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算法规吗
Ⅰ 发改委调整油价是否为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国家各部门发布的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法律的组成部分。
调整油价并不是部门规章,而是发改委对下属部门的通知,这种通知是临时性的,并不具备规章的长期性,因为这个通知在下个通知到达后即失去效力,被下个通知所替换。并不是法律的组成部分。
Ⅱ 如何计算油价
对于经常开车的朋友来说,油耗多少和油价高低是个始终绕不过去的话题,而且也是朋友们最为关心的话题,前段时间有个朋友在网上发了一则消息,说他的车子加了300块钱的油,跑了630公里,想问一下老司机师父们,这样的油耗算不算省油?那么,300块油跑了630公里,这样到底算不算省油呢?怎么才算是油耗低呢?开车省油的标准是什么,300块油跑了630公里算吗?
Ⅲ 请问油价是怎样制定的国家发改委的油价制定机制是怎样的呢希望知道的网友,能够不吝赐教!谢谢!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Ⅳ 国家的原油可以买卖吗 什么情况下是犯法
私人倒卖原油或石油是违法行为,是指未经许可经营,而私自进行贩卖,所以贩卖石油涉嫌了非法经营罪,要按照非法经营罪的处罚规定来进行处罚。
原油、成品油的经营需要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的,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经营成品油的,情节严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4)油价算法规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Ⅳ 国际油价换算规则是什么,国际油价和国内油价之间怎么换算的谢谢各位!
国际油价换算规则:国际原油价格和国内油价之间如何换算呢?国际原油价格跌跌不休,油价牵动这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成本,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小到汽车加油,大到整个生活开支,都和原油价格有其联系。现在一看,原油已经从107美元跌到50美元了,那么对于国内油价是多少呢?我们有必要学习一下国际油价换算法则。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换算规则是怎么样的?我这里来给您算一下,现在50美元/桶,相当于人民币多少钱呢?原油重量容积换算:1吨=7.3桶,1000公升=1吨,我国油价一般以升来计算,我们这里可以换算一下,国际油价换算为人民币之后是多少钱?为方便计算取整数:50美元/桶,那么1吨原油=328.5美元,美元当前的汇率为1美元=6.1305元,那么1吨原油=2013.87元。以上是国际油价换算的信息,更多原油知识欢迎网络搜索宝钛原油网站。
Ⅵ 汽油价格是由什么部门规定的物价局吗急....谢谢
汽油这类重要资源是由--国家发改委管的
物价局是具体的执行价格稳定的(也就是说发改委定完价格,下边就该物价局来了,但企业,像中石油这样的要调价格得打报告给发改委)
Ⅶ 石油消费国的石油政策与法规是什么
西方发达国家的能源结构中均是石油占主导地位,所以能源问题主要是石油问题。这些国家的能源政策往往也以确保石油的安全稳定供应为基础,而石油政策都是立足于各国自身的油气资源禀赋来制定的。
美国 力求继续在国际石油事务中起主导作用。美国既是一个石油生产大国,又是重要的石油进口国,在国际石油市场中居重要地位。其油气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以国家安全和地缘政治为核心的。
2001年发生的“9·11”恐怖袭击是导致美国国家安全政策发生深刻变化的事件。而作为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的能源领域,也因此发生了引人注目的政策性变化。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加大对OPEC产油国的压力,迫使OPEC增加产量,向国际石油市场提供更多的原油。
在七国首脑聚会时和OECD(经合组织)的会议上以及联合国等其他国际场合,美国联合西方石油消费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消费国,协调行动和口径,争取制止油价持续上升。
启用战略石油储备,通过政府提供政策法规保证、挑选石油公司从战略石油储备借用原油投放市场,来缓解美国国内市场紧张局势。
从长期措施入手,加快能源来源多元化,进一步减少对OPEC石油的依赖,扩大从墨西哥及非洲国家进口石油;并依照美国能源部1997年5月提出的“发展天然气业,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的新能源战略方针,扩大对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
