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执法资格
1. 执法资格证是什么
请问是行政执法资格证。
行政执法资格证:即为执法许可资格证它具有执法权威内性,并且执法分类明容细:消防执法、治安执法、刑事执法和公共事业执法四大类,其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的所有范畴,但以现在的管理概念和执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参加工作到达一定年限后即可参加与现有工作相同的执法资格证的考试。
2. 执法资格考试只能是在职民警才能报考吗
执法资格考试不是只能在职民警才能报考。在执法分类明细中消防执法、治安执法、刑事执法和公共事业执法四大类都需要执法资格考试。
其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个人行为和单位行为的所有范畴,但以现在的管理概念和执法改革理念,不一定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参加工作到达一定年限后即可参加与现有工作相同的执法资格证的考试。
行政执法资格证是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对执法范围有严格的限制。比如:北京市考到的执法资格证只限于北京市使用(执法证上都有注明执法范围)。部分执法证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2)参加执法资格扩展阅读:
2010年9月,公安部制定《考试办法》,规定每年定期在全国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人民警察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否则不得办理案件。
2011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及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海关5个行业公安机关分批开展了首次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共有170余万名公安民警参加考试,占全体公安民警的94.54%,其中约166.6万名民警通过考试,考试合格率为97.9%。
3. 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要有执法资格证吗
行政来执法人员必须符源合下列条件:
(一)行政执法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工作人员;
(二)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四)已经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执法人员条件由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组织负责审查认定。
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授予专项行政执法资格并发放资格证书。
4. 报考行政执法证考试需要什么资格考哪几个科目怎么报名
每2年法制办统一组织考试,单位统一报名;考试内容主要是几大行政基本法律——《行政处罚法》《许可法》《诉讼法》《复议法》《强制法》等等
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件考试题库 一、是非题(正确的选择A,错误的请选择B) 1、行政执法人员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一般直接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2、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3、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决定前,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4、行政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5、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实施。(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6、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当事人或者做出有损行政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7、行政执法人员代为保管暂扣物品或者违法建筑内的财物的,可根据市场价格酌情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8、行政执法人员对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不接受暂扣。(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9、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对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从严进行告诫、引导,并给予行政处罚。(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10、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可作为协助行政执法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11、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12、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但强制执行的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关于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报名
及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室: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连建法[2010]36号、东府法字[2010]2号)关于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报名及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精神,我局申领2011-2013年度《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与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我局组织进行,公共法律知识考试由县法制办组织进行。现就我局组织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报名及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报名
各有关单位、科室于2010年4月23日前将《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名单》及《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报名照片表》(近照彩色1寸4张用于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报局政策法规科。
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于今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范围,从省厅“五五普法”建设法律法规知识题库抽取考题,闭卷考试(50岁以上人员开卷,持《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免试)。未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共法律知识考试。
三、要求
各有关单位、科室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正式人员。行政机关不得为不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人员即非在编在岗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每位行政执法人员要重视这两次考试,把它作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素质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积极报名、复习、参加考试。
各有关单位、科室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由我局组织进行,需要参加我局组织的专业法律知识集中考试的应同时报送《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名单》及《参加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人员报名照片表》。
5. 行政执法时执法人员要有执法资格证吗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行政执法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工作版人员;
(二)年满18周岁权、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四)已经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执法人员条件由所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授权组织负责审查认定。
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取得专项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授予专项行政执法资格并发放资格证书。
6. 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要求身份必须是公务员吗换句话也就是说考取执法证只能是公务员吗用法律法规说明
不一定是公务员才能拥有行政执法资格证。
7. 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如何分级
人民警察执法资格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逐级晋升,取得下一等级年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国家对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证书的文件规定如下: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均应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通过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的,不得执行主办、审核、审批案件和直接从事公安行政管理等执法活动和任务,但可以在取得资格民警的指导下协助参与案件办理和进行公安行政管理(公安部已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况,无论是否取得岗位执法资格,都应当依法履行人民警察职责,不得推诿、拒绝或者拖延。
第三条岗位执法资格分为综合执法、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和交通执法四类。
综合执法类适用于在督察、信访、指挥中心、法制等部门中从事综合性公安执法工作的民警。
刑事执法类适用于在国保、经侦、刑侦、监管(看守所)、行动技术、禁毒等部门中从事刑事执法工作的民警。
行政执法类适用于在治安(派出所)、警卫、特警、出入境、网警、拘留所和城管等部门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民警。
交通执法类适用于在交警等部门中从事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民警。
上述各部门的综合管理岗位民警参加本部门岗位执法资格认证,也可选择参加综合执法类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其他综合管理机构民警可在四类岗位执法资格中自主选择申报一个类别参加认证。
