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权下放
⑴ 行政部门权力下放后是否还能行使下放的权力
——明放暗收。地方在强力推进审批领域改革的过程中,一批下放的审批权被中介从政府手中接过。这些具有官方色彩或背景的中介机构,或挂靠在政府主管部门名下,或由政府退休干部任职,利用行政影响力破坏市场公平。这些被称为“二政府”的“红顶中介”,蚕食简政放权改革红利。
——放权“躲猫猫”。一位政府部门的审批人员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单位有一项广告审批权,虽然按照相关规定这个审批权可以下放到基层,但上级部门却迟迟不批准给基层专网审批接口。这也就意味着,这个权力“想下放也下放不了”。海南省政务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经过前几轮的改革,容易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都已取消下放,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改革触及部门核心利益,一些部门不太愿意放权,存在放权含金量不高、责放权不放等现象。
——有人放接不住。一位投资人想在东北某市申请办一个幼儿园,结果按照规定把材料报上去后却迟迟等不到回音。后来才发现,由于这一审批事项已经由市民政部门下放到区民政部门,但因区里从未办过此类审批,所以工作人员临时研究文件,迟迟不敢动笔审批。基层干部告诉记者,随着权力层层下放,基层政府增加了许多管理事项,人变得越来越忙;但因不熟悉新的管理业务,处理事情有些摸不着头绪。
⑵ 中央下放什么审批权水泥行业审批
孔祥忠:行政审批权的下放,对地方政府来说,意味着压力更大了、责任更大了,而不是权力更大了,相信地方政府有科学发展观意识。我个人认为,下放行政审批权,对水泥行业是件好事,企业不必过多担心。 在新建项目的审批上,地方政府会越来越慎重,现在能动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不只是考虑能否卖个高价的问题,地方政府更关心的是新建项目能产生多大的效益、能为地方提供多少税收、对地方所做的贡献等。地方政府想把地方的经济搞上去,同时也希望给地方的老百姓创造福利,稳定地方的社会环境。
⑶ 什么是下放审批权
就是某一件事的审批权力下放到下级部门。
⑷ 国家卫计委对医院审批权力下放的指示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方案)。《规定》指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18项工作。其机构职能转变,取消6项职责;下放6项职责;整合3项职责;加强4项职责。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
2.取消全国计划生育家庭妇女创业之星、全国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等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
3.取消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职责,有关事务性工作转移给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
4.将对医疗机构服务绩效评价等技术管理职责转移给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5.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
6.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职责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2.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职责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3.将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职责下放设区的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4.将全国卫生县城、全国卫生乡镇评审工作下放省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5.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评审工作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6.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整合的职责。
1.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将组织制定药品法典的职责,划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将确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制定检验规范的职责,划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⑸ 如何写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工作情况汇报
写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工作情况的汇报,可以把小凤汇报的实际情况写出来。
⑹ 低保审批权下放前后有什么不同
低保审批都不在乡镇哦,乡镇是负责入户调查和初审,审批权下放其实不是好事,基层承担的压力更大,因为基层干部是直面群众的,一旦出现分歧没有了缓冲。
⑺ 地铁的审批权是国家发改委,还是已下放到省发改委
是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有官员表示,目前各个地方修建轨道交通、城际铁路的热情很高。此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城际铁路项目的审批权,均为国家发改委所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后,城际铁路审批权是否下放还在观望。建议在审批上述两个项目时,国家及地方政策部门,在研究、评估和评审过程中,需要慎重对待。
国家发改委下放地铁审批权限,对地方地铁更好更快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以往,到国家发改委办手续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下发到省一级以后,速度可以大大提高。由省一级政府决策是否建地铁,已建地铁是否做局部规划和调整,则更具因地制宜的判断。
⑻ 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原单位是否还有审批权
原单位没有审批权,否则就造成多重审批,给办事人员造成麻烦,这不是改革的初衷。
⑼ 低保审批权下放运行现状如何主要做法成效如何
低保审批权下放运行现状良好,这是县级简政放权的一大举措,效果显著。
主要做法:
1、村级上报,乡镇审核并批准。
2、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3、县级抽查乡镇落实安排情况。
成效:从4月起开始在县级全面下放授权(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城乡低保审批权。此举方便了困难群众,规范社会救助运行机制,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提高了救助对象的准确度。
⑽ 乡镇政府有无行政审批权
根据宪法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一级法定的行政机关,负责辖区内的各项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其中行政审批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享有一定的行政审批权限,可分为法定审批权;初审权和受委托实施审批三类。
一、法定审批权(以辽宁为例)
1、特殊情形对农户承包耕地进行适当调整审批。(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7条)
2、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审批。(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48条)
3、防火戒严期进入重点林区作业人员证明核发。(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第9条)
4、绿化费免交审批。(辽宁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 第17条)
5、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审批。(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二、初审权利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申请的审核。(城乡规划法 第41条)
2、转让四荒使用权审核。(辽宁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 第12条)
3、农村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核。(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22条)
4、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核。(辽宁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 第13条)
三、委托实施审批权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河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许可证核发。(森林法 第32条)
据我所知,很多省的绝大部分乡镇都没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些职能部门审批权力下放到乡镇所站,也只是代办或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