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公告
一、执行案件的审限从立案次日开始起算,至结案之日截止。结案之日即裁判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送达裁判文书属于下列情形的,结案日期按下列规定确定:
1、邮寄送达的,以交邮日期为结案日期;
2、通过有关单位转交送达的,以送达回证上有关单位签收的日期为结案日期;
3、留置送达的,以裁判文书留置在受送达人住所地的日期为结案日期;
4、公告送达的,以公告刊登的日期为结案日期。
二、执行案件的结案日期按下列规定确定:
1、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全部执行完毕,或者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以完成执行(履行)行为的日期为结案日期;
2、裁定终结执行或者不予执行的,以裁定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日期;
3、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指定执行案件,以裁定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的日期为结案日期;
4、其他不需要制作裁判文书的执行案件,以完成结案审批手续的日期为结案日期。
2. 以下哪些省,市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网络平台
基本上全国都建立了执法公开平台。这是全面依法治国中,行政公开的要求 所以你只要在政府门口网站都会看到相关的链接
3. 执法大队下通知格式怎么写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宿建罚[20 ] 号
一、当事人名称:
二、案件简介及调查经过、结论:
三、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拟做出的处罚:
三、告之当事人权利:
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有权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陈述、申辩;若你单位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你单位放弃以上权利。
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的权利。
XX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XX行政执法局
. 二〇一 年 月 日
4. 公告能作为行政机关执法依据吗
不能!公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5. 律师公函可以直接向行政执法机关公告吗
可以的,只要依法致函
6.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是否正确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是错误的,正确的是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 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
(6)执法公告扩展阅读:
《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可以组织相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合执法。联合执法中的行政执法决定,由参加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事项需要行政执法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统一送达行政执法决定。
7.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加强事前公开要结合哪些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
科学的道、合理的、有效的制度是协调道与人关系的最有效手段,也是管理道的最有效手段。因此,企业制度不在于数量,而在于科学性和规范性,在于能够更好地被观察和执行。标准如下:制度的建立是否有明确的标准,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上级的要求。
2、建立规范的程序体系。
由于它是一种必须标准化的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凌驾或超越国家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制度的制定程序,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直接面向企业的一般员工。这些制度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利益,所以制度的发布应该更加规范和透明。应遵循以下程序:
(1)企业基层管理人员、职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共同制定制度草案;
(2)基层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查和修改;
(3)由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修改意见;
(4)根据两级管理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
(5)基层管理者应将修改后的制度报专业管理部门批准;
(6)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审核,签署审批意见后发布实施。
只有按照标准程序制定标准体系,才能规范管理工作,才能保护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才能避免上述所有问题的出现和发生。,
3、对系统内容进行量化。
管理是一门通过他人完成任务的艺术。管理者的水平不在于高素质的员工能否把事情做好,而更重要的是素质一般的员工能否把工作做好。在执行同一命令时,每个员工都能根据经理的意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
这里的“质量、数量和时间”是一个定量管理的概念。当我们制定系统的时候,系统的内容应该被量化,这样员工就知道该做什么,在哪里做,什么时候做,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这些内容应该在系统中明确量化,让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知道如何工作,工作的标准是什么。这样可以提高系统的执行力。
因此,对于企业的所有员工来说,必须有一个完整、科学的制度来约束每个人。只要你是企业的员工,你就必须接受它,你必须按照现有的制度去执行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制度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一个制度会忽视人。系统的执行标准相同,也是提高系统执行力的保证。
毕竟,系统的实施和评估应该由实施系统的人来完成。因此,制度的执行主体应均衡,确保制度实施的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
