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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相关法规

发布时间: 2021-03-10 20:10:55

A. 医闹的处罚规定

1、《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

七、有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四)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五)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

(六)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

(七)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2、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

二、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

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坚决打击。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暴力杀医、伤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接到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快速处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及时立案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证据,确保侦查质量。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依法批捕、起诉,对于重大涉医犯罪案件要加强法律监督,必要时可以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一)在医疗机构内殴打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身体、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或者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在医疗机构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堵塞大门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经劝说、警告无效的,要依法驱散,对拒不服从的人员要依法带离现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聚众实施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扰乱其他公共秩序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在医疗机构的病房、抢救室、重症监护室等场所及医疗机构的公共开放区域违规停放尸体,影响医疗秩序,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处罚;严重扰乱医疗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构成非法拘禁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四)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情节严重(恶劣),构成侮辱罪、寻衅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五)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六)对于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3、《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跨部门联合惩戒措施

(一)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

(实施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二)引导保险公司按照风险定价原则调整财产保险费率。

(实施单位:银保监会)

(三)将其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作为限制享受优惠性政策的重要参考因素。

(实施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

(四)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施单位: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

(五)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实施单位:中央编办)

(六)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实施单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七)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不得向惩戒对象授予“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实施单位: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单位)

(八)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实施单位:交通运输部、铁路总公司、民航局、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最高人民法院)

(九)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实施单位:卫生健康委、公安部)

(十)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及其他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实施单位: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

(十一)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

(实施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十二)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或备案,保险中介业务许可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基金备案时的重要参考。

(实施单位:证监会、银保监会)

(十三)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审批或备案的参考。

(实施单位:证监会、银保监会)

(十四)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审批时的参考。对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在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申请中予以从严审核,对已成为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的相关主体予以重点关注。

(实施单位:证监会)

(十五)限制享受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

(实施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

(十六)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核相关许可的重要参考。

(实施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1)医闹相关法规扩展阅读:

案例:

江苏连云港七名“医闹”围堵打砸医院被判刑

因不满医疗纠纷的处置结果,江苏连云港市海州区一男子何某某纠集多名亲属围堵医院,与保安发生冲突,打砸医院物品。2015年09月,海州区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何某某等7名被告人十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何某某因交通事故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与该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因对医院的处理、治疗结果不满意,何某某及其亲属多次上访。2014年9月15日上午,何某某及其妻子带领二十余名亲属相继来到该院门口,采取拉横幅、堵大门等手段,向医院施加压力。

在此过程中,何某某等人与医院保安发生冲突,并与保安相互追打,后何某某等人又对医院的收费亭、警务室、导医台等处门窗玻璃、电脑、花盆、栏杆等物品进行打砸,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经鉴定,被砸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0020元。

2015年8月6日,海州区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在该起“医闹”案件中的首要分子何某某、积极参加的赵某某等7人提起公诉。海州区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认为何某某等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遂于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B. 我国有没有针对医闹的相关法律法规

按巜治安法》中寻讯滋事,扰乱社会治安,查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按故意伤人、杀人;故意破坏他人财务罪入刑。

C. 打击医闹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卫计委从去年启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修订工作,拟修订为《专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属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能,从源头上预防医疗纠纷或者医疗事故的发生等。条例中拟引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尝试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于“医闹”行为和违反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通过法律来规制这些行为。
严重的按巜治安法》中寻讯滋事,扰乱社会治安,查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按故意伤人、杀人;故意破坏他人财务罪入刑。

D. 法律怎么判定医闹行为

很多层次。
我随便说几句,你看看有没借鉴意义。
首先,在以前,医疗纠纷,法律专规定属一直对医院方有利,虽然最近已经有所改变,但长久以来的观念,让一些人觉得通过法律难以维权;
另外,中国公民对法律的信心本来就不足,更何况是医疗纠纷;
最后,现在中国什么都“维稳”,有时候不分青红皂白,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倾向——你有理,不闹可能也没人管,你没理,可能闹大了,政府怕丢了面子,反而获得一些额外的好处。

