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行政复议
⑴ 上海市金山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起草本区教育工作的规定、意见、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本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编制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组织和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规划和管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终身教育等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本区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教学的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四)负责审核或审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的设置、撤销、变更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参与教育预算编制,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和有关专项经费。
(六)管理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各类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七)指导本区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工作;协调社区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八)规划并组织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组织实施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九)负责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校产设施;协调指导学校的后勤管理工作、环境治理和安全工作;规划和指导本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承担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十一)承担区成人教育委员会、区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区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有关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⑵ 福洲金山一带烟草证在那里办理
在福州金山五一中路151号华能大厦三楼可以办理烟草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事项 一、名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二、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1号令)。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浙江省嵊州市烟草专卖局四、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条件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3、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具体规定附后);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一)新办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2、申请人壹寸免冠彩照1张;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详见后);4、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详见后);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详见后)。(二)变更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3、原许可证正副本;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延续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4、原许可证正副本;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说明:1、身份证明材料: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该法人或组织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人为政府推行的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或因城建拆迁重新办证的,提供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④委托申请,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供受委托的证明文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材料:①自有房产。申请人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租用房产。申请人须提供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及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不能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①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字号的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的提供设立登记申请书。 六、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的方式、途径申请人一般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填报格式文本。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七、烟草专卖许可证审批程序、时限1、申请:申请人依照有关规定到嵊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烟草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相关办证材料,办理相关手续。2、受理:经我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行政许可申请。3、审查:受理之日起3日内由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后提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查意见书》和《卷烟经营场所勘查表》,并将所有材料提交受理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4、决定和送达: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行政许可证件。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7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权利。
⑶ 金山资产评估公司注册有哪些条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审批依据
财政部《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有限责任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名以上股东;
(二)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含股东);
(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以上。
三、股东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二)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后,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3年以上并且没有不良执业记录;
(三)在本资产评估机构(含分支机构)注册,并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四)非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自然人担任资产评估机构股东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专职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从事会计、财务、经济、管理、法律、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以下简称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管理工作八年以上,或具有上述专业高级职称;
4、职业道德良好,未在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中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受过刑事处罚;
5、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由资产评估机构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6、所持资产评估机构出资额应当低于股东平均持股水平,且不得高于10%;
7、参加过资产评估协会举办的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
资产评估机构的股东应当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
(二)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五、其他专职从业人员条件
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
六、法定代表人条件
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该机构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股东担任。
七、审批程序
(一)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应当由全体股东共同做出决议,向省财政厅提出申请,
(二)按申请设立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材料目录和参考文本格式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财政厅,同时抄送省资产评估协会一份。
(三)省财政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加盖省财政厅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报材料齐全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即为开始受理。
(四)省财政厅在受理申请后,将申请材料中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名称、股东、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披露。
(五)省资产评估协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中须由协会负责核实的内容提出意见,反馈给省财政厅。
(六)省财政厅自受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七)省财政厅做出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
(八)申请人持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注册登记后,应当向省财政厅申领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报省财政厅备案。
省财政厅依法做出不予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九)省财政厅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机构的,应当将批准文件及申请材料报财政部备案,同时将批准文件抄送省资产评估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财政部发现审批不当的,责令省财政厅纠正。
八、合并或者分立后存续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合并或者分立后新设有限责任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的,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办理设立手续。
以上是资产评估公司设立条件。
⑷ 木渎金山路和苏福路交叉口修路闯红灯算吗
现在红绿灯路口都有摄像头,只要拍照都算闯红灯
2015年机动车闯红灯由罚款改为罚款200记3分改为记6分
1.遇红灯过线即停车
问:红灯亮时,车来不及刹住,车头冲出停止线,这算不算闯红灯?
答:如果车辆在红灯时只是刚刚越过停止线,但立即停住了,交管部门不会对其进行处罚,但如果过线后还有明显的位置移动,就会被处罚。电子眼拍摄闯红灯的3张照片为:车辆驶过停止线,随后两张是车辆驶到路口中间以及到达对面路口。
只有当这3张照片齐备时,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在新规中扣6分。
2.交警指挥下闯红灯
问:虽然信号灯是红灯,但执勤交警示意可以通行,这样是否算闯红灯?
答:当信号灯与交警手势发生冲突时,机动车驾驶人要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如果因交警现场指挥“被闯红灯”,驾驶人可以到事发地交警大队开具调流证明,免于处罚。
当事人若对处罚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渠道申诉解决。
3.遇红灯车身全越线停车
问:如果没来得及刹车,导致车身全部越过停止线,这算闯红灯吗?
答:如果车辆全身越过停止线后没再继续移动,这样并不算闯红灯。但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4条第5项,“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4.越线停车后又倒车
问:遇红灯越线停车后,企图通过倒车来躲避处罚,这能被处罚吗?
答:机动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如果违规倒车,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5.跟大车后“误闯”红灯
问:有时因为前方的大车挡住了视线,便跟着大车驶过路口,这算闯红灯吗?
答:驾驶人要保持足够的望范围,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跟在大型车辆后面被拍,都是因为过路口抢信号。这种行为只能按闯红灯予以处罚。
6.闯黄灯经过路口
问:驾驶人在信号灯变黄时经过路口,算闯红灯吗?
答:交警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路口黄灯闪烁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如果黄灯已经亮起,还继续抢行通过,那么这样被拍也算闯红灯。
⑸ 哈尔滨金山堡什么时候拆迁
哈尔滨金山堡什么时候拆迁?
