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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信息化

发布时间: 2020-12-05 07:29:14

『壹』 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什么时候上线

8月31日下午,“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公证管理系统有何功能?

该系统将改变过去复杂、低效的手工办公方式,将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的日常工作集成到平台,实现公证管理部门办公自动化的转换。建立公证电子政务,实现公证管理部门对公证队伍、公证案件的有效监管;实现行政审批结果的公示;行政审批的在线申请、在线提交审批材料、在线查询审批状态;公证执业投诉案件办理;召开协会视频会议及会议文件查看;公证员任职培训和职业培训情况查看;公证复查争议投诉案件办理;公证赔偿基金交纳情况;办证经验的交流;公证行业最新工作动态的新闻浏览;业务指导资料的发布与查看;查看、下载专题项目的相关资料;查看、下载最新公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部关于公证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是什么?

全国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总体建设本着统一布局,整体规划,分期执行的原则,逐步建成全国公证信息化平台,建设内容包括机构人员信息库、业务信息库、行业管理信息库、风险信息库和信用信息库等五个数据库;公证管理平台、公证基础数据平台、公证服务查询平台和公证征信平台等四个平台系统。建设内容简称“五库四平台”,最终建立公证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体系。

『贰』 政府信息化现状以及解决途径

一、现状与问题
(一)网络与硬件现状分析
目前上海市司法局及相关下属单位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除了部分单位通过Modem或者ISDN,拨入到市信息中心的拨号服务器上的30B+D线路上,其他没有什么网络可以利用直接通信。由于拨号费用的关系、以及速度上的限制,造成下属单位与市局之间,数据的传输上不能保证实时和高效。另外,由于下属单位没有任何网络接入方式和设备,造成目前的数据传输只能是单向上报,市司法局业务处室不能做到主动的对所属单位的数据调用和查询。

在市司法局内部,现在存在3个独立的网络:办公内网,公务网和Internet外网。其中办公内网和公务网为涉密网,Internet外网非涉密。根据保密局要求,这三个网之间需要物理隔离。办公内网和Internet外网之间采用通过保密局安全认证的安全隔离卡作为物理隔断;公务网完全独立,采用独立布线,和其他两个网完全物理隔离。3个网中,使用效率最高、应用面最广、工作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办公内网。目前已经基本做到市司法局内部办公人员都接入到办公内网。另外,市司法局还有5个网站托管在外,由他人负责维护。主要是:东方律师网、148网及法律人才交流网由盛世彩虹维护;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东方法治网由东方网维护。

2004年底,市司法局对现有中心机房进行了实质性的改造和优化。购置并安装了高性能的Cisco6506核心交换机、HP rx5670数据库服务器(安装了ORACLE数据库)、3台HP应用服务器及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等网络设备,改造了原有屏蔽机房,并经测试达到了国家B级标准,已基本构建了一个运行高效、使用灵活、维护方便、易于扩展、安全可靠的主机系统,具有较强的处理能力,为整个司法行政系统数据中心的建立和网络运行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二)应用软件系统现状分析
目前的应用软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从功能上大致可以划分成办公自动化系统、司法业务系统和网站系统三部分。

1、办公自动化系统
1999年,采用Notes/Domino开发技术,B/S结构,市局开发了办公自动化系统。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运行,36个功能模块中有20个模块投入使用,其中邮件系统、公文流转、通知通告、工作日志、信息简报、一周安排等模块使用比较频繁。目前还有16个模块没有使用起来,需要在新的系统中创造环境,使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的功能得到充分利用。原OA系统原来相当一部分模块由于种种原因未投入使用,还有一部分模块只是偶尔使用或者部分使用,整体运行效果一般。但同时已经投入使用的模块(邮件系统、公文流转、通知通告、工作日志、信息简报、一周安排等)已经成为各处室(部门)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OA改造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一方面要尊重现有系统的功能设置和操作习惯,另一方面要将原系统中的数据无缝移植到新系统中。

2004年底,基本完成了市司法局OA的改造,整个系统为分布式架构,可以在全市司法单位中推广实施。在功能上将全系统公共信息系统(信息门户)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分开。在这基础上,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功能,增加人事劳资系统、信访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新闻影视管理系统等应用模块,实现办公与应用一体化。同时考虑各系统的数据共享,在OA系统中可以访问业务系统的统计报表信息。

