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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满意度

发布时间: 2021-03-09 13:47:15

『壹』 怎样做好执法为公,执法为民

您好,我是这样认为的,在执法为公上(要不怕牺牲勇于同各种犯罪做斗争),在执法为民上(要不辞辛苦的为百姓尽量解决各种困难)!!呵呵

『贰』 采取哪些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

群众是党和政府的衣食父母,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衡量司法行政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去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测评中,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满意率为7.71%,为全市最高。与全市最低的水城县4.40%相比高出3.31%。一下子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满意度低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笔者进行了系列调查,总结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和症结,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
影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去年,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各项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民意调查测评结果却很不理想,经过深入客观调查分析,影响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主要问题有:
一、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司法行政知晓率、认知度不高,致使群众评价偏颇。一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较多,但对县乡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系统、全覆盖地宣传却没有,导致群众对公检法司的职能职责混为一谈,加上平时的业务往来也使群众误认为司法局就是所有司法系统的总合,还有群众认为司法局就是管公、检、法的,或者把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机关等同起来,有的群众还到司法局来投诉公检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把对公检法的不满意算在了司法局的名下。二是缺乏专门的宣传手段和机制。没有独立的门户网站、没有专门的刊物及其他载体,更没有专门的宣传机构、人员和相关制度,致使群众知晓率、认知度都较低,更导致群众评价随意性高。三是宣传不到位致使群众认知脱节。司法行政的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机构都具有服务性职能,常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但是群众却不知晓,对这些部门服务职能的认知度,不能统一到对司法行政的良好评价上来,是间接导致司法行政民意调查不理想的原因。四是司法行政许多为民服务的好做法好成效以及典型事例、先进人物没有得到较好的宣传,没有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二、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太好,为民服务的好事实事做得不够好。一是在普法为基础和依法治理为目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只注重普法却偏废了依法治理。在协调整合社会力量资源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未全面到位,致使普治整体水平还不高,因而有政协委员建议加强此项工作。普法创新方式方法不多,形式模式老套,基本处于传统普法的状况,普法针对性、实用性、新颖性差,致使群众难于接受吸收,效果不太好。在依法治理工作中,仅限于单一的行业治理或单位治理,综合治理、基层治理、专项治理还不很到位,效果也不很理想。群众在普法依法治理中感受到的好处实惠还不多,也不深刻。二是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新做法,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很多纠纷得到了就地化解。但由于调解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不强和工作积极性不高以及调解员补助难到位等问题,导致出现化解矛盾纠纷不及时、调解偶有不公正、文书档案不齐备、协议履行率不很高等问题,也是群众不满意的一大重要因素。三是部分当事人中还未能得到法律援助,特别是在指定辩护中,由于补助少,被指派的律师例行义务性出庭辩护,工作积极性不高,深入实际调查取证做不到位致使辩护效果不佳等等,也让一些群众不满意。四是在办理公证服务中,由于公证体制机制原因、公证员奇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差异、办公条件不好等因素,导致群众办证不能及时获证,办证中没有休息场地,办事环境不好等,都导致了群众不满意。五是在法律服务中,部分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只注重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诚信建设还不是特别到位,服务群众的思想、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人员夸大其词、私自受案,甚至还有一些冒充律师的黑律师更是作虚假承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律师声誉,也是他们对司法行政机关不满意的一个因素。六是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由于服刑人员很多都受好逸恶劳思想的影响,不肯吃苦,还想挣大钱,结果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释解后,仍然挑挑拣拣,长时间不能就业。刑释解教人员由于其特殊经历,社会对他们存有偏见,致其就业困难、生活举步维艰。也致使一些人员不满意。
三、诸多客观因素长期制约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更好开展,也是导致群众不满意的又一重要因素。一是人员编制少且事务繁多。37个司法所中一人编制所还有19个,一人所的现状严重影响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依照《人民调解法》和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调解纠纷、案件调查、走访矫正对象必须两人以上才能开展工作,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现在我县各司法所普遍只有两名甚至一名同志,一旦出去工作,司法所就得关门,群众来办事就得吃闭门羹。群众找不到人,办不成事,满意度自然不高。二是不能专人专职。由于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多年沉淀的原因,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把司法所当作内设机构,把司法所人员当作乡镇人员使用,从事很多与司法工作无关的事务如行政包村、计划生育、禁烧防火、合作医疗收款等,不能专职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业务成了附带和捎带。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工作保障难以到位。由于缺乏车辆编制和经费,致使22个司法所没有车辆,出现了处置纠纷赶赴现场不及时的问题,也严重制约着司法所各项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导致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不满意。四是司法行政机关待遇差,难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法庭、派出所、财政所都已是副科级机构,但司法所还是股级,在工作协调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司法所当前承担着监管四种罪犯的职能职责,但却没有转警,没有赋予其相应职权,履行职能职责存在许多困难;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人员经常到一线处置群体性问题和化解纠纷,但却没有岗位津贴,严重挫伤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四、干部队伍服务能力、水平、质量整体还不够高。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不够高。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律素养、宣传能力、科技信息化技术应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不高,也致使工作中慢作为的现象出现或者少数不作为、个别乱作为的现象。二是不善于缺乏“面对面”做群众工作,不善于接近群众,不会讲群众语言,不会用群众的方法思考问题,不会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与群众的需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更好、更有效地为群众服务。三是不会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虽然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都是事关群众利益和好处的事。但由于不讲究做事的方式方法,作风不细致、态度不和蔼、工作不扎实,好事办不好,实事办不实。没有尽最大可能地应用司法行政资源更多地帮助办好群众关心的,亟待解决的困难事。没有把群众要求解决的琐事、杂事和群众关注的“小事”办好办实。四是没有做到心里装着大众,遇事想着群众。司法行政每项职能职责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但还没有把“心里一定要装着群众,做什么事、开展什么工作,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处处关心群众的疾苦,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做群众的知心人和贴心人。”的理念溶入血液里,变成每个干部的实际行动。
