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公务员改革
① 公务员分类改革后将有哪些改变
为什么要推进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
一是改变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单一化”的现状。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有公务员716.7万人,这700多万公务员挤一座“独木桥”——“当官”,职业发展通道过于单一化。从事专业技术的公务员因按综合管理类大一统管理,职业发展受限,比如公安系统中精于现代刑侦技术的专业人才,海关的检验检疫专业人才,环保中的核辐射检测专业人才,财政的工程造价师,城市管理中的城市规划师等,这些专业人员需要的招不进,来了的干不好,优秀的留不住,直接影响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改变公务员粗放管理的现状。目前所有公务员按照综合类管理,招录、考核、培训、晋升等都是一套管理办法,“千人一卷”“考核一把尺”。大一统的粗放管理导致人不能尽其才,专才不能专用,浪费了人力资源,配置也相当低效。分类是管理的基础,没有科学的分类就没有科学的管理。职位分类管理是吸纳科学管理的理性管理,有效促进了传统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型。三是改变一线执法公务员“天花板”低的现状。我国公务员90%是科级以下,对大多数公务员来说,一生当中,只有科、处两档职务晋升台阶,直到退休也“一科难求”。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晋升“天花板”低,人数众多,压职压级现象更为严重。由于待遇与职务挂钩,以公安为代表的大量一线执法的公务员待遇始终不高,基层“权钱交易”的执法乱象难以禁止。分类管理有利于加强对一线执法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为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打开职业发展空间。
如何进行分类管理
新出台的两个《规定》,明确了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的职位设置、职务序列、职务晋升、管理和监督等内容。
一是划分职位类别。在大一统的现有职位中将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划出。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从原来单一的综合管理类变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个各具特色的职业通道。哪些公务员划到哪个类别,标准是一个关键问题。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被划分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职责的特点是强技术性、低替代性。这意味着中央及地方公安、安全、审计、网信等机关部分内设机构或岗位将被划入专业技术类。这一类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的比重很小,大约30多万人。在制度设计中,增加了专业技术类的职位吸引力,起点更高,天花板也更高。我国公务员共设级别27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从26级起步,比另两类公务员起点高一级;专业技术类一级总监最高能到8级(相当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巡视员),而行政执法类督办才到10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是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的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这一支庞大的队伍主要是在基层,全国大约有270万人,占公务员总量比重的1/3,公安、海关、工商、质检、税务、药监、环保等基层执法机关或内设机构将设置行政执法类岗位。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三个职位类别,并不意味着只此三类。随着管理不断科学化、精细化,应对公共事务管理需要,将来还将分化出新的类别。
二是建立全新的职务序列。不再与综合管理类职务名称一样,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建立了独立的职务名称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职务层次均为11个层次,但职务名称不一样,专业技术类的职务名称为总监、高级主管、主管、专业技术员。行政执法类的通用职务名称为督办、高级主办、主办、行政执法员。11个职务层次晋升相比之前基层公务员仅两个职务晋升台阶,职业发展空间被打开。11个职务层次每层对应数级,如一级、二级行政执法员每层次对应8级,增加了级别晋升台阶,针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多、天花板低、晋升台阶少的问题,现在职务晋升可以解决级别,职务不晋升也可以晋升级别,一职数级,上下交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如任一级、二级总监和一级高级主管,应当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配套的《专业技术类任职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即将出台。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各自独立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两个《规定》提供了适合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职业发展阶梯,并明确转任其他类公务员需在现类别职位工作满5年,提高了转任的成本,鼓励在同一类别职位专心提高专业能力。
三是建立不同类别的管理制度。分类是基础,不是目的。建立有针对性的符合类别特点的管理制度才能取得实效。两个《规定》包含了分类招考、分类考核、分类培训、分类奖惩的管理思路,比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重点考察报考者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和运用专业技术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考察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等。再比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专业技术工作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重点考核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完成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培训也体现分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培训内容侧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侧重职业道德、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试点工作,分类培训将进入探索期。
