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价采购法规
① 我想知道采购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采购的规章制度与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一样的。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
而楼主问专的应该是属采购的工作流程或采购的工作职责吧。
工作流程分:
战略性采购
执行性采购
说明:
战略性采购为:
产品的开发物料样品的确定(采购必须参加)
确定样品
寻找供应商
货比三家(也可说询价、议价、比价)
样品确认
供应商的考核
下达采购合同
执行性采购为:
与采购合同或协议下达订单
跟进物料到位时间
物料到位进行核实确认
供应商管理
付款
供应商考核
而工作职责,也就是如工作流程一样进行深入定义说明。
② 采购询价的标准流程
完整的询价采购过程一般应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1、询价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1进行采购项目分析。集中采购机构在受理采购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后,要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采购项目计划和采购方案,从资金、技术、生产、市场等几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为确定科学的采购方案和完整的采购项目清单做好准备。
1.2制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项目清单。对经分析、论证后的采购方案,集中采购机构要会同采购单位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对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有必要时,要组织有关方面对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制定最终的采购方案,确定最后的采购项目清单,明确有关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1.3编写询价书。集中采购机构要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对项目的分析、论证情况和采购项目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编制询价书。 完整的询价书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公告或报价邀请函:包括采购项目简介和内容、报价单位资格要求、报价单位获取询价书的办法及时间、询价书售价(如果有的话)、报价时间要求、报价地点、报价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采购项目要求:包括采购单位的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和要求、采购项目清单和相关技术要求、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合同的特殊条款等。 3)报价单位须知:包括询价书的主要内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具体要求、对报价单位的要求、报价书的格式及内容、报价方式和时间要求、对报价书评价的方法和原则、确定成交办法及原则、授予合同的办法等。 4)合同格式: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进度、工期要求、合同价款包含的内容及付款方式、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验收标准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法、生效方法和有效期限及其它商务要求等。 5)报价文件格式:主要包括报价书(或报价函)、报价表、主要设备及服务说明、报价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服务承诺以及相关内容等。
1.4询价书的确认。询价书编制完成后,须送采购单位审核确认,经采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正式印制。
1.5邀请供应商。按照询价书确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邀请方式,邀请相关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邀请供应商可采取公开方式和有限邀请方式。 1)公开邀请方式,是指在政府采购管理机关(财政部或省、市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刊登询价公告(或报价邀请函),广泛邀请有兴趣参与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的一种方式。 2)有限邀请方式,是指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采取随机方式公开选择三家以上相关供应商,以送发书面邀请函的办法邀请其前来报价的一种方式。
1.6进行资格预审。对有兴趣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主要是对其提交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等。如采取有限邀请方式,可不需进行资格预审。
1.7发出询价书。对经过资格审查、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发出询价书。
1.8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主要负责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按照询价书的规定进行独立评价。询价小组一般由采购单位代表、集中采购机构代表、有关专家等三方面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的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1.9制作评价办法和文件。评价办法和文件是供询价小组成员在评价过程中和集中采购机构在确定成交过程中使用的有关材料,包括评价标准、评价办法、确定成交原则等。
2、询价及评价阶段,在这个阶段,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2.1公开报价。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中应一次报出一个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以确保公平竞争。报价文件要求为密封报送,一般不应接受传真或电话报价。报价文件提交后,供应商不得对报价文件进行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应指定专人(二人以上)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报价文件,并妥善保管,对在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价应拒绝接收。
集中采购机构在报价时间截止后,要举行公开仪式,对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表进行公开报价。公开报价仪式应邀请采购单位代表、供应商代表、监督方代表(纪检监察机关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参加,询价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一般也应参加公开报价仪式。
2.2询价小组审阅报价文件。询价小组全体成员审阅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主要审查各报价文件的完整性、对采购方案的完全响应性,报价单位资格及资质的符合性等,以判定报价文件的有效性等。
审阅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地对待每一份报价文件。
2.3询价小组进行综合评价。询价小组要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的依据主要是询价书、评价办法和文件及事先制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等,并确保公平地对待每一个报价单位提交的报价。在审阅报价文件及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价过程中,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个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2.4询价小组推荐预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情况,推选预成交供应商名单。在一般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5询价小组出具询价结果报告。询价小组应向集中采购机构出具询价结果报告。询价结果报告主要包括:询价公告(报价邀请函)发出的日期、方式,响应询价及获取询价书的供应商名单,报价及评价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名单,报价记录,评价方法和标准,报价资格性、符合性审阅情况及报价无效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说明,评价记录,综合评价情况,询价小组的确定预成交的建议等。