致力于调解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新冲突,以避免中东地区局势恶化而引发危及全球经济的石油危机。
历史上,美国因石油问题而发生的严重经济危机不止一次,因此可以说石油问题是历届美国政府国家安全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70年代初发生石油危机后,美国于1975年12月22日颁布了《能源政策和储备法》,对能源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主要内容为扩大石油生产,提高燃油效率,降低能耗和建立战略石油储备,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战略石油储备以应不测。1977年7月21日,美国正式开始实施其战略石油储备计划。
在遭受历史上最严重的恐怖袭击之后,美国政府进一步意识到,作为经济命脉的石油供应一旦由于突发事件而中断,可能会给美国带来灾难性影响。因此,在2001年11月中旬,布什下令能源部迅速增加战略石油储备,为防止石油供应中断“采取最大限度的长期保护措施”,并确定了到2005年将战略石油储备增加到7亿桶的目标,即达到目前战略储备能力的极限。此后,美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迅速增加,目前已经接近7亿桶。
美国政府严格控制战略石油储备的使用,决不轻易动用。近两年,美国市场上石油及相关产品价格飙升,一度达到20多年来的最高水平,给美国经济增长带来很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国内要求动用战略石油储备以满足供应和压低油价的呼声日益高涨,但布什政府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强大压力,3年多来一次也没有动用战略石油储备。
与此同时,美国政府还及时调整进口政策,尽量避免把“鸡蛋”放在不保险的“篮子”里。从最近一二十年的情况看,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以外的产油国政局相对比较稳定,这也意味着这些国家的石油供应比较可靠。因此,美国也更加注重增加从非OPEC产油国的石油进口,以稳定供应来源,特别是增加从临近产油国的进口。2003年,美国从非OPEC国家的原油进口量日均近508万桶,是1973年的4.4倍,而从OPEC国家的进口量为458万桶,仅增加了2.2倍。美国尤其注重增加从邻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石油进口。2005年,美国从加、墨两国的石油进口分别为日均155万桶和159万桶,比2000年增加了15%和21.4%。相比之下,美国从局势动荡的海湾地区的石油进口近年呈下降之势。2001年,美国从海湾地区的石油总进口量日均为260多万桶,创历史最高水平,但是随后逐步减少,2005年的日均进口量降至240万桶以下。
努力与建有战略石油储备的西方国家协调立场、一致行动,是布什政府能源安全战略的新特点之一。布什政府认为,只有西方国家采取一致行动,才会对国际石油市场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在油价不断上升的相当长时间里,布什政府一再强调,美国不会单方面动用战略石油储备,而是要同其他西方国家协调后才会决定是否动用。此外,美国还同其他西方国家进行协调,共同敦促OPEC增加产量。在美国看来,促使OPEC增产是西方石油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而动用战略石油储备是最后一道防线。
欧盟 欧盟作为石油的消费国,主要关注这样几个问题:油价的稳定;石油供应来源;环境保护。和美国相比,这些国家对世界石油市场的影响力较弱,因此在采取直接对话、加强与美国保持合作的同时,它们主要是在国内加强替代能源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支持和鼓励本国石油公司进行海外石油合作,增加石油供应渠道等,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
欧盟各国消费燃料总量的75%靠进口,其中47%由OPEC国家提供。因此,欧盟历来关注世界石油供给动态及油价上涨趋势,重视同OPEC产油国之间的关系,并对OPEC的石油政策和石油战略倍加关心。欧盟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就通过加入国际能源机构,开展与OPEC产油国对话等联合行动方式来保证其石油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欧盟国家在实施其能源发展战略中确定了共同行动措施,例如建立石油应急储备,以便在石油供应中断时向成员国协调石油供应,满足基本消费需求;鼓励建立永久性能源市场信息体系,以实行成员国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与非成员国、工业产业界以及国际性组织协调合作,制定合理的全球性能源政策。