配套保障,确保公务员分类改革全面入轨
公务员分类改革涉及所有公务员的切身利益,从全国第一个试点市深圳市和国家公安部试点的实地调研情况看,工资配套改革、不同类别的平衡和职数核定至关重要。
工资配套改革能够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但切不可将公务员分类改革等同于提高工资。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套改后工资待遇得到改善,但后续由于考核形式化,任职满年限就提级,激励效果不明显。为了确保公务员分类改革全面入轨,需及时出台配套工资制度。职位分类与薪酬待遇、薪酬待遇与考核挂钩,才能切实保障公务员分类改革的效果。
级别是不同类别平衡的标尺,切不可功能虚化。在两个《规定》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较低职务层次增加了级别的台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起点级别设定高一级。级别一方面是公务员职业成长的台阶,另一方面要体现待遇。要实现基层公务员的有效激励和增加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的吸引力,需赋予级别实在的经济功能。级别晋升体现在有吸引力的升薪上,住房、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与级别挂钩。重视专业技术类应体现在级别对应关系上,做到目标与举措名副其实。
职数核定需符合实际情况,切不可回到“老路”。根据两个《规定》,专业技术类职位设置根据工作性质、专业特点和管理需要,行政执法类职位设置根据工作性质、执法职能和管理需要。职数按公务员职位数量的一定比例核定。在改革试点中,深圳三级“执法员”和“主管”以下职务不设职数限制。但职数放开并没有带来激励,反而增加了改革成本。全国全面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职数核定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归职位和客观需要本身。切不可回到领导职数定非领导职数、机构规格定职数的传统办法。
众所周知,世界各国公务员分类制度归纳起来是品位分类制和职位分类制,世界发达国家分类管理正朝着品位和职位分类融合的方向发展。我国公务员分类改革在传统品位制中吸纳职位分类制的优点,顺应了这种趋势。随着两个《规定》出台,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框架。
② 2020年政府事业单位改制房屋拆迁行政执法人员能变公务员吗
公务员是需要通过进行公务员考试的,没有直接转的
③ 现有行政执法部门公务员如何套改新工资
一、基本工资:
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④ 城管执法人员会改革成公务员吗
依据《公务员法》第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也就是说《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如果想入职公务员的话,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
那么如果城管执法人员(目前城管与行政执法已经分离,我们嘴上说的传统意义上的“城管”已经叫“行政执法”了,目前城管只管洒水车、垃圾车、环卫工人等。),目前应该很多都是合同工,想“变”成公务员的话,那就必须经过考试,或者修改法律。但是很显然,这两条都很难实现!
⑤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怎么套改职级
公务员级别工资套改办法细则:
办法一:按现任职务套改,直接确定级别。
例1:某正科级干部,套改年限24年,任现职年限7年,任低一职务13年(含任现职年限,下同),直接按现职套入20—5,即20级5档,731元/月。
办法二: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级别高套一级。
政策规定:川人发[2006]46号,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
例2:某正科级干部,套改年限21年,任现职4年,任低一职务16年,先按现职套改为21—4,627元/月,再按低一职套改为21—5,668元/月,套改级别都是21级,按政策规定,本次工改则应在21级的基础上,高套一级到20级,级别工资由21—5,668元/月就近就高套入20—4,686元/月。
例3:某正处级干部,套改年限25年,任现职3年,任低一职务16年,按现职套改为18—5,870元/月,按低一职务套改为17—5,947元/月,按现职套改后的级别18级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17级,依据政策规定,本次工改应在17级基础上,高套一级到16级,级别工资由17—5,947元/月就近就高套入16—4,969元/月。
办法三: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不变,档次就近就高确定。
政策依据:川人发[2006]46号,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例4:某正科级干部,套改年限23年,任现职3年,任低一职务16年,按现职套改为20—4,686元/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为21—6,709元/月,按现职套改的级别20级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21级,但按现职套改的级别工资额686元/月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709元/月,按政策规定,本次工改应在21—6,709元/月的基础上,就近就高套入20—5,731元/月。
工改后公务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途径一: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关键词:晋职必晋级。
政策依据:川人发[2006]46号,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例5:某干部,2006年7月1日工改时套改年限16年,任现职正科级5年,任低一职务9年,套改为22—3,535元/月,2007年1月,经组织批准任命为副处长。按政策规定,从2007年2月起,该干部执行副处级干部的最低级别20级,级别工资由22—3,535元/月先就近就高靠入21—2,545元/月,再就近就高靠入20—1,551元/月。
例6:某干部,2006年7月1日工改时套改年限25年,任现职正科级8年,任低一职务16年,套改为20—6,776元/月,2007年5月,经组织批准任命为副县长,从2007年6月起,该干部的级别晋升一级到19级,级别工资由20—6,776元/月就近就高靠入19—5,798元/月。
途径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政策依据:川人发[2006]46号,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例7:假设某干部本次工改后,2006、2007、2008、2010、2011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2009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单位其他人员因年度考核结果累计5年称职从2011年正常升级,该干部则只能从2012年1月1日起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级别工资按2011年12月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靠入上一级别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例8:条件同例6,工改时套改级别为20级,2007年6月起,该干部因晋职级别晋升到19级,但该干部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即从2006年开始计算,不受晋职时晋升级别的影响。
