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执法
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可以暂扣违法物品和作业工具,但必须同时开具《先行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交给违法当事人,限期到指定执法部门接受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未到指定执法部门接受处理的,后果由违法当事人自己承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处理结果出来后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在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什么叫“行政执法”?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国家(各级行政机关)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具有普遍强制力和约束力的。 法院是审判机关。
『贰』 燃气安全是属于安监还是行政执法
安监
『叁』 燃气问题执法队会管吗
燃气问题一般来说直发的也不会管理的,因为找像那个燃气公司管理。
『肆』 燃气执法暂扣违法工具有依据吗
燃气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对危及燃气安全的工具,依据《城建管理监察条例》及相关的专法律法规,有属权进行扣押,并依法作出处理。
法律链接:《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伍』 发现有人盗用天然气该怎么办 哪个部门有执法权
1、首先盗窃行为应该是公安机关管的;
2、应该及时拨打110报警;
3、同时也可以及时通知天然气公司。
『陆』 燃气管理办公室具备主体执法资格吗
乡、镇人民,各街道办事处,市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省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市决定结合我市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发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行政机关、经授权或委托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均在核发范围之内。
二、核发标准
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和、省要求,对行政执法资格分三类衡量认定。原则标准是:
(一)法定行政执法机关:是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在某一领域行政执法的主管部门。其构成要件:1、在法律、法规的总则中有专门条款明确的主管部门;2、改革中由“三定”方案明确的行政机关。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具有行政执法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在管辖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被授权的行政执法组织:是指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构成要件:1、在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中有专门明确授权;2、被授权者一般为行政机关的派出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被授权的执法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执法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三)受委托的行政执法组织: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其构成要件:1、在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条款中有可以对其进行委托的规定;2、受委托组织应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3、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委托。受委托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三、核发方法
(一)凡经市人民确认并已领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和《委托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的,凭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和《委托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到市法制办公室办理核发手续。
(二)经市人民确认并公告的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行政机关、事业组织和受委托行政机关,凭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公告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市法制办公室办理登记发证手续。
(三)凡一个主体同时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管理执法两项或者两项以上职能的,可只办理一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但应当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中明确标注执法范围;如因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分别办理的,可以分别办理。
(四)凡属新成立的行政执法主体,在新领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本单位成立的文件;
2、编制部门的“三定”方案;
3、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文件;
4、本单位行政执法职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五)本次核发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有效期为核发之日至2011年底,以后的有效期为3年。
每年12月为年审时间。
在有效期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所列事项发生变更、异动的,应当在变更、异动后的两个月内到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或异动手续。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初审后填写《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登记表》,于8月31日前将表报市法制办。在报表时一并送交成立的批准文件及主要执法依据。
(二)对于依法认定不属于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律、法规授权的单位,应取消其以自己名义进行行政执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资格。
(三)对于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某组织进行行政执法(处罚)的,委托机关必须与被委托组织签署《行政执法委托书》,并与初审材料一并上报市法制办。
(四)本次核发工作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2009年1月1日起原《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证书》停止使用。逾期不办理核发手续的,由发证机关给予通报并注销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书》。
『柒』 燃气公司有罚款权利吗有执法权力吗能私自截断居民燃气吗
燃气公司是企业,不是行政执法机关,也不是立法机关,本身并没有罚款的权利,更无权制定罚款标准。
如果燃气用户违约,燃气公司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中断居民用气,但情形消失后,应立即恢复,不得无故拖延。
『捌』 执法车辆可以运输没收的煤气罐吗
没明白是什么意思,如果是现场没收的,可以运输,如果是大量的后期运输,是不可以的
『玖』 燃气公司有权利使用执法记录仪吗
燃气公司有时需要入户工作,为了维护燃气公司职工的权益,可以使用记录仪。
『拾』 消防机构执法人员本身及家属用煤气煮饭、炒菜、烧水等是否属于使用明火动火审批属于哪个部门批准
在公共场所使用明火那才叫使用明火,在家用谁管你啊。但是仅限于生火做饭。
动火审批分级别的,一般由当地消防部门批准。级别太低就不用审批,但是一个省和一个省不一样,火灾多发地区管的相对较严。
您说所的那种工厂是需要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而且工厂里的焊接之类是要动火审批的。怎么可能拘留啊?难道你的工人没有上岗证和消防安全许可证?
另,工厂算是人员密集场所,和烧饭做菜完全是两回事。。
消防应该是每年11月9日都会有宣传吧,您这话说的不对,外面没有宣传不要杀人吧,难道你把人杀了之后要怪没宣传到位吗?自从你脱离了学校之后,就没有人会什么事都教你了。要办事之前好好查询一下相关资料,省的走弯路。国家现在对消防这个抓的很严的。
好吧 我比喻的不恰当,这是我的错,但是我想说,有些法律上的东西真的得自己学,不要非到执法人员找上门了才明白,我就这么一说,您爱听就听,不爱听右上角点X就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