2000年的高油价对欧盟国家的冲击集中在成品油供应紧缺和价格上涨方面,导致了社会动荡以及对政府能源税政策的压力增大。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对此采取了各不相同的紧急应对措施,包括适当降低燃油税、实行补贴、限制居民汽油消费量、对石油公司的石油产品销售进行监控等。但是,总的来说,欧盟仍更重视其长期能源政策和能源发展战略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并且加强合作行动。欧盟能源委员会提出了制定新的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涉及到进一步节约能源、统一使用成员国石油库存、鼓励铁路和海洋运输、放宽欧盟内部石油税率限制、促进能源多样化、推动俄罗斯和里海周边国家增加石油天然气供应等各个方面,并且特别强调与OPEC产油国的对话与合作。
日本 石油在日本一次能源消费中占52.4%。日本的石油供应主要靠政府控制的石油公司(供应量占总量的64%),国际石油公司的石油供应量占24%,私人公司的供应只占不到13%。1995年日本石油供应的99%依靠进口,现在降到80%多,并且绝大多数来自OPEC中东产油国(约占进口总量的78.6%)。因此,日本政府一向是支配国内石油市场活动的主要力量。
日本政府历来优先考虑能源问题,重视制定并严格实施其能源发展战略和一系列能源政策,并联合个人和公共团体三方共同行动,实现能源发展战略目标。日本确定的能源战略目标是要达到“3E”,即同时实现能源安全(Energy Security)、经济增长(Economic Growth)和环境保护(Environmenta1 Protection)这三个目的。
日本政府自第一次石油危机后,采取了种种政策措施,旨在逐步减少对进口石油的单纯依赖。这些措施包括:鼓励开发替代能源,支持建立能源库存,减少石油消耗比率,石油进口来源多元化,与国际能源机构协调合作,密切同产油国的联系,保持本国原油提炼生产能力等。日本能源咨询委员会于1994年6月制订了《长期能源供需前景展望(Long-Terrg Energy Supp1y—Demand Out1ook)》,提出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必须使石油需求年增长率保持在1%,同时要建立能源储备,到2010年时将石油消耗比率削减至占能源总消费的48%,扩大对核能、天然气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达到二氧化碳的减排标准。另外,日本政府为降低石油消费比率,提高能效,建立了遍及全国的“能源管理体系(Energy-Management System)”。该体系向企业、居民提供与能源有关的各种技术培训,监督节能设备改造等,取得了很大成绩。最近的高油价对日本经济和社会生活冲击不大,日本政府和居民没有陷入石油危机的恐慌中,主要是得益于日本实施的长期能源发展战略。
发展中国家石油消费国 以印度为例,印度一次能源以及油气的人均年消费量分别为285千克和115千克(相应的世界平均水平为1455 千克和930千克)。目前,石油和天然气满足了印度能源需求量的40%~45%。在今后20年或更长的时间内,石油和天然气仍将作为主要的一次能源。同时,鉴于天然气使用量的增加,在未来几十年内,油气在印度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可能还将有所上升。目前全国原油需求量为1.12亿吨/年,70%需要进口,预计2011—2012年,石油需求量将增至1.9亿吨/年。目前天然气产量为0.8亿立方米/天,而需求量为1.5亿立方米/天。在未来10年,全国天然气需求量预计超过3亿立方米/天。印度政府2001年3月制定《2025年印度油气发展规划》,拟在以下几方面作好油气工作:
(1)加强勘探与开发。加强已勘探盆地的油气勘探开发,扩大对未勘探盆地和油气边缘盆地的勘探,在一定时期内勘探各地质盆地,提高已探明储量的开发效率,努力进行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与开发。印度已进行商业油气开采的沉积盆地面积仅占盆地总面积(314万平方千米)的17%,而尚未进行开采的占83%,包括广阔的深水区和其他边远地区。鉴于油气勘探的风险性,不同沉积盆地或同一盆地的不同区块也处于不同的勘探阶段。
(2)开放勘探区域。从1993年开始,印度政府开放了石油勘探区。1999年,高度自由化的新勘探许可证政策出台。目前,印度已经完成了两轮许可证招标,签订合同的区块共有47个,其中8个在陆地,24个在浅海,15个在深海。在这两轮许可证招标中,未来两三年内最低义务勘探工作量的投资达到约5.35亿美元。7~8年后总投资估计将达到19.4亿美元。在合同期内,总沉积面积为50万平方千米的47个勘探区块将得到积极的勘探。到2005年25%以上的沉积盆地可望得到勘探。