2、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应用系统
市司法局的业务范围涉及监狱、劳教、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领域,其中监狱局和劳教局相对独立,分别针对自身的业务开展了信息化建设,上海市司法局除监狱和劳教之外也分别针对不同的业务开发了一些信息系统:
(1)律师信息管理系统。2002年9月开始投入使用,可以依托这一系统,进行年检、注册、执业证申领等律师管理工作。但目前使用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2)基层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对基层的人员调解机构和业务报表等进行管理。2003年6月完成市司法局和4个区县及4个街道的试点单位运行工作,2004年底完成了全市各区县和街道的推广工作。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目前已经基本开发完成,准备进入试运行和推广使用阶段。

(4)司法考试报名系统。目前已投入使用,能依托此系统完成司法考试报名的全过程。

(5)公证业务处理系统。目前已推广到全市大部分公证处,主要用于公证处处理公证业务。该系统采用C/S(客户机/服务器),设计思想及所用技术比较陈旧,需要进行技术开发和版本升级工作。

(5)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系统采用C/S结构,单机操作,应用情况一般。

(6)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主要是针对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诚信管理。可以开发信用档案的查询系统,在权限和密级允许的情况下为各级领导和公众提供信用信息。

(7)地理信息系统(GIS)。针对所有司法行政工作机构及相关人员、业务情况,在地图数据上加以多层展现。2004年底,完成了外网系统,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机构、服务人员和相关内容。内网管理系统正在研制开发过程中。

(8)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案件管理系统、机构管理系统、咨询与信访处理系统、专家库系统、信息交换系统等,2004上底已基本完成开发工作,并进行了试运行。

(三)外网网站系统现状分析
目前,本系统网站资源丰富但凌乱,各网站分属不同的单位、部门管理,网站资源的使用效率较低,司法行政门户网站的权威性需要进行提升和确认。市司法局所有网站均托管在外,其中东方律师网、148网及法律人才交流网由盛世彩虹维护;司法行政系统门户网、东方法治网由东方网维护;公务网网站由市司法局机关维护。

网站系统存在的最大问题是统一信息发布问题,各网站可以相对独立,各具特色,但在信息内容上和司法业务系统、行政审批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紧密相关,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到各网站上的信息完全依赖于手工,一方面维护量大,重复输入重复发布现象严重;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信息出错的可能性,而且缺少发布范围的权限控制,容易造成信息的泄密。另外,各网站也缺少安全机制,诸如防攻击、灾难恢复、网页签名等安全措施没有考虑。

(四)与市公务网接入现状分析
2004年,市司法局联通了市公务网,并由市公务网管理中心下发配置了必备的一些设备,如接入交换机CISICO 2950,海信防火墙1台HP RP2470 WEB服务器,但是,应用项目还是比较少,仅建立了市司法局公务网网站应用,信息量少,且维护更新频率较慢。市司法局40个接入应用点还没有客户端接入使用应用软件系统。同时,市司法局与市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和各直属单位、区县司法局还没有联接。

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已联接了市公务网,并有个别点接入应用。2002年,市监狱局完成了局机关内部局域网的改造,并已经建成了一个覆盖所辖监狱的城域网。其采用CISCO 6506多层交换机作为交换核心,组建了国际主流的千兆主干、百兆桌面的网络,并通过电信专线直接连接到各所属监狱,传输业务数据和视音频信号。市劳教局采用电信专线方式构建了包括所有劳教所的城域网,并通过加密机与局机关局域网相连,开展了多个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了实时的数据传递和共享。各直属单位和区县司法局信息化建设现状大致可以分为3个层次。

第一层面的,机关内部的局域网建成,公务网连通,有应用系统在网上运行的单位,这样的单位,在司法行政系统内相对较少,比例不到10%。如浦东新区司法局建成机关内部局域网并与区政府联网,初步实现了“四网一校一平台”的信息化应用体系。

