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审批手续
❶ LNG加气站有哪些审批流程。注意什么要准备什么资料
LNG加气站建设程序
一、选址:
(1)业主熟悉建站政策和标准规范,在城区或交通主干道上,按靠近水、电、气源,靠近车源,加气方便,基本符合城市规划和标准规范中消防、环保、安全要求,初选建站地址;
(2)LNG主管部门(LNG专家)、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到现场定点。
(3)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和国土证:
(4)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施工用地许可证。
二、立项
(1)业主向当地LNG产业产管部门或计委提出建站申请;
(2)提供相应资料:立项报告、可研报告、选址定点报告;
(3)LNG产业主管部门或计委批准立项。
三、设计
(1)初步设计前,业主向设计单位提供资料:站址地形图、天然气气质资料、气象资料、地震资料、水、电、气源资料、建站规模、设备初步选型、地勘资料、环保影响评价报告、文物调查资料等。
(2)甲级设计单位作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单体(加气棚、站房等)建筑样式、风格;LNG加气站效果图;主要设备配置;工程总造价;水、电、气工艺初设;说明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加气站的消防、环保、安全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初设审查:LNG主管部门(LNG专家)、计委、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设计、业主参加,对初设进行评审。
(4)LNG主管部门或建委出具初设评审意见;
(5)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据此作LNG加气站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电器、给排水、暖通设计,并出施工蓝图。
四、报建
(1)初设报消防、环保审查,出据审批意见,安办办理安全三同时证书;
(2)初设总平图(含消防、环保、安办审批意见)报规划审查,进行勘测,划红线;
(3)规划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委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建设
(1)办理设备、土建、安装、水、电、气工程、监理招标,签订合同;
(2)在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3)在建委办理合同鉴证;
(4)组织施工。
六、验收
(1)进行工程质检,出据质检报告;
(2)进行消防、安全、环保、压力容器等单项验收,并出据单项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环保评价检测报告书;
(3)在安监部门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在质监局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充装注册登记证;
(4)质检部门对加气机进行校验标定,出据计量使用许可证;
(5)员工到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取得上岗证;
(6)试运行、验收整改、完善;
(7)综合验收前:业主准备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相关批准文件、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质检资料、监理资料、材料试验资料、财务决算资料、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8)LNG主管部门主持,建委、规划、消防、环保、安办、质监、LNG专家及设计、业主参加进行竣工验收报告;
(9)在LNG行业管理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公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燃气管理部门办理燃所资质证;
(10)投产经营。(国家燃气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❷ 审批加气站需要什么手续
加气站建设办事程序和必要的批准文件(供参考)
前期准备 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
落实土地使用权
联系气源管道(CNG)、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联系运输气源(LPG),动力(30KW)以下、水源
编制加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编制工程投资概算
批复定点
市政府组织专家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形成会议纪要
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其他有关手续
向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技术设计方案
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向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
向国土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
市消防局批复
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筑合同
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向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向市政局、交管局、城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城市道路开挖申请表
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管线(CNG)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竣工验收
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图
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
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
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投入运营
吉林市办事程序(供参考)
报批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是否具备申报资质,合格后报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
立项
立项后,由建设局提供车用液化气(LPG)加气站土地征用政策,委派规划局进行站址规划。
规划
申请单位应向规划局提供建站选址意向、面积等书面材料,由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选址规划。
环保
选址规划后,向环保局提出申请,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备案表》,由环保局现场查看选址,提出环境影响意见进行组织评价、批复。
征地
站址规划后,由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局递交建设用地规划材料,进行土地征用。
采购
根据市场情况和未来发展要求,选择和订购加气设备,制定生产周期,签订购销合同。
设计
土地征用后,选择具有认证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图,根据规范要求,达到消防安全间距,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设备图纸,设备布局要求,周围水电供应情况。
土建
设计出图后,上报消防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建设施工,由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土建单位、监理公司等进行论证与技术交底施工。
竣工验收
施工结束后,组织联合验收或单独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环保、监理、技术监督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安全局、设计单位等参加。
试运行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进行调试,试运行。
办证
持政府有效批文,到市商务局油管办审核,报省商务厅核发资质证书。
注册
在取得零售经营资质证书的同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局申请注册营业执照。
附件2(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
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
(试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推进我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鼓励广大业主积极投入CNG事业,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要求,根据《重庆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现公布《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及业主申报建站流程图,供建站业主参考。
一、前期准备
1.按照市政府颁布的CNG汽车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站布局选址的要求,根据气源管道走向选择合理的站址。业主向市经委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2.市经委牵头邀请消防、规划、环保、国土、劳动等有关部门,踏勘现场,取得一致意见。
3.落实土地使用权,联系气源管道、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
二、批复定点
1.编制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方案包括总图布置、工艺流程、技术参数、设备选型等主要内容。消防安全、环保、劳动卫生要有专篇。
2.工程投资概算包括土建、设备、水电气管道道路接口测算,生产流动资金等各项费用。
3.市经委组织专家组,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写出会议纪要。由市经委批复同意定点。
4.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三、办理有关手续
