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执法令
指的是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就是指司法局(厅)这个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主要体现在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
B. 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
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做到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有机结合,正确认识、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在新阶段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有的同志认为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个矛盾,是相对立的,互不兼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如果因为执法人员在程序等方面本身就出现错误,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那么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筑建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奢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在执法过程中要实现文明执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杜绝无效或引起复议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业务素质低下,以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就会引起被执法对象和周围群众的强烈不满,就会很容易激化矛盾,发生争执,这样的后果就是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这样一来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如果能够正确的理解管理与被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运政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业户、车主之间能化矛盾为统一,相互尊重,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耐心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仅可以化解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使广大经营业户、车主充分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道路运输安全的社会危害性,来减少冲突,使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C. 城管执法标准是什么罚款标准是什么
行政执法职权
(一)行政许可(共17项)
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3、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4、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5、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6、市政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7、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二十四条。
8、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
9、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其变更审查;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
10、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林木更新抚育采伐审批。
法律依据:因林相改造、更新育林等原因确需采伐的,经机构同意,报部门批准。
11、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法律依据: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②《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一条。
12、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法律依据: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②《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13、市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审批。
法律依据:①《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②湖南省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5、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服务审批。
法律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6、取用地下水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制度设施办法》。
17、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18、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19、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国务院第412号令。
(三)行政强制(共5项)
1、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强制措施:拆除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2、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强制措施:拆除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3、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强制措施:拆除、限期清理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4、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违章建设的。
强制措施:拆除,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湖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5、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
强制措施: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
(四)行政征收(共8项)
1、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建筑垃圾服务费、管理费。
法律依据:①《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十六条。
2、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法律依据:《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五)行政确认(共2项)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理计划,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并及时核发处置证。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
(六)行政监督检查(共3项)
1、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箱(棚)、转运站等设施。单位内容上述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八条。
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
法律依据:城建监察规定》第七条第二条款。
3、燃气监察。①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②燃气安全生产监督。
法律依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下罚款。
D. 什么是行政执法三步式
行政来执法三步式:
第一步是自教育规范,执法人员在发现违法行为后,对符合“三步式”适用范围的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教育劝导,要求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
第二步是责令整改,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对教育规范改正期满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执法人员通过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三步是实施处罚,当事人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将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质量技术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推行“三步式”模式,其宗旨是让行政相对人更加积极主动学法、知法、守法,让执法机关将行政处罚作为最后的管理和惩治手段,而不以行政处罚为目的。它不仅是分局对自2007年实施的“首查整改制”的一次完善和提高,还是对改善行政执法环境、有效化解行政执法争议的一次积极尝试。
E. 什么是行政执法文书
全称为“环境行政执法文书”,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是指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活动过程中,依照特定的格式,经过规定的程序形成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特征:
1、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是环境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表达意志的体现,不是随意的个人行为。具体承办起草执法文书的人员称为撰稿人,撰稿人撰写完毕,要经过撰稿人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审核批准签发后,才能生效。
因此,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主体只能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均无权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制作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主体必须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即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环境保护的职权和承担特定义务的国家机关。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各自管辖范围有一定的职权分工,因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根据管理的需要,在法定的职权内制发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任何超越自己职权范围而制发的环境保护执法文书不仅是无效的,如果因该文书给当事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还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2、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必须依照特定的体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体式,包括文体、结构和格式以及法律语言。
不同的内容有特定的书面形式和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必备的内容及专门的法律用语。环境保护执法文书要根据特定的内容和目的,选择与之相应的体例和格式,不能任意混用,该用复议类文书的,不能用行政处罚类文书,《决定书》不能写成《裁定书》等。
甚至用纸都有其特殊的要求,对制作文书所用纸张的大小尺寸、质量颜色等都有较严格的规定,不能随意使用。这种固定格式和用纸规定,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法定职权的权威性的要求,是依法行政的保障。
环境保护执法文书对语言的要求不同于一般的文体,要尽可能地使用法言、法语,做到用语严密准确、庄重简洁、明了通畅。
3、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制作须经特定程序。环境保护执法文书的制作、发出机关是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文书的具体撰写人仅仅作为执笔者或执法人员完成执法文书的草稿,因此,撰写人撰写完毕,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最后定稿、制作完成。
有些文书如不履行法定程序,其文书即不能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5)什么是执法令扩展阅读: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环境行政执法文书
F. 什么是执法规范化建设
首先,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要进一步实践,深入监管目标,加强调查研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四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责任的监管权限,不断提高监管效率;五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关心他们的生活。
我们应该有六宣传,认真4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整体作风。加强对目标的作风建设,我们应该是6的宣传:一是倡导努力学习,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二是宣传上下功夫,提高监管效率;三是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四是倡导严格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5顷崇尚团结携手,营造一个和谐的氛围;六是倡导行业自律,提高抗腐蚀能力。在具体的措施,以加强作风建设,要认真四个结合:一是要风格的建筑和权威的和谐组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组织健康的文体活动建设,营造和谐文明机关环境;二是作风建设和落实责任配合完善的工作体系的监管管辖权,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效率和监管工作的针对性;三是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管结合起来,在一个多元化的干部价值取向的情况下,通过教育,激励和指导,统一监管文化和执行文化的形成能力;四是作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并通过企业制度的完善,规范监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规范化监管水平,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G. 执法犯法是什么意思
是知法犯法(成语)吧,执法犯法没这个说法。
意思是“知道法律,但触犯法律”。
H. 什么是工作令
工作令号,是公司内部细化经济核算和系统化数据统计的一项常规措施。实施工作令号,是加强公司内部核算和统计工作的基础工作。 工作令号管理的对象: 1 所有物料的领用。包括原辅材料、设备的备品配件、维修物料、各种油料润滑剂、工位器具、各种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包装物、劳保用品等。除固定资产、能源消耗、薪酬、奖励等不通过仓储环节的范畴外,其余各种有价物资,均应通过仓储环节并使用工作令号进行管理。管理方式是出库单据(领料单)上固定位置的工作令号标识。 2 部门间的劳动交换。公司使用工时管理和核算后,因其他部门需要本部门配合而输出的劳动工时,亦须使用工作令号管理,管理方式是工作票上固定位置的工作令号标识。(诺贝尔可暂时不作此核定) 工作令号的编制: 首先须征得会计部门的意见。应和会计帐务及日常的核算工作(或近期要拓展的核算工作)相符合。只有这样的工作令号的规则,才能真正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起到实际的作用。 工作令号的日常管理: 1 根据诺贝尔现有组织结构,部门工作令号的编制、下达由管理部行文实施,一般为每年一次。平时自行变动的仅为月份。 2 产品生产令号的编制由生产办进行。其“编码表”亦由生产办编制和提供查询服务。生产办在编制产品生产令号的同时,必须与计划编号统一。编制的时间在下达计划的同时。 3 部门工作令号的下达,每年以文件的形式向进行部门工作令号管理的部门层级下达。并下达到每个仓库。要求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对照该文件核对领料单和出库单上相应的工作令号部门,落实监督责任。 4 产品生产令号在下达的时候,须与生产计划一并下达到生产部门,并下达到仓库。 5 部门工作令号按月度自动销号。即不可以领用日期与令号月份不符。 6 产品生产令号由生产办即时销号。并通知财务、各仓库、生产部门和相关部门。生产办确定的销号日期为该令号使用的截至日期,凡在此日期后发生的该令号的领料单,仓库不予出库。 7 设定领料单的审批权限。超过范围的领料要给出规定,须上一级领导审批方可领用。 8 领料单据在被规定为核算单位的部门必须设有兼职的保管人员。底联在月初规定的时间内,由该员在会计部门的主持下,进行核对并签认相应对帐表。同时,向本部门领导报知本部门消耗情况。要建立会计部门主持下的每月校核制度。 9 所有领料单据应一式三联,领用部门、仓库、会计部门各留一联,会计部门联由仓库定期送达。 其他需要落实的工作: 1 定额编制工作。主要原辅材料、包装物、能源的定额消耗。 2 标准产品或假定产品的设定(按产品大类进行假定产品的设定。 3 计量工作和盘库、盘点工作。 4 编制下达《工作令号规则》、《工作令号管理办法》、《在制品管理与盘点制度》等。
I. 什么叫执法人员守则
执法人员守则
为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树立“严肃、公正、廉洁、文明”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制定本守则。
一、政治坚定,严守法纪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政令畅通和法律法规的正确施行,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努力学习,钻研业务
努力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相关的农业行政执法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
三、爱岗敬业,勤政为民
热爱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满意。
四、履行程序,依法行政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模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程序合法,格式统一、资料齐全、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五、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平等对待当事人,办理案件不畸轻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执法中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不收受贿赂,严禁“吃、拿、卡、要”,自觉接受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六、严格执法,违法必究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禁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行为。
七、文明执法,风纪严整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言行规范、举止端庄,注重以礼待人、以法服人,严禁仪容不整,无证上岗执法;严禁态度生硬,故意刁难行政相对人,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八、服从大局,团结协作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服从领导安排,树立全局观念,自觉维护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各站(室)之间、各岗位之间应当加强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