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公信力
Ⅰ 为什么公安执法越来越越规范,公信力却不高
因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呀。
尤其是鸡毛蒜皮的事情,总要得罪一方的。所以就会有差评了。
Ⅱ 如何面对舆论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法公信力是检验检察工作是否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和是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检察机关树立法律监督权威,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基础;是当前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是建立诚信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目前我院提出了以下五点做法来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远离不良影响,提升执法公信力。 1、远离不良思想的影响,构筑牢固的精神防线。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杜绝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不当得利的诱惑。诸葛亮曾说"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的监督员,就要用这种恬淡无为的思想,来真正为人民群众办事、真正以事业为重,也才能真正对的起这个称呼。 2、远离不义之财,以事业为重,淡泊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古人常说"金钱并不等于快乐",而与之结合的过度的欲求反而会使我们烦恼。网上也有这么一句话"当我们为着生活疲于奔命时,生活往往已经离我们而去"虽然在这个社会中生活也不能太过贫穷,但我们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要不得"。不是有这么句话吗?要知足常乐。所以我们要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滋生和蔓延,避免让失控后的业外活动影响业内职务活动,出现不廉、不公现象,要把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转化为对业务的学习上。 3、远离是非之人,谨慎择友,慎独自律。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爱说漂亮话,做出取悦于人的样子,在这种人里找不着真正的仁者,有的只是一些为自身利益巧言令色的人。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警惕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在工作之余接近检察干警,试图利用所谓感情来实现其个人目的,干扰检察干警的判断力,影响执法的公正性。 二、加强规范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 1、完善管理机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案件管理机制,一在办案程序中形成一套严谨的办案流程,用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活动、避免违规行为。二建立清晰的考评标准,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特点,本着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利于考评的原则制定出内容具体、标准明确、结构严谨、脉络清晰的办案考核评价标准,为执法行为提供合理的衡量标尺。三实行一定的奖惩机制。将执法行为明确划分出奖励对象和惩罚人员,依照规定不折不扣地兑现,在执法活动中产生激励和警示作用。 2、着力强化办案机制。建立执法档案,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实行"一案三卡",强化对干警个人执法规范情况的管理。要以业务规范化为目标,把业务工作纳入办案流程观,形成科学合理的业务规范体系、评价体系、监督体系,从而推进执法业务程序化,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执法水平。 3、强化领导带头作用。以构建和谐班子为龙头,领导示范带规范,推行领导指导制度。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围绕办案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的途径,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对全院干警加强廉洁教育,着力加强纪律和法制教育,认真解决执法不廉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做到公正、廉洁、文明、高效。 三、强化监督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 从社会各界中选择若干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知识的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的程序,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外部监督。凡列入监督范围的事项,检察机关都必须按照规定,启动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这种监督制度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实现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有利于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充分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要"灯下黑",只监督别人,不监督自己。 四、加强检务督察,提升执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强调,检务督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 1、对检察机关易发、多发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行督察。对于一些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诉讼活动中存在着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时存在不及时、不认真的现象。我们注重提高检察干警对于整改的再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让他们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2、对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察。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当事人对事实认定存在异议申诉上访的及社会、媒体强烈关注的案件,检务督察部门有责任积极发现和纠正其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管理漏洞,提出预警措施,督促整改落实,追究相关责任。重点解决对告状求助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作风粗暴、冷硬横推的问题,开特权车、霸道车,滥用警车警械的问题,着检察服随意出入娱乐场所、酗酒滋事的问题。 3、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察。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查清必办,办理必严,在监督和查办中取信于民、立信于民。 五、狠抓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 1、执法公信力最终要通过办案质量来提升。作为基层院应从办案的细节和小处着眼,从普通刑事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监督的第一道门口做起。为提高逮捕质量:一是看每一件个案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正确与否;二是对于经补充侦查后符合逮捕条件的,建议公安机关报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报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我们就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三是不捕案件一律不搞听证;四是摒弃过分重口供和完全忽视口供证明作用的两倾向。 2、在办案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四个辩证统一:一是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无论是案件处理还是质量评价,都要坚持于法有据,于情合理,综合判断,不可偏废。