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权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将行政立法权赋予特定的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拥有行政立法权。此外,经权力机关特别授权,某些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也拥有行政立法权。(深圳、厦门、汕头、珠海市等) 。
2. 哪些主体有行政立法权
您好,立法主体是指有权制定、认可、修改、废除法律的国家机关。包括专门行使立法权或主要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也包括制定宪法的制宪机关,还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国家机关以及制定地方法规的地方国家机关。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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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区别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从他们的定义即可看出区别:
1、立法权: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2、行政权:是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和管理国内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务的权力。
3、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
4. 行政立法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或行政规章的是
行政法规的复制定主体是国务制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
5. 我国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有哪些
1、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3、经权力机关特别授权,某些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也拥有行政立法权。
6.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区别有哪些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从他们的定义即可看出区别:
1、立法权:回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答法律的权力。
2、行政权:是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和管理国内行政、外交等各方面行政事务的权力。
3、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
7. 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者的具体解释
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三权分立制度就是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以美国为例,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权分立很好的实行了“宪政”的主旨思想,实现了依宪治国的目的,三权分立制度在反对封建势力复辟、建立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斗争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三权分立制度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但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在政治体制上根本否定并排斥三权分立制度,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制。
立法权: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立法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第二类是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一方面,立法机关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它们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
司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开展依其法定职权和一定程序,由审判的形式将相关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化活动而享有的权力。通说认为,人们提到的“司法权”多指狭义司法权,即虽包括检察权在内、但却明显偏重于审判权,或仅仅指审判权(即以法院为相应机关)而言。
行政权是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和管理公共事务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力,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对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存在实行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土壤。
8. 什么是行政立法,我国哪些国家机关享有行政立法权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将行政立法权赋予特定的行政机关:
1、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3、经权力机关特别授权,某些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也拥有行政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