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片区执法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管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1)分片区执法扩展阅读: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执法事项范围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集中行使原由其他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应当与其他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机制。
㈡ 区域动态执法什么意思
在一个区域内
不定时不定点的进行执法
有一定的随机性
㈢ 城市管理执法局,是由哪些部门组成的
城管执法局一般都有下属执法大队、数字城管、环卫处、机关科室。
一、执法大队其下回再分为执法中队答,其中有区域中队、规划中队、机动中队。
1、区域中队通过网格分配区域的方式进行管理,区域中队的人都会育分配区域,对所在区域负责,日常工作主要是对所在区域进行巡查管理。
2、规划中队主要是对违章建筑进行立案查处与跟踪处理。
3、机动中队主要负责对主城去主要区域进行管理,并对区域中队进行支撑工作,协助区域中队开展大型整治行动,负责夜间值班工作。
二、机关科室下属有考核督查科、法制科,督查科负责考核大队的工作情况,法制科主要负责法律文书的制作。
三、数字城管负责运维数字化监督指挥管理系统,对全城的城管工作进行数字化监控。
四、环卫处是负责全城的环卫工作。
㈣ 行政区域划分不本辖区,城管是否可以跨区执法
一般是不可以的
有的时候上面下达命令,,,为了尽快完成任务
就会跨区执法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联合执法
有利于加强各区城管的联系
㈤ 不同行政区域人员能否跨区执法
有时候可以,因为有些事情不是以行政区域划分执法的管辖权,而是以其他因素来划分,所以只要有管辖权就可以跨区域执法。
㈥ 行政区域划分,为啥交警不跟着过去
人民警察跨行政区是没有执法权的,也不能着警服和使用警械警具。任何一个地区的警察都有一个管辖区域,跨区域必须是联合协作,只有在你的管辖区域才有独立执法权。警察异地抓捕嫌犯,需通知当地警方,由有执法权的当地警方抓捕,外地警方可派人全程参与。这其中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我们所说的“跨省抓捕”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异地办案,办案可以是取证,可以是带回犯罪嫌疑人,但不代表你可以越过当地警方直接抓捕嫌疑人,抓捕更体现在执法权的使用。这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所以异地办案是可以的,但是异地执法是禁止的。
㈦ 综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工作有哪些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做以下工作内容:
(一)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全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二)负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区域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其行政执法的普法宣传工作;
(五)参与制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规划、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承担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和行风建设工作;
(六)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行政执法对象违反安全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七)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㈧ 警察可以跨区执法吗
可以,但应当依法制作办案协作函件,由协作地公安机关配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第三百三十八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8)分片区执法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 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第三百三十五条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㈨ 跨区域执法是否违法。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般是由治安民警即派出所民警、巡警等警种处理的。回虽然人答民警察法规定警察在遇到职责范围内的紧急事件可以执行职务,但是一般应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2.我国的法律规定,涉案人员是无权不回答公安机关提出的有关案件的问题的,也即不能沉默。但是与案件无关的,可以拒绝回答。
3.传唤违法嫌疑人,应该由公安机关在12小时内通知当事人的亲属或单位。
4.盘问笔录是由公安机关制作的,制作完成后应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是否和事实相符,并捺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