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法规
① 一级建造师 法规的题
答案解析没有错,《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②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
1、一级建造师和一级建筑师都属于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
2、不管在以前,还是在以后,从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依据上来讲:都是不允许挂靠的。
3、过去确有很多挂靠的情况,但随着实名制的不断强化管理,以后挂靠的情况会越来越难做。
4、要想绝对杜绝挂靠,国家肯定难以做到。不是通常有一句话,叫什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挂靠情况想绝对杜绝是不可能的。
③ 1级警督是什么级别
一级警来督就是一级警督,源这是进入警察队伍后,警察机关依照警察法逐级结合每个人的警龄确定的,是每个人的警衔衔级的标识。不是职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3)一级法规扩展阅读:
首次授予一级警督的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每晋升一级为四年。在职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训的时间,计算在警衔晋级的期限内。
二级警督相当于科级(正、副职)行政级别。也有很少一部分相当于处级行政级别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5、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6、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④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制度,等等,我想知道哪一级有权制定这些东西。
宪法是全国人大才有权利制定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都可以制定的。只有法律才可以规定人身性质的处罚,比如拘留。行政法规(条例)是国务院才有权利制定的,法规可以规定吊销营业执照。规章是省级政府和较大市政府才可以制定的,根据的是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制度不属于法律法规,一般公司会在设立时候制定章程,章程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一定灵活性,详细可见公司法。公司制度当然可以自己制定,但是如果违法就会无效了。
⑤ 国家一级图书馆的法规
2005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在(文社图发[2005]15号)《文化部关于命名一、二、三级图书馆的决定》公布的名单,其中命名344个图书馆为“一级图书馆”、412个图书馆为“二级图书馆”、684个图书馆为“三级图书馆”。
2009年,文化部决定进行第四次评估定级,其中一级馆有480个,二级馆为410个,三级馆894个。
⑥ 注册一级建造师的法规规定
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111号)。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⑦ 通过查询你能记得几个一级响应时法律法规与措施
查询,你能记住几个一级响应时法律法规与措施呢?
⑧ 一级建造师 法律法规多少分算通过满分多少分
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均为160
均为96
⑨ 哪些法律有省一级的规定
法律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法律即我们平常看到的《某某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广义的法律包括狭义的法律外还包括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部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部分地方政府制定),省一级只能指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叫《某某条例,办法等》他们之间位阶不同,效力不同,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冲突
⑩ 中国法律法规分一级法律与二级法律吗
法律分类一般有普通法和特别法,地方性规章制度和国家通用法,同时宪法高于其他任意法,其他法律法规不得与宪 法相冲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地方性法律法规不得与中央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