E. 国家公安部门对医闹现场的处理依法和执行条例有哪些

最新打击医闹国家文件规定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综治办、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
近年来,各地不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完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涉医违法犯罪时有发生,部分地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医疗纠纷、惩处涉医犯罪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为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院良好秩序
(一)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各地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的要求,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二)依法惩处聚众滋事等扰序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九)》,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不法分子,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对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严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坚决果断依法制止,对挑头和主要人员要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严肃查处,对其他聚集人员要加强教育,并对其个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掌握。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守住法律底线,坚决不得纵容以闹取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医院及周边巡逻防控。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医院,加强医院及周边的秩序维护工作,要进一步调整警力部署,加大公开力量的震慑力度。警力相对薄弱的基层公安机关应发动治安积极分子、医院周边商贩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对医院的巡逻守护,切实维护医院周边秩序,及时发现问题隐患,为医院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切实提高涉医事件现场处置能力
(一)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的早介入、早处理。发生伤医、扰序等涉医事件,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要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和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对威胁、恐吓、侮辱医务人员的,要坚决依法制止,并迅速报警;对“医闹”等聚众滋事的行为要采取果断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对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效制止犯罪活动,依法控制犯罪嫌疑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二)健全警医联动机制。医疗机构内部发生伤医、扰序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警,提供现场准确情况,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报警时应当讲清当事方人数、具体行为、有无人员受伤等情况。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迅速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激化,警力相对薄弱的基层公安机关应当边出警边向上级请求警力支援。负责现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负责同志要将处置情况和可能采取的处理意见通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对医务人员的宣传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

(三)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推动完善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建立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方法和程序,引导依法处理纠纷,同时宣传国家关于处理涉医违法犯罪的有关规定要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介入医疗纠纷处理,通过耐心细致地疏导,引导当事人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患方明确拒绝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或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动协助患方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
三、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一)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完善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机制,强化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医院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根据需要组建应急处置队伍,会同公安机关指导医院,特别是区县级医院、社区卫生院以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集中力量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科室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重点防范,进一步完善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提高医院自身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加强重点区域工作巡查。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门诊、急诊进行巡视,发现医疗投诉或患者不满意的行为,应当及时处理,对于有过激行为的,应当及时引导到专门场所进行处理。医疗机构要严格出入口的管理,切实加强诊室、病房的人员管理,防止无关人员出入诊疗、住院区域。要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急诊科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安人员,在急诊区域进行24小时安全巡查。
(三)加强重点人群安全防范。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遇有酒后就诊、有滋事或暴力倾向的非急重患者,应第一时间通知保卫部门,同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医疗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梳理掌握,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要列出清单,重点关注,向公安机关报告。一旦发现此类人员出现在医疗机构,要由保卫人员盯紧看牢,防止其制造事端,造成危害后果。
四、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
(一)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大型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通过现场预约、复诊预约以及网络、电话预约等形式,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加强号源、床位等医疗资源管理,维护公平就医秩序。

(二)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规范诊疗服务,完善质控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医疗机构排查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医疗机构应当完善危重症患者诊疗预案和应对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重点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强化产科、新生儿科等重点科室风险控制。
五、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及信息沟通工作
(一)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涉医案事件信息发布预案,指定专职部门、专人接待媒体。对于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的,医疗机构要做好舆论应对,及时发声、澄清事实。对于有较大影响的涉医案事件,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发布信息。对于恶意炒作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维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对典型案件集中曝光,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二)做好信息沟通工作。医疗机构发生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其中,涉及死亡、重伤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综治组织,并在12小时内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大涉医违法案件进行督办,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
医闹该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9条规定,“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现实中,面对“医闹”,多数医院选择了被动迁就,而这种做法不但不能缓解“医闹”渐强的势头,反而让医院自身蒙上更多舆论质疑。对此,从事外科工作40年的张威医生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总结出十条应对“医闹”的方法。
在医患关系紧张的环境下,“医闹”问题始终困扰着医务人员,影响着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面对“医闹”,很多医院采取了“花钱买平安”的做法。而笔者认为,这种选择无异于饮鸩止渴,对于“医闹”,绝不可以迁就。当然应对“医闹”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而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巧妙处理。
依法沟通
医院的专职人员,遇到“医闹”,应用事实结合有关法律,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对此,可举事例很多。如曾有一位40岁男患者因右侧上部第二颗牙齿痛来我院口腔科就医,拔牙后仍然疼痛。医生让其口服卡马西平。后来该患者却因牙齿被拔掉与口腔医生发出纠纷。医务科请我帮助调解,我对他的发病原理进行了详细告知,并举出其他纠纷的例子。经过医学鉴定不属医疗。于是矛盾自然化解。