第二层面的,有些已经建立了机关内部局域网,但公务网还没有接通,有些公务网已经到位,但机关内部局域网还没有建立起来,还有些单位网络已经有了,但相关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没有跟上,缺少信息数据的积累,在司法行政系统内,第二层面水平的单位是大多数,占了约80%的比例。19个区县司法局中,仅7个单位有公务网接入点,比例为37%,9个单位建有机关内部局域网,比例为47%,而在已建成局域网的区县司法局中,只有5个单位考虑到了内外网隔离问题,这个比例更低,只有区区的26%。至于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使用,情况就更差一些,我们通过去年下半年的调研了解到,除了监狱、劳教及少数区县司法局外,大部分单位只有一些干部人事、财务工资之类的软件在运行。

第三层面的,大约占10%比例,相对来讲就落后一些了,机关内部局域网没有建成,与公务网也没有联通,内部办公基本上停留在单机工作方式。

通过对网络硬件和应用软件的现状分析,可以总结出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市司法局信息化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由于市司法局及相关下属单位没有形成一个安全统一、稳定可靠、快速专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不同的信息系统相互孤立,各单位之间无法共享数据和即时通讯、进行数据交互。
——各种应用系统的所用的设计理念、开发技术、接口标准、数据库不一致,数据不能完全共享,信息孤岛化现象严重。
——应用水平低、单向信息交流。多数应用停留在简单的办公自动化的实现上,缺乏整体、有效与深层次的分析和决策支持。数据的单向交流,造成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完全的数据共享,使信息系统的应用效能大打折扣。
——散乱,无整体规划。许多由不同单位开发的分散的小系统,使的司法系统没有一个整体、连贯的信息建设方针。这种状况一方面造成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系统整合与升级的难度与代价。
——管理难度大。各系统的开发商参差不齐,缺少统一的管理和协调,也没有总体上掌控的集成商,给系统的开发、实施、培训、维护带来很大管理上的问题。
——安全隐患。系统很少考虑安全方面的措施,无论是硬件网络、系统软件、应用程序还是业务数据都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主要措施及对策
(一)围绕目标,分步实施。
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对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信息化建设状况和需求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提出了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构想,即“应用信息化领域中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建立起一套安全、先进、高效、实用、可扩展的司法行政电子政务系统,基本实现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传输网络化、信息技术应用集约化。”建成后的网络将在数据应用上,基本达到数据的双向交流、互动交流及共享决策;在设计技术上,达到信息数据获取的主动性、可分析性,软件的可移植性、可扩展性以及接口的标准化、开放性,使我们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定位于在上海党政系统不落后、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处于领先水平。

围绕总体目标,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体现“先抓重点、逐步推广、发掘潜能”的建设方针,拟用三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来推进系统信息化建设工程。
第一阶段:主要是联接系统主干网络,抓好基础性建设。

一是进行司法行政业务网骨干部分建设。该系统网络共分为3级,一级网为市司法局内网,二级网包括市监狱管理局、市劳教局、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区县司法局和其它市局直属单位内网,三级网包括监狱、劳教所和各司法所内网或终端。第一阶段,将在一级网络升级扩容的同时,构建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网的主干网络,即通过公务网实现市司法局机关、监狱局机关、劳教局机关、管理学院、区县司法局及局属单位的二级网络连接,为实现本系统的网上数据传递和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二是建立基于司法行政业务骨干网的视频及电话会议系统。实现市司法局与市监狱管理局、市劳教局、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之间的视频会议系统,与其它局属单位、区县司法局先建立电话会议系统,使局系统形成即时远程会议的能力。

三是建立司法行政地理信息系统(GIS)。直观、形象地在电子地图上反映出司法行政相关工作机构的地理信息及其它相关业务信息,为司法行政系统内的协作和联动创造条件,并为下一阶段“司法行政指挥管理系统”的开发打下基础。

四是建立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开发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实现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征信工作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迅速充分地反映奖惩等信息对信用等级的影响,构建群众表达差评和好评的渠道。

五是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将分两期开发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应用软件,首期实现网上行政审批事项所要求的“表格下载”、“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公告”等4大功能,第二步实现与区县局的网上办理。

六是逐步建立、完善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应用系统。努力完成基层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信息系统等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应用软件的升级改版及推广运行工作。

