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执法局
⑴ 文成县西坑镇梧溪村桥头政府帮助村民五家违章建筑算600多平方违法吗
违章建筑算600多平方是否违法,这里不好判断,我建议你可以用手机拍照片然后去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照片拿出来给他们确认是不是违章建筑。 确定违章建筑属实,由城市管理部门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单,违建逾期不拆除的,一经发现,执行强制拆除。
⑵ 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各方回应
湖南临武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各方回应如下:
1、公安城管确认冲突事件
湖南临武县公安局一位周姓工作人员确认,当地的确发生了这样的一起案件。"卖西瓜的小贩和城管发生争执,最后小贩死亡",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但是否被城管打死的以及案件的具体细节,现正在进行调查。
临武县城管局也确认发生此事,称案件的当事人是执法三大队队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但他们也不清楚事情的详细过程。官方称,事件发生后,当地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
2、县政府将全力查清此事
2013年7月17日下午,临武县政府宣传部门发布通报称,17日上午,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该村民个人信息待查)发生争执,邓正加突然倒地死亡。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力做好善后处置和慰问工作,全力查清事件原因。同时,他们已成立了事件调查组、群众工作组、维护稳定组、善后工作组等,立即开展工作。在"7·17"事件中涉事的县城管工作人员及事件的目击者已接受警方调查,县公安部门对周边群众及目击者也在进行调查。
2013年7月31日,公安部门表示,将综合尸检意见,进一步深化对知情人的调查,固定证据;进一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厘清责任;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密切配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快侦快结,及早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回应秤砣砸人
官方通报,瓜农邓正加与城管冲突后,倒地死亡。有目击者称,邓倒地前曾遭城管秤砣重击头部。网络普遍质疑,死者被秤砣砸死。
2013年7月18日下午,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在新闻发布会回应,尚无证据证明邓被秤砣砸死,具体死因还在调查中。
4、有无抢夺死者遗体
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警方是在协助家属将死者遗体运回村庄。之所以运回死者村庄:首先,死者家属提出这样的要求,尤其是死者的女;其次,事发地在城区,时间久了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第三,让一个死者的遗体在大街上,我们认为是对死者的不敬。
5、有无索取100元
2013年7月17日,死者妻子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文昌路摆摊时,曾被执法的城管队员索取100元。
临武县县长贺遵庆回应,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还没有证据证明城管队员收了100元。还在细致调查这个事,如有,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关于尸检报告
临武县县长贺遵庆说,县里已经成立临武县纪委书记牵头的调查组,邀请了郴州纪检部门监督。正在对死者进行尸检,待尸检报告出来后,临武县官方会配合调查结果,进行责任划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贺遵庆说,若是外伤所致,尸检鉴定结果会比较快,若是因患病致死,需进行病理切片分析,时间可能要长些。
7、被免城管官员
在湖南临武县"瓜农之死"一案的问责中,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昨日有媒体报道称,邹红卫还有另外一个职务--临武县法院副院长。
8、家属不接受尸检结论
对于该份报告,2013年8月1日,邓正加之子邓青强明确表示"全家人都不接受",他们正在找专业人士咨询,计划下一步维权。
邓青强表示,家属所提的对"尸检标本备份"的要求最后未获官方许可。
⑶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主要做什么工作
主要工作是:
1、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主动发现、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现象。
3、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工作;
4、收集、反映对国土资源部门的建议和意见。
5、完成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桥头执法局扩展阅读
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执法监察的桥头兵
建立盘龙区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是加强盘龙区国土资源管理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方针的需要,是依法管地和用地的需要。
通过建立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从而形成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四级网络体系,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奖惩分明的工作制度,最终达到对国土资源利用的全程监管和及时制止、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目的。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基本要求就是对违法用地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及时查处,面对盘龙辖区近上百个较为分散的村小组,单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力量,达到执法工作的全覆盖,只能是“纸上谈兵”。
而遍布并扎根于各村小组的国土资源协管员们却能做到这一点,特别是新出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诸如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盖厂房、住宅等违法用地行为更是“逃不出”协管员的眼睛,为违法用地行为的及时制止和及时查处创造了必要而有利的条件。
所以,国土资源协管员是国土执法监察的“千里眼、顺风耳”,正在显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她必将对防止和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发挥出越来越大的作用。