二是要坚持质量状况的宏观评估与微观鉴定的辩证统一,对于一个地区的案件质量评价往往是宏观的,但又是与个案相联系的。三是要坚持讲求办案质量与讲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辩证统一,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在个案处理中,宽严都要有据、有度、互补,最根本的是要搞准,否则就可能宽严皆误。四是要坚持不同诉讼环节案件质量评价的目标、尺度的辩证统一,防止相互产生矛盾。 3、分别对案前、案中、案后进行规范管理。在办案干警中建立临时党小组,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办案第一线,通过案前规范、案中约束、案后监督跟踪教育,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保证了干警公平公正执法。 4、发挥公诉人熟悉和掌握庭审证据的要求及标准等优势,全部案件均实行了"公诉引导侦查"。立案侦查后,即由公诉人员参加案件讨论,审查案卷及证据材料。对于公诉人员提出的案件性质,侦查方向,取证的对象、范围、标准,讯问的内容的要求等建议或意见,侦查部门均重视采纳施行。对移诉后退查的均实行共同补查,实现了由以侦查为中心的程序观向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观转变。 总之,执法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良好期待,而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真正感知,是通过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生活周围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件逐渐得以明晰的。要规范执法,才能提高检察的公信力。
Ⅲ 公安机关如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一、提高认识,树立理性执法思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思想,在行为上就不能付诸实施。要想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首先要解决好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如何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1、要切实树立群众意识。
人民群众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就显得孤立无援,注定要打败仗,这是事关兴衰成败的大事。这就要求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耕耘基层,服务群众,依靠群众,把工作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着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和谐的警民关系。
2、要切实树立理性执法理念,理性执法是执法工作的本质要求。
坚持理性执法,就是要做到以理性的思维、理性的方式,理性的手段,将情、理、法融为一体,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科学的鉴定判断,而非盲目抽象、凭感情用事和一时冲动去执法,从而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和减少群众的不满情绪,最大限度地增加公正执法性和社会和谐因素,不断提升执法民警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3、要切实树立责任意识。
将责任立于心中,甘为公仆,为民所爱戴;权为已所用,责任抛于脑后,利欲熏心,贪赃枉法,为民所不齿。在执法实践中要切实做到职务面前勤思义务,权利面前多想责任,把行使权力的过程,看着是对党委、对人民负责的过程,用权时如履薄冰,肩负着责任,自觉为民负责、为国竭力、为党分忧。
二、加强个人素质修养,煅造平和执法能力。
打铁先要自身硬,努力提高基层民警执法执勤的综合素质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基础。基层民警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评判执法质量的标准,影响党群、警民关系和社会对公安人员的理解程度。
1、要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涵养,扎实过硬的基本功。
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科学地运用到执法活动中。
2、要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对常用的法律条规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这是避免执法偏差的前提,也是讲求执法艺术、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
3、具有平和执法的心里素质。
平和执法是保障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现实需要,也是测试公安民警综合执行能力的体现。执法活动需要平和的心态,才能深谋远虑,成竹在胸,遇变不惊,处乱不慌,适时根据对方的突变而积极采取应变策略,方能乱中求谋、稳中求胜。
做群众工作同样需要平和的心态,才显得有亲和力,这样容易接近群众,拉近群众距离,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切实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百姓就会觉得警察与他们心连着心,民警就能很好的融入其中同老百姓产生共鸣,从而得到群众的支持、理解和信任。
三、强化职业道德观念,推动文明执法进程。
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适应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务的方式为目标,要通过人性化管理,体现整个社会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关注和重视,把思想立场调整到保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坚持文明执法,更好地树立公安队伍在群众中的形象。一个警察是一个警局的一个细胞,一个警局靠每个细胞的支掌,才能实现队伍亲民化,执法文明化。
注重警察个性化素质的培养就尤显重要,这关系到这个细胞能否注入新鲜血液,不至于衰老坏死,始终呈现出生机勃勃,鲜活旺盛的生命力,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和民警牢固树立文明执法理念,是能否实现全警文明执法的关键。
通过会议、岗位培训、执法监督等形式,让广大民警充分的认识到文明执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并积极参与其中,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在社会活动中的有效化和优质化,推动文明执法进程,不断筑牢人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民警执法工作的思想根基,切实增强民警执法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亲和力和感染力。
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奠定执法规范化的人文基础。
“人是一切社会活动中最积极最关键的因素”,要达到任何组织目标,都必须打好实现目标任务的坚实人文基础,这也正切合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因而,要推进公安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就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并以此来奠定实现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的人文基础:
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规范化理念教育。
要积极依托“轮训轮值、战训合一”模式,切实把执法规范化理念教育活动常态化;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剖析、查摆、谈话、整改,使执法规范化理念融入到每位民警头脑中;要建立运行教育机制,将执法规范化教育活动纳入制度框架,通过明确责任、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达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的。
2、坚持学习培训,提升执法素质。
没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就没有规范执法的理论基础、熟练的操作技能和规范执法的实践基础。要大力通过岗位培训、岗位练兵、业务骨干培训等方式,促进队伍素质的持续、稳步提升,实现队伍建设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奠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素质基础。