这个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在当地咨询了版解。
具体的拆迁时权间要看你们的项目规划。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⑹ 我想查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方面的东西
安徽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68号) 2004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金山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设 立 第三章 经 营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行为,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 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省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发展规划,实行总量控制,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合理布局。鼓励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积极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第六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采取企业的组织形式,并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企业应当符合连锁经营的组织规范,并具备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办公场所或媒体将申请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条件和程序予以公示。 第七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三)资金信用证明;(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租赁使用的,还需租赁意向书; (五)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八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应当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条件完成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筹建工作。 申请人完成筹建工作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对申请人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第九条设立连锁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企业,应当向省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获得筹建批准文件的,按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设立规定数量的直营门店后,向省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连锁经营企业取得省文化行政部门发给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发展特许(加盟)连锁店。 第十条下列区域或建筑物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小学、中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二)居民住宅楼(院);(三)不符合公共场所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第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应当按申请设立的程序,经原审核的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同意。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网络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到原审核的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第三章 经营 第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办理互联网接入服务手续时,应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供接入服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对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终止互联网接入服务;对被责令停业整顿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暂停互联网接入服务。 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危害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公众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不得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 第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经营脱网游戏项目,不得在局域网内播放非网络音像制品。 第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并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十六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并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限时经营标志。 第十七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置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对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拒绝实施,不得中断运行,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 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书面登记并保存60日。 第二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场内巡查制度。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内巡视检查,引导上网消费者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进行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依法履行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消防安全和网络安全知识。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或行业协会应当做好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日常监督检查队伍,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取得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实行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实时监督检查。发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违法行为的,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及时终止。 第二十六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部门接到通报后,应当及时查处。 第二十七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受到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和被撤销批准文件的,作出决定的文化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在作出决定的同时,将处理决定抄送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作出相应处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的连锁门店受到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被撤销批准文件的,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文化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接入服务。对被责令停业整顿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当及时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暂停接入服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建立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为会员的行业协会,引导行业自律。 第三十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可聘请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员、学生家长、教师以及其他志愿者作为义务监督员,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进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或者发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经营的,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电信管理部门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管理部门侵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合法权益、违法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经营行为不查处的,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上一级管理部门或行政监察部门举报。 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派人调查处理,并为举报者保密。 第三十二条举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和管理部门严重违法行为并经查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举报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拒绝实施、中断运行或者擅自修改、变更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或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据各自职责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局域网内播放非网络音像制品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受到两次以上警告的,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每接纳1名未成年人罚款500元至 2000元,但最高不超过《条例》规定的限额;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除按上述标准罚款外,并责令停业整顿;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或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除按上述标准罚款外,并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设立以来,累计有10%以上的连锁门店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的,由省文化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对连锁经营企业予以警告或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设立以来,累计有10%以上的连锁店受到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省文化行政部门除对连锁经营企业予以前款处罚外,并撤销连锁经营资格批准文书。 第三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条列》规定给予处罚的,按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批准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或者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所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或者对其设立或变更的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⑺ 发现机关是福州市公安局金山派出所交通巡逻警察中队 在哪里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应该是
福州市公安局,或者仓山区政府
⑻ 金山新元村要拆迁吗 什么时候动迁
何时拆迁?这个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
具体的拆迁时间要看专你们的项目规划。属
拆迁启动的时间要看各地具体的征收项目了,拆迁正式启动会有公告,也会有一些信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可以网络搜索:全国征地信息查询平台,点击即进入,
里面会有各个省市的征地信息查询进入口,点击您所在的省份,
会有最新拆迁信息,
你也可以咨询当地拆迁办公室。
⑼ 武汉违章申诉电话
违章申诉电话,可以拨打12123交管服务电话。
申诉则可以直接去电子眼录入的辖区交通大队窗口,提供相关证件即可。
申诉者如对交管部门提供的违法照片或录像有异议,需要自己提供证据,如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进行反驳。
根据《行政复议法》,车主向交管部门申诉撤销处罚有两种途径,一是行政复议,一是申诉。
交通违章复议属于行政复议的一种。司机在收到处罚通知60天内,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违法地点所在的分局法制处,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各两份。等警方核实清楚后,在两个月内通知车主前来办理后续处理事项。如果本人没法到场,还需要提供一份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9)金山行政复议扩展阅读:
六种特殊情况可以申诉:
1.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车辆发生的违章,车主向交管部门提供车辆被盗证明后,其申诉可以得到支持。
2.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造成的交通违章。这种情况包括送急诊病人去医院,无论是陌生人还是自家人,如闯红灯,可提供医院证明进行申诉。
3.现场已被交警处理的。如已被交警现场处罚,又重复被电子眼抓拍到了同一时间、地点的违法行为,可拿交警开出的罚单或已缴纳罚款单申诉。
4.交通信号灯、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警指挥不一致的。如发生大面积拥堵,交警现场排堵,前方是红灯,但交警示意车辆通过路口,驾驶员按照交警指示通过,却被电子眼抓拍的,可以申诉。
5.机动车号牌信息有误。如车牌中有字母Z,结果误录入为2,导致其他车辆违章被误记该车上,可申诉。
6.套牌车违法行为被记录。如发现自己的车辆在陌生地出现违章,可到辖区交通大队查看违章照片,确认其车被套车牌后,可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