例9:条件同例5,工改时套改级别为22级,2007年2月起,该干部因晋职级别晋升到20级,该干部晋升职务时晋升了两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即从2007年开始计算。
途径三:2007年至2010年间滚动升级增加工资
关键词:滚级不滚档。
政策规定:川人发[2006]46号,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1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2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3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例10:(按现职套改年限滚动升级)条件同例1,某正科级干部工改时套改年限24年,任现职年限7年,套改为20—5,731元/月。2010年职务仍为正科级,该干部套改年限已达28年,依据政策规定,按照套改表,该干部从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19级的当年起,即2010年1月1日起,级别晋升为19级,级别工资按2009年12月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靠入19级工资标准。工改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2010年起重新计算。
例11:(按现职任职年限滚动升级)某正处级干部,套改时套改年限28年,任现职8年,任低一职务12年以上,套改为17—6,1004元/月,2009年职务仍为正处级,该干部套改年限增加到31年,任现职年限增加到11年,任低一职务年限增加到15年,依据政策规定,按照套改表,该干部从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16级的当年起,即2009年1月1日起,级别增加到16级,级别工资按2008年12月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靠入16级工资标准。工改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2009年起重新计算。
例12:(按原任低一职务滚动升级)某正处级干部,套改时套改年限25年,任现职2年,任低一职务14年,套改时确定为17—4,890元/月。至2008年职务仍为正处级,任现职增加到4年,套改年限增加到27年,任低一职务年限增加到16年,依据政策规定,按照套改表,该干部从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17级的当年起,即2008年1月1日起,晋升到16级。工改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2008年起重新计算。
例13:(工改后晋升职务人员按原任职务滚动升级)某正科级干部,套改时套改年限21年,任现职4年,任低一职务12年,套改确定为21—4,627元/月,2007年5月晋升为副处级,2007年6月应执行20—3,641元/月,2008年,套改年限增加到23年,任现职年限增加到6年,任低一职务年限增加到14年,依据政策规定,按照套改表,该干部从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20级的当年,即2008年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从20—3,641元/月就近就高增加到19—2,651元/月。工改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2008年起重新计算。
例14:(高定级别办法)略
途径四: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关键词: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
政策规定:川人发[2006]46号,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例15:某正科级干部,套改时套改年限27年,任现职15年,套改确定为20—6,776元/月,2007年1月1日,按套改年限或任职年限均应滚动升级到19—5,798元/月,如果该公务员2006、2007年度考核结果都是称职以上,依据政策规定,该公务员应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常晋档到19—6,847元/月。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2008年起重新计算。
综合举例:
例16:某副处级干部,2006年套改时套改年限21年,任现职2年,任低一职务13年,套改确定为19—3,700元/月,2006、2007年考核均为称职,2008年1月,任现职年限增加到4年,套改年限增加到23年,既应按现职滚动级别,又应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按先晋级后晋档的原则,级别按套改年限滚动到18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靠入18—2,711元/月,然后再正常晋档到18—3,764元/月,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均从2008年起重新计算,分别于2010年正常晋档至18—4,817元/月,2012年正常晋档至18—5,并于2013年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到17级,级别工资为17—4,890元/月。
例17:条件同例10,某正科级干部工改时套改年限24年,任现职年限7年,套改为20—5,731元/月。2010年职务仍为正科级,该干部套改年限已达28年,依据政策规定,按照套改表,该干部从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19级的当年起,即2010年1月1日起,级别晋升为19级,级别工资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常晋档至20—6,776元/月,因此2010年1月1日,先按滚级办法晋升级别工资到19—5,798元/月,再于同年同月同日正常晋档到19—6,847元/月。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均从2010年起重新计算。
例18:条件同例6,某正科级干部,工改时套改年限25年,任现职正科级8年,任低一职务16年,套改为20—6,776元/月,2007年5月晋职为副县长,从2007年6月起,该干部执行副县长的职务工资标准和19—5,798元/月的级别工资,由于晋职时只晋升了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仍从2006年计算。2008年1月1日,正常晋档至19—6,847元/月,2009年1月1日,按原任职务滚动升级到18—5,870元/月,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改从2009年起重新计算。2010年1月1日,再次正常晋档至18—6,923元/月,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2010年起重新计算。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政策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构成。