民警实际从事的岗位工作内容、业务性质归属其他部门岗位执法资格类别范围的,可经申报同意后直接报名参加相应类别岗位执法资格认证。
鼓励民警在取得本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后,报名参加其他警种岗位执法资格认证。
第四条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逐级晋升,取得下一等级年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考核两个部分。理论考试分为资格认证考试和资格审验考试两类,资格认证考试主要考查民警对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法律业务知识的全面掌握和熟悉程度,资格审验考试主要考查民警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岗位新增、变化法律业务知识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考核是考查民警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勤绩和执法的具体数量、质量,其中对执法的数量和质量应综合测算、科学评价。
第五条各级公安政工、法制部门具体负责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工作,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予。其中:政工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和工作勤绩评定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纪律、违法违纪和重大执法问题查证等工作;教育训练部门负责师资整合、教材审议、学习培训等工作;法制部门负责建立考试题库、编制考卷、执法办案情况评定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依岗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理论考试前应当组织学习培训,培训和考试的内容、学习大纲由市局在省厅要求的基础上统一编制。
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结合执法质量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其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天,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民警参加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考试时,可以开卷)。县级公安机关开展初级认证理论考试时,应事先通知市局,由市局组织督考组到场督促检查。
允许并鼓励民警提前报名参加可晋升的下一等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保留3年。
第七条市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管理工作,直接负责组织市局机关民警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全市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配合省厅做好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等级管理相关工作的开展。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本地岗位执法资格初级认证管理工作,配合市局开展中、高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管理工作。
第八条对1年内没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为,通过初级岗位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授予初级岗位执法资格。对从事执法勤务岗位,执法的数量和质量均达到基准值且综合得分处于平均水平以上,1年内没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为,通过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的民警,授予中级岗位执法资格。
第九条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在职民警,应予以支持并为其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通过考试的应当予以奖励。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民警,免于初级和中级岗位执法资格考试;同时达到本办法第八条考核条件要求的,直接授予初、中级岗位执法资格。
免考民警应向所属公安机关政治部门提交统一的书面申请表,身份证、警官证复印件,司法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以供审查备案。
第十条申报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认证的条件、要求以及管理工作,按省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对取得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根据管理权限由相应公安机关组织定期的资格审验考试和日常动态考核。
资格审验考试按照资格理论考试通过时间每三年进行一次,初考未通过的,允许复考一次。
执法日常动态考核参照资格认证考核标准执行,对有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为或执法的质和量未达到基本条件要求的,直接确定为考核不达标。
经资格审验考试或考核不达标的,降低一级资格;原为初级岗位执法资格的,取消资格。
第十二条被降低或取消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从降低或取消岗位执法资格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晋升岗位执法资格。退休、辞职的民警,受到刑事处罚、被辞退或开除的民警,其岗位执法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三条已取得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更换执法勤务岗位,资格类别发生变化的,原等级予以保留,可以执行新岗位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任务;1年内通过新类别相应等级岗位执法资格审验考试的,直接转为相应等级的新岗位执法资格并进行后续管理;未通过资格审验考试的,按新岗位执法资格审验不合格处理。
提前通过岗位执法资格理论考试的民警变更执法勤务岗位的,比照前款执行。
第十四条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警参加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化认证,并逐步建立与岗位执法资格等级以及执法工作质与量相对应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
第十五条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等级晋升情况纳入民警执法档案,具备岗位执法资格是公安机关所属机构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任用的必要条件。
具备初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是担任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所属机构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其中在执法勤务机构担任市级中层副职以上和县级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民警,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在其他非执法勤务机构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民警原则上也应通过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理论考试。
专、兼职法制民警应取得中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
同等条件下,岗位执法资格级别高的优先任用。
第十六条民警岗位执法资格等级与单位评优创先、民警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直接挂钩。民警立功受奖、晋升非领导职务,同等条件下,具备岗位执法资格或者岗位执法资格级别高的,应当予以优先。
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取得高级岗位执法资格的民警,按规定给予嘉奖;保持高级岗位执法资格每满三年且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的,可按照规定给予记功、嘉奖。
第十七条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初级以上岗位执法资格或者岗位执法资格被降低、取消的民警,取消当年度评优受奖资格,不得晋升职务或级别,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在职部门中层领导按资格等级晋升规定逐级参加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并应在达到晋升年限标准的一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未取得相应岗位执法资格的,按照所属机构领导职务的任职岗位执法资格等级要求予以降职或免职。
第十八条取得各岗位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纳入市局专家组和教员储备库。各级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项资金,为录用的民警提供课研经费保障。
第十九条市、县两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依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执法勤务机构中层领导干部的办案数量参照《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办案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执法数量和质量的基准值由市局根据各执法勤务岗位执法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另行规定。
8. 凡是公安警察都需要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吗
岗位执法资格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逐级晋升,取得下一等级年满1年方可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内容包括理论考试和考核两个部分。理论考试分为资格认证考试和资格审验考试两类,资格认证考试主要考查民警对岗位所要求的基本法律业务知识的全面掌握和熟悉程度,资格审验考试主要考查民警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岗位新增、变化法律业务知识的熟悉和掌握程度。考核是考查民警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勤绩和执法的具体数量、质量,其中对执法的数量和质量应综合测算、科学评价。
第五条各级公安政工、法制部门具体负责岗位执法资格认证管理工作,其他各部门共同参予。其中:政工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试组织和工作勤绩评定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考试纪律、违法违纪和重大执法问题查证等工作;教育训练部门负责师资整合、教材审议、学习培训等工作;法制部门负责建立考试题库、编制考卷、执法办案情况评定等工作;其他各部门依岗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