3、坚持典型宣传,营造规范执法氛围。
法制部门、政工宣传部门要挖掘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最佳统一的典型案例、规范执法的先锋模范,结合精品案件评选等活动,充分运用宣传手段,加强正面引导,营造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文化氛围。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执法不规范的行为,要敢于曝光、敢于揭短,并追根寻源。积极通过正反面的对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规范执法的光荣感、不规范执法的耻辱感。
4、坚持科学标准,完善考评体系。
要以人民群众认同、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加强对案件质量和执法行为的考核,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民警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观,从而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Ⅳ 浅谈如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检察机关是法律的监督机关,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刑罚的执行活动行驶监督权,在刑事诉讼活动和社会管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一个地方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高低,基本能够反映当地的社会法治环境的好坏。因此如何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摆在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课题。作为一个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干警,就如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当前影响检察机关公信力因素及现象。 (一)个别地方少数检察办案干警政治素质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缺失,办案质量不高,导致错案、冤案发生,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如近期网上热炒的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杀人冤案、以及之前被曝光的河南商丘赵作海杀人冤案,办案检察官存在明显的执法过错,对犯罪证据审查不实,把关不严,工作责任心严重缺失,在间接证据尚未形成锁链的情况下,仍然将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有罪推定的思维根深蒂固。这些冤案的曝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严重损害了当地政法部门的威信和执法公信力,也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这种影响在短时间内都难以消除。 (二)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执法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刑罚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少数公安机关在侦查执法中存在着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行为,甚至以侦查行为介入民事纠纷,在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诱供、诱证,违法扣押款物的情况也时有曝光,这些侦查违法行为,不仅降低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这也和当地检察机关对侦查违法行为监督不力有较大关系,这些行为的发生,也是当地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由于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不够,必然会影响当地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在个别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同样或多或少存在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量刑畸轻畸重,特别是贪污贿赂犯罪缓刑适用比例较大,这些都是检察机关监督的重点,如果监督不到位,也必将降低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三)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待提高。对职务犯罪的侦查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较为强势的权力,在党和国家惩治腐败,打击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对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手段日益隐蔽、涉案关系网日益复杂、犯罪分子的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查处的难度越来越大,虽然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查处工作还有更高的期待。少数检察机关特别是部分基层检察院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警力不足,存在办案力度不够、查办案件数量少,查办大要案件特别是要案数量少,“打了苍蝇,老虎打得少”,对当地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在查处职务犯罪的过程中,被调查人非正常死亡事件也时有发生,同样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 (四)检察人员个人因素对执法公信力的影响。虽然从整体来说,全国检察机关队伍是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队伍,但部分地方个别检察人员意志衰退,理想信念淡漠,有的作风霸道、说话牛气、以耍特权、逞威风为荣;有的经不起诱惑、受不住清贫,利用手中的权力搞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吃请、收受贿赂,损害司法公正;还有的存在行为不检自损形象,出入歌厅、按摩店等场所,饮酒无度、行为失态,这些现象的存在,也对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造成了负面影响。 二、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方法和途径。 (一)、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确保办案质量是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最有效的途径。要提高一线办案干警的工作责任心,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程序合法、实体正义,经得起证据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要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以程序公正保证实体公正。要做到公正与效率并重,在公正优先的基础上兼顾效率,迅速、及时、高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办案质量为核心的检察工作评价体系,从执法理念、执法行为、执法效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建立和完善保障办案质量的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树立检察机关的威信。 检察机关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在刑事诉讼监督中,要重点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对公安机关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法扣押款物等侦查违法行为敢于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绝不姑息。对人民法院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该抗诉的要坚决提起抗诉,对职务犯罪适用缓刑的,要认真对照刑法、刑诉法的规定,适用缓刑不当的,也要坚决提起抗诉,保证刑事法律的统一准确实施,树立检察机关的威信。