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督察工作总结
『壹』 督察员的年度工作总结怎么写
工作总结的写法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一)基本情况。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4.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或者把总结的想法、意图提出来,同各方面的干部、群众商量。一定要避免领导出观点,到群众中找事实的写法。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3.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
5.总结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例文:
时光荏苒,2008年很快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在工作上,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今后努力的方向:随着公司各项制度的实行,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更高,需掌握的知识也更高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的工作,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各种工作技能,为公司做出应有的贡献.对此我向领导做如下工作总结:
一、严于律已,自觉加强锻炼
一年来,拥护领导的管理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认真学习工作知识。在学习方法上做到在重点中找重点,抓住重点,并结合自己在工作及工作处理方面存在哪些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不断提高,结合自己的工作能力。
三、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公司制度,全心全意为公司创造利益的宗旨,努力实践公司各项目标的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今后,我一定认真克服缺点,发扬成绩,自觉把自己置于公司组织的监督之下,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做一名合格的工作人员!
四、在勤的方面:
本人事业心、责任心强,奋发进取,一心扑在工作上;工作认真,态度积极,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勤勉,兢兢业业;无故不迟到、不早退。
总的来说,一年来,本人严格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了作为车间工人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全年的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里我为自己制定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要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挑战。我会向其他同事学习,取长补短,相互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共同进步。征取更好的工作成绩!
『贰』 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的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市级)
一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下,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以推进“和谐
”建设为主题,以实施“社会安全工程”为载体,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全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为确保全市社会稳定,我们狠抓对各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适时组织开展了专项斗争,各类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公安机关1-10月底共立刑事案件210件,与去年同比发案下降18.3%本文来源于 文秘范文 ;破获刑事案件273起(包括87起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1名。共受理治安案件41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34.2%,查处各类违法人员621人。检察机关1-10月底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5件119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91件112人;追捕漏犯1人;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26件15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8件149人,移送市检察院起诉6件7人,积存2件2人,追诉漏犯3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98件,审执结2054件,审执结率达85.7%,判决292件,当庭宣判270件,当庭宣判率达92.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32件,审结117件;受理民事案件2072件,审结1440件;调解结案1245件,调解率86.5%,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审结18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15件,裁定准予执行103件;受理执行案件648件,执结475件,执行总标的额达2054万元;受理审判监督案件6件,审结4件,结案率66.7%,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8件,结案16件。
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为契机,全力推进综治工作上台阶
(一)创新综治工作机制。为推进全市综治的基层基础工作,市综治委下发了《社会治安基层基础试点工作的通知》,市委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讨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培树了韩麻营、中关等镇综治办、司法所,韩麻营法庭、派出所等一批工作典型,积极探索了一些新方法、新途径,构建了“三个”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综治办牵头的协调联动机制。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公、检、法、司,市直有关部门;乡镇综治办组织协调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村、组等综治成员单位。市、乡镇、村、组四级都设置综治信息联络员,负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反馈、汇总分析、分类排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别情况,归口办理,督查落实。建立派出所牵头的治安防控机制。在派出所设立治安防控指挥中心,由乡镇政法书记、派出所所长分任主任、副主任。指挥中心根据案件属性进行分类,治安案件由指挥中心责成派出所出动警力处理;民事纠纷责成司法所进行调处或到法庭解决。