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法规
① 防洪水渠多少距离可以住人哪项法规有规定
防洪堤主要是汛期防止水灾淹没国家集体以及公民个人资产所修建,防洪堤都构不成建筑物,只是起保护性建筑设施,所以不能定性为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是没有经过国土规划部门审批而在集体国有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而该建筑物能给具体修建人带来经济利益,侵害的客体是其他合法公民以及单位没有私自修建建筑物。所以防洪堤不属于违章建筑物,具体什么法律条款建议朋友你可以看一下我门国家的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
② 防洪法规定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什么制度
防洪工作按照流域或者区域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③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章 治理与防护“第二十条 整治河道、湖泊,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需要,并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整治航道,应当符合江河、湖泊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和第二十六条 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防洪标准,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建或者拆除。水行政机关对江何、湖泊具有管理的职能,且江何、湖泊主管机关为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处罚是:根据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你提出的问题可以根据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④ 防洪需要什么措施
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措施,即蓄存与泄放都要考虑全面,但是主要以泄洪为主要。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第三条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防洪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4)防洪法规扩展阅读
防洪管理:
包括防洪工程的养护维修和防汛中的调度运用。要求工程完好,汛期能灵活运用;调度运用合理,既能够满足预定的防洪要求,又要保证工程安全。主要工作如下。
1、检查观测
及时掌握工程设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问题,即迅速处理。
2、养护维修
对主体建筑物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定期大修,以保持工程设施的完好安全,保证能在正常和非常情况时灵活运用。
3、防守抢险
汛期对防洪设施组织防守,出现险情时,及时抢护,充分发挥已有防洪工程的作用,保障保护区的安全。
4、防洪调度
根据防洪调度规程,针对可能出现的洪水和防护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渡汛计划和紧急措施方案,对防洪系统中的各项设施进行调度。做到在洪水不超过设计标准时,可满足保护区安全渡汛的要求;遇超标准洪水则要兼顾主体建筑物安全和重要地区、城市的安全,使洪灾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5、防洪法规
用作防洪工作的行为规范,有利于加强工程管理;保护防洪设施安全;发挥防洪系统的效益;调整人们在生产、生活、经济建设中所产生的相互间的利益矛盾。此外,在管理中还要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⑤ 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在此期间各单位应将此项工作列人安全生产议事日程, 并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台风、潮汛、洪水期间的抗 灾抢险。
2、台汛到来之前,要进行一次以防台防汛为重点的季节性 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1)房屋建筑结构有无破损,墙裂及 地基下沉现象;
(2)施工临时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电气设备、线路有 无受潮损坏的可能,接地线有无缺损现象,防雷防静电是否完 好,有无应设而未设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建筑或设备;
(4)高空非固定 物件等的强度稳定如何;
(5)排水沟道是否畅通;
(6)土坡、挡墙有无倒 塌危险;
(7)配电所的应急防范情况等。
3、台汛期间,应作好抗灾抢险的准备,包括组织领导、人 员配备、器材工具、灾害情况预想等,应准备足够的抗灾物资。
4、台汛期间应提高警惕,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加强巡回检 查和夜间值班。发生紧急情况时领导应全部赶到现场,制定抗灾 方案,层层落实,避免国家财产和职工生产安全遭受损失。
5、消防道、主要干道必须畅通无阻,若因台风、洪水造成 部分路段阻塞或坍塌时,应迅速采取措施恢复通畅。
6、单位所储存的试剂、药品、仪器仪表等,要采取有效措 施,严防受潮变质。
7、低洼易受灾处应提早制定防范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台 汛期不过,决不麻痹松劲。
⑥ 国家对于重大洪灾事故出台了哪些政策或者法律法规
为防止或减轻洪水灾害损失,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等。根据本国河流、海岸、湖泊的实际洪灾特点,许多国家制定了防洪法规。
⑦ 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的洪水,这是依据什么标准确定的,请给出标准名称
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的洪水是依据《防洪标准》确定的。
防洪标准的高低,与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及其影响直接有关,并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联系。
需要注意的是,各种防洪保护对象或工程本身要求达到的防御洪水的标准。通常以频率法计算的某一重现期的设计洪水位防洪标准,或以某一实际洪水,或将其适当放大作为防洪标准,用以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
(7)防洪法规扩展阅读:
《防洪标准》国家根据需要与可能,对不同保护对象颁布了不同防洪标准的等级划分。在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中,一般按照规范选定防洪标准,并进行必要的论证。
阐明工程选定的防洪标准的经济合理性,对于特殊情况,如洪水泛滥可能造成大量生命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时,经过充分论证,可采用高于规范规定的标准。如因投资、工程量等因素的限制一时难以达到规定的防洪标准时,经过论证可以分期达到。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
⑧ 国家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
你拒绝的对,他们的行为危害了你们房屋的安全,可以拒绝。起诉也是可以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象是给你们安自来水的单位
⑨ 防台防汛安全规定有哪些
1、在此期间各单位应将此项工作列人安全生产议事日程, 并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台风、潮汛、洪水期间的抗 灾抢险。
2、台汛到来之前,要进行一次以防台防汛为重点的季节性 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
(1)房屋建筑结构有无破损,墙裂及 地基下沉现象;
(2)施工临时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电气设备、线路有 无受潮损坏的可能,接地线有无缺损现象,防雷防静电是否完 好,有无应设而未设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建筑或设备;
(4)高空非固定 物件等的强度稳定如何;
(5)排水沟道是否畅通;
(6)土坡、挡墙有无倒 塌危险;
(7)配电所的应急防范情况等。
3、台汛期间,应作好抗灾抢险的准备,包括组织领导、人 员配备、器材工具、灾害情况预想等,应准备足够的抗灾物资。
4、台汛期间应提高警惕,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加强巡回检 查和夜间值班。发生紧急情况时领导应全部赶到现场,制定抗灾 方案,层层落实,避免国家财产和职工生产安全遭受损失。
5、消防道、主要干道必须畅通无阻,若因台风、洪水造成 部分路段阻塞或坍塌时,应迅速采取措施恢复通畅。
6、单位所储存的试剂、药品、仪器仪表等,要采取有效措 施,严防受潮变质。
7、低洼易受灾处应提早制定防范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台 汛期不过,决不麻痹松劲。
(9)防洪法规扩展阅读:
山洪、泥石流爆发前,有各种预兆,如:
(1)在山体附近坡面有不稳定因素的情况下易发生山崩和泥石流。
(2)在降雨达到最大时,上游的降水激烈,泥沙灾害显著,溪沟出现异常洪水。
(3)山地发生山崩或沟岸侵蚀时,山上树木发出沙沙的扰乱声,山体出现异常的山鸣。
(4)上游河道发生堵塞,溪沟内水位急剧减少。
(5)由于上游发生崩塌,溪沟的流水非常浑浊。
(6)在流水突然增大时,溪沟内发出明显不同于机车、风雨、雷电、爆破的声音,可能是泥石流携带的巨石撞击产生。
(7)上游发生山崩,有异常臭味出现。
(8)有树木的断裂声。
(9)在人还没有感觉出有异常现象时,动物已有异常的行动,例如,猫的大声嘶叫等。
⑩ 中国水利法规有哪些
中国水利法规: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46号,2014年9月)
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7号)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
水利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08年修订)
水量分配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行政许可听证规定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湖库富营养化防治技术政策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
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退耕还林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水利部国家计委发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