五、社会管理创新不够,群众感受到的实惠还不多。主要是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办理、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指导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工作中的创新举措还不很多,群众感受到的实惠还不很多;在促进和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强大和明显,在促进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方面还做得不是特别到位;在实施民生改善和保障工程还没有做到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最大化、无缝隙、全覆盖、无盲点地服务好群众。
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工作满意度的建议和对策
一、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准确了解掌握群众之所需、之所盼,增强群众满意度工作针对性、时效性
经过调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对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很多,但总体来说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需要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希望解决好治安突出问题,生命财产得到保障,工作、生产、生活更加安全。二是公正执法方面。希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切实增强法律保障力度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社会管理服务方面。希望司法行政机关办事更快捷、更方面、更高效,对社会管理更加人性化,对社会服务更热情、更到位、更文明,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具体来说主要反映在:一是对普法的希望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方法和途径宣传,将法律规定融入法制文艺节目演出或通俗易懂、易记、易掌握的形式宣传,积极从传统普法模式向创新性现代化普法形式转变;二是期望人民调解更多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尽可能让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乡镇;期望在社区矫正监管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融入人性化因素,多帮助被监管对象解决生产生活难题;期望在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中,切实帮助当事人调查取证,切实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程序上维护其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三是群众期望干部职工的思想理念更加先进、作风更加优良、履职能力更强、工作质量更好和效率更高,随时能够获得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认知度。一是组建宣传机构,引进高素质写作人才,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宣传队伍。二是抓紧建设独立的门户网站、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上开辟专题宣传栏目,办好简报信息、工作动态、刊物等载体。三是加强全系统人员宣传工作能力的培训提升,把全系统人员都培养成宣传能手。四是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好做法好成效以及典型事例、先进人物,大力宣传本系统求真务实、便民利民、创先争优、干事创业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更多地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和好评。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新形象。一是把握主旨,提高认识,把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根本价值取向。首先是准确把握群众满意在司法行政工作领域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表现。群众满意度就是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和社会形象整体的评价,是对司法行政的信任、理解、支持、配合,是对司法行政的崇尚、尊重。其次是深入理解群众满意这一目标的现实意义。司法行政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干部职工作风是否转变、是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最重要的是让群众来评、看工作结果、看工作成效。再次是充分认识不顾群众是否满意,脱离群众思想的严重危害以及在司法行政实践中贯彻群众路线的重大意义。必须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的私利,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群众的方便和利益。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满意度。二是立足本职,多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和热情服务,让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首先要把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增强罪犯监管改造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有效性。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巩固和扩大严打整治斗争成果,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其次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把执法活动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不断完善和创新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从我们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处理的每一起纠纷、解答的每一次咨询、化解的每一个矛盾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再次要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把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社会管理的主要方向,把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改革的重点,积极研究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最大限度地增进群众信任感、幸福感。最后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针对当前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增强群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能力。结合平安建设工作,利用司法行政资源优势帮助群众抓好平安乡村、平安社区等基层创建活动,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拓宽渠道,贴近群众,使群众更多地了解和更广泛地参与司法行政工作 ,让群众感受到更多实惠。首先是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职责。