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明年实施
『壹』 个人破产制度要上线了,该制度如何抵制被不法分子钻空子
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创业一直都是一个热门的话题。谁都可以创业,还没上完学的学生、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或者是有了一定工作经验的年轻人,都可以在创业这条路上大放异彩。创业成功了,那么就是迎来人生巅峰,但是一旦失败,代价也是惨痛的。在我国,创业失败的代价比外国更严重的原因就在于,我国还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个人破产制度,创业失败后造成的资金亏损,往往只能由个人或者家庭承担,而在这其中,创业失败后导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我看来,这个制度如果执行的好,对于社会发展将是相当有益的,但是执行中所存在的问题还需要大力监管,防止有人不当得利。
『贰』 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明年在哪实施
8月26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等7项创新性重要法规。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拟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条例,在深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不过对于滥用个人破产制度的债务人,不仅不允许其免除债务,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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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个人破产制度绝不等于可以无条件逃债
多位专家也表示,设立个人破产制度绝不等于可以无条件逃债。即便对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现代国家的破产制度也并非都是直接免责,而且法律会规定一些不能免责的债务类型(如税收等公共债务)。
条例征求意见稿就明确指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他人身体权或者生命权产生的损害赔偿金、恶意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损害赔偿金、学生教育贷款等债务不得免除(债权人自愿放弃的除外)。
多位专家表明,只有遵守限制消费、汇报财产状况等免责考察期期间的行为规定,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债务。此后相关情况还需要经过管理人的调查、征询债权人和破产事务管理部门意见等,并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报告。
『叁』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法令》是什么此法令啥时候实施
深圳的个人破产法于2021年的3月1日开始实施。
破产法不管是对于何种群体,都是一种法律保护,有了它破了产的诚信人物都能够得到保护。为什么我国需要这个破产法呢,因为随着金融以及科技发展,信用贷款在我国已经普遍被大部分人接受,但是这同样带来一个弊端,那就是消费超前,消费以及杠杆增加。数据显示直到2019年底,我国信用卡应还总额为7.5个亿,杠杆概率为55%,这都属于一个比较高的水准。
目前我国的信用制度以及财产管理制度还需要加强完善的,假如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亲戚朋友身上,再来申请破产,这又该如何解决?
因此个人 破产法,对于保护弱势破产人群的初衷是好的,但是现在人心险恶,利用法律漏洞来给自己谋利的人太多了,因此这个法还需要时间来将它完善,不过我依然期待正式发布全国推行的那一天。
『肆』 我国个人破产法拟于明年实施,为什么会出台这部法规
一、个人破产法内容
引用:根据条例,在深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保连续满三年的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不抵债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经过三年受到严格行为限制的考察期,就可以免除剩余债务。该项制度只针对“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滥用个人破产制度的,不仅不能免除债务,还要被追究刑责。 (引用自《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
且所贷款的资金不能用于购房、股票等用于投资的产品,除了生病、创业,也没有其他方面可以用到这么多钱了,可以说借了钱“也没用”。
诚信是一个社会根本,中国要建立诚信体系,个人破产的基础也是诚信制度,让那些“诚实而不幸”的人获得创业机会,给他们以阳光、信任,让他们获得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