七是建立司法鉴定管理系统。在建立专家基本信息、鉴定经验、技能等基本资料库的基础上,实现鉴定申请、受理、立项、鉴定处理、汇总鉴定结果、反馈鉴定申请人等业务过程的信息化处理。

八是实施市司法局行政办公管理系统升级。对已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改建和挖潜,在依托和利用已有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新的功能,实现办公、管理一体化,使现有工作方式、效率、秩序和质量有新突破。

第二阶段:主要是推进系统全面联网,搭建数据共享平台。
一是继续深化司法行政系统联网工程。力争通过公务网,连接各监狱、劳教所、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公证处,初步实现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联网。

二是整合本系统内各大数据中心(市司法局数据中心、市监狱局数据中心、市劳教局数据中心、市矫正办数据中心)的信息资源。运用网络服务概念,加强信息交流的双向性和综合性,深化本系统内完全的网上通讯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是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过程网上办理。在第一阶段实现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的基础上,实施进一步的应用软件开发,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过程网上受理和办理。审批流程将通过网络在各个结点自动流转,审批数据将在各有关部门间共享。

四是建立与完善公证管理系统。公证管理信息系统在各公证处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借助司法行政业务网,实现司法局对各公证处的网上管理和监督,充分共享本市公证业务界的业务信息,实现网上错证查询、抵押登记查询的能力。

五是建立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动态跟踪管理系统。通过司法局与监狱、劳教以及有关社区矫正机构的全面联网,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的跟踪与记录。在全面掌控对象最新资料的基础上,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置。

六是建立法律援助管理系统。通过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全面联网,实时掌握全市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和办理的情况,高效地提取和分析相关的工作数据,实现与法律服务机构、法制宣传部门等的信息共享。

七是建立司法行政系统主要业务工作和各支队伍(机关干部、监狱劳教警察、院校教职员工,以及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等)的信息管理数据库。实现系统内的数据共享和部分信息的网上查询,为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等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第三阶段:主要是围绕网络纵达横联,深入挖潜提升效能。
一是建立司法行政系统综合管理信息库。提升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及行政办公系统,通过信息实时传递、数据集中处理等方式,形成较强的司法行政业务综合处理能力,实现业务办理自动化、对外服务网络化、统计分析智能化。

二是开发决策支持系统。采用数据整合、联机分析处理、数据挖掘等先进技术,发掘、归纳庞杂数据背后的规律,为领导决策提供辅助信息。

三是开发公共服务关系管理系统。筹划搭建能有效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类信息资源并集各项业务功能于一体的、对外开放的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对外向人民群众、对内向其他国家机关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建设目标。以利于更好地科学分析人民群众和政府机关的切实需要,及时提供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

四是开发司法行政指挥管理系统。建设依托本系统各大数据中心和管理系统的指挥管理系统,使“兵种复杂、条块交织、层多面广”的司法行政系统形成迅速、通畅的指挥反映链。

『叁』 什么是网格员,具体点

网格员就是驻区的社区民警。

公安分局根据区域内的人员情况、社会治安复杂程度将区域划分成网格。平均每个社区划分成3到5个网格。网格内有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督导员、网格警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和网格司法力量六类人员,分工承担网格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

民警主要承担治安秩序维护、矛盾纠纷化解、实有人口管理、便民利民服务等任务。

(3)司法行政信息化扩展阅读

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网格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网格管理职责。

2、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疾苦,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有关工作;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及时收集、上报网格内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治安问题;将收集、掌握的各类情况信息进行积累、分析、比对,切实做到基础工作信息化。

4、全面准确地登记辖区实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熟悉可能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掌握列管的重点人口和监管对象的现实表现,开展对重点人口、监管对象和有轻微违法人员的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落实工作措施;重点掌握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5、组织安全防范: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指导治保会、保安队、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形成严密的群防群治网络;广泛利用辖区资源,动员群众使用技防、物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6、严格辖区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商贸市场、出租房屋和危险物品的治安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督促、指导辖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办理辖区各类治安行政案件,为侦破刑事案件提供线索。

『肆』 12348法律咨询热线是免费的吗

是免费咨询的。

“12348”是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简称。

其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形式。

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

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4)司法行政信息化扩展阅读:

