局党组认为,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是应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客观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是推动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坚持把推进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摆上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确保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措施到位。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对各类行政许可内容和实施机构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清查,对20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出4项取消或转移,16项保留的意见,力求做到“权由法授、责由法定”,切实依法行政。同时,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中,先后建立了三项制度:建立处级干部与区、县民政局挂钩联系制度。决定从今年1月起,由8名处级干部挂钩联系7个区、县民政局。第二项制度是:建立机关科室与部分镇(街)工作联系制度。决定从今年1月起,局机关8个科室和民间组织管理局、老龄办与9个镇(街)和市经贸系统行业协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第三项制度是:建立局机关服务质量回执制度。决定从今年1月起,在本局涉外婚姻登记处、收养登记机构、老年人优待证办证机关和民间组织管理局等对外办证服务窗口单位中,建立服务质量回执制度,加强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人员的从政行为,确保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落到实处。五是检查到位。在推进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中,我局注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有组织、有领导、有监督的开展。今年上半年,就先后组织市殡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上年度殡改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考评,并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年检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同时,还组织对民政经费、福利资金和专项拨款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和窗口单位的行风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树立民政良好形象。 二、强化“六项规范”。 在推进民政业务规范化建设中,我局遵照政法业务规范化建设的“五项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业务工作。在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全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各项业务工作实行流程作业,明确工作标准,规范办事程序,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规范执法程序。从社团、婚姻、收养登记到殡葬、救助管理,一切都按章程和法定程序办事,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不搞主观随意性。今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制订出台了《汕头市殡葬服务单位内部管理办法》,《办法》共分9章42条,从遗体的接运、保存、火化到火化后的骨灰管理,从丧葬用品的采购到财务管理,从殡葬职工队伍建设到违规人员处理等方面都一一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三是规范内部管理。凡干部录用、任免、晋升、轮岗、交流、奖惩及子女就业,需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凡基建项目、救灾款物下拨、福利资金分配,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四是规范从政行为。坚持以民为本,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二次办结制、信用承诺制和岗位责任制、过错追究制,确保机关工作人员言有信、举有德、行有规,慎言慎行。五是规范服务方式。对群众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声问候、一定答复,力争实现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形象。六是规范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社会、舆论监督。 三、搞好“2个结合”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中心,坚持服务大局,通过抓结合、抓延伸,使规范化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一是与民政工作“四人观”教育结合起来,强化“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政部门是政府管理主要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民政工作者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出发,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娶情为民所系,主动当好人民群众的发言人、代言人、热心人和维护人(以简称“四人观”)。因此,我们注重把规范化建设与“四人观”教育结合起来,围绕“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1)积极宣传贯彻新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落实应保尽保工作。第一季度,全市共实施低保救济19419户、49428人,比去年底增加369户、698人。(2)及时下拨救灾救济款,安排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群众无饥寒。

Ⅷ 网格化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怎么做的

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有力举措,正是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的集中体现,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成都市将按照中央、河南省委的统一部署,坚持以网格化为方向,以社会化为目标,以信息化为支撑,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一、建立网格流程管理机制

建立“网格-社区(村)-乡镇(街道)-区(市)县-市”社会服务管理事项闭环运行机制,“业务统一受理-项目分流移交-部门协调处置-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链条式服务机制,实现“服务群众一个系统、回应诉求一套人员、事情办理一站分流”。

二、建立业务事项准入机制

对各部门沉入网格的服务管理项目、业务工作任务和信息采集事项进行严格梳理、审核,制定部门业务事项下沉程序和标准,并按照“费随事转、事费匹配”的原则向基层拨付工作经费,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

三、建立信息平台管理机制

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定期采集、审核、录入、更新制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建立部门业务数据信息导入制度,确保信息“面宽、量大、质优、更新快”;建立信息保密和硬件设备维护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

四、建立网格员队伍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网格员持证上岗制度、一日双巡制度、值班备勤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规范网格员入职条件、培训体系、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裁汰程序,建立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工作业务工作两手硬的网格员队伍。

五、建立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网格员队伍监督考核机制和部门服务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分级考核、分类考核、量化考核并行的监督考核体系,确保网格化服务管理优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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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如何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如何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公安机关通过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有力举措,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大期望。
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执法效能尚不高;(二)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三)执法手段仍显简单;(四)裁定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
一、影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一)规章制度还不完善。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而且,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致使民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二)民警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民警知识结构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及时。少数基层单位大局意识不强,过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在执法过程中较少考虑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况,影响了执法的社会效果。
(三)监督体系不够健全。从监督过程上看,过程性监督体系还未完全形成,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仍在建设之中。从监督机制上看,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使得某些执法环节成为“监督空白”,容易导致权力失控。从监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赖案卷查阅、嫌疑人提审等传统手段,在线监督、远程监控等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尚不成熟,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
(四)执法保障仍需加强。当前公安法制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够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执法装备与实战需要相比仍然相对滞后,经费不足依然是制约公安发展的重要瓶颈。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给公安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冲击,导致少数民警执法时缩手缩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
二、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对症下药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要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大局意识和民本理念,增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民警心底、融会于民警心灵、指导于民警行为,不断增强民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严格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坚持从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加快执法标准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接处警、现场取证、强制措施等每个执法环节上加以规范,切实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构建完善的执法监督体系,并以警务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的采集、存储、传递和办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探索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健全执法考评机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狠抓督促整改,有力推进公安执法质量的不断提升。
(四)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保障。转变传统执法模式,彻底摆脱“重审轻查”、“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影响,彻底杜绝采用刑讯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强化办案保障,加大投入,为执勤民警配备执法必需设备,全面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坚决确保执法安全。强化执法维权,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遏制袭警案高发态势,消除恶劣社会影响,切实恢复民警公正严格执法的信心。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执勤执法能力。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办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督促民警主动开展法律学习,努力培养一批执法办案的行家能手。紧紧围绕公安实战,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基层感到困难、处理较为复杂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适时为基层提供业务指导,提前介入指导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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