⑷ 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事件的全过程是怎么样
一: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临武县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打死事件将临武县推上了风口浪尖。邓正加是临武县南强乡莲塘村人,56岁(2013年),卖的瓜也是自己家种的,平时为人很老实,还曾经被临武县农业局评为种植劳模。
有网友称,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发当天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通稿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民邓正加发生争执,邓“突然倒地死亡”。
网上的说法则与官方消息在细节上大相径庭。邓正加侄女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当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县摆摊卖西瓜,期间两次与执法城管发生争执,双方发生推搡,邓正加当场死亡。其家人正在寻找能证明城管围殴邓正加夫妇,包括用秤砣打邓头部的目击证人。邓的侄女称,已找到5-6名目击者。
事发地位于湖南郴州临武县文昌路桥头,多名目击者称,事态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连续见诸网络而持续发酵。而临武式维稳,让局势一度临近失控。昨天上午,邓正加夫妇在临武大道摆摊卖西瓜,被城管以无着装、无证经营的理由罚款100元,并从邓三轮车上搬走一些西瓜。邓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拦,与城管发生推搡。随后,邓氏夫妇将西瓜摊转移到舜峰镇政府门口。
目击者何先生称,上午10点左右,邓氏夫妇准备将小车上的西瓜卸下时,10多名城管赶到,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邓先生夫妻俩遭到七八个城管殴打,随后邓先生躺地上一动不动”。
二:事件经过
瓜农县城卖瓜被殴打
2013年7月17日下午,死者小姨子黄女士透露,上午9点,姐姐和姐夫在解放南路卖西瓜,突然来了十几个城管,一句话也没说,把三轮车上的西瓜搬到城管车上,当时姐姐在一边求情让把西瓜和秤还给他们,但城管不愿意。
之后姐姐和城管起了争执,10点半左右,他俩推着剩余的西瓜转移到文昌路桥头去卖,随后城管也跟了过来,“他们一下车就抢姐夫的大秤,同时,五六名城管用秤砣和铁棍朝姐夫两人身上打去,并拳脚相加,其中一名城管嘴上说"要打就打死"。”
“姐夫被打的过程中,拽下了那个打人城管的工作证,后来城管看他被打死就逃跑了,在120赶赴现场证实姐夫死亡前,证件一直在他手上。”邓正加死后,家属从他手中拿过工作证,现工作证在邓正加妹妹手中。该工作证显示“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姓名:“廖卫昌”,职务:“执法三队大队长”。死者侄女邓女士称,邓正加妻子“手臂、腿都肿了,而且受刺激晕过去了。”据黄女士称,姐姐被送往临武县中医院治疗,“姐姐身上有明显淤青痕迹,仍需戴氧气瓶和打点滴”。
有目击者称,发生争执后,五六名城管队员都过来殴打她姨夫,他们不但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拿出了钢管殴打邓正加,最后,一个城管拿起了秤砣砸向姨夫头部,姨夫当即倒在了地上。
邓正加倒下时,并没有当场死亡。黄素君称,发现邓正加倒下后,她和邓正加的妻子要求城管赶紧叫救护车救人,但城管并没有理会,随后就离开了。救护车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来。但那个时候邓正加已经死了。
⑸ 宁海县公安局的执法勤务机构
县公安局设11个执法勤务机构,其中1个为副局(科)级执法勤务机构,10个为正股级执法勤务机构。
(一)指挥中心
负责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机要工作;负责文秘、保密、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情报信息及信息收集、汇总、研判。下设:
110接处警中心 负责接受报警,及时汇总上报各种重大治安情况;传达局机关各种指令,发现重大情况及时向局领导、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并指挥协调各警种参战。
调研室 负责综合分析敌社情动态,协调处理局机关有关事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会议报告;负责公安业务数据统计和督查、文秘、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情报信息中心 负责掌握情报及信息收集、汇总、研判,负责全县情报信息考核。
(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挂出入境管理科牌子)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文秘、收发、统计、档案等工作,搜集研判并及时上报各类情报信息,参与对派出所基础工作的考核,完成局机关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工作。
情报中队 负责搜集境内外敌对分子渗透和各种反动邪教、非法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各类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加强对政治重口、政治阵地的控制,做好列管对象的帮教转化工作;负责物建、管理、使用特情,深入开展敌社情基础调查,协助侦查各类政治性案件。
侦察中队 负责对邪教组织和反动会道门渗透复辟活动案件进行侦控;及时调查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案件;加强对政治危险分子的侦察控制,防止铤而走险;搜集研判与专案有关的各类信息,为及时侦破案件提供情报,增强侦察政治案件的能力。
外事中队 负责审核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材料,协助做好公安外管工作,加强对“三资”企业、涉外单位中非法活动和可疑人员的侦控,及时做好境外常住人口的管理;做好外事管理工作情况各类材料的撰写、汇总和上报工作;完成局机关和大队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分析、统计、上报全县经济犯罪情报;负责金融、商贸、财税、工商及知识产权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负责县公安局驻县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外协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文秘、统计、情报、收发、档案、接待、后勤保障、财物保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经济案件的受理、协查、审核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工作。
侦查一中队 负责对侵犯知识产权、妨害企业(公司)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部分侵犯财产案件的侦查。负责县公安局驻工商、质监、烟草、盐务等部门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工作。