揭穿事实真相
几年前,曾有一位30余岁的女性患者,因左额部阵发、电击样痛半年,左眶上切迹处局限压痛来我院就诊,但该患者拒绝做头部CT检查。临床诊断:左眶上神经痛。患者要求做该神经失活术。术后两个月,她的舅父带领患者及其丈夫等数人到医院闹事。说一个月前,在省会某三甲医院,因头痛做头部CT,发现左额部有个脑膜瘤,做手术后病愈。该患者认为在我医院未查出病情属于漏诊,并要求赔偿其在某三甲医院的一切费用,另外再补偿5000元。我们让她把在我们医院就诊的病历拿出来。上面写着:患者拒绝头部CT检查,并有她的亲笔签名。我指着病历上的签名询问是不是她本人的签名。她不吭声了。我说:您在某三甲医院不是也经过头部CT才发现脑瘤的吗?在我们医院你却拒绝头部CT检查,我们怎么能发现脑瘤?您要求的赔偿是否欠妥?她听后灰溜溜地走了。
借助院外专家
我所亲历的另一位女患者,左侧枕部头痛半年,左枕大神经局限性压痛,头部CT未见异常。临床诊断:左枕大神经痛。她是来要求做神经失活术的。术后三天,她在丈夫和父母陪伴下来医院闹事,声称术后头晕、记忆力不好、睡不着觉等,是由于手术做坏了的原因,并要求赔偿。医院告诉她:“两天后上海某医院神经外科钟教授来院指导手术,请你来会诊。”两天后钟教授给这位患者进行了会诊,指出她现在的症状是其原来的神经官能症的表现,与此次手术无关。有了权威专家的意见,该患者再无辩词。
曝光“要钱心理”
患者李某在某医院医疗美容科做下颌角截骨整形手术出院三天后,右侧面部、颈部发生带状疱疹,遂要求医院承担其诊治带状疱疹的全部医疗费用,并要求赔偿两万元。对此,院方答应该患者可以去任何一家医院治疗,但如果其他医院认为带状疱疹的发生与患者在该院住院或医疗行为有关,那么医院自愿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给予患者相关赔偿。经了解,事后她并未去其它医院,其借口要钱的心理昭然若揭。

尸检查明死因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江南某市一家大医院脑外科。一位50岁的男性患者,因右侧面肌痉挛行微血管减压术。术后三个月低热,经省、市级各医院会诊,考虑可能是个体差异。建议取出第一次手术放置在脑血管与神经之间,起隔离作用的医用棉片。院方经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征求并同意签字。请军区医院两位知名教授作第二次手术(医用棉片取出)。取出的棉片送本市第三家大医院做细菌学检查,报告无细菌生长。术后,某日夜里,患者突然抽搐、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若干人到医院闹事,经有关部门调解,家属同意做尸体解剖,报告为原发性颅内动脉瘤破裂出血致死,与两次手术无关,于是家属才停止了闹事。
到上级医院会诊
曾有一位40岁的男性患者来我院做例行体检,发现其左上肢三角肌处有一个黑枣大肿物。切除后病理报告为平滑肌肉瘤。经大医院专家会诊为“平滑肌肉瘤,建议截肢”。在一切必要手续齐全后,我院对其实施了手术。术后,我院将原肿物周围组织送往当地医学院进行病理检查,确认为平滑肌肉瘤。一个月后,患者因听别人说该病可以不截肢,来院哭闹。医院携患者单位和患者本人到北京九家医院病理会诊,结果均为“平滑肌肉瘤”,其中五家建议截肢。医院把结果上报该市卫生局,裁定医院没有责任,患者才肯罢休。
主动申请医疗鉴定
2003年,一位60岁的女性患者,左额部阵发、电击样痛,左眶上切迹处有局限性压痛,一切有关检查都无异常,诊断“左眶上神经痛”。于左框上切迹处行该神经失活术。术后一个月疼痛复发,到医院复诊:颅神经检查未见异常。术后两个月,左上睑下垂。家属多次找医院闹事并要求赔偿。经当地某三甲医院一位医务人员提醒,患者提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但后来当院方同意鉴定后,该患者又拒绝鉴定。后经了解,患者担心一旦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要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为平息纠纷,院方主动提出申请医疗鉴定,结论为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才偃旗息鼓。
积极寻求法律支持
2006年,医院神经外科接收了一位50岁的男性患者,该患者车祸后昏迷、颅内巨大血肿患者。手术后在重症监护室,虽经人工呼吸机等积极抢救,神志始终处于昏迷状态。若干天后,家属要求停止治疗,把患者拉回了家,不久去世。家属复印了病历,最后找到了同样操作、同样风险的九次腰椎穿刺检查中,有一次没有家属签知情同意书的书面材料。据此闹事,要求赔偿。医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家属断然拒绝,扬言不承认任何医疗事故鉴定,只有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处理才行。最后,交由法院审判,结果医院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无须赔偿。家属方才罢休。
正面与媒体沟通
近些年,某些媒体片面报道医疗纠纷。2000年某市级媒体刊登了《医疗纠纷为何多多》一文,仅以患方的单方面叙述写道“三叉神经没治好,却赔上了一只眼睛。”而面对该市电视台记者,当事医生准确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并表示希望记者全面、准确、真实地报道此事。此后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为不属医疗事故,纠纷终于结束。