由于CNG加气站属工艺流程标准化、设备选型系列化,投资小、建站周期短的工程,因此,应该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1.业主向市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1)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2)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3)技术设计方案
(4)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2.业主向市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1)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2)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3)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4)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5)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
3.业主凭建站批文,按渝府发[1998] 40号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办理有关优惠政策。市经委将建站进度,完成情况报市CNG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业主向国上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四、报建
1.业主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l)市经委定点批复;
(2)市消防局批复;
(3)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4)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5)建筑合同;
(6)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2.业主凭施工许可证沛质检站质检手续开工建设。
3.管线建设:
(l)按三条第2款、四条第2款程序与加气站建设手续一并报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2)向市政局、交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l)城市道路开控申请表;
(2)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3)管线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上述手续完备后,业主可开始项目施工,施工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质量。主要设备由市技术监督局和劳动局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和计量强制检定。
六、市经委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
七、由市经委组织竣工验收,开始试生产。完成竣工验收图,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八、加气站试生产三至六个月,调整完善各项遗留问题。市技术监督部门加强气质的监督管理。九、市经委组织专家进行生产验收,办理移交手续,交付运行。
❸ 跪求加气站审批流程和加气站可行性报告
加气站建设办事程序和必要的批准文件(供参考)
前期准备 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
落实土地使用权
联系气源管道(CNG)、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联系运输气源(LPG),动力(30KW)以下、水源
编制加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编制工程投资概算
批复定点
市政府组织专家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形成会议纪要
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其他有关手续
向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技术设计方案
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向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
向国土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市经委定点批复
市消防局批复
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筑合同
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向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向市政局、交管局、城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城市道路开挖申请表
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管线(CNG)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竣工验收
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图
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
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
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投入运营
吉林市办事程序(供参考)
报批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市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是否具备申报资质,合格后报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立项审查。
立项
立项后,由建设局提供车用液化气(LPG)加气站土地征用政策,委派规划局进行站址规划。
规划
申请单位应向规划局提供建站选址意向、面积等书面材料,由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选址规划。
环保
选址规划后,向环保局提出申请,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备案表》,由环保局现场查看选址,提出环境影响意见进行组织评价、批复。
征地
站址规划后,由建设单位向国土资源局递交建设用地规划材料,进行土地征用。
采购
根据市场情况和未来发展要求,选择和订购加气设备,制定生产周期,签订购销合同。
设计
土地征用后,选择具有认证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图,根据规范要求,达到消防安全间距,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设备图纸,设备布局要求,周围水电供应情况。
土建
设计出图后,上报消防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建设施工,由建设单位、设计部门、土建单位、监理公司等进行论证与技术交底施工。
竣工验收
施工结束后,组织联合验收或单独验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环保、监理、技术监督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安全局、设计单位等参加。
试运行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进行调试,试运行。
办证
持政府有效批文,到市商务局油管办审核,报省商务厅核发资质证书。
注册
在取得零售经营资质证书的同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再到工商局申请注册营业执照。
附件2(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
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
(试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为推进我市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建设,鼓励广大业主积极投入CNG事业,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要求,根据《重庆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现公布《重庆市CNG加气站建站工作办事程序指南》及业主申报建站流程图,供建站业主参考。
一、前期准备
1.按照市政府颁布的CNG汽车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站布局选址的要求,根据气源管道走向选择合理的站址。业主向市经委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2.市经委牵头邀请消防、规划、环保、国土、劳动等有关部门,踏勘现场,取得一致意见。
3.落实土地使用权,联系气源管道、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
二、批复定点
1.编制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方案包括总图布置、工艺流程、技术参数、设备选型等主要内容。消防安全、环保、劳动卫生要有专篇。
2.工程投资概算包括土建、设备、水电气管道道路接口测算,生产流动资金等各项费用。
3.市经委组织专家组,会同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写出会议纪要。由市经委批复同意定点。
4.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❹ 办理LNG加气站所需要的全部手续
LNG是液化天然气英文Liquefied Natural Gas的缩写。
手续流程
1、立项申请(可研报告)
2、政府批示—市、县发改专委
3、规划建属设局—环保、安监、土地、消防—建设局
4、开工建设—监理—完工验收—运营。
5、图纸设计—会审(安监、消防)—施工许可—施工质量—验收报告。
❺ 开设加气站、加油站需要哪些机构部门审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手续繁来多,个人没有强自大的关系不好办,除了计划生育和教育局不管之外,其他部门都管。你得有土地,交通干道,车流量大。LNG,CNG手续在山东省境内,最好是潍坊地区捎带办理,经济实惠,有诚意者可以致电13563669599交流。祝你们生意兴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❻ 移动式天燃气加气站需要去那些部门审批,具体的手续有哪些