如何提高一个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既要有完善的制度,也要有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一经发布,就对企业组织内的每个人都有约束力,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包括领导。
只有领导以身作则,一旦出现违规,同样予以处罚,坚决不寻求特殊对待,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制度建设才能真正落实有效,企业管理才能真正提高。
5、及时修改系统。
企业的制度建设需要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否则“污水短木板”将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系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企业发展和生产环境的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各项系统。系统的修改要注意时间。
(7)执法公告扩展阅读:
系统需求
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发挥其作用。为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必须建立一套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信息工作的规则和指南,使信息管理规范化。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原始的信息收集系统
所有与组织活动有关的信息应准确无误地收集,不得遗漏。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安排专门的人员或设立专门的机构从事原始信息收集工作。在组织信息管理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对因不负责任造成信息滞后和失真,或出于某种目的捏造、提供虚假信息的,给予必要的处罚。
2、定义信息渠道
在信息管理中,明确上下级之间的垂直信息渠道,明确同级之间的水平信息渠道。建立必要的制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对外提供信息的责任和义务,并在组织内部进行合理分工,避免信息的重复收集和收集。
3、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信息利用率,通常指可用的原始信息所占的百分比。百分比越高,信息越有效。相反,它不仅浪费人力和物质资源,而且妨碍有用的信息的适当流通。因此,有必要加强信息处理机构的建设,提高信息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完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专项培训,使信息工作者具备识别信息的能力。
同时,要注意运用科学的定量分析方法,从大量的数据中找出规律,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的作用。
4、建立敏感信息反馈系统
信息反馈是指及时发现计划和决策执行中的偏差,对组织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调整。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比较缓慢,就会在重大错误后才发现,给工作带来损失。
因此,组织必须把跟踪检查、监督和反馈放在管理的重要位置,严格规定监督和反馈制度,定期对各种数据和信息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快速敏感的信息反馈制度。
招聘和约会
后部门职位有特定的目标和明确的职能分工,下一步取决于员工的能力来执行,所以有必要评估相关能力的员工,并将它们分配给相应的位置根据评估结果,这也是man-post匹配的问题。
这需要良好的招聘,招聘环节主要是看申请人是否已达到所需的企业职位要求:基本工作能力、所需的知识、经验和技能,可以培养潜力,和它的价值观、道德价值观和其他方面,最重要的是企业文化,价值观的身份?
如果一个员工对企业的发展,没有责任感和主动性,没有欲望和动机去做一个好工作,无论他怎么受过高等教育和有经验的,他不会在企业有良好的执行能力。这是目前中小企业忽视或难以做到的。
在企业内部人员配置方面,还应使用一套工具来评估和合理配置企业的专业能力和素质,特别是以往的工作业绩和绩效,以保证人员与岗位的匹配。
流程和系统
岗位人员明白自己的职责,同时也要对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责过程有充分的了解,从而使执行正确、及时、有效,从而避免少走弯路,提高执行效率。此外,还应该有制度上的激励和制约过程和结果
文化形态
领导者要推进和带头塑造强势执行力的企业文化,让强势执行力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日常行为习惯。这样,强势的管理者行为就会成为员工的习惯性行为,而弱势的管理者行为就会受到不同的对待。
值得一提的是,领导者应该成为执行力强的模范,否则一旦领导者破坏了这种文化和习惯,上述的就会落空。例如,上班迟到、中午饮酒、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等,充分展示了这一示范的作用。
8.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公告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款:邮寄送达的,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告送达的,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
9.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有什么意义
公告是上至国家高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下至各机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向有关方面或人民群众宣布重要事项的知照性公文。
公告具有以下特点:
(1)内容的规定性。公告所宣布的事项是国内外极为关注的重大事项,所宣布的内容是能够向国内外公开的重大决定,它的使用要考虑在国际国内所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
(2)发文机关的特定性。公告的发文机关仅限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最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3)告知的广泛性。公告向国内外发布,其告知的范围相当广泛。
(4)传播的新闻性。公告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公开发布。
根据内容、性质、作用和发布机关的不同,公告可以分为国家重要事项公告和法定事项公告。
国家重要事项公告是宣布有关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重要事项的公告。
法定事项公告是国家公布有关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和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发布重要事项的公告。它可以分为法定专门事项公告和法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