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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什么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

发布时间: 2020-12-04 23:36:56

『壹』 什么是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我复国宗教信仰自由制政策是指: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简单的来说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这就是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它是全面的、完整的政策。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1949年9月29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贰』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我国基本政策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1949年9月29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不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错误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但这并不是说就可以放弃对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弃在他们中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工作。
(1)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中国不论信仰宗教还是不信仰宗教的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在多数群众不信仰宗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信教群众,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在多数群众信仰宗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群众不信仰宗教的权利,使全体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各民族群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18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到寺庙学经,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3)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信徒活动场所内所进行的正常的宗教生活,按照宗教习惯自愿的布施、乜贴、献仪、奉献以及在自己家里进行修持、念经、祷告、守斋等,均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宗教团体按照宪法、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可以开办宗教院校,出版宗教书刊,销售宗教用品和宗教艺术品,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进行宗教学术文化交流等。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时候,必须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
(4)中国各种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原则。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中国宗教的一个显著特色。各爱国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界人士要自觉地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持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挫败其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同时,也要坚决抵制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对中国宗教事务的干涉,不得在中国境内建立宗教组织或其他办事机构,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传教活动。

『叁』 我国对待宗教信仰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么

我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

(1)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是公专民个人的属私事。

(2)国家政权不干涉宗教的内部事务。

(3)宗教团体和宗教组织不得与国家分享行政权,也不能干预国家的行政权。

(4)宗教组织要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肆』 既然宗教总体上起消极作用,为什么我国宗教信仰自由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国政府对待宗教问题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保障。1949年9月29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权。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全面正确地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一方面要求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对不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损害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错误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另一方面要求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要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信教群众的信仰,但这并不是说就可以放弃对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弃在他们中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工作。
(1)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中国不论信仰宗教还是不信仰宗教的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而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在多数群众不信仰宗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信教群众,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在多数群众信仰宗教的地方,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少数群众不信仰宗教的权利,使全体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各民族群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2)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18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到寺庙学经,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3)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信徒活动场所内所进行的正常的宗教生活,按照宗教习惯自愿的布施、乜贴、献仪、奉献以及在自己家里进行修持、念经、祷告、守斋等,均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宗教团体按照宪法、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可以开办宗教院校,出版宗教书刊,销售宗教用品和宗教艺术品,开展宗教方面的国际友好往来,进行宗教学术文化交流等。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时候,必须履行自己的应尽义务。?
(4)中国各种宗教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实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原则。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中国宗教的一个显著特色。各爱国宗教团体和爱国宗教界人士要自觉地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持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挫败其推行“和平演变”的图谋。同时,也要坚决抵制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对中国宗教事务的干涉,不得在中国境内建立宗教组织或其他办事机构,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传教活动。

『伍』 为什么要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

政治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很大的,所以政治受到其他方面的影响和干扰越少越有利于社会发展。政教结合就会增加政治活动受到的外来影响,干扰政治活动,不利于发展

『陆』 这道题对吗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任何人和任何组织任何教派都必须遵守宪法,绝不能超越。

『柒』 宗教工作的四条重要原则是什么

一要加强民族团结。我们要始终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保护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团结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特别要执行好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久深入地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也要切实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政治责任,多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工作,争当民族团结进步的楷模,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表率,为巩固和发展全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做出积极的贡献。二要促进宗教和睦。一方面,我们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正常宗教活动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要严格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绝不允许任何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行使,绝不允许任何宗教有任何危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鼓励宗教界爱国进步人士努力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内容,对宗教教义进行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三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是青海各个民族、各个宗教共同的责任所在、共同的利益所在。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达赖集团利用藏传佛教分裂祖国的活动。希望广大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继续发挥自身的特殊影响,教育和引导广大僧尼倍加珍惜青海藏区和藏传佛教领域来之不易的稳定形势,清醒认识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所谓藏区问题制造事端、进行分裂渗透、挑拨民族矛盾、破坏社会稳定的险恶用心。四要保障人民幸福。谋求人民的幸福生活,既是各民族的不懈追求,也是各宗教的基本教义,更是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

『捌』 政教分离的发展

中国历史上并未形成政教分离体制 。民国初年,孙中山主张政教分离。他在《复高翼圣韦亚杰函内》容中提出“政教分立”是“近世文明国”的“公例” ,因为从发挥宗教的作用上,只有政教分立,宗教才不受政治的“纷扰”,使“信教”和“传教”“皆得自由”,教会能“发挥其真美之宗旨”;从历史经验上,近代以后一些有“野心”的国家,以传教士为“前驱之谍”,或是外国传教士“溢出范围,涉及内政”,进行侵略活动;从现实上,宗教“不免有麻醉青年及被帝国主义利用的可能” 。
当代中国从自身的政治制度和国情出发,实行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教分离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作为现代宪政基本原则的政教分离原则予以排斥,而是在坚持中国立场的同时持一种借鉴与包容的开放态度。当代中国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宗教抱以宽容的态度,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宗教也通过积极地适应现代社会而得到新的发展与进步。国家法律为宗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提供了丰富的形式 。

『玖』 为什么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您好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指宗教团体和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相适应。在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主要是由以下一些因素决定的:

(一)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国政府取得了对宗教事务的领导权。把宗教从剥削阶级控制和利用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割断了宗教与帝国主义的联系,成为中国人民自办的宗教事业,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宗教界爱国爱教,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政治基础。

(二)解放以后,经过社会经济制度的深刻改造和宗教制度的重大改革,我国宗教状况已经起了根本变化,宗教问题上的矛盾已经主要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在现阶段,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差异,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是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社会条件。

(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使广大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翻身的基础上,又享受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这是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四)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不得与国家分享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不干预行政、不干预司法、不干预教育。这是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根本原则。

(五)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国家的主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体制中,中国共产党与宗教界人士结成统一战线和爱国政治联盟,宗教界人士参加各级人大、政协会议,参政议政,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宗教界不仅是团结教育的对象,也是参政议政的一支重要力量。这是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具体体现。

(六)宗教界爱国爱教,发扬宗教文化和宗教道德中的一切积极精神,发挥宗教的凝聚力,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贡献。为贯彻“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全国的大局服务。这是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

『拾』 我国实行什么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

我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内行政、司法容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

政教分离是现代政治学的一项原则,源于欧洲摆脱宗教控制的科学革命、启蒙运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并成为欧美政治学说主流观点。

(10)我国为什么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扩展阅读:

政教分离制度虽已成为现代宪政的基本原则,但由于历史和宗教传统的原因,即使在制度起源地的西方国家也并无普遍模式,况且这一制度也并非尽善尽美。现代社会的趋势是向追求客观真实的方向发展,从而使宗教与政治势力不互相干涉,政治决定不受宗教势力所影响,也使科学与之彻底分离。

以客观的态度对待客观事物,而且为了确保科学教育体系不受宗教影响,绝大多数国家对宗教会采取无神论或中立态度。政教分离对保障宗教自由有一定程度的帮助,确保不同的宗教可以有自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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