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规则
发布时间: 2021-03-11 04:48:56
A.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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