解读:本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因人员经费渠道不同,同条件人员的基本工资也就不同的情况。本次改革后,同条件人员在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中工作,绩效工资可能不同,但基本工资是相同的,退休后的基本退休费也是相同的。
政策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现聘岗位套改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解读:注意与机关工改方案的区别。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机关人员均可按低一职务套改,也可将现任职务与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但按低一职务套改后,机关人员应重新就近就高靠入现职工资标准,事业单位则不存在重新靠入的问题。
政策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改后按规定比例计算的工资、津贴、补贴(如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合同制工人10%工资性补贴等),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按“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
解读:由1993年工改以来按职务工资为基数改变为按基本工资为基数,如此处理的津补贴还有驾贴。
政策四:原在西藏、青海工作,并按…国发[1983]68号、…劳人薪[1986]100号规定执行了1至2档固定工资,2006年7月1日前已调入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套改工资基础上相应高定1至2档级别工资档次(薪级工资)。
解读:以上两个文件和川人工[1996]19号文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西藏、青海工作满8年,普通职工满20年,调入内地的,固定工资予以确认。曾在以上两地服役的军转干部照此办理。
注意:档案中必须有明确记载曾高定工资。
⑥ 参公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事业编能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吗
不一定。要视单位具体情况而定。
以下两类可以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制:
一、单位整体合并到行政机关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其原在编人员可以整体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而不经过考试。
二、调任。由组织部门提拔或者调任的领导干部,随着原职务发生新的变化,在公务员单位或者参公单位任职,在身份、编制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转换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同样也不经过考试。
三、招考。
1、公务员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编制出现空缺,由单位申请,由上级或者省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公开招考,招录的人员实习期满,考核合格,身份自然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2、公务员领导岗位招考。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领导岗位出现空缺,由组织部门组织招考,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并通过考试,最终被任命为该职务领导干部,其身份经组织部门审批后,随之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拓展资料:
下列情形人员,虽然为公务员或者参公岗位,占编,但因为不符合《公务员法》某项规定,同样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1、2007年12底后调入公务员或者参公单位,因其未经过招考,公务员凡进必考,身份出现问题,虽然占编,个人身份也是干部,却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解决办法依然是招考。
2、行政机关或者参公单位的工人身份的一般人员或者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也不能过渡为公务员或者参公人员。
3、行政机关或者参公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不能过渡为公务员,除非占编。
⑦ 参公行政执法类事业单位改革后参公事业编能转成公务员行政编吗
参公事业单位,不是不公务员,是参照公务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不是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的事业单位,转变行政机关,人员会转为公务员身份的~
⑧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会转公务员么请懂的回答。
正常来说,综合执法大队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该属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但是下一步具体怎么走只有决策层才能确定,最大的可能就是参公或者划转成行政编制。
⑨ 公务员中行政执法编制和行政编制有什么不同
1、本质区别:行政事业单位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事业人员主要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
2、编制区别:公务员编制是行政编制,是政府机关的正式人员。事业编制按照财政来源又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
3、工作区别:公务员是国家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具备行政权力。事业单位是服务性质的单位,通常情况下不具备行政权力,这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之间比较大的差别所在。
(9)行政执法公务员改革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公务员队伍界定:我国的干部身份很复杂。公务员队伍的确和一些网友所说,其实公务员队伍是一个相对并不是十分庞大的队伍。很多人都把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职能企业的工作人员收入作为公务员收入比较高的论据。
在我国真正具备公务员身份也并不是所有党政机关。党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干部身份里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而公务员就是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编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