2.6确定成交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根据询价小组的询价结果报告及其推选的预成交单位名单,依照询价书、评价办法和文件、事先制定的确定成交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
2.7签发询价结果通知书。集中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询价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并将评价结果通知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询价结果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还要同时抄送采购单位,并抄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成交结果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8签订采购合同。集中采购机构应在询价书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供需双方(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下同)进行技术和商务交流,协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协商及签订,应在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并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应严格依照询价书、供方报价书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不得违背询价结果和成交价格。采购合同经供需双方签订,集中采购机构作为合同的确认方,对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确认,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即合同履行阶段。在这个阶段,供需双方按照已生效的采购合同,在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下,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一般不得变更,如需变更,供需双方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并按合同签订程序报经集中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对涉及重大变更事项的协商,由供需双方提出申请,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进行;经协商一致的变更事项,应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4、项目验收阶段。全部项目完工后,为了检验采购成果和供应商履约情况,应组织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体验收。验收的依据为该项目的合同书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验收依据和标准应事先在合同中规定)。完工验收一般应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对较大的或比较复杂的一些项目,应由集中采购机构组成项目验收小组,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应申请具有检验资格的省及省级以上有关质检部门组织验收。
集中采购机构验收的程序应为:供方(成交供应商)先向需方(采购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供方对需方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进行经审核,并对完工项目进行初检,确认合格时,应在验收申请报告上签字盖章,再送集中采购机构审查;集中采购机构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时,应组成验收小组组织验收,验收小组一般由供需双方代表、集中采购机构代表、相关质检机构、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项目经验收合格的,采购单位或验收小组应出具项目完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上应有验收小组成员的共同签字,并加盖供需双方、集中采购机构、相关质检机构公章。验收报告一经形成,即产生效力,对供需双方均有共同约束力;经验收不合格的,应由供方限期改正,经改正合格且具备验收条件后再由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5、采购结算和采购文件整理阶段
5.1采购结算。项目验收结束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据验收报告,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根据集中采购机构的款项支付手续,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并进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账务处理。
5.2采购文件的整理。集中采购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对采购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询价采购整个过程的文件、资料,归集采购档案,定期汇总、上报政府采购信息。
6、售后服务阶段。本阶段是询价采购活动的最后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供需双方应继续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集中采购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合同条款,及时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争议和纠纷,对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特别是供方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直至合同有效期满。在询价采购的整个实施过程中,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有必要时,还应进行公证。
(2)议价采购法规扩展阅读
采购,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企业资源, 以保证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企业经营活动。是指个人或单位在一定的条件下从供应市场获取产品或服务作为自己的资源, 为满足自身需要或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经营活动。
(一)所谓采购,都是从资源市场获取资源的过程
能够提供这些资源的供应商,形成了一个资源市场。为了从资源市场获取这些资源,必须通过采购的方式。也就是说,采购的基本功能,就是帮助人们从资源市场获取他们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二)采购,既是一个商流过程,也是一个物流过程
采购的基本作用,就是将资源从资源市场的供应者手中转移到用户手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是要实现将资源的物质实体从供应商手中转移到用户手中。前者是一个商流过程,主要通过商品交易、等价交换来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后者是一个物流过程,主要通过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手段来实现商品空间位置和时间位置的完整结合,缺一不可。只有这两个方面都完全实现了,采购过程才算完成。因此,采购过程实际上是商流过程与物流过程的统一。
(三)采购是一种经济活动
在整个采购活动过程中,一方面,通过采购获取了资源,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的顺利进行,这是采购的效益;另一方面,在采购过程中,也会发生各种费用,这就是采购成本。我们要追求采购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就是不断降低采购成本,以最少的成本去获取最大的效益。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的关键,就是要努力追求科学采购。科学采购是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利润源泉。
采购流程
收集信息,询价,比价、议价,评估,索样,决定,请购,订购,协调与沟通,催交,进货检收,整理付款。
采购数量计算:本期应采购数量=本期生产需用量+本期未预定库存量-前期预估库存量-前期已购未入库数量