同时,检察机关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责任意识和理性、平和的执法理念,提高检察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要配强职务犯罪侦查力量,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和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着力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办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既查苍蝇、也打老虎”,以查办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效向人民群众昭示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提高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同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干警要规范初查和侦查行为,树立理性、平和的执法理念、注重人权保护,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杜绝被调查对象、犯罪嫌疑人、重要证人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四)、规范办案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检察机关要以《刑法》、《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为依据,建立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规则、制度,要细化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做出严密细致的规定,使每一执法环节和每一执法行为都有章可循,防止执法随意性;二是完善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每个岗位,特别要明确案件主办人员责任,积极推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切实维护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强化和完善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机制建设。一是加强来自外部的监督:继续坚持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撤案案件、公诉部门不起诉案件以及刑事和解案件的监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征求人大、政协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执法工作,发挥好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相互制约的作用,定期征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部门相关科室庭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强化内部的执法办案监督,控申部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要要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案件管理部门强化对案件的日常监督;纪检部门、检务督察部门以案件管理部门为平台,定期对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批捕案件、公诉案件进行抽查评议,抽查以程序审查为主、实体审查为辅,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形成严密的监督体系。通过规范的办案行为和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五)、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对检察干警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1、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模范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树立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2、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培养检察干警良好的生活情趣,多交良师益友,不结交酒肉朋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的不说,严守检察工作秘密,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腿:高档饭店、娱乐场所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收的坚决不收。 3、加大干警违纪违法的查处力度。对利用检察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违反社会基本道德的行为要严肃依纪处理,对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检察队伍,保持检察队伍的廉洁性和纯洁性。以良好的队伍形象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兰云)
Ⅳ 公安机关如何提高执法公信力论文
多一些好的治安!
Ⅵ 如何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要健全完善各项执法制度,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活动最急需的方面入手,针对交警纠正违章、治安盘查巡控、武器警械使用等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活动、执法环节,抓紧健全完善相关程序规定和标准规范。要主动适应全面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果。在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管理过程中,遇到挑衅、面临复杂情况时,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要规范民警在执法中的语言和动作,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统一执法语言,统一动作规范,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执法对象的感受,讲究执法艺术,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扩大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努力使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以实现。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努力从网上录入、审批、办理到结案等各个环节实现对民警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要以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为载体,健全完善案件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确保民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Ⅶ 杨金才:如何提升执法公信力