请警方介入执法解决
2008年,在广州黄埔一家医院,有患者家属纠集一伙人起哄滋事,向医院制造压力索取赔偿,后经警方调查,该滋事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予以刑事拘留。此案随后被定性为“医闹”事件。这是笔者首次看到的警方依法处理“医闹”的新闻,期待医闹处理能够请警方介入解决。
“医闹”的目的是要钱:“医闹”的“证据”是谎言:“医闹”的心理怕揭穿;能戳“医闹”谎言的工具,医生、医院都可以用;顽固的“医闹”怕执警、怕法庭。这些都是“对‘医闹’的方法。

F. 医疗纠纷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

G. 对于医闹国家在法律等方面有什么措施

新打击医闹家文件规定
据家卫计划育委员网站消息前家卫计委、央综治办、公安部、司部联合发《关于进步做维护医疗秩序工作通知》《通知》指及做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赔钱息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计委、综治办、公安厅局、司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卫局、综治办、公安局、司局:
近各断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打击涉医违犯罪完善医疗纠纷化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工作取定效涉医违犯罪发部区治思维治式解决医疗纠纷、惩处涉医犯罪意识待进步提高进步做维护医疗秩序构建谐医患关系工作保障医患双合权益现关工作通知:
、坚决打击涉医违犯罪维护医院良秩序
()严厉打击伤害医务员违犯罪各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涉医违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要求各类伤医、闹医等违犯罪依断处置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暴力伤害医务员或者非限制医务员身自由等违犯罪行必须坚决断制止依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拖延、降格处理

(二)依惩处聚众滋事等扰序行各、各关部门要贯彻执行《刑修案(九)》聚众扰乱社秩序致使医疗进行造严重损失要依追究刑事责任各公安机关要医疗机构聚众滋事严重影响医疗机构秩序行坚决断依制止挑主要员要强制带离现场依严肃查处其聚集员要加强教育并其身份信息进行登记掌握滋事扰序员违行未制止前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解各各关部门工作要严格遵守定程序、守住律底线坚决纵容闹取利违犯罪行
(三)加强医院及周边巡逻防控各公安机关要同相关部门医院加强医院及周边秩序维护工作要进步调整警力部署加公力量震慑力度警力相薄弱基层公安机关应发治安积极、医院周边商贩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医院巡逻守护切实维护医院周边秩序及发现问题隐患医院创造良治安环境
二、切实提高涉医事件现场处置能力
()做前期处置工作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涉医事件早介入、早处理发伤医、扰序等涉医事件医疗机构负责及相关部门要靠前指挥采取断措施保护医务员事发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公安机关展相关工作威胁、恐吓、侮辱医务员要坚决依制止并迅速报警;医闹等聚众滋事行要采取断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故意伤害医务员要采取强力措施效制止犯罪依控制犯罪嫌疑及移交公安机关
(二)健全警医联机制医疗机构内部发伤医、扰序等涉医违犯罪行应做应急处置同立即报警提供现场准确情况特别基层医疗机构报警应讲清事数、具体行、员受伤等情况公安机关接报警应第间赶现场并迅速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激化警力相薄弱基层公安机关应边警边向级请求警力支援负责现场处置公安机关负责同志要处置情况能采取处理意见通报卫计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应做医务员宣传解释情绪安抚工作