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网站、宣传橱窗等方式深化政务公开,让群众更多的了解司法行政职责,增强参与、支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自觉性。其次是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与群众谈心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组,主动贴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征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类整理,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扩大工作成果。再次是要依托服务等“窗口”部门的工作,树立良好机关形象,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和参与司法行政工作。从小处着手,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来访咨询。如在办公楼大厅设置科室公告牌,办事流程图等方便群众来访、预约等,避免群众重复来访,节约办事成本。最后在咨询解答中,尽可能地告知群众权利义务,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可以利用告知书、明白卡、宣传册等,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以及救济途径。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一视同仁,实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更多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渴求。一是强化监管和帮教,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敏感群体,这个群体的问题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实施整体联动;要有新举措,创造新载体,要根据当前释解人员的特点,在不断拓宽就业途径,教育其适应形势,转变就业观念,努力提高就业安置水平的基础上,尽可能根据释解人员的就业技能和水平进行安置。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释解人员的就业观念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引导他们摒弃好逸恶劳思想,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努力学得一技之长,靠诚实劳动解决自己的生计问题。以人为本,积极为释解人员办实事。能够实现再就业的帮助安置就业,符合低保条件的解决低保问题,不符合低保的,予以临时救济。二是全面加强普法方式方法创新,切实增强宣传效果。加快从传统普法向现代普法的转变,积极开展靶式普法、订单式普法、联合普法、文化普法、楼宇电视和政务微博等新媒体普法,加大法治县乡创建力度,管在关键点、避免形式化,切实有效开展。三是加大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力度,强化网络建设,全面提升调解员队伍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政府解决调解员补贴,争取设立专职调解员,大力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和排查化解,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积极探索和拓展法律援助措施,积极推进“点援制”,深入总结人民满意法律援助新模式。加强法律援助义务值班解答法律咨询正常化管理,积极将疑难纠纷调解和刑事和解纳入法律援助试点,总结经验推广实施,真正实现应援尽援。五是全面坚强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导他们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履行应尽义务和职责,真正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正义。六是全面加强协调沟通力度,争取人财物支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积极争取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解决好司法所人员和交通工具问题。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努力解决好干部队伍待遇问题,切实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全力打造办事大厅,努力为群众办事提供良好的环境,最大限度地让群众满意。
五、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为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提供坚强保证。一是要全面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教育引导干部要时时处处用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这面镜子对照自己,始终坚持亲民、爱民、为民。经常地自觉从干部队伍自身找原因,群众观念是否淡漠了,是否缺乏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经验,是否是丧失了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优良作风,化解矛盾、处理问题是否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干部是否是浮在上面、沉不到一线,与群众打交道少了、心理距离远了,是否做到感情上与群众“心连心”,工作中与群众“面对面”,为群众办事“实打实”,向群众宣传“情牵情”,真正把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三是要扎扎实实办好事、办实事。首先要教育干部要经常扪心自问,将心比心,多做换位思考,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来对待,把群众的事情作为自己的事情来办理。自己在这个岗位上为群众到底做了什么,还有什么没有做到,可不可以做得更好。其次要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每个干部职工必须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接近群众,会讲群众语言,会用群众的方法思考问题,会把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与群众的需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更好、更有效地为群众服务。再次是要认认真真为群众更多地解决具体问题、更多地办实事,把群众工作落到实处。群众利益无小事,不但要做好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经济这件大事,也要把群众要求解决的琐事、杂事和群众关注的“小事”办好办实。最后是要善用群众语言和群众乐于接受的形式与之进行沟通,注重面对面的沟通、心与心的交流。无论是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是宣讲法律法规,帮助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都要把解决群众思想困惑和现实问题结合起来,把话说到点子上,努力解开思想疙瘩,在宣传中建立感情,在宣传中形成互信,在宣传中赢得民心。三是要全面提升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首先要强化干部职工核心价值观和社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其次加强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程序性、实体性和时效性规定,自觉从实体、程序和时效上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再次是加大对不维护公平正义的人和事的处理力度,全面促进公平正义得到最广泛的维护。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在新媒体时代引导能力。要最广泛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司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司法行政在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的重大贡献以及司法行政战线英雄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坚决杜绝“大丑恶”事件发生。五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落实“谁拥有先进科技手段,占据信息优势,谁就掌握主动,赢得未来”的理念,牢固树立向科技要效率、人力和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理念,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科技信息化能力的培训提高。六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要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抓住用制度管人管事这个根本,围绕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保持清廉本色,坚守精神高地。(转)

