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执法
拟定和组织实施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等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版各部门以及跨地区权、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组织建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并负责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的有关环境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受理环境事件公众举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全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
Ⅱ 请问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是做什么工作的是城管吗
环境监察执法来大队不是城管,源隶属于环保系统胡环保局。
工作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受县环保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负责对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
负责对污染事故及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污染破坏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处理;
负责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对排污档案汇总,环境统计报表的整理和编报;
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信访案件进行现场监督处理;
负责对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负责承担主管领导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Ⅲ 环境现场执法是什么意思谢谢
环境执法是国家执法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环境司法执法和环境行政执法。
环境现场执法属于环境行政执法范畴,是指环境行政机关设立的环境监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委托,实施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并依照法定程序执行或运用环境法律法规,从而直接强制地影
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Ⅳ 环保局有没有行政执法权
环保局是具有行政执法权的。
具体的相关法条请参考如下(包括且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一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一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二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第二款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12、《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三条
1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1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
15、《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16、《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
1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1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
19、《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20、《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
21、《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四条
22、《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Ⅳ 企业违法排污,群众掇像取证的资料,可以作为执法处罚的依据吗
事实确凿,证据充足,应该作为执法处罚的依据。就像有人犯罪,有录像资料证明一样可以处理判刑。
Ⅵ 环境监察大队执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环境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2000.9.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1996.10.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施行日期:1996.12.6)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2003.6.28)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常委 施行日期:2003.1.1)
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 施行日期:2003.6.16)
9、《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 施行日期:2003.7.1)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 施行日期:1998.11.29)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 施行日期:2000.3.20)
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 施行日期:2004.7.1)
1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施行日期:2005.12.1)
14、《各省环境保护条例》(各省人大常委会)
15、《各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各省人大常委会 )
16、《各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各省人大常委会 )
17、《各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各省人大常委会 )
18、《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施行日期:1994.7.1)
19、《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施行日期:2006.3.1)
2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1999.10.1)
21、《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2005.10.1)
22、《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2004.6.1)
2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2001.5.8)
24、《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施行日期:1997.3.25)
25、《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施行日期:2005.10.1)
26、《各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各省政府)
27、《各省放射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各省政府)
28、《各地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各地市政府 )
29、《各地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各地市政府 )
等等。
Ⅶ 综合行政执法对排污水到河道有执法权吗
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都有执法权
Ⅷ 酒店污水排放归哪个执法部门管理
如果你的酒店废水是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就要交污水处理费找水务局跟水利局没有关系,不要经过环保局,只要按时交纳污水处理费就可以了。
Ⅸ 环保局有哪些执法权利
环保局的执法权利有十种:
Ⅹ 人民日报:违法排污为啥喊冤
最近在企业调研,发现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目前,国家颁布实施的生态环保法律有近30部,但是不少企业法人对此不够清楚或一知半解,在违规建设、违章操作、违法排污受罚后,觉得很“冤枉”,由此被追究、被问责的,还有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和政府官员。
某地一家钢铁企业,十几年前从小作坊干起,买了好大一块地,那时不需要环评,跑个手续就干。近些年,国家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企业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新项目,导致当地污染加重而被严厉处罚。
现实中,很多已成规模的企业,都是从过去的小作坊、小企业发展起来的,许多企业法人头脑中的法规信息也还停留在几年前、十几年前。在许多企业违法违规案例中,除少数企业属于知法违法,恶意妄为,不计后果外,多数是企业法人按“老黄历”办事所致。
企业法人不学法、不知法,已成为一些地方违法排污事件屡禁不绝、企业转型升级难以实施的主要因素。去年某地发生的数起私自倾倒化学危险废物、违规在水源地周边建养殖场等事件,经查企业法人基本为环保法盲。
要把企业法人普法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涉及工信、环保、林业、水利、国土等多个部门,普法教育切不可各自为政,今天你组织,明天他组织,搞得企业疲于应付。要明确牵头部门,根据企业需要和企业法人的工作特点,采用集中辅导、网上教学、编印学习手册和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联系实际重点学,让企业学了有用,明白哪些政策法规是红线、是底线、是高压线。
要严格执法,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让知法守法者尝到甜头,让不守法者吃点苦头,知耻而后勇。在执法中深刻分析违法案例,以案说法,帮助其他企业举一反三,增强其学法守法的责任心、紧迫感。
当然,各地企业数量多,差别大,特别是组织私营企业法人集中普法学习,困难很多,也很麻烦。但只要政府出面,部门协调,这件事还是能做成、能做好的。企业法人的环保法规意识增强了,不仅可以大大减少违法违规事件,企业也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的优惠政策,推进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