各村设立警务室,警务人员定期进村开展工作,并成立治安协会,每月对本村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帮教人员、监管人员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日常表现,随时做好帮教、监控工作,协助查处辖区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建立司法所牵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市成立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适时整合调解资源,解决一些涉及跨区域的矛盾纠纷;乡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庭,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司法所牵头,信访、计生、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在人民法庭指导下,依法调处矛盾纠纷,化解不安定因素。并在人民法庭、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由司法所派员调解,对法律拾遗补缺。出台《关于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了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全市362个行政村全部健全调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室,调解成员1500人,由司法局统一任命,发放人民调解员任命书。形成了遍布城乡,多层次、宽领域、系统化的人民调解机制。
(二)、强化基层基础软、硬件建设。一是推进综治组织建设网络化。在全市范围内编织从乡镇到村(社区)组纵向到底,从市直部门到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综治工作网络。在单位内部建立以保安、经警为骨干,单位综治办为龙头,公安机关为指导的内部单位自我防控机制。在362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综治办,集民调、治保、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组建了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巡逻队,有条件的村(如牌岔子村、韩麻营村)、社区(药王庙社区老年天宝据社)还组建了综治宣传队。在全市厂矿、企业、学校成立了护厂队、巡矿队、护校队。通过强化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市现有保安经警141人,专职巡逻队30人,义务巡逻队4700),实现了综治工作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的目标。二是强力推进“三所一庭”建设规范化。我市共有“三所一庭”57个,200X年底共有14个庭所达标,200X年共有27个庭所达标,尚有16个庭所未实现达标(其中派出所7个,司法所7个,法庭2个),这16个庭所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为此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三所一庭”建设问题,在借鉴以前“三点一省”筹资经验的基础上,争取国债资金,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全年共投入资金190万元,新建派出所3个,改建派出所4个;新建司法所3个,改建司法所4个;新建法庭2个。彻底完成了“三所一庭”规范化建设三年达标任务。三是创建安全社区制度化。我市共有社区居委会5个,200X年全部达标,200X年复检全部达标。今年社区建设的重点是完善社区功能,提高社区防范工作水平,开展面向居民的便民服务,把创建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面扩大,科技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市自去年建立了“138”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后,今年在全市25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村治安“138”防控体系,即在派出所建立一个治安防控指挥中心,每个村成立三个治安防控组织,即治保会、治安协会、调解委员会,每个村设立八种治安工作人员,即治安员、户籍协管员、信息联络员、十户轮值员、义务巡逻员、执法监督员、调解员和法制宣传员。同时,把安全技术系统作为“骨干工程”、“民心工程”来落实。截止到目前,全市技防累计投资360万元(其中今年投资120万元),累计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先进设备37套,探头232个(其中今年新建4套),整合社会资源33套,在物业小区,单位家属楼重点部位,机关事业单位、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98处(其中今年新建25处),整合社会资源73处,使全市的社会面、重点部位、居民区三级技术防范网络在市城初步形成,并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加强市城科技防范的同时,我们还在韩麻营镇开展了农村安全技术防范试点工作,筹资10余万元,建立了两级红外线报警系统,覆盖了全镇13家企业和5个重点部位。
(四)、重点部位整治见实效。今年我们重点开展了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企业周边秩序整治、公共复杂场所整治、爆炸物品整治、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整治等专项斗争,利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各种手段,及时消除了各种治安隐患。取缔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和200米以外非法经营的网吧2家,清理校园周边小商小贩7户,检查校外文化用品商店8家,没收非法出版物2400册,光盘3000多张,共罚款3万多元。全年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4987人次,查处违法车辆930辆次,处理交通治安案件6起,行政拘留11人;适用一般程序处罚659人;查获盗抢机动车2辆。化解企业周边矛盾纠纷39件。抓获小偷17人,收缴赃款赃物3000多元。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政案2起2人,收缴烟花爆竹3.44万头;全年共收缴炸药186公斤、雷管141枚、导火索600米、剧毒物品25公斤、子弹304发。查处赌博案件34起,没收赌资9.14万元,罚款15万元。检查铁路沿线综合性废旧物品收购点27家,发放宣传挂图32张。并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制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52人,建立青少年维权岗2家,邀请市劳教所4名劳教人员分别为一中、二中12000余名学生以身说法。
三、坚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有效控制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我们通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深摸细排,突出重点等措施,按照“归口调处,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定期分析民情制、首访负责制,零报告、月报告制度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按照“三早四抓”(即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矛盾抓小、情况抓细,工作抓实、提早介入)的思路,开展了矛盾纠纷月排查月调处活动。在排查中坚持四到位:即真心沉下去,身到位;排查不留死角死面,细到位;问题及时调处,解决到位;层层狠抓落实,责任到位。同时充实完善村级调委会建设,将一批有“三心”(即热心、公心、诚心),熟“三情”(即社情、村情、民情)的村民选聘为人民调解员,坚持排查工作制度化,宣传督导经常化。截止10月底,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513起,其中信访苗头143件,治安隐患31起,民间纠纷320件,群体性事件19起,调处解决496件,调处率达96.7%。
