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执法证
❶ 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书有何区别
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和执法内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实体问题所制作、发布的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和每个环节内容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有法律意义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执法文书概念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具有很强的法定性。
2.职权: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制作并使用。
3.内容:行政执法文书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文书本身的存在、文书规格以及文书内容构成的设计,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4.程序、形式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
5.特定效力,即行政拘束力。
❷ 立法、司法、执法有什么区别
1、司法机关仅指法院和检察院,他们行使的是司法权;执法机关是行政机关,行使的是行政权。司法与执法 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主体、内容、程序性要求、主动性四个方面。
2、主体方面:司法,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及其公职人员;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3、内容方面:司法,对象是案件,内容是解决纠纷;执法,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内容比司法广泛。
4、程序性要求:司法,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执法,执法活动不如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要求严格。主动性:司法丁被动性,“不告不理”;执法;主动性和单方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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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必须独立,公正至上,主要为被统治者服务,活动范围狭;执法不能独立,效率至上,主要为统治活动服务,活动范围广。执法不过是严格依法办事,执行法律;司法则不然,职能要广泛些,如司法审查职能、造法职能等。
2.执法实行首长负责制,司法实行法官负责制。二者适用的法律程序区别很大。司法活动要依法进行。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从事司法活动必须要在法定权限内,在司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程序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司法权正确、合法、及时地行使。
3.司法活动要有表明法律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约束力,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❸ 什么是司法行政执法
指的是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我国的司法行政机关就是指司法局(厅)这个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主要体现在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
❹ 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什么区别,具体举例说明
一、执法机关指行政机关,是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司法机关指检察院和法院。
一、行政机关才是法律的执行者,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司法机关,说通俗点,就是判断谁违没违法的。
例一:某人犯罪了,被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抓住了,但公安机关不能逮捕刑拘。能不能逮捕、刑拘,得检察院批准。检察院批准后,得由公安机关实施逮捕。然后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才能说某人犯没犯罪,犯了什么罪,应该怎么判。然后移送监狱(属于行政机关),由监狱执行。
例二:某企业排污,被环保局(属于行政机关)处罚,某企业可以向上级环保局(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起诉环保局;对行政复议结果还不服,也是可以起诉环保局的。然后由法院来判决某企业究竟违没违法。
看明白没,司法机关只是法律的管理者,执行是需要行政机关的,司就是管理的意思;行政机关是法律的执行者,是不能管理法律的。法律是由人大制定,由检察院、法院管理,由政府执行,各司其职。检察院、法院、政府都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 。
附:政府组成部门中,有个司法部(厅、局),管的是有关法律方面的行政执法,是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仲裁、公证、律师、法鉴、劳教、监狱,司法行政部门对这些管理对象执法。
❺ 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有什么区别
司法机关,即依法享有司法权和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由各级检察院和法院组成,
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具有
1、独立性,即各级司法机关非领导和被领导关系,而是互相监督的关系;
2、排他性,即司法权的行使,具有专属性,只有司法机关享有和行使不受其他机关干涉,不能转授。
3、司法公开性,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具有公开性,体现司法公平民主。
另外,司法具有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民主原则,司法公正原则。而司法机关是中立的,主要是不偏不倚,体现司法公正。司法机关做出的相关审判具有终局性。
执法机关,即国家的各级行政机关,比如政府及相关机关。
执法具有主动积极性,可转授性,执法机关是具有上下级领导被领导的关系,不是互相独立的,其行使相关职能的时候更偏向代表的是官方及公共利益,做出的相关决定不具有终局性。
❻ 公安机关要不要到司法局办理执法证
不需要。
从上到下,两个机关都是平级单位,业务也互不隶属,公安机关执法不需要司法机关授权。
❼ 司法局执法时得出示什么证件
司法局是最无能无权的一个部门,最多只能管监狱和律师, 执个P的法!
那是公检法养老和被排挤的地方
❽ 司法和执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而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执行法律的活动,
2.内容不同。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主要内容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和争议及对有关案件进行处理,而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行政管理的事务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执法的内容远比司法广泛。
3.程序性要求不同。司法活动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司法机关的活动一般都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而执法活动虽然也有相应的程序规定,但由于执法活动本身的特点,特别是基于执法效能的要求,其程序性规定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
4.主动性不同。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案件的发生是引起司法活动的前提,司法机关(尤其是审判机关)不能主动去实施法律,只有在受理案件后才能进行应用法律的专门活动,而执法则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要求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去实施法律,而并不基于相对人的意志引起和发动。
拓展资料:
一,司法简介:
1,司法行政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有关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法制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依法治理等司法领域的行政事务实行国家管理的活动。司法行政职能主要涵括普法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主要职能。
2、司法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国家司法部属国务院。地方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称为司法厅或司法局。它不是司法机关,所以不能具体办案。具体地说,就是在广义的司法行政概念的基础上,除去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自己行使内部系统管理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之外的那一部分,主要含刑罚执行、法律服务管理、司法鉴定管理、人民调解、司法考试等几大块。
二,执法简介:
1,执法,顾名思义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传布、实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常在广义与狭义这两种含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是指法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人们把行政机关称为执法机关,就是狭义上使用执法的。
2,执法此处所讲的执法是指狭义的法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是法的实施的重要方面。在现代社会,国家行政机关被称为国家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后者制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前者贯彻、执行、付诸实现。
3,执法是实施法律的活动,必须是在这个大前提下发生的由于执行人员本身或其他原因引发的非法操作才能在执法前冠名如:暴力执法、违规执法等。而没在这个大前提下的行为只能是个人或某团伙的私自行为,与其本身行政执法身份无关如公路过期收费、非公安机关拘留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才叫执法,其他都算个人或某团伙私自行为。而在这前提下公职人员的行为才能冠名某某执法。
参考资料:司法词条(执法与司法区别)_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