冀州市检察院检察长 杨金才 执法公信力是检验检察工作是否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支持和是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检察机关树立法律监督权威,赢得社会尊重的重要基础;是当前检察机关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是建立诚信社会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目前我院提出了以下五点做法来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远离不良影响,提升执法公信力。 1、远离不良思想的影响,构筑牢固的精神防线。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从思想上杜绝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不当得利的诱惑。诸葛亮曾说"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人民群众的监督员,就要用这种恬淡无为的思想,来真正为人民群众办事、真正以事业为重,也才能真正对的起这个称呼。 2、远离不义之财,以事业为重,淡泊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古人常说"金钱并不等于快乐",而与之结合的过度的欲求反而会使我们烦恼。网上也有这么一句话"当我们为着生活疲于奔命时,生活往往已经离我们而去"虽然在这个社会中生活也不能太过贫穷,但我们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要不得"。不是有这么句话吗?要知足常乐。所以我们要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滋生和蔓延,避免让失控后的业外活动影响业内职务活动,出现不廉、不公现象,要把对物质利益的追求转化为对业务的学习上。 3、远离是非之人,谨慎择友,慎独自律。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爱说漂亮话,做出取悦于人的样子,在这种人里找不着真正的仁者,有的只是一些为自身利益巧言令色的人。所以我们要充分认识检察工作的特殊性,警惕部分别有用心的人在工作之余接近检察干警,试图利用所谓感情来实现其个人目的,干扰检察干警的判断力,影响执法的公正性。 二、加强规范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 1、完善管理机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案件管理机制,一在办案程序中形成一套严谨的办案流程,用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活动、避免违规行为。二建立清晰的考评标准,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特点,本着实事求是、严格管理、利于考评的原则制定出内容具体、标准明确、结构严谨、脉络清晰的办案考核评价标准,为执法行为提供合理的衡量标尺。三实行一定的奖惩机制。将执法行为明确划分出奖励对象和惩罚人员,依照规定不折不扣地兑现,在执法活动中产生激励和警示作用。 2、着力强化办案机制。建立执法档案,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实行"一案三卡",强化对干警个人执法规范情况的管理。要以业务规范化为目标,把业务工作纳入办案流程观,形成科学合理的业务规范体系、评价体系、监督体系,从而推进执法业务程序化,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执法水平。 3、强化领导带头作用。以构建和谐班子为龙头,领导示范带规范,推行领导指导制度。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围绕办案积极探索规范执法行为的途径,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工作流程管理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举措,推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对全院干警加强廉洁教育,着力加强纪律和法制教育,认真解决执法不廉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努力做到公正、廉洁、文明、高效。 三、强化监督制度,提升执法公信力。 从社会各界中选择若干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知识的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依照一定的程序,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外部监督。凡列入监督范围的事项,检察机关都必须按照规定,启动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这种监督制度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实现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有利于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充分体现了执法为民的要求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要"灯下黑",只监督别人,不监督自己。 四、加强检务督察,提升执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强调,检务督察制度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制度。 1、对检察机关易发、多发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进行督察。对于一些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诉讼活动中存在着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时存在不及时、不认真的现象。我们注重提高检察干警对于整改的再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让他们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2、对检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督察。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当事人对事实认定存在异议申诉上访的及社会、媒体强烈关注的案件,检务督察部门有责任积极发现和纠正其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管理漏洞,提出预警措施,督促整改落实,追究相关责任。重点解决对告状求助群众和案件当事人作风粗暴、冷硬横推的问题,开特权车、霸道车,滥用警车警械的问题,着检察服随意出入娱乐场所、酗酒滋事的问题。 3、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察。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届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做好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坚决做到有诉必查、查清必办,办理必严,在监督和查办中取信于民、立信于民。 五、狠抓办案质量,提升执法公信力。 1、执法公信力最终要通过办案质量来提升。作为基层院应从办案的细节和小处着眼,从普通刑事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监督的第一道门口做起。为提高逮捕质量:一是看每一件个案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决定逮捕的正确与否;二是对于经补充侦查后符合逮捕条件的,建议公安机关报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报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我们就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三是不捕案件一律不搞听证;四是摒弃过分重口供和完全忽视口供证明作用的两倾向。 2、在办案过程中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做到四个辩证统一:一是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无论是案件处理还是质量评价,都要坚持于法有据,于情合理,综合判断,不可偏废。二是要坚持质量状况的宏观评估与微观鉴定的辩证统一,对于一个地区的案件质量评价往往是宏观的,但又是与个案相联系的。三是要坚持讲求办案质量与讲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辩证统一,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在个案处理中,宽严都要有据、有度、互补,最根本的是要搞准,否则就可能宽严皆误。四是要坚持不同诉讼环节案件质量评价的目标、尺度的辩证统一,防止相互产生矛盾。 3、分别对案前、案中、案后进行规范管理。在办案干警中建立临时党小组,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办案第一线,通过案前规范、案中约束、案后监督跟踪教育,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保证了干警公平公正执法。 4、发挥公诉人熟悉和掌握庭审证据的要求及标准等优势,全部案件均实行了"公诉引导侦查"。立案侦查后,即由公诉人员参加案件讨论,审查案卷及证据材料。对于公诉人员提出的案件性质,侦查方向,取证的对象、范围、标准,讯问的内容的要求等建议或意见,侦查部门均重视采纳施行。对移诉后退查的均实行共同补查,实现了由以侦查为中心的程序观向以审判为中心的程序观转变。 总之,执法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良好期待,而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的真正感知,是通过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生活周围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件逐渐得以明晰的。要规范执法,才能提高检察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