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审批由
⑴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如何划分
答:一、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主要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款等。由本市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按照“谁出资、谁审批”的原则划分市、区分工。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含市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并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级政府性资金平衡的项目等),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区(县)和管委会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所在区(县)和管委会负 责审批。 二、由市、区政府联合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以区县投资为主、由市级政府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列入《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附录《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范围内,应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但由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四、党政机关办公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市、区分工,仍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沪委办发[2007]13文执行。 五、本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县)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各区(县) 政府的有关规定审批。
⑵ 授权审批制度包括哪些
包括明确审批人员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回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答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对于重要的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2)权限审批由扩展阅读:
根据《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第三条的规定:
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⑶ 城乡规划的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版城市权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
⑷ 公安机关的批准权限是什么意思啊或者说什么是批准权限
公安机关的批准权限是什么意思啊?或者说是是什么是批准权限?批准权限就是在一定的法律规定之内进行执行法律。
⑸ 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如何划分
一、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主要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回借国外贷款等。由本市审答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按照“谁出资、谁审批”的原则划分市、区分工。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含市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并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级政府性资金平衡的项目等),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区(县)和管委会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所在区(县)和管委会负 责审批。
二、由市、区政府联合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以区县投资为主、由市级政府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列入《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附录《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范围内,应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但由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四、党政机关办公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市、区分工,仍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沪委办发[2007]13文执行。
五、本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县)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各区(县) 政府的有关规定审批。
⑹ 成立基层党支部的审批权限在哪一级
可以的!党委就已经是党的地方组织了。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地方组织是可以批准下级基层组织成立的。
⑺ 办理行政案件审批权限
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两种。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某一具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的过程:1,起诉。在诉讼法中对起诉时效的限制是非常具体的,,这里就不多说了。
2,受理。法院在接到诉状(立案)后七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在十日内上诉。也有受而不理的情况,即立案后基于管辖问题而产生的移送其他法院管辖的现象。
3,审理。法院受理以后即按照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进行,不同的是被告为行政机关,立案庭将案子分配给行政庭后,由厅长分配给每一个法官。在案件分配结束后,要在电脑上登记,分案,法官决定开庭时间。然后就是打印相关的文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起诉状,原告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原被告传票等相关文件。文书打印结束后要将原告起诉状,告知合议庭通知书,传票等送达给被告。送达结束后就是等待开庭的日子,一般会在一个月后开庭。送达会有相关的送达回证,原告可以在开庭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而被告收到邮件后,会有相应的邮件签收证明。
4,开庭。行政诉讼开庭审理,原则上应公开,并且,原则上无调解程序,在简易程序中是绝对不存在的。只有国家补偿和赔偿案件,存在调解程序。开庭审理合议庭成员三人以上。庭审程序与民事诉讼庭审程序相同。
5,做出判决,裁定。审理后,法官会拟定相应的判决书,裁定书,经过庭长,院长的签字后加盖公章后,送达,送达回证,案件整理好后在电脑上填写相应的案件信息。再然后打印卷皮,案卷目录,装订存档,送档案室。
一审法院要在3个月内将案件审结,需要延长的层层上报到最高院批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诉讼中会发生行政机关改变其原有具体行政行为而导致撤诉的情形。也会出现同时触犯刑事犯罪,行政违纪,民事纠纷等现象,一般情况下对刑事案件和行政违纪现象要移送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民事纠纷原则上要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有两种情形可以合并审理,一种是行政裁决案件的附带,一种是行政许可案件的附带,具体规定是案件情形而定。
行政复议程序相对简单:1,申请,当事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后的60天之内享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一般为政府或是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审查,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就案件进行审查,包括当事人提供证据以及管辖权问题。进审查认为应当受理得及受理。证据材料需补正的5日内通知其补正,未通知的视为受理。
3,审理,行政机关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成员由两名以上组成不可独审。可记诉也可口诉。
4,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在60天内就行政复议做出决定,需延长期限的经批准可延长30天。复议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⑻ 如何分配项目管理中立项权限和审批权限
答:一、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主要包括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统借国外贷专款等。由本市审属批的政府投资项目,一般按照“谁出资、谁审批”的原则划分市、区分工。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含市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并由市发展改革委通过市级政府性资金平衡的项目等),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区(县)和管委会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所在区(县)和管委会负 责审批。
二、由市、区政府联合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以区县投资为主、由市级政府给予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列入《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附录《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范围内,应由市发展改革委管理,但由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
四、党政机关办公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市、区分工,仍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沪委办发[2007]13文执行。
五、本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县)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各区(县) 政府的有关规定审批。
⑼ 城乡规划的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镇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报送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镇总体规划,应当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意见和根据审议意见修改规划的情况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