四、强化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基层基础工作,有效控制涉法上访事件发生。
我们按照“强基础,落实三个机制;重调处,发挥三项职能;重实效,采取三种措施”的总体思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三主动,两落实,一回访”的做法积极开展集中联合接访活动。三主动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接访活动广泛向社会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将集中联合接访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及政法各部门的接访时间、接访地点、接访领导名单等情况广泛向社会公布,政法委联合接访时间为每周三,地点设在执法监督科,政法各部门每天由一名领导坐班,在各部门接访室开门接访;主动梳理涉法涉诉访,力争不漏排一人一案。集中接访活动中我们共排查出6起涉法涉诉案件,在10月17日政法委员会扩大会议上对各部门进行了交办,其中公安3件,法院2件,检察院1件;主动约访,耐心接待,解决问题示以诚心。目前我们主动约访了中关镇孙秀英重伤害案和原外贸局职工王宏要求返还罚没款案,即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又说明了案件进展情况,博得了当事人的谅解,收到满意效果。两落实即:落实责任,继续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问题不解决不摘牌。落实时限,能及时解决的案件在接访中立即解决,疑难案件限时在12月中旬前解决到位。一回访是指严格执行回访制度。对已办结的案件,全部责成专人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程度及当前的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力争使当事人心悦诚服,息诉罢访。目前全市共接待涉法涉诉案件33起,结案15起,息诉停访11起,其中:公安14起,结案6起,息诉停访4起;检察院4起,结案1起,息诉、停访1起;法院接访15件,结案8件,息诉、停访6起,司法系统未发生涉法涉诉访。查结市政法委交办案件1件,全年未发生进京赴省访。一年来共召开稳定形势分析会8次,调度协调疑难案件会12次,使一些非常棘手的案件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
五、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高。按照上级要求,我们政法系统参加了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学习讨论、自我剖析、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环节,围绕理想信念差、宗旨观念淡、执法理念旧、精神态度懒、组织纪律散、办案能力弱、学习劲头松、廉洁自律软、工作作风浮、工作效率低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制定和落实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干警们进一步端正了活动态度,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明显加强。二是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认真开展好“公正、效能、为民”活动。按照市委政法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 文秘范文 正”专项整改活动方案的要求,我们组织政法各部门利用多种有效的工作方式查找问题。截止到10月底,共发放专项整改宣传资料700余份,电视专题宣传3次,展示活动成效新闻专题节目6次,召开监督员等多种类型的座谈会9次,发放征询意见表和明白纸1100份,设专栏5个。通过从社会各界的反映和群众的批评意见中,从以往办理的好案和差案的经验教训里,从干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中,从已经处理或正在处理的涉法上访案件中,认真查摆梳理出了政法系统执法行为不规范的五类二十个方面的问题,为专项整改找准了靶心。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加强了制度建设,实现了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公正,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的目的。截止到目前,全市政法部门新建各项规章制度共136项,其中公安从办理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程序和内部执法监督及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新建4项;法院从司法援助、陪审员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岗位目标奖惩办法、公务员称职评定标准等方面新建11项;检察院从自侦、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控申、监所监察、预防监察、法制大队、机关事务管理、绩效考核10方面工作新建73项;司法局从机关内部建设、公证、律师及法律服务4各方面新建48项。通过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政法干警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得到提高,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和执法不严的问题得到了纠正。如郭家屯衣永新被盗案,因证据不充分等因素历时两年都没得到应有的查处,通过这次活动落实了严格的办案责任,查清了案件事实,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
六、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的,采用内、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好舆论阵地的“参谋助手”作用
按照市委政法委对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的要求,我们将信息的编写报送、对外宣传和调研工作纳入全局性工作范畴。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以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为宣传重点,热情讴歌了政法战线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和侦破的典型案例。全系统全年共编发信息简报481期(其中政法委编发的政法信息简报46期,综治简报45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刊18期,矛盾纠纷排查简报24期,稳定形势分析4期;法院编发的信息简报127期,检察院信息96条,公安局89期,司法局32期);被省、市、市采用280篇条(其中政法委32篇条,法院85篇条,检察院75篇条,公安局72篇条,司法局16篇条)。共编发调研文章132期(其中政法委12期,法院56期,检察院48期,公安局12期,司法局4期),被省、市、市转发77期(其中政法委4期、法院38期,检察院24期,公安局8期,司法局3期)。在国家、省、市、市各种宣传媒体上发稿630篇(条),其中法院发稿230篇条,检察院发稿65篇条,公安局发稿233篇条,司法局发稿35篇条,森林公安局发稿67篇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政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一是虽然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距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治安案件虽然有所下降,但多发性侵财案件仍时有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仍需加强;三是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仍需不断提高等等,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工作