『叁』 如何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检察来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自督机关,担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检察权来源于人民,也必须用来服务人民。对检察工作评判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如何,要获得大多数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就必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牢固树立平民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谐意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理性分析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从主观上来说,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着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少数检察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出现了一些群众不满意的不正之风,影响了检察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队伍的整体形象。其次,检察职能的发挥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差距,规范执法不尽人意。

『肆』 基层检察机关应如何提升群众满意度

检察抄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袭,担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重任。检察权来源于人民,也必须用来服务人民。对检察工作评判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如何,要获得大多数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满意,就必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牢固树立平民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谐意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三者的有机统一,不断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理性分析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从主观上来说,检察机关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检察机关内部存在着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检察队伍的职业道德、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少数检察官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出现了一些群众不满意的不正之风,影响了检察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队伍的整体形象。其次,检察职能的发挥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差距,规范执法不尽人意。

『伍』 当前影响我市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干警执法满意度的最突出问题是什么

当前影响社会治安和危害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一)盗窃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仍然是影响社会治安和危害群众安全最突出的治安问题。
尽管全市2015年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动车被盗等犯罪现象比例比上年呈下降趋势,但在本年度发生的突出治安问题构成比重仍然占较大份额。根据被访群众对当地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动车被盗、吸毒贩毒、破坏盗窃国家电力电信设备、当地称霸的黑恶势力、入室盗窃、公共场所扒窃、自行车被盗、街面抢夺、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等14项违法犯罪现象选择回答时,自行车被盗、公共场所扒窃、入室盗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动车被盗等五项被受访群众选择为最突出的治安问题,选择比重分别为自行车被盗占45%、公共场所扒窃占39.03%、入室盗窃占31.9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占30.16%、机动车被盗占26.29%。(见表三)
(二)部分区域治安秩序存在薄弱环节
治安秩序按城镇和农村比较,城镇为薄弱环节。城镇居民安全感评价“较差”和“很差”的比重高出乡村1.47个百分点,城镇治安状况与前三年相比,认为“有所恶化”占1.59%,比农村高出1.23个百分点。
治安秩序按XX区和旧城区比较,旧城区为薄弱环节。XX市区XX区主要分布在环绕旌湖和市开发区辖区内,市开发区的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很好”、“好”和“一般”的占全部被调查者的比重达95%,比主要分布在旧城区的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高3.33个百分点。
治安秩序按管辖区域比较,二重工矿区为薄弱环节。二重工矿区的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很好”、“好”和“一般”的占全部被调查者的比重为8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9.36个百分点;安全感评价“较差”和“很差”的分别占10%和5%,比全市高出4.6和4.76个百分点;治安状况与前三年相比,认为“有所恶化”占10%,比全市高出8.79个百分点;受访群众对2015年本地发生的突出治安问题选择中,“自行车被盗”比全市高出20个百分点、“公共场所扒窃”比全市高出16个百分点、“入室盗窃”比全市高出3个百分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全市高出8.2个百分点、“机动车被盗”比全市高出13.7个百分点。