(3)提高国内油气产量。印度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计划投资3亿美元来提高大型老油田的采收率,并为愿意与印度合作提高印度油气产量的国际投资者提供了多种机会和空间。
(4)扩大在海外的石油权益。印度政府一贯鼓励印度国有和私有石油公司参与海外的石油勘探开发。最近,印度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下属的Videsh公司与俄罗斯Roseneft公司签订了一项长期协议,参股20%对俄罗斯库页岛油田进行开发。另外该公司还拥有越南一个海上气田45%的股份。
(5)提高炼油能力。印度政府为炼油业制定的主要目标是:保证拥有本国所需中间馏分油90%的炼油能力,建立开放市场和有序竞争的机制,提高产品质量,改善用户服务,发展基础设施以提高效益,在实现石油产品市场定价的同时,对某些部门及偏远地区所需的某些油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
(6)增强天然气供应能力。印度将通过勘探开发本国天然气和其他气体资源(如煤层气),并以进口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作为补充,来保证天然气的充分供应。预计印度国内天然气的年产量将从2001—2002年的295亿立方米增加到2004—2005年的380亿立方米。
(7)开发煤层气。印度的煤层气潜在资源量约为1万亿立方米,政府最近开放了7个位于全国不同地区的煤层气区块进行国际投标,这仅仅是开发煤层气资源的开始。并开展了旨在建立国家对煤层甲烷开采和利用能力的一项商业可行性示范工程,即从煤层和周围地层采煤前后和采煤过程中回收煤层甲烷及其利用的研发项目,开采的甲烷最终将用于双燃料发动机驱动的50吨运矿卡车燃料,和作为1MW 国产发电机发电燃料。
当代石油政策与法规的主要特点:
(1)石油政策跃升到国家安全和战略层面。石油政策是能源政策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石油属于战略性资源,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因此,石油政策不是单纯的产业政策,而是从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综合多种因素加以制定的。换言之,石油问题涉及经济、地缘政治、外交、区域争端等多方面因素,石油政策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体现国家意志、发展战略以及外交政策等各方面的意图。
(2)扩展与产油国的关系。进口石油实行来源分散化的政策。
(3)强强联合、区域合作的政策。
(4)能源效率提高的政策。
(5)能源消费多样化的政策。
(6)增强石油储备的政策。
Ⅷ 汽油的价格是统一规定的么为什么每个加油站的价格都不一样
国际原油价格是时时浮动的,国内汽柴油价格都指导价,来源渠道不同,每吨价格会有差异的!
另外,每个公司的加油站或同一个公司不同加油站的促销方式、经营手段都略有差别,所以价格都不尽相同。当然,至于有些无良商家在汽油中增加添加剂比例,当然也会降低成本!
Ⅸ 国际原油价格制定标准是什么
一、国际原油市场的油价体系包含多种内容,比如:欧佩克官方价格、非欧佩克官方价格、现货市场价格、期货市场价格、易货贸易价格、净回值价格和价格指数等,反映了不同地区和不同方式的定价权。
二、由于油价反映了现货和期货市场所在国的定价权,因此,不同时期的国际油价的涵义也有所不同。比如,BP公司所使用的油价统计数据在1861年至1944年为美国均价,1945年至1983年为阿拉伯轻质油标价,1983年至2008年为Brent即期现货价。而目前我们所指的世界石油价格的波动,则已经主要是指纽约和伦敦两大期货市场远期价格的变动了。
三、现货市场价格即世界主要现货市场的交易价格。目前全球主要的石油现货市场有5个,分别是:西北欧市场、地中海市场、加勒比海市场、新加坡市场和美国市场。国际市场原油贸易大多以各主要地区的基准油为定价参考,以基准油在交货或提单日期前后某一段时间的现货交易或期货交易价格加上升贴水作为原油贸易的最终结算价格。
四、易货贸易价格是以石油换取专门规定的货物或服务时的价格。净回值价格是指扣除油价下降风险之后的价格。价格指数则是指某些权威机构通过采集全球主要石油市场的信息而形成的权威报价,如美联社指数、路透社指数等。
Ⅹ 汽油油价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百公里油耗=一定油量的体积(升)÷该油量下汽车可行驶的路程(公里)×100
例如:一辆汽车消耗A升燃油的情况下行驶了N公里,那么百公里油耗=A÷N×100。带入具体数字,如果一辆汽车消耗了4升燃油的情况下可以行驶50公里,那么该汽车的百公里油耗=4升÷50公里×100=8升/百公里,百公里油耗就是8升。
当然,汽车百公里油耗不是固定不变的,不同的路况、承载量、气温、是否开空调等因素对油耗都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