(三)及做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要认真贯彻央办公厅、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元化解机制意见》推完善院内调解、民调解相结合医疗纠纷调解体系建立医疗纠纷元化解告知制度发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告知患关医疗纠纷处理途径、程序引导依处理纠纷同宣传家关于处理涉医违犯罪关规定要求医疗纠纷民调解组织应及介入医疗纠纷处理通耐细致疏导引导事采取民调解式解决纠纷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支持医疗纠纷民调解组织患明确拒绝调解医疗纠纷民调解组织或医疗机构要积极、主协助患通合途径处理医疗纠纷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赔钱息事
三、全面提升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
()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各、各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央办公厅、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意见》完善医疗机构安全防范机制强化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进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治安保卫责任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制度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落实医院安全防范主体责任根据需要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同公安机关指导医院特别区县级医院、社区卫院及乡镇卫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集力量针薄弱环节重点科室做防、物防、技防建设落实重点防范进步完善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提高医院自身应突发安全事件能力
(二)加强重点区域工作巡查医疗机构应加强门诊、急诊进行巡视发现医疗投诉或患者满意行应及处理于激行应及引导专门场所进行处理医疗机构要严格入口管理切实加强诊室、病房员管理防止关员入诊疗、住院区域要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急诊科应配备定数量保安员急诊区域进行24安全巡查
(三)加强重点群安全防范医疗机构应提高医务员安全防范意识遇酒诊、滋事或暴力倾向非急重患者应第间通知保卫部门同做安全防范工作医疗机构应同关部门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员梳理掌握医疗机构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员患者及家属群体要列清单重点关注向公安机关报告旦发现类员现医疗机构要由保卫员盯紧看牢防止其制造事端造危害
四、进步加强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管理
()深入展进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应指导医疗机构进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型医院全面展预约诊疗服务通现场预约、复诊预约及网络、电预约等形式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加强号源、床位等医疗资源管理维护公平医秩序

(二)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应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体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断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规范诊疗服务完善质控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医疗机构排查医疗质量安全隐患医疗机构应完善危重症患者诊疗预案应制度加强医务员培训重点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强化产科、新科等重点科室风险控制
五、及做信息发布及信息沟通工作
()做信息发布工作医疗机构应做涉医案事件信息发布预案指定专职部门、专接待媒体于恶意炒作、报道严重失实医疗机构要做舆论应及发声、澄清事实于较影响涉医案事件属卫计行政部门同公安机关发布信息于恶意炒作引起社良影响医疗机构应向关部门反映依维权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应同公安机关典型案件集曝光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二)做信息沟通工作医疗机构发涉医违犯罪案件应及关情况报属卫计行政部门并逐级报至家卫计委其涉及死亡、重伤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医疗机构应立即报告属卫计行政部门综治组织并12内报至家卫计委各公安机关应及关情况报级公安机关家卫计委同关部门重点区、重涉医违案件进行督办并全范围内进行通报
医闹该处理?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9条规定医疗事故由寻衅滋事扰乱医疗机构医疗秩序……依照刑关于扰乱社秩序罪规定依追究刑事责任;尚够刑事处罚依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现实面医闹数医院选择迁种做能缓解医闹渐强势反让医院自身蒙更舆论质疑事外科工作40张威医结合自亲身经历总结十条应医闹
医患关系紧张环境医闹问题始终困扰着医务员影响着医疗机构秩序面医闹医院采取花钱买平安做笔者认种选择异于饮鸩止渴于医闹绝迁应医闹应事实依据律准绳针性其进行巧妙处理
依沟通
医院专职员遇医闹应用事实结合关律证明自医疗行错举事例曾位40岁男患者右侧部第二颗牙齿痛我院口腔科医拔牙仍疼痛医让其口服卡马西平该患者却牙齿拔掉与口腔医发纠纷医务科请我帮助调解我发病原理进行详细告知并举其纠纷例经医鉴定属医疗于矛盾自化解

揭穿事实真相
几前曾位30余岁性患者左额部阵发、电击痛半左眶切迹处局限压痛我院诊该患者拒绝做部CT检查临床诊断:左眶神经痛患者要求做该神经失术术两月舅父带领患者及其丈夫等数医院闹事说月前省某三甲医院痛做部CT发现左额部脑膜瘤做手术病愈该患者认我医院未查病情属于漏诊并要求赔偿其某三甲医院切费用另外再补偿5000元我让我医院诊病历拿面写着:患者拒绝部CT检查并亲笔签名我指着病历签名询问本签名吭声我说:您某三甲医院经部CT才发现脑瘤?我医院却拒绝部CT检查我能发现脑瘤?您要求赔偿否欠妥?听灰溜溜走
借助院外专家
我所亲历另位患者左侧枕部痛半左枕神经局限性压痛部CT未见异临床诊断:左枕神经痛要求做神经失术术三丈夫父母陪伴医院闹事声称术晕、记忆力、睡着觉等由于手术做坏原并要求赔偿医院告诉:两海某医院神经外科钟教授院指导手术请诊两钟教授给位患者进行诊指现症状其原神经官能症表现与手术关权威专家意见该患者再辩词
曝光要钱理
患者李某某医院医疗美容科做颌角截骨整形手术院三右侧面部、颈部发带状疱疹遂要求医院承担其诊治带状疱疹全部医疗费用并要求赔偿两万元院答应该患者任何家医院治疗其医院认带状疱疹发与患者该院住院或医疗行关医院自愿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给予患者相关赔偿经解事并未其医院其借口要钱理昭若揭

