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行政许可
1. 行政机关作出消防类行政许可的条件是什么获得消防类行政许可的条件又是什么
消防许可属于行政许可. 消防行政许可有三项: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建筑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和营业性场所开业前检查。属行政许可范围。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属于行政许可吗
消防设计备案属于行政许可。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
第三条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
第四条 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
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其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管辖。
第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正、严格、文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3. 消防行政许可是先办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才能办理吗
只要是有建筑物的,比如厂房,在建设之前必须先消防许可,许可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备案(一般比较小规模的,各省会有自己的界定),二是审图。
4. 请教一下各位大虾,什么样的施工需要办理消防安全行政许可
1、几乎所有的建设工程及装修工程均应办理消防手续,其余施工没有要求办消防许可手续。
2、消防手续办理分2种: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3、消防审核的范围,公安部106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明确: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4、除了审核的均应办理备案手续。该规定第二十五条明确,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纸质备案表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录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
5. 哪些事项属于修订后的消防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总共5项,但现行《消防法》是2009年5月1日起效版本,问题太老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许可审批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6. 消防行政许可是指消防设计审核与消防验收吗
是的。消防行政许可有四项,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公共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许可、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许可。
消防部队是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同时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例和《兵役法》、《现役军官法》,享受现役军人同等待遇。
(6)消防行政许可扩展阅读: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部队主要担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反恐处突和社会救助等任务,是大型灾害的第一出动力量,也是和平时期战损率最高的纪律部队。
7. 消防许可属于行政许可吗
消防许可属于行政许可.
消防行政许可有三项: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建筑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和营业性场所开业前检查。属行政许可范围。
8. 建筑、场所的消防行政许可、备案文件是什么
消防设计审核: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容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消防设计备案: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9. 什么是行政许可范围的建设工程消防网上说行政许可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可以不备案
从事特定活动须经许可的事项:与国家安全有关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经济宏观调控的事项;生态环境保护的事项。
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权利并且具有数量限制的事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
资格资质方面的事项:以公民个人为颁发对象的职业资格制度;有关企业、组织的资格、资质制度。
通过检测、检验和检疫等方式对相关物品的审定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定产品、物品的检验、检疫。
确定主体资格的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和社会组织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10. 消防备案是否属于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的消防行政许可,其实在施工前就是消防设计备案,或消防设计审核你报申报表之后,消防部门会审查设计图纸,给你出一份设计意见。这个过程就是行政许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