侦查二中队 负责对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及走私假币案件的侦查,负责县公安局驻有关金融单位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工作;
侦查三中队 主要负责对危害税收征管案件的侦查,负责县公安局驻国税、地税、审计等部门公安联络室的联络、协调工作。
(四)治安大队
负责治安行政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负责枪支爆炸物品的管理;依法查禁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指导查处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指导等工作;依法对全县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实施监督。下设:
综合室 具体承担协调大队内部管理工作、宣传报道、汇总大队内设各队室政治业务工作,负责大队办文办会、内部考核和后勤保障服务等事务。
维稳与公共秩序中队 负责全县不稳定因素掌握、分析、研判工作。研究、协调、指导各派出所开展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开展专案经营活动。研究指导群众聚集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治安乱点的整治,协调与其他单位共同管理社会公共秩序。负责审批、指导、组织协调各种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及警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疫情、自然灾害事故的后续处置工作。
基础与防控中队 负责户籍管理、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全县暂住人口、旅馆业、印章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指导各派出所做好治安防控体系和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研究、指导侯问室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各派出所基层基础业务开展检查考核。
治安行动中队 负责查禁、指导、协调全县涉黄涉赌涉恶案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协助刑侦部门开展“打黑除恶”工作。查处应由本大队管辖的阻碍各派出所依法执行职务、扰乱各派出所秩序等治安行政案件。侦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重大安全事故、非法行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研究、指导全县疑难复杂治安案件和治安类刑事案件的侦办。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
危管保卫中队 负责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派出所开展“创安”工作。指导金融单位抓好规范化建设,负责金融单位营业场所、金库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判定及验收。指导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物品、枪支弹药等安全监管和管制刀具、淫秽物品的鉴定工作。负责经文保业务信息系统、民爆物品管理信息系统、枪支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保安工作,对保安服务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全县保安服务业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负责完成征兵政审工作。
(五)刑事侦查大队(挂禁毒大队和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情报资料、特情、刑嫌调控及“六类案件”、系列性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疑难案件的侦破、审讯、报捕。负责分析掌握全县禁毒工作情况,侦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开展毒品整治,创建无毒社区等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收集汇总全县刑事侦查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工作,以及大队的日常事务管理和刑侦考核工作;负责刑侦部门刑事案件的统计工作。
重案中队 负责对全县范围杀人案件和“六类案件”的侦破;指导协调全县范围跨区域、影响大的系列性案件及其它重恶性案件的侦破,以及指导各派出所刑侦业务建设。
技术中队 负责勘查杀人案件、“六类案件”、无名尸体案件、重伤以上抢劫案件等重特大案件现场,负责跃龙、桃源、梅林、桥头胡等街道现场统勘工作;做好法医物证检验工作。指导协调勘查跨区域、影响大的系列性案件现场,分析串并案;帮助各派出所解决现场勘查及痕迹物证处理上的疑难问题。
情报中队 负责建立利用尖子特情,强化刑嫌调控,掌握犯罪动态情报;建立、管理、使用刑事特情,全面开展刑嫌调控;加强对全县范围的特种行业的阵地控制;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负责对全县重大系列性案件的经营侦查。
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 负责对全县范围重大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范围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相关数据的统计、整理、上传下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预审办案中队 负责重特大、系列性等疑难案件的预审深挖;加强对全县刑事案件办理的审核审查;指导各辖区中队预审办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交通警察大队(副局级)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负责交通勤务、线路警卫;负责道路标志线的设置和维修保养;负责交通机动车辆安全检测、非机动车管理和车牌证、驾驶证件的核发与管理;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教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收集汇总各下属队所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工作及大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政工监察室 负责本大队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考核、奖惩等组织、人事工作,监督各下属队所民警的执法活动,抓好内务纪律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事故处理中队 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安全宣教工作。