12348的意义:

自2002年1月15日上午9: 00起,启用全国统一的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号码“12348”,原电话号码“16000148”停止使用。

“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伍』 南京农业大学是什么行政级别

南京农业大学是211的、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高校。

1949年4月,南京解放,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的教学工作未受影响。1949年8月8日,根据南京市军管会文教委员会通知,国立中央大学改名为国立南京大学。12日,成立国立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中央大学农学院也随之更名为南京大学农学院。

抗战胜利后,金陵大学回迁至南京汉口路原址,并于9月份如期开学。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的决定及《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两校合并筹备委员会拟具的两校合并方案》,1951年9月,两校合并为公立金陵大学。至此,金陵大学农学院结束了37年的教会学校历史。

学校北依紫金山,西临明城墙,整个校园与中山陵风景区浑然一体,毗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下马坊。下马坊是钟山风景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亦是世界文化遗产明孝陵的重要组成部分,设于1393年(明朝洪武二十六年)。牌坊体型伟岸,雕刻精细,书体公正,是明代初期石刻建筑的精品。

1979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南京农学院复校问题”的电报指示,1979年1月11日,中共农林部党组、中共江苏省委联合提出了“贯彻中央关于南京农学院复校问题的实施意见”。不久,由农林部和江苏省革委会联合向国务院报告,恢复南京农学院为全国重点大学,实行农林部和江苏省双重领导的体制。同年,南京农学院在原校址恢复建制。

『陆』 12348法律咨询热线是免费的吗

是免费咨询的。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等。

“16000148”法律服务电话更名为“12348”法律咨询电话,启用全国统一服务号码“12348”,并归并至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咨询专线在保持原有功能的同时,又拓展了法律援助的新功能,此举标志着“12348”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6)司法行政信息化扩展阅读:

全新解读

2018年7月26日报道,北京公证“放管服”改革的十八个“实招”,可以归纳概括为“12348”,与北京市司法局开设的北京市法律咨询专线号码一致。

“1”是建设一个平台

建立北京市民生类公证全市统一预约咨询平台。依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全市民生类公证线上预约咨询平台,通过对全市25家公证处、400余名公证员资源整合优化,对全市遗嘱、小额继承等民生类公证事项进行统一的线上预约咨询,推动全市民生类公证办证质量和办理数量双提升。

“2”是推动两个建设

一是推动公证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与公安、民政等部门沟通,扩大相关政府部门数据用于公证信息核实的共享范围,逐步实现身份、户籍、婚姻、财产等公证信息在线核实。

二是推动将公证失信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建立全市骗取公证人员黑名单,推动将骗取公证行为作为个人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系统建设中,为试行公证事项当事人承诺制创造条件。

通过推动两个建设,实现公证与政府其他部门的信息联通,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让骗取公证者一处欺骗、处处受限。

“3”是建立三项制度

一是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群众不需要提交清单外的证明材料。

二是建立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制度。每年至少组织2次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免费公证法律咨询。

三是建立公证服务监督制度。广泛收集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每年随机抽取每位公证员不少于10件公证事项进行回访调查。

从群众感受、用户体验的角度建立健全三个制度,对公证事前、事中和日常服务进行引导和规范,目的就是让群众办明白证、办舒心证。

“4”是优化四项服务

一是扩大“最多跑一次”服务范围。将去年试行的9种“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扩展为52种。向社会发布公证减证便民十项举措。

二是缩短公证办理时间。部分公证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

三是降低部分公证收费。降低部分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是免除特殊群体公证费用。免除申办遗嘱公证时已年满70周岁老年人的公证费用。免除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以及申办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等公证事项人员的公证费用。

通过扩大、缩短、降低、免除等实实在在的措施,让广大群众获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真正从“放管服”改革中受益。

“8”是抓实八个重点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使每一名公证人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是改革公证体制。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进北京市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

三是拓展公证服务。开展代书、代办、邮寄送达等延伸便民服务,完善综合公证养老、公证家事服务等创新型公证业务,提供多元纠纷解决服务。

四是规范办证流程。把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情”作为标准,梳理公证申请、受理、核实、审批全流程,规范证词模板,以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

