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对象
1. 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评估对象有哪些
一切合法的杜能进行评估的
2. 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精神,我国的法律援助对象是指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并实际获得法律援助的人。
其中,所谓具备获得法律援助的资格条件是指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
2.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四、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受援人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五、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项的解决而获得较大利益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3. 法律有哪些种类
刑事责任,来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源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管制。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相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罚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拘役是一种短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由法院根据刑法对犯罪情节与危害后果较轻的人判处的刑罚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一般为拘役所执行。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对大部分犯罪人普遍适用的、高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刑期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也即没有期限的徒刑,是对罪行较重的人终身监禁的刑罚。5、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罪行特别严重犯罪人的罪行依法判处了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宣告缓期两年执行的刑罚。6、死刑。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判处剥夺生命的极刑;一般采取注射、电击、枪毙的方法执行,家属可以收尸。死刑的执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 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是什么意思
一、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
二、法律调整的方法:
版法律调整的方法权,指对社会关系施加法律影响的方法、方式、类型的总和。
1、积极义务的调整方式,指法律要求人们承担作出积极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法。
2、允许的调整方式,指法律赋予人们行为或不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法。
3、禁止的调整方式,指要求人们承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的调整方法,
5. 什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法律调整的对象是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意志行为,社会关系只有表现为通过人们专的意志而形成的属思想关系时,才能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因此,生产关系以及不依人的意志而形成的物质关系,法律不能调整。生产关系只有在其表现为具体的财产关系、劳动关系和买卖关系时,才能纳入法律调整的领域。
对象特点
(1)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可以被法律确认为一定的法律事实,但自然过程不能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2)法律调整的是通过人的意识和意志发生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
(3)法律调整的是具体的社会关系;
(4)法律调整的是客观上要求法律调整的关系;
(5)法律只调整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且是不运用国家权力就不能保证的那种社会关系。
6. 法律的对象效力简答
1、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回服从。
2、、法答律生效的范围。包括:
(1)时间效力,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2)空间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领海、领空),通常全国性法律适用于全国,地方性法规仅在本地区有效;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3、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章所讲的法律效力,即狭义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7. 法律是为谁建的,法律保护的(对象)是谁
这个标题很宏大……能说很多东西!
法律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内对于中国来说,权力容(是力量的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名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由其指定法律法规。
法律为了统治阶级而建,保护的对象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中国,人民是统治阶级,保护人民(如果你信……)
8. 法律对象效力范围有哪些原则
法的对象效力,是指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也称为法对人的效力,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所拟制的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的对象效力所实行的原则大体有四种:
其一,属人原则。以人的国籍和组织的国别为标准,本国的人和组织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受本国法的约束,一国的法不适用在该国领域的外国人和组织。
其二,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一国的法对它管辖地区内的一切人和组织,不论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都有同样法的效力。本国人和组织如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的约束。
其三,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主张不论国籍或地域如何,侵害了哪国利益,就适用哪国法。
其四,综合或折衷原则。即以上三种原则的结合而以属地原则为基础的综合性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首先,一国领域内的人和组织,无论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一般适用该国的法;其次,外国人和组织以适用居住国的法为原则,但有关公民义务、婚姻、家庭、继承、特殊犯罪等,仍适用其本国的法;再次,依据国际条约和惯例,享有外交特权的人,则适用其本国的法。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中国也实行综合原则。这一原则在对中国公民、组织和对外国人、组织以及无国籍人的适用上,各有确定的内容: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当两国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时,既要维护中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按国际条约或惯例处理。第二,中国法对外国人的适用问题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适用中国法。二是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
9. 国家的法律保护对象具体是哪些人
我国法律对公民的保护是没有财产界限的,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专年龄大小、财产状属况、宗教信仰如何都会平等的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我国宪法规定了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其中就包括权益的保护和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即使你身处国外,当你的生命、健康等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当然,我国某些法律也会为身处我国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提供保护。
请你记住一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你是国家主席还是一介平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不论你是世界首富还是在领救济金,你的权益被侵害时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你提出上述问题,可能有几种原因:在我国有些违法行为推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即有关部门不会依职权来管理这种行为而要你自己去进行诉讼,如重婚罪。有的地方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了审判不公正的情况,其实这是很正常的,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司法人员众多,司法人员素质有高有低,加之硬件水平有所不同,故而在不同地方审判的同一案件结果会大不相同。不过这种情况会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而有所好转。
最后,还是请你记住那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