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务员
『壹』 行政编制一定要考公务员吗
行政编制不一定是公务员身份,公务员考试分国考和省考。国考一定是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员也一定是行政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三条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五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行政公务员扩展阅读: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
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考试程序一样。
『贰』 公务员的行政级别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拓展资料: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是否属于公务员,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依法履行公职
即依法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他不是为自己工作,也不是为某个私人的企业或者组织工作或者服务。这里所依的“法”,是广义的“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二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仅以履行公职为标准,还不能作出明确的界定。有一些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他们从事的也是公务活动,但并未纳入国家的行政编制序列,因而不能认定为公务员。
三是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也就是由国家为他们提供工资、退休和福利等保障。公务员属于国家财政供养的人员,但并不是财政供养的人员都是公务员。财政供养人员的很大一部分,如公立学校的老师、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虽然由国家负担其工资福利,但不属于公务员,因为他们不具备另外两个条件。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四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常见的股所级(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职级,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属于地方行政级别。
『叁』 公务员岗位有哪些
公务员系统部门众多,但晋升机会可能性大却并不多,公务员划分从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厅、正厅等。90%会止步于副处退休。对于基层公务员,95%止步于副科级。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晋升快的部门有哪些,抛开关系、不可抗因素、能力等,起决定因素的是自己所处的部门。那么哪些部门更有前途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认识认识在公务员中发展最有“前途”三个岗位。只要在公务员考试中考上了这三个岗位,那么一定是前途无量的。
NO.1组织部
组织部对于很多公务员来说,是一个比较神秘的存在。在此需要明白的是,组织部不同于宣传部,组织部的主要任务就是管人,用人。不和群众接触,只和干部打交道,且只对领导负责。试想一下,天天和领导在一起,其发展的机会也是非常的大的。
当然,作为公务员最主要的就是为人民服务,但是既然作为一个职业,就会有发现的快慢之分,希望各位考生明白之后,在即将到来的岗位选择中能够有一个心理准备。
『肆』 什么是公务员
我国1993年制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建立了公务员制度。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在我国真正具备公务员身份也并不是所有党政机关。党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干部身份里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而公务员就是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编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务员。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比如说史志办(政府)、党史研究室(党委)、考试办、编办、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分配办(人事局)、电教中心(组织部)等这些部门都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这里的工作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再就是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这些具有明显党政机关特征里的工作人员也未必全部是公务员,里面相当一部分人只是具有干部身份,是事业编制,事业编、行政岗。就是领导干部里面也未必全部是公务员,大家一注意就能明白,看组织部或政府的红头文件任命书里,凡是任命的,一般是公务员,而聘任,则肯定不是公务员。就这么说吧,类似财政局、人事局、经贸局、环抱局这样具有典型性特征的行政机关,真正具有公务员身份也就是所有工作人员的40%—50%。
『伍』 行政编制是不是就等于公务员身份
行政编制不一定是公务员身份,公务员身份的一定是行政编制。
行政编制是回国家机关编制管理答部门根据宪法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所确立的组织原则,根据行政部门的结构、职能和工作量下达的工作人员的编制额度。
参公身份要变成公务员编制,大致有以下三种途径:
1、参加国考、省考。
每年各省都有1-2次省级公务员招考,主要岗位设置在乡镇,部分岗位为公安干警、法院、检察院岗位等。如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要去参考,工作年限务必要超过1年。
2、参加各级副科岗位选拔(公选)。
根据工作需要地级市或者县政府会面向本地区或者全国,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岗位或副科工作岗位(储备干部)。
3、破格提拔的情况(要努力争取)。
原则上事业编制不会自动转为公务员编制,但如果某个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特别突出、年度考核连续都是优秀,而且是高科技人才,有可能破格提用。常见的有,某单位引进高科技紧缺人才等,如引入某高校博士为副科级干部等。
『陆』 公务员和行政人员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行政人员是指在组织公司里做行政管理的人员,公务员未必是行政人员,行政人员中也只有一小部分是公务员,两者没有包含关系。公务员是职业,行政人员是岗位。
『柒』 公务员职位中 科员和行政综合有什么区别
科员:是行政级别的非领导职务,下一级就是办事员,往上就是副主专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属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
综合岗位一般也属于基础。
有可能先要去某某乡上班,时间长短不定,是否能调回县里也一定,具体的您可以电话咨询招考单位,他们会详细告之的。
『捌』 行政公务人员与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一、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公务员的区别是:机关工作人员包含国家公务员,有的有回编制答、有的没编制;国家公务员是取得了行政编制的人员,所以国家公务员只是机关工作人员其中的一部分。划分区别:行政编(公务员)、事业编、聘用人员。其中事业编制人员不能任命为国家行政机关领导职务。
『玖』 什么是行政公务员
我国目前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但貌似没有听说有“行政公务员”?! 只是“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
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国家公务员履行宪法、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的职责。
『拾』 公务员包括哪些职位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1.综合管理类是指除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以及其他职位类别以外的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机关中数量最多的主体类别。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机关工作需要各类专业知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有不少为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在其工作领域从事研究、政策制定工作,具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造诣,但这些人员的工作仍然属于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因此,不作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2.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3.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4.关于法官与检察官职位
与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本法在公务员的范围上有新的变化,法官和检察官也纳入了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10)行政公务员扩展阅读
职位分类制度,是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
职位分类是一种以工作职位为主要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所谓“职位”,是指上级组织分配给工作人员的职务及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位是职位分类的最基本元素,它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职位是以“事”为中心而设置的,不因人设置。即先有职位,后有相应的公务人员。当缺乏合适的公务人员时,会出现“职位空缺”现象。
第二,职位的数量是有限的,其数量是由组织机构的职能、工作量、经费等因素决定的。根据这些因素所决定的职位数量,即为该组织机构的编制。
第三,职位具有相对稳定性。同一职能在不同时间可由不同的人担任,不随公务人员的去留而变动。
第四,职位的确定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包括职位名称、工作内容、具体责任、任职条件等。
职位分类的具体方式,是按公务员职位性质和内容的异同,依次划分为职门、职组和职系;再对各职系内的职位按其责任轻重、工作难易和所需资格条件,划分若干高低有序的级别,并在级别划分的基础上,进行级别列等,使处于不同职系的职位可以依职责轻重统一排列等级。
因此,职位分类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各项人事管理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