五是强化质量检查。增加公益类公证事项考核权重,凸显公证的公益属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织严织密质量监控网络,实现办证数量与质量“双提升”。

六是改善公证设施。为远郊区公证处统一配备部分先进公证器材。建立绿色服务通道,为年老、体弱、怀孕或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提供便利。

七是优化窗口服务。严格执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深化“放管服”工作“十条禁令”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窗口人员服务管理“十条规范”。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对公证员情况、收费标准、办证流程等服务事项一律公开公示。

八是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公证行业“放管服”全员大培训,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

八个重点,既是公证工作的基础和根本,也是公证“放管服”工作的关节。通过抓实抓严八个重点推动公证“放管服”改革深入发展,带动公证行业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柒』 如何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法治的进程必然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进而影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的步伐。加强法治建设已成为广大政法部门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担负着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在面临着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同样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如何履行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为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是当前我们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 推进法治建设,就是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中,要知法懂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各项事务,始终做法律实践者的表率。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的提高给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因此,司法行政在履行普法教育的职能中,要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积极研究和探索出一条普法教育的新路子。在普法教育的实施上,力求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把普法教育真正纳入经常化轨道,做到年初有计划,月月有安排,年终有考核。要坚持把自学与培训相结合,把举办专家法制讲座与组织集体讨论相结合,把学法与考试相结合,时刻用法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来衡量普法教育的效果,使普法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由过去的软指标变为硬指标,更能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同时,还要抓好全民的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建设水平,需要全体公民的参与和支持,只有全体公民都学法、懂法、守法了,法治建设的进程就会加快。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送法进万家活动、举办法制讲座和报告会以案释法讲解等方式,深化广大公民的普法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确保广大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使广大公民都能积极投入到法治建设之中。 二、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法律服务的职能 在法治化建设中,如何为各级政府的依法决策及依法行政当好顾问和参谋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有一批长期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队伍、公证员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这三支队伍共同构成了法律服务的精英骨干。只有发挥好他们的智囊团、顾问团、参谋团作用,才能充分彰显法律服务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功能。首先,要为政府的依法决策当好顾问和参谋。司法行政部门必须从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选出强兵强将,组成一支精英骨干队伍,为政府决策层提供最佳的顾问和参谋。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还需要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决策的本领,使法律服务精英骨干队伍为政府的决策播种一片绿荫。其次,搞好依法论证和调查考证工作。法律顾问队伍要始终参与政府的重大决策,从决策草案的制定、修改、听证到组织实施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决策调整等诸方面给予法律指导和规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再次,组织精英骨干队伍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是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行政要组织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规范和依法监督政府机关的仲裁行为和行政复议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真正把政府机关建成法治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高效的便民型机关,为法制化建设树立标杆。 三、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人民调解的职能 由于司法行政长期担负着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积累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部门要搞好在矛盾化解工作中的指导、示范作用。一是要搞好依法调解中的业务指导。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各种矛盾不断上升。在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机关要灵活形式,采取组织现场观摩、查阅调解协议书等方法,认真组织调解人员学习《人民调解工作条例》,使广大调解员熟练掌握调解技能,提高调解素质。二是做好社会矛盾的调处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在政府机关矛盾的调解中,要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组织骨干小组介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在调解中,要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要规范调解的程序和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要督促履行义务,确保矛盾化解工作真正做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三是要着力构建新的社会大调解机制。当前,社会大调解机制正在各地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立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是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总结经验,挖掘典型,探索社会大调解的新路子,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矛盾化解作出应有贡献。 四、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依法治理的职能 司法行政部门长期担任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履行着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职能。一是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列入普法依法治理的规划来落实,定期组织检查考评、组织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同时,注意总结经验,挖掘与宣传先进典型。以普法依法治理的开展,提高社会化法治水平,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二是要发挥检查监督的作用。司法行政要充分发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检查监督,要加强与人大部门、宣传部门、组织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力量对政府机关的依法管理、依法办案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特别是要对办案人员的办案情况进行调查和考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走访和了解,掌握和了解办案人员是否公正办案、依法办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检查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三是要发挥考核考评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考评的范畴,并根据法治建设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考核,以考核考评推进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从而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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