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司法行政网
❶ 南京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文字、信息、保密、信访、接待和外事工作;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司法行政理论调研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拟定工作;负责审核管理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等工作。
劳动教养管理处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的劳动教养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指导对劳教场所、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建设和劳教人员的劳动教育及劳教生产工作;协管民警警务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处
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收监及行政处罚的考核和申报工作;制定市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
法制宣传处
承担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拟定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市法制新闻工作者协会工作。
律师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律师的执业核准、变更和撤销及律师机构、律师年检的初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公司律师事务部和公职律师事务所;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公证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初审;协调各公证机构之间的关系和执业区域的划分;负责全市公证员执业审批和公证机构的考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法律援助管理处(挂“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的设置工作;指导监督社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相关政策研究;指导监督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相关事项的审查复核;指导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组织承办全市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
基层工作处(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协助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的核准;负责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登记、变更的审查和年度注册的初审年检工作;承担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司法鉴定管理处
负责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活动;组织指导司法鉴定人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协调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处(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制定我市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的规章制度,承办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
计财装备处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计划的制定、审核及分配;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通讯设备等物资装备;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经费、固定资产及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
设立政治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管理、协调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等工作。
人事警务处(宣传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公证机构负责人的核准;协助管理区、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审计处与其合署)。
❷ 南京司法局有叫蔡志明这个人吗
可以登录南京司法局的APP查询下就知道了
❸ 南京市司法局的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订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和司法行政系统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四)负责拟定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全市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在我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对外交流合作,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
(八)负责管理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市属劳教单位领导班子,协助管理区、县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用车辆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承办省司法厅授权办理事项。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❹ 南京江宁司法局对缓刑人员警告,一次,前面没有查到的,还会查吗
当然会,而且会加大回访频率。
❺ 南京遇害女生凶手父亲为司法局干部,此案会正常判吗
从当前情况来看,南京女大学生失联案件已经破案,非常不幸的是,女大学生李某月已经遇害,据云南勐海警方通报,在云南失联的21岁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遗体已被找到。遇害者李某月的父母、舅舅等十余人来到云南勐海县公安局勐海派出所,向警方了解案件最新进展。现场家属情绪激动,一直在哭。面对女儿惨死他乡以及女儿的死因,李某月的家人希望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至于说,南京失联女大学生遇害之后,凶手的父亲为司法局干部,此案还会正常的判吗?笔者认为,就算洪某的父亲是司法局干部,但是,这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受到整个社会的舆论影响,这起案件大概率会正常审判,虽然不清楚洪某的父亲会不会受到此案影响,但是,洪某作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取得完整的证据链之后,在对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洪某也不得不认罪伏法,也就是说,虽然洪某的父亲是南京某司法局干部,但是,他的儿子洪某伙同他人杀害女友的这件案子,也不会受到任何的干扰,洪某依然会受到正常的审判,毕竟,洪某的作案手法太过于残忍,影响极其恶劣,还是那句话,只要洪某犯案,他就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❻ 南京遇害女生凶手父亲为司法局干部,此案会影响他地位吗
我觉得这事肯定会影响到他父亲的地位的。毕竟这件事不是一件小事,现在已经引起广大人民的关注。如果没有在一个很好的解释的话,但是现在已经证明是他杀的。我觉得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了。现在我们期待的是结果。
其实在这件事上他也非常的无奈,毕竟自己其实什么都没做过。自己的儿子突然杀了一个人,这不仅把他儿子的前程给断送了。我觉得他自己的前程也毁了,我感觉他也非常的倒霉。自己教出来的儿子,再怎么样自己都要能承受的住。我觉得他的父亲也非常的无辜。如果我儿子要做出这样的事情的话,我可能当场就会被气晕。但是说什么也是自己的管教无方。自己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而且作为相关的领导,我觉得还是应该以身作则。
❼ 南京市司法局怎么样
南京市司法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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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南京女生被杀案嫌犯父亲为司法局干部,父亲会受这事影响吗
俗话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犯罪分子都要被绳之以法。
现在,南京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二十一岁的女大学生李某月失联,且在西双版纳遇难的消息成为热搜。这个女大学生被男友洪某杀害,根据现代快报记者向南京市司法局求证,犯罪嫌疑人洪某的父亲,也确实是该局一名处级干部,目前也在正常上班。
有一句话叫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即使洪某父母的身份多么强大,也不能包庇儿子。“我老爸是李刚”的李启铭也被坐牢,洪某也会被绳之以法的。
当然,洪某父亲如果没有参与此时案件,那就与他无关,要谴责就是管教儿子不正当。
❾ 有没有人知道怎么在网上查服刑人员的情况啊
罪犯的资料是监狱的重要信息,是不会随便放在网上的,所以你是无法在网上进行查询的。除非你是监狱内部的网络,或者是公安系统的网络,可以查到一些你想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