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
全额事业单位,复隶属于制农业局
行政综合执法的主要职责行政综合执法的主要职责行政综合执法的主要职责行政综合执法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山西省生猪屠宰和检疫管理办法》、《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条例》、《太原市农业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等农业(牧业)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农业(牧业)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监督处罚职能。 (2)依法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检查,查处重大农业违法案件。 (3)依法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农资市场、农(畜)产品销售市场、宠物市场和宠物医院的检查监督管理。 (4)审查办理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
位置请向太原市农业局咨询。
㈡ 农业执法大队主要工作
农业执法大队的主要工作职责职能有:根据授权,承担县农业局牵头组织、指导、内协调全县农业综合执容法,依法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和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植物检验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新菜地开发基金征缴、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全县执法活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违法案件等工作。
(2)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扩展阅读
农业执法大队属于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农业(农业、林业、渔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等等。
㈢ 公务员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是做什么的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授权,承担县农业局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依法组织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和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业植物检验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新菜地开发基金征缴、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全县执法活动,查处跨县(市、区)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违法案件等工作。
待遇与其他公务员岗位一致,女生也是适合报考的。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职责:
(1)依据国家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检查并对违法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2)依据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集体资产管理条例、集体组织审计条例、农田改造费用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实施检查并对违反法规的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3)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保养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检查并对违反法规的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4)依据绿色食品管理条例、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无污染农产品标准等实施检查并对违反法规的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5)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检查并对违法行政案件实施处罚。
拓展资料: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报考基本条件
1、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懂计算机操作,工作耐心细致;
4、有较强的文字处理和组织能力;
5、涉农专业优先。
㈣ 农业综合执法是什么部门有哪些职能
1、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是统一实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的机构,以解决解决农业执法中存在的多头重复执法、力量分散、执法缺位等问题。
2、其智能是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要求,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将农业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队伍整合,实行统一执法,由农业农村部指导。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我部在总结农业系统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经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
下一步,将积极推进《指导意见》的出台,指导和督促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中央要求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尽快整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构建权责明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执法效能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4)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立扩展阅读:
截至2017年底,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成立了2419个县级、284个市级、8个省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县级基本实现全覆盖,市级覆盖率超过80%。
实践证明,农业综合执法有效提升了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也要看到,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权限、地方农业农村部门机构设置和各地对综合执法的认识不统一等因素限制,很多地方农业综合执法的范围尚未涵盖法律法规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全部执法职责,农业系统内部多头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界定不科学、机构性质和人员身份不合理、保障不到位、着装不统一等问题比较突出。
㈤ 农业局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都是做什么工作的
农业局就是法定的政府序列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种子、农药、化肥等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管,你也可以直接到农业局反映,他们会把你的举报转到执法队的
㈥ 阿荣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怎么样
简介抄:根据《关于实行袭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7]34号)精神,经阿荣旗机构编制委员会2010年2月5日《关于成立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批复》([2010]10号)文件批准,阿荣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成立。该机构是隶属旗农牧业局专司农牧业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3名(1正2副)。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主要职能职责是履行法律法规授权阿荣旗农牧业局的种子(草种)、肥料(复混肥)、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种畜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植物检疫、农牧业机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行政处罚工作。
注册资本:30.5万人民币
㈦ 关于申请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的报告怎么写
伊金霍洛旗农牧业局关于增加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的请示
伊金霍洛旗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5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7〕34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旗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于2009年12月撤销原养牛办的基础上成立了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着履行国家、自治区农牧业法律法规赋予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审核批准农牧业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罚没款的收取和上缴;负责农牧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对农作物种子(草种)、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破坏草种资源、种畜禽生产经营、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工作人员24人,都是从农牧业局各相关二级单位抽调的专业执法人员,有人员编制4个(原养牛办撤销后,把4个编制划到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办理执法证时,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要求按单位编制办证,我大队现有4个编制,只能办4个执法证,根本不能满足工作需求,不能保证持证上岗,严重制约着农牧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为更好的保障农牧业生产、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特向旗编委办申请执法工作人员编制18个,望给予解决为盼。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㈧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建立的法律依据
农业行政执法对的建立一般都是根据各地区的农业行政执法需要而成立回的。要明确农业综合答执法工作的开展是推进法制建设、实现依法兴农护农的迫切需要,是整合行政资源、提升农业执法效能的工作需要。
①农业行政执法队的主要职责范围是:行使种子、植物新品种保护、肥料登记、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农药管理、无公害蔬菜管理、果树种子苗木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渔业管理、畜牧业、种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条例规定的监督处罚职能。
②农业行政执法队的主要权利是: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密切相关的行政强制执行(不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及相应的特定行政监督检查职能。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③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行使执法权力的主要依据包括:《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动植物检疫法》等
㈨ 太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一、组建太原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为全额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局领导。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0名,依照公务员管理,领导职数:支队长1名、政委1名(配副县〈处〉级)、副支队长3名(配正科级)。
所需人员从市农业系统承担执法工作的事业单位通过考试考核选调,编制按考一抽一的办法调整。
二、执法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牧业)行政综合执法的范围是:
(1)农作物种子;
(2)农药;
(3)肥料;
(4)兽药;
(5)饲料;
(6)基本农田保护;
(7)种畜禽;
(8)动植物及其产品流通、市场监管;
(9)农业环境保护;
(10)草原;
(1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12)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13)野生植物保护;
(14)农村集体资产;
(15)农村土地承包;
(16)农资、农(畜)产品销售市场、宠物市场和宠物医院的检查监督。
三、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山西省生猪屠宰和检疫管理办法》、《山西省肥料管理办法》、《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山西省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监督管理条例》、《太原市农业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等农业(牧业)法律、法规,相对集中行使农业(牧业)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监督处罚职能。
(2)依法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组织开展农业执法检查,查处重大农业违法案件。
(3)依法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大型农资市场、农(畜)产品销售市场、宠物市场和宠物医院的检查监督管理。
(4)审查办理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及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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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的局队合一是什么意思
“局队合一”在这次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中提了出来,比如国家关于农业综合行政版执法机构改革方案中权就提到了“县(市、区)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
局队合一简单来说,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局长兼任执法队队长。执法时,不再委托执法进行执法,而是以本局本级的名义进行执法。局队合一已经有了先例,比如城市管理局加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牌子,看起来是两个单位牌子,其实是一套人员。
为什么要实行局对合一?一是因为机构限额,本轮机构改革中对各地机构数量规定很严格,绝不可能突破限制。二是解决执法单位性质问题,在以往执法大队多为事业单位性质,进行行政执法总有种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局队合一体制就解决了这种问题。
实行局队合一后,确实可以解决不少目前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