车辆管理所 负责检验车辆、申领机动车驾驶执照人员考试、核发牌证,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的审验、考核和管理等工作;负责非机动车辆牌证的核发、失窃招领以及对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
秩序管理中队 负责全县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方案制订、勤务安排、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违法处罚窗口日常工作。
各辖区中队(城区、桃源、岔路、西店、力洋、桥头胡、长街、黄坛、越溪、梅林等交警中队) 负责本辖区公路范围内治安管理、侦查破案、交通安全管理的统一执法工作。
(七)巡特警大队
负责重点区域防控工作、巡逻、防暴、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110接处警工作以及各项重大活动的警卫、保卫工作。下设:
综合室 负责收集汇总各下属部门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各类文件的起草、收发工作及大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政工监察室 负责本大队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考核、奖惩等组织、人事工作,监督各下属部门民警的执法活动,抓好内务纪律和队伍正规化建设。
巡逻中队 负责划定警区的治安巡逻,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受报警、处警,参加抢险救灾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防暴中队 负责反恐防暴和全县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参加各项重大活动的警卫、保卫工作。
案件查处中队 负责查处各类治安行政案件及一般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八)公共网络监察大队(挂信息通讯科牌子)
负责公共网络安全监察、网络巡逻、网络案件侦察、管理维护全局计算机、局域网和有无线电通讯工作;对计算机通讯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负责管理视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落实科技强警战略。
(九)宁海县看守所(宁海县拘役所)
负责对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一年以下短刑罪犯的羁押、监管、教育、管理。下设:
综合室 负责文秘、统计、收发、档案、接待、后勤保障等综合内勤工作,以及警械、武器保管;
狱侦中队 负责开展狱内侦查破案,主动从在押人员中获取犯罪线索,深挖犯罪,挤清余案,并及时将获取的各种线索传递给各办案单位,积极参与各类线索的查证工作,充分发挥看守所“犯罪信息库”的作用。
管教一中队 负责对未决犯的管理教育,对每个新入监犯罪嫌疑人进行入监教育,建立完整资料档案,做好法制宣传和教育转化工作,严密监室内的安全管理。负责对重、死刑犯从关押到交付执行期间的教育管理,督促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办理各类刑事案件。
管教二中队 职责与管教一中队相同。
管教三中队 负责留所服刑罪犯的教育管理,有针对性地做好犯人的教育学习和思想转化工作;组织犯人进行生产劳动,保证生产安全,达到改造的目的;结合每个犯人的表现进行考核,督促犯人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化,保证每个犯人的刑事处罚安全执行完毕。
(十)宁海县拘留所
负责对治安、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具体承担对每个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人员建立资料档案,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落实各项管教措施;根据具体情况适量组织拘留人员进行生产劳动,保证每个在押的拘留人员顺利执行。
⑹ 执法遭两百人追打事情发生在哪里
据了解,7月31日,广西扶绥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扶绥县昌平乡木民村抓捕2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返回途中遇上了暴力阻法行为。
1 以开采矿山影响生态为由索要数亿元赔偿今年5月份以来,扶绥县昌平乡木民村部分村民,以扶绥新宁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螺公司)开采矿山影响木民村生态为由,非法阻挠矿山开采,先后3次聚众闯入海螺公司,要求企业支付数以亿元的“赔偿”。在此期间,木民村内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才、黄某宁等十多人组成的涉恶团伙,他们非法收集资金,企图架空村“两委”组织,煽动、胁迫其他村民聚众闹事。李某才等人承诺获得“赔偿”后,给参与闹事的村民发放“出勤补助”。
特别是5月8日、6月2日和7月23日先后3次聚众闯入海螺公司矿山开采区域及办公区域,以破坏办公设施、殴打企业员工、恐吓威胁作业工人、扣押生产机械、非法占据矿山区域等手段,迫使企业停产,要求企业支付数以亿元的“赔偿”。
在此期间,村内逐渐形成了以李某才、黄某宁等十多人组成的涉恶团伙,他们打着为村民表达利益诉求以及所谓的“维权”等旗号,非法收集资金,企图架空村“两委”组织,欺骗、唆使、煽动、胁迫其他村民聚众闹事,扰乱企业生产秩序,围堵威胁党委政府进村工作人员和公安机关执法民警。为了诱使更多村民参与非法活动,他们还承诺获得“赔偿”后,给参与闹事的村民发放所谓的“出勤补助”。李某才、黄某宁等人的行为,已经威胁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同时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我局对黄某宁等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工作以及对“5.8”、“6.2”、“7.23”等3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的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对7月31日暴力抗法被强制带回公安机关的相关人员也在依法处理当中。扶绥县公安局2018年7月31日目前,受伤的民警、辅警及村民均已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⑺ 桥头发电厂辞职的青海省内其他电厂还要不据说不是有什么协议,辞了职的互相不要吗
不会。
关键是差不差人,差人的话,不可能为了协议而停工等人,人多不差的话,就会挑三拣四的。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 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如不按时足额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附录:
★ 怎样写辞职书
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5、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写作要求
1.态度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对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5、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期。
