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异地执法
A. 中国人民警察可以跨越管辖执法吗
跨越管辖范围办案执法是经常的事.如吉林警察到河南办案执法.本市县跨区等.一般要有当地公安部门配合协助.特大案件要经公案部特批.有特别通行证[命令批件]方可办案执法.....非专也.仅供参考
B. 警察在其他辖区或领域内能执法(跨辖区或领域执法)吗
警察不能跨区执法,跨区只能是协助当地警方办案
制止一切犯罪行为是所有警察的职责,抓到后可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C. 警察可以跨区执法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需要异地公安机关协作的,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负责协作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接到异地公安机关请求协作的函件后,应当指定主管业务部门办理。
第三百三十八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3)警察异地执法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七条 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交通工具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第三百三十五条 对异地公安机关提出协助调查、执行强制措施等协作请求,只要法律手续完备,协作地公安机关就应当及时无条件予以配合,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
D. 不同城市的人民警察有执法权吗
通常情况下,涉及警方侦办权是按照案发地属地管辖原则办理,也就是说案件发生在那里就由那里公安机关受理侦办。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更高级的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指定或者指派异地执法。
E. 外地警察可以抓在本地犯罪的罪犯吗
一般不可以,外地警察没有异地执法权,在异地只能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持有本单位的介绍信和协查通报,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沟通。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按照犯罪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多个犯罪地的,以主要行为地管辖;必要时候,可以由被告人所在地管辖;存在争论的,由共同的上级机关指定管辖。
F. 警察可以跨省抓人吗
警察可以跨省抓人,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当地公安部门回应当答予以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6)警察异地执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G. 警察可以异地抓人吗
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专唤证或拘留证属。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的手续(传唤证或拘留证),事后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
特殊情况,一般指的是情况紧急,对于正在逃跑或有逃跑迹象或抗拒可能的,以及当场被指认违法犯罪的。
H. 警察在外地有没有执法权
这是编剧编的、导演导的、演员演的戏。呵呵
警察在另外一个国家是没有执专法权的。
国家之间警察合属作,一般需要签约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等框架。
香港回归祖国,台湾也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他们的法律体系还是独立的(当然香港的法律是在基本法体系下)。因此三地的任何一方的警察在其他地方没有执法权。
I. 异地警察执法有那些规定
可以异地执法
主要好处:其一,执法部门和执法者改对官尽忠献媚为对事效力负责,体现了监督检查的威严要义;
其二,执法部门和执法者顾忌少、眼睛亮、胆量大,容易发现问题,方便处理问题,利于解决问题;
其三,执法部门和执法者始终处于紧急待命的不确定状态,懈怠渎职要严办,查出问题要重奖,讨好领导不见人,地方保护没必要,剩下的便惟有勤奋工作、恪尽职守这条路可走了。
当然,克服改正诸如执法不严、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等时弊的思路、方法还有很多,执法部门异地交叉执法既不是唯一选择方案,更非一蹴而就的灵丹妙药。目前,在“官本位”意识根深蒂固的现实条件下,执法部门异地交叉执法大概只能算是不得已而为之吧。
J. 异地民警来我地办案不通过我地派出所违法吗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三十九条 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法〔2013〕1102号)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办案区内办案,严禁违反规定在办案区以外的地方讯问、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
可见,异地民警办案要与当地公安部门按程序规定取得联系,
第三百四十三条 对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