尸检查明死
世纪90代初江南某市家医院脑外科位50岁男性患者右侧面肌痉挛行微血管减压术术三月低热经省、市级各医院诊考虑能体差异建议取第手术放置脑血管与神经间起隔离作用医用棉片院经与患者及其家属协商、征求并同意签字请军区医院两位知名教授作第二手术(医用棉片取)取棉片送本市第三家医院做细菌检查报告细菌术某夜患者突抽搐、昏迷经抢救效死亡患者家属若干医院闹事经关部门调解家属同意做尸体解剖报告原发性颅内脉瘤破裂血致死与两手术关于家属才停止闹事
级医院诊
曾位40岁男性患者我院做例行体检发现其左肢三角肌处黑枣肿物切除病理报告平滑肌肉瘤经医院专家诊平滑肌肉瘤建议截肢切必要手续齐全我院其实施手术术我院原肿物周围组织送往医院进行病理检查确认平滑肌肉瘤月患者听别说该病截肢院哭闹医院携患者单位患者本北京九家医院病理诊结均平滑肌肉瘤其五家建议截肢医院结报该市卫局裁定医院没责任患者才肯罢休
主申请医疗鉴定
2003位60岁性患者左额部阵发、电击痛左眶切迹处局限性压痛切关检查都异诊断左眶神经痛于左框切迹处行该神经失术术月疼痛复发医院复诊:颅神经检查未见异术两月左睑垂家属找医院闹事并要求赔偿经某三甲医院位医务员提醒患者提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院同意鉴定该患者拒绝鉴定经解患者担旦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要由提医疗事故处理申请支付平息纠纷院主提申请医疗鉴定结论属于医疗事故患才偃旗息鼓
积极寻求律支持
2006医院神经外科接收位50岁男性患者该患者车祸昏迷、颅内巨血肿患者手术重症监护室虽经工呼吸机等积极抢救神志始终处于昏迷状态若干家属要求停止治疗患者拉家久世家属复印病历找同操作、同风险九腰椎穿刺检查没家属签知情同意书书面材料据闹事要求赔偿医院提医疗事故鉴定家属断拒绝扬言承认任何医疗事故鉴定按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理才行交由院审判结医院没错、承担责任、须赔偿家属才罢休
面与媒体沟通
近些某些媒体片面报道医疗纠纷2000某市级媒体刊登《医疗纠纷何》文仅患单面叙述写道三叉神经没治却赔眼睛面该市电视台记者事医准确答记者提问题并表示希望记者全面、准确、真实报道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属医疗事故纠纷终于结束

请警介入执解决
2008广州黄埔家医院患者家属纠集伙起哄滋事向医院制造压力索取赔偿经警调查该滋事涉嫌聚众扰乱社秩序予刑事拘留案随定性医闹事件笔者首看警依处理医闹新闻期待医闹处理能够请警介入解决
医闹目要钱:医闹证据谎言:医闹理怕揭穿;能戳医闹谎言工具医、医院都用;顽固医闹怕执警、怕庭些都‘医闹’

H. 医闹入刑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回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组答织、资助非法聚焦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8)医闹相关法规扩展阅读:

医闹入刑的条件

第一,从法益保护角度看,寻衅滋事罪保护的是社会秩序。行为人闯入社会交往的场所,侵害与社会交往相关的人身、财产安全,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应当纳入到寻衅滋事罪的规制范围,而不必考虑案发的时间、地点、人流分布等因素。

第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仅在第(四)项规定明确了起哄闹事类寻衅滋事犯罪必须以发生在公共场所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为构罪要件。而包括伤人、毁财在内的其他三种类型寻衅滋事犯罪均未使用“公共场所”的用词。说明公共场所并不是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空间要件。

第三,医疗秩序包含于社会秩序之中。行为人闯入医院伤害医务人员、损坏医疗设备,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一旦行为人在医院的打砸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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