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
如果对公安机关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在二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应该在三个月内提出。
相关法律链接:《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2.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送达后生效还是作出后就生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回应当当场交付当答事人。
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3.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该如何处理
依据具体的事项,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如果有法律赋予的强制执行权版,将会直接采取权相应措施。如税务、海关部门即可直接在银行扣划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存款。但大部分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后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 行政处罚决定书未生效行政机关能否执行
未生效当然不能执行,没有执行依据
5.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半好后才给当事人还有效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6.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前可否申请保全
可以。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内的情况下,当事容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