『叁』 如何灵活运用督察督导这一有效手段狠抓工作落实_工作总结
狠抓工作落实,强力推动工作开展 今年以来,围绕年初制定的的总体工作目标,市局党委未雨绸缪,提前思考,就如何确保总体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提出了对当前工作进行调研筹划的工作部署。对此,市局督察支队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紧密结合当前我市公安工作重点和落实中的难点,以及督察工作实际,就怎样在整体工作中充分挖掘督察潜能,筹划科学严密的督察程式,升级改造督察工作方式方法,灵活运用督察督导这一有效手段,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充分进行调研、论证、筹划,为今年开展督察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和科学依据,概括起来就是:纲举目张,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启动;统筹兼顾,以分类督导促进协调发展;成果转化,以查纠、保障彰显双刃功能。 一、当前我市基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不足 督促检查公安工作部署和措施的落实是督察工作的主要职责之一。但由于诸多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当前我市基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督察除受经费、装备、人员和体制等客观方面的制约外,在抓落实方面仍存在不少差距和诸多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平推”现象。督察工作没有中心,没有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阶段性,不会“弹钢琴”。看起来样样工作都抓了,很辛苦,实际上成效甚微。二是“推磨”现象。督察工作不主动、不深入,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被动地应付。上级让抓什么就抓什么,推一推,动一动,不推不动。三是“过场”现象。重在图形式、走过场的检查,发现问题多,查纠的少,督导乏力,不敢较真碰硬,有畏难情绪,没有将督察发现问题转化为督察成果。四是“空转”现象。有的基层督察部门习惯于依赖“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认为上级的指示、要求,只要传达了,学习了,强调了,就算落实了,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五是“断档”现象。即阶段性工作不系统,不注意在阶段工作内容的收集总结,缺乏长期、系统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二、以科学发展的理念优化升级督察方式,系统规划,科学施策,狠抓工作落实 zyk部长曾把河南督察工作概括为“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督察是一灵招”。目前,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顽症,成为制约公安发展的一个“瓶颈”。所以我们认为,警务督察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还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从而使督察工作成为领导决策的“参谋部”,工作进度的“显示屏”,警情民意的“晴雨表”,超前防范的“预警器”。 2007年,我们将继续强化“围绕中心抓落实”的督察工作思路,对省厅、市局部署的重大警务活动、中心工作,都要及时开展强有力的各项督察工作。《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凡重大警务活动都要有督察参加,凡重要工作部署都要通知督察部门到场”。公安中心工作牵动诸警种、各部门,在事实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政令,警令不畅等梗阻问题,督察要先行介入,按照序时进度,要根据领导的指示意图和工作方案、预案认真督促工作目标的落实。要通过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纠正各项重大警务部署和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打击不力以及纪律作风松驰、内部管理混乱、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以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一、突出中心抓重点 督察工作只有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才能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没有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工作就无法取得突破。通过抓住重点、突破重点,有效地带动全局工作。我们认为:当前全市督察工作的重点一是“四围绕”、“四加强”。即:围绕“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警务部署和各项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围绕巩固深化大接访成果、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专项督察,围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项督察,围绕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侦破命案等专项行动和斗争开展各种形式的督察活动,确保警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执法活动的现场督察,重点查纠不如实立案、违反法定办案程序和时限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问题,促进提高执法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的现场督察,重点查纠对待群众“冷硬横”、内务管理“稀拉松”、办公场所“脏乱差”等顽症,毫不动摇抓好“五条禁令”的执行;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核查督办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维护民警执执法权益工作。只有明确当前工作的重点,我们的督察工作才能有的放矢,通过督察并最终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 责任成就事业、决定成败。很多工作不落实,就是因为责任不明确,相互“踢皮球”,看似谁都在管,其实谁都没管。应该认为,在一个责任内部,每一个层次、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只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形成整个系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局面。因此,督察工作一定要切实解决工作谁来干、干成什么样、何时完成的问题。作为市局督察部门,一是要积极协助市局党委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责任到人,促使人人出智慧、想办法,人人有任务、有压力、有动力。二是要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责任督察机制,健全专项督察制度、信息反馈制度、督察通报制度、责任倒查制度等,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度和取得的效果,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布置、有检查、有评估、有奖惩,杜绝坐而论道、只说不干或者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不良现象。