★万人点赞的牛人辞职通知书的美文欣赏
▶1、尊敬的领导们:
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于世,富贵不求闻达,但求温饱以残。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一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恶衣菲食,杜绝聚会。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工资、岗位津贴以及误餐补助相加之也。
众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余汗矣,余何尝不欲多整数银,上谓之起天、下对得起地、中对得起气;然而,余出身农,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
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矣!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莫不拊膺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何也?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悲从心来。
惭对恩师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领导”之间。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年华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几何?竟如西风凛痛!
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一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一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以非为清洁工列。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父老兄妹邻里、为人尊消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之涨工资之事耳,企满足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能: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磨损棱角、徒费光阴,如是而已。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彼此相忘于江湖!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领导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职,不胜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寒窗十余载,稷下 情正浓。
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不觉春去秋来,寒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羁索牵绊,恍然若失。口腹之欲,自役徒然。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仕道官途,皆为浮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风雨如晦,锦鸡独鸣。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时刻自省,经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长此往复,不胜其烦。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
《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岂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人生几何复几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3、其他奇葩辞职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干了。
(编者评语:这三封辞职通知书,简单、易学、易仿、快速搞定,不需才华,不费思劳神。)
★辞职注意办理下列事项的论述:
1、交接事项。
2、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要回属于自己个人的所有东西
3、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4、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 关于自动离职的论述:
根据《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规定:自动离职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新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企业不得因职工擅自离职而对其本单位的家属采取辞退等惩罚性措施。企业作出株连擅自离职职工家属的规定是不符合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
★在回答辞职问题时候发现多有网友问及老板扣押或者拖欠工资怎么办?论述于下: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失业金问题论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对于随意调动职工工作岗位的论述:
调动工作岗位。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关于五险一金的论述:
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
3,对于单位拖缴五险一金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关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论述: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合同的,违饭了现行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理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读: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的保护。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1)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论述:
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理由依据: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举报,两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