先要通过市城建上报获得指标
再征地
设计图纸
拿图纸到消防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合格后动工,
完工后请消防和技术监督部门验收
合格后可以开业
❼ 关于天然气加气站的审批手续(最好能是甘肃省的)
什么样的气站手续基本一样流程也基本一样,
前期准备
ü 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加气站工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和建设方案
ü 落实土地使用权
ü 联系气源管道、动力、公路接口、水源等有关事宜
ü 编制加气站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ü 编制工程投资概算
2. 批复定点
ü 市政府组织专家召开加气站工程项目评审会,形成会议纪要
ü 办理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的各项手续
3. 其他有关手续
① 向消防局申办建筑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审核签章手续。 必备资料:
ü 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ü 专用消防报建审批表
ü 技术设计方案
ü 由有设计资质单位签章的(含消防设计章)总图、施工图
② 向规划局申领选址意见书、工程规划许可证。
必备资料:
ü 市经委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ü 市消防局的初审意见
ü 国土权属证明或建站土地租赁协议、土地作股证明文件等
ü 市测绘部门提供有效的地形现状图
ü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总图及施工图
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
③ 向国土部门申报用地范围、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
④ 向建管站报建,办理质检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
必备资料:
ü 市经委定点批复
ü 市消防局批复
ü 市规划局颁发的规划许可证
ü 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ü 建筑合同
ü 凭报建手续办理质检手续
ü 向规划局取得管线规划许可证
⑤ 向市政局、交管局申办城市道路开挖许可证
必备资料:
ü 城市道路开挖申请表
ü 市经委的定点批复和评审会议纪要
ü 管线建设规划红线走廊许可证。在主城区干道开挖,应到市政局、交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⑥ 竣工验收
ü 组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图
ü 办理消防、规划、环保、劳动等验收的相关手续
ü 申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及相关证件
ü 办理安装资质注册登记证
ü 组织操作管理人员的资质培训,取得上岗操作证,投入运营
❽ 求 加气站 审批流程图 多谢!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市汽车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
非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参照执行本管理规范。
第二章经营条件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加油加气站,必须依照《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验收。
加油加气站的避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第五条加油加气站必须与外界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明确的出口、入口,站区内不得设立与加油加气站业务无关的其它单位。
第六条加油加气站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并认真落实。
第七条加油加气站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一)加油加气站应制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防静电、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加油加气站应制定加油加气操作规程、计量操作规程、卸油(气)操作规程。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八条加油加气站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对本站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落实本站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加油加气站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站所从事的加油加气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十条加油加气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站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加油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专业技能培训及企业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进行操作。
第四章站内建筑物的管理
第十二条加油加气站内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宿舍的门窗不得朝向站内油罐区和加油(气)机;
(二)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留宿;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电炉;
(四)站内宿舍应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本站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管理。
第十三条加油加气站的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生成明火取暖和生活使用。
第十四条站房内热水锅炉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它房间隔开。
(二)锅炉间的门窗不宜直朝向加油机、加气机,卸油点、卸气点及通气管管口、放散管管口。
(三)锅炉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锅炉,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且应采取防止火星外逸的有效措施。
第五章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加油加气站罩棚高度不得低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得小于2m。
第十六条加油机或加气机与站房的距离不得小于5m。
第十七条埋地油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m;液化石油气罐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
第十八条油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地上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45m,二级站为38m,三级站为33m。
地下液化石油气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级站为30m,二级站为25m,、三级站为18m。
若采用油气双回收系统时,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相关规定适当减少。
第十九条加油加气站的380/220V供配电系统宜采用TN-S系统,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供配电系统的电源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第二十条架空通信线和电力线不得跨越加油加气站。
第二十一条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第二十二条加油加气站内可设置小型内燃发电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第二十三条空调主机和室外机应安装在非爆炸危险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第六章消防设施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加油加气站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知识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练,要做到“三知,三会”,即知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知事故应急预案,知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二十六条加油加气站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二)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1只6L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三)地下储罐应设置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四)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五)一、二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5块、沙子2立方米,三级加油站应备灭火毯2块、沙子2立方米,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的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沙子;
(六)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应设消防给水系统;