三是要“抓规范、规范抓”。“抓规范”就是按照督察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抓”就是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靠制度管住人、靠制度落实责任。 三、规范管理讲原则 在新形势和各项繁重的公安中心任务面前,我们督察部门在抓落实的上有时做的还不尽如人意,还存在着一些不愿抓、不敢抓、不善抓的问题。要抓好落实,必须转变三种工作作风。一是必须树立一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首先,作为督察民警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参与全局中心工作,随警作战,要经常沉到一线开展督察,并将督察过程当成调查研究的过程,全面了解基层建设情况,切实找准存在问题的症结,选好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二是必须确立一种一抓到底的勇气。抓落实,对公安督察民警来说,就是坚持把上级各项政令、警令以及警规警纪贯彻好、落实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抓落实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直面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督察人员要有一种无私无畏的勇气,要有如实反映情况的胆识,要敢于讲真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敢于家丑外扬,揭露和解决矛盾,不掩盖问题,不随波逐流,坚决杜绝那种不痛不痒、不触到深处的督察。三是要对督察工作确立一种一抓到底的锲而不舍的精神。抓落实,关键是要有一个锲而不舍的精神,要集中精力,不犹豫、不等待、不分心。督察工作只有把全副的精力放在抓落实上,不懈怠、不停顿、不放松地抓落实,有一股干劲、冲劲和韧劲,才能敢于碰硬、敢于“啃硬骨头”,才能遇挫愈勇,过关夺隘,一抓到底,才能胜任督察工作。因此,督察工作的职能和特点,要求督察民警除具备全面的业务素质外,还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正人先正己,要为人师表,自身过硬,在工作中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要说的正、行的正、做的正。在工作中,应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对全局、各单位、各警种某一事项的督察,应尽量做到督察的次数频率相同,督察的宽严相同,使被督察单位被警务督察发现问题的机率相同,保证警务督察的客观性、公正性。其次,督察民警要认真做好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的现场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质量看实效 督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区别情况,做到哪个环节上容易发生问题,就重点督导那个环节上的问题;哪些部门容易发生问题,就把工作重点放在那些部门。从当前公安队伍发生问题的特点看,比较普遍的是在执法环节上发生问题,而发生在基层派出所、刑侦队和监管场所等一线部门的案件又占了多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处于防范和打击犯罪的一线部门,不仅是时刻有流血牺牲危险的高危部门,而且也是最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环节、部门,一个警种、一个部门、一个民警、一个案件地摸清情况,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加强防范,坚决不搞形式,不追求轰动效应、不走过场,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个,防止反复回潮,以求取得最佳督察效应。一是做好接待工作,达到群众满意。在查处群众投诉工作中,除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规定的程序、办法开展工作外,要建立必要的制度,对每一件投诉,由最初接办的督察民警一包到底,直至查结、存档。对重大疑难的,共同组组织分析,集体研究,共同查处;对每起投诉查处结束后,都要及时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向反馈,达到双方认可满意后结办;对一段时间内反映的问题集中而且突出的情况,督察部门要组织相关地区和人士参加的开门评警会,征求意见反馈到被投诉单位,起到预防和戒鉴作用。二是围绕中心搞督察。对每一时期的全局性中心工作,督察部门要做到三个到位:“事先参与到位”,即参与牵头部门的方案制定、研究;“事中督察到位”。各项工作开展后,督察部门着重查牵头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执行部门责任到位情况,具体部位民警的行为情况;“事后总结到位”。每项工作结束后,督察部门都要将发现的问题,写出书面材料或音像资料供领导参阅,为全局抓队伍管理提供有力的素材和依据。三是加大对执法过程的督导,实现日常督察到位。刑事、治安、行政执法和社区管理,是公安机关基层单位常规性工作。过去政工和行政管理部门多注重结果的监督和考核,缺少过程检查和监督,督察部门要针对公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易出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特别是对关乎公民人身安全权利的执法环节,深入执法执勤活动第一线,主动介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督察,不断加大事前、事中监督检查和事后责任倒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强化对公安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有效地履行督察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能。四是强力维护民警合法权益。警务督察的另一项职能是全力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以保障他们能正确履行职责。督察部门应关心、体谅基层民警工作。对个别群众的胡搅蛮缠、扰乱抗拒、恶意投诉等问题,督察部门应及时赶赴现场,取证调查,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公安机关及民警的行为。维护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权威,保护民警大胆管理、严格执法的积极性。 五、开拓创新善总结 只有创新,督察工作才有特色,才有生命力。要在不断实践中总结具有创新意识的工作方法,改进不足抓好落实,对在发展中出现的新生事物,要善于发现、及时总结、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其示范作用。结合督察工作实际,笔者认为督察人员要学会带着“两镜”抓落实。一要把“远、近”结合起来全面抓落实。要树立站得高、看得远的思想,把远处的事物尽收眼底。把工作拉近抓落实,就是要求我们的督察人员要有一定的敏锐眼睛和富有洞察力的头脑。把二者结合起来干事情、做工作、抓落实,就能干出业绩、做好工作、取得实效。要将督察的过程,当成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的过程。既要把已经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好,不留尾巴,更要学会发现问题于萌芽状态,化解矛盾于无形之中。这就需要我们的督察人员运用敏锐的眼睛仔细观察,运用富有洞察力的头脑潜心钻研,掌握形势、了解大势、把握趋势。二要把“细、实”结合起来抓落实。把所要督察的工作看清楚、看仔细,从由小看大做起落。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就是由于一些小问题、小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化解,才闹出大问题,带来许多消极影响。所以,在落实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的督察人员既要从大处着眼,又从小处入手,在“细”字上做文章,在“实”上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