『陆』 司法行政机关如何 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众所周知,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是否得到提升,关键是看案件能否得到有效预防,看发生的案件能否得到及时破获。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是影响群众安全感最直接的因素,如果一个地方发案率居高不下、发的案件破不了,群众就会感到不安全,就不会有安全感。作为肩负着打击犯罪职能的公安机关,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最基本的就是要从提高打击效能着手,坚持以打开路,进一步明确打击重点,丰富打击手段,实现以打击增强防控效果。按照什么突出就打什么、什么案件高发就打什么的思路,准确把握案件三高,持续保持对八类重点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提升打击效果,体现高压震慑。在强化影响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案件的侦破力度的基础上,重点关注日常的多发性侵财案件,力争尽早破案,使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把人民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清理整治,形成良好治安秩序。围绕市级挂账的重点地区,本着群众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治安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公安机关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落到实处,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依靠属地党委政府,充分发挥派出所职能,强化指导,逐点攻坚,定责任、定时限、定措施,分步骤、有计划的加强清整,全力净化辖区治安环境。整合刑侦、治安、内保、属地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坚持综合分析、统一协调、整体联动,固化多警钟、多部门捆绑作战机制。积极会同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进行全面梳理,找准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开展整治行动,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有效净化秩序环境。以行业场所容易隐匿、滋生的涉黄、涉赌、涉黑等突出治安问题、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特别是对洗浴、迪厅、美容美发场所,按照严查、严管、严打的工作思路,加大检查力度,开展针对性打击整治,实行重点时段常态管控机制,保持持续性严打严整态势,坚决防止形成领导重视、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治安焦点问题,集中打击隐匿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达到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取缔一批藏污纳垢场所,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刑事发案大幅下降。以社区警务工作站为依托,不断增强社区民警组织宣传、指导防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整合保安员、巡防队员、居委会干部、巡逻志愿者等社区人防力量,佩戴红袖标集中开展社区巡逻,治安防范等工作,增强人防的密度。在强调人防是基础、物防是保障、技防是发展的同时,针对不同的防范对象合理采取最具实效的防范措施。对新建的小区配备楼宇对讲、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在老旧小区加紧物技防设施的改造,创造条件落实技防,在重点防范部位全部落实自动联网报警的技防措施,在单位院落、居民小区中积极推广智能化技防措施。通过不断推进社区封闭工作,把科技防范工作的重点放在案件多发区域、多发时段上,放在预防常见性、多发性犯罪上,构建内外结合、互联互防、整体联动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犯罪,提升社区安全的防范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加大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消除对群众安全感的影响。不安定因素和各类矛盾纠纷是引发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的主要诱因,公安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主责部门开展入户宣传,严格落实“化解矛盾”责任,抓早抓小,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大力推进“民调进所”工作模式,协调乡镇、司法等基层力量,推行实施治安纠纷内外协调、联合调解机制,与治安调解相衔接,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对辖区内的发案情况、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重点稳控对象等情况要发现得了、掌握得住、汇报及时,杜绝不安定因素引发案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把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减少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
(五)加大巡逻警力的投入,切实提升街面见警率。为了使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人民警察就在自己身边,震慑犯罪,公安机关要针对警情“三高”,合理调整巡逻警力部署,在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和人员聚集的复杂场所,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摆在街面,实行步巡与车巡结合、便衣守候与武装巡逻结合、专业巡逻队与义务巡逻队结合,囤警于街面,开展联合武装巡逻,一旦有警情便于迅速做出反应,实现警令统一、快速反应、各部门和各警种的整体联动。发挥出巡逻民警全天候一线作战的优势,从看到的可疑人、听到的敏感事、预判到的倾向和苗头,形成的突发和紧急情况为重点,掌握街面发生的各种信息,能够做到及时发现、果断判明、迅速上报,与社区民警的信息形成整体信息网,直接为防范控制和打击破案服务,进一步提升巡控效能。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提高群众见警率,加大巡逻频率和力度,震慑违法犯罪,有效预防和制止街头案件的发生,形成对现行违法犯罪的实时控制,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
(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对公安机关来讲,当前影响社会和谐、影响警民关系的最主要因素就是执法不规范。公安机关掌握着大量的刑事、行政执法权,能否做到公平正义,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信任度。因此,公安机关必须要通过长期规范执法,建立起群众对公安机关、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度。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坚定“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打牢全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通过公布投拆电话、召开群众座谈会、聘请执法监督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大力推进公安部执法细则和市局执法大纲专项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民警执法语言、执法动作等实用性执法知识的培训,针对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水平的各个方面,从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等各办案环节统一进行规范,使每个执法环节都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固定模式,便于民警实际操作,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有效提升规范执法的能力,打牢全警公正廉洁执法的能力基础。最大限度避免信访投诉的发生,提升队伍整体形象。

『柒』 你认为执法者的工作会给你带来什么样的工作满意度

单位执法者的工作给我带来的工作满意度就是因为执法严格时,我们生活的环境相对安全稳定,从而让自己对这个社会充满信心。

『捌』 广大居民对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丶平安建设知晓率,执法工作满意率的建设意见

安全感是指员工个体关于自己现在或未来工作地位及工作状态的一种稳定回性认知.安全的需要处于马答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低层,是一种相对应该被优先满足的需求

这样,我们就可将安全感定义为:在没有任何外界安全条件下,知道自己如何应付各种局面.要改变一种习惯,首先必须对其有所意识

安全感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消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紧张、困惑情绪使学生产生一种集体学习安全感的气氛并感到学习是一种轻松愉快的活动从而能更积极地投入言语交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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