(七)提倡配备使用新型高效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消防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定点摆放,定期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第七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加油加气站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警示牌。
警示语内容包括:
(一)站内严禁烟火;
(二)站内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三)机动车辆加油(气)时必须熄火;
(四)不准在加油(气)现场使用手机。
第二十九条加油加气站每班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检查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站长,加油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整改;加油加气站暂时无法解决的,要书面向主管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三十条加油加气站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
第三十一条加油(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内加注易燃油品;
(二)严禁对无油箱盖的车辆加油;
(三)严禁对无引擎盖的车辆进行加油(气);
(四)遇到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以及加油加气站内、站外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停止加油(气)作业;
(五)非加油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加油(气)工作。
第三十二条卸油(气)作业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汽车罐车和液化石油气罐车卸车场地,应设卸车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宜设置能检测跨接线及监视接地装置状态的静电接地仪;
(二)卸油(气)点附近必须配备灭火器材;
(三)卸油(气)过程中,驾驶员和接卸人员均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接卸;
(四)卸油(气)过程中,禁止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五)卸油(气)完毕后,驾驶员应全面检查,确认状况正常后,方可发动车辆移开接卸现场;
(六)遇到雷雨天气、附近有明火、管道设备大量泄漏油(气)、液压异常等情况,严禁进行卸油(气)作业;
(七)非加油加气站的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卸油(气)工作。
第三十三条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安全部门,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应停止加油加气作业,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非加油加气站的人员严禁进入单独设置的油(气)罐区。
第三十五条加油加气站内加油(气)车辆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紧急疏散的条件。
第八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加油加气站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编制符合本站实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机构,涉及的应急救援人员分工和职责划分,应急设备设施,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抢险、医疗等急救措施方案,社会支持救助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等。
第三十七条加油加气站的应急预案要每季度演练一次,并有演练记录和演练现场照片。
第三十八条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管理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加油加气站,是指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加油站,是指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指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指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加油加气合建站,指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又可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或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重要公共建筑物,指建筑面积超过15000㎡的公共建筑物。
❾ 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由那个部门审批
1 、立项 :本地或地区发改委
A、 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
B、 立项申请书
C、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D、 特许经营授权书
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2、 企业名称批复:地区工商局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3、 办理机构代码 :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C、《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机构代码证书》
4 、验资: 当地会计事务所
A、 开户行、验资款
B、 公章 《验资报告》
5、 营业执照 :工商局
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B、《机构代码证书》
C、《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筹建期)
6、 可研报告评审 :审计委
A、《可研报告》
B、《单位对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 当地、地区计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
7、 确定站址
A、 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 **消防局、《消防审批意见》、《站区设计图》
8、 站区初步设计的评审(环评): 本地有资质的环境评审单位 《初步设计方案》
A、《环评报告》
B、《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单》
9、 安监评审: 本地或地区安监局
A、《站区设计图》
B、《安监评审报告》 《安评批复或意见》
10 、建设用地: 当地建委规划科
A、《立项批复》
B、规划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
C、勘探设计院《地址勘探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 征地 :国土资源局
A、《营业执照》、《土地出让合同》
B、《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12、 银行开户:XX银行
A、《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验资报告》
D、公章 E、预留印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3、 统计登记 统计局
A、《组织机构代码证》
B、《营业执照》、 《统计证》
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
A、《用地红线图》
B、战区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
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 燃气项目建设审批: 建委燃气办
A、《营业执照》
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 《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
16 、消防设计审批 :**消防局
A、 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B、 工程报批图
C、 《国有土地使用证》 《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
17、 开工审批 :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燃气管道路由规划》
B、《设计合同、资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C、《施工合同、资质》
D、《监理合同、资质》
18、 物价批复: 所在地物价局
A、 物价批复申请报告
B、 相关文件
C、 周边标准资料 《物价批复文件》
19、 临时占道: 市政、城管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临时占道许可证》
20 、压力容器
当地、地区技术监督局 相关图纸资料 《压力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
21、 消防验收: **消防局 相关竣工资料 《消防验收合格证》
22 、消防安全: **消防局 《消防验收合格证》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23、 站区竣工验收:建委、技监局、燃气办 《竣工资料》《验收报告》 《气站建设合格意见书》
24、 燃气经营: 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 《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 《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
25、 更换营业执照 :工商局
A、《燃气经营许可证》
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 营业执照
26 税务登记: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 、税务登记证。
❿ 天然气加气站如何审批
项目立项需要向当地的发改委审批,用地需拿到规划局的意见书,设计和建设过程一般由各地的建设部门审批——如建设局,可向当地的燃气主管单位——如燃气处咨询,各地的手续和部门设立还是有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