怎样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事先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查询当前市场行情,掌握影响成本的因素和事件。适当寻找多家合格厂商的报价,制作底价或预算,运用议价技巧。事后选择价格适当的厂商签订合约,利用数量或现金折扣。
采购价格构成:供应商成本的高低,规格与品质,采购物料的供需关系,生产季节和采购时机,交货条件,付款条件。
采购商品成本构成:工程或制造的方法,所需的特殊工具、设备,直接及间接材料成本,直接及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或外包费用,营销费及税捐、利润。
什么是合适的价格:采购价格应以达到适当价格为最高目标,采购员必须以采购要求,根据市场行情,分析物料的质量状况和价格变动情况,选择物美价廉的物料进行购买。
怎么样判断采购价格是否合理:进行成本分析,价格分析,市场调研,多家厂商报价。
怎样找供应商:利用有的资料,公开征求的方式,通过同业介绍,阅读专业刊物,协会或采购专业顾问公司,参加产品展示会。
供应商分类:原材料供应商,小额服务性供应商,临时性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的标准:优秀的企业领导人,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稳定的员工群体,良好的机器设备,良好的技术,良好的管理制度。
怎样对供应商进行分析:价格,品质,服务,位置,存货政策,柔性。
专业知识,判断力,责任感,时间观,口才。
③ 采购的规章制度
采购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 目的作用
1、可作为供应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可作为公司领导考核供应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可作为供应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二 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编制采购计划。负责根据生产、总务、设备及检验等各部室物品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5、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检验用品及燃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6、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7、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8、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9、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10、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11、加强物资供应档案的管理,做好物资信息情报的工作,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供应网络,并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供应渠道。
12、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Jessiejc007
④ 议价谈判适用于招标法吗
不适用,谈判请遵循 政府采购法或企业采购办法。
⑤ 公司采购部规章制度
一 、总则
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 、目的作用
1、可作为供应部开展工作的规范依据。
2、可作为公司领导考核供应部工作业绩的衡量依据。
3、可作为供应部人员工作中相互监督与协作配合的依据。
二 、采购部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廉洁奉公,不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编制采购计划。负责根据生产、总务、设备及检验等各部室物品需求计划,编制与之相配套的采购计划,并组织具体的实施,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5、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检验用品及燃料等的采购供应工作。
6、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7、坚决执行各项采购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8、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9、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10、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11、加强物资供应档案的管理,做好物资信息情报的工作,建立起牢固可靠的物资供应网络,并不断开辟和优化物资供应渠道。
12、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议价采购法规扩展阅读
建立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各岗位、各环节的责、权及相互关系;明确采购人员的业务操作要求,从而有利于加强考核;有利于在采购部门贯彻按劳分配制度,有利于激发职工的责任感与事业心。
值得提出的是,采购管理制度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采购制度本身科学性的基础上的,为此,企业采购管理制度应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文字化
任何制度都是以文字的形式表示出来的,采购制度也不例外。制度不是上级的口头命令或要求,口说无凭,应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大家共同的行动纲领,对任何人、任何采购活动均起规范作用。
文字化的采购制度可以张贴起来,也可以打印成册,分发给每一个采购人员,要求大家领会其内容,自觉地按采购制度要求自己。
2、可行性
任何企业的采购制度都应在充分考虑企业内外部条件、企业发展目标、行业特点以及采购人员本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应切实可行。
不同类型企业的采购制度可以有差异,即使是同一个企业在不同时期也应有不同的采购制度,我们反对照搬照抄和一成不变的采购制度,强调采购制度在实施贯彻中的切实可行性,而不是僵化的教条与清规戒律。
3、严肃性
采购管理制度一旦确定,采购人员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只制定制度而不加强执行与实施的监督,这样的规定、制度是毫无价值的。在实际运作中,对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应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应提倡采购制度的严肃性。
4、协调性
采购管理制度要注重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协调,把上下级工作、前后环节工作有机地协调与联系起来,以体现集体利益。
5、相对稳定性
采购制度已确定,一般地,短期内不要变动,通常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应保持稳定,便于大家执行。如果经常变动,采购人员刚刚领会了老制度,又出现了新制度,这样就会难以适应,容易造成采购工作的混乱。
当然,采购制度并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内部条件的改进,采购制度也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⑥ 采购议价有什么技巧啊
提高采购议价能力的四种简单方式
提高采购议价能力要考虑到很多因素,但根本因素是供求关系的变化。通常情况下,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可提高议价能力。
一、年度订单,分批到货。议价能力本质上还是一个量的问题,大量的采购订单是哪个供应商也不愿意放弃的,以年度用量下单远比季度月度批次下单更有规模效应。同时,分批到货不占压资金,不占压库容,应该是三全其美的方法。只是要注意下单的时机,在价格低谷或波动最小的时候为好,同时兼顾长期趋势预测,也可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对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或大宗采购尤可使用此法。
二、联合采购。无论本行业竞争有多激烈,目的都是为了企业利益,而面对外部复杂的供应环境,本行业一致对外、联合采购是大有可能的。关键在于沟通和协调,开始可小试,协作成熟后,可加大单量。
三、引入竞争者。无论合作多久的伙伴,都有变化的时候,人不变市场也会变,因此对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势必要多选择几家,一来防止供应商的变化,有些变化不是人为因素;二来可增加公家的透明度,适当引入竞争,在保证老供应商的同时,顺便关注新供应商或新的替代品。
四、改良的招标法。招标法确实可以降低采购价格,可是如果操作不当,会出现以下三种不利的情况:一是只顾价格不顾质量,二是供应商串通后压不下价格,三是低价中标的供应商操作中反悔。为了防止以上三种可能的发生,就要对招标法进行改良。首先要进行资格的审查和必要的检测,使供货质量能达到企业的要求,其次对中标的供应商再次进行议标,力争得到更低的价格,即招标加议标。
⑦ 采购管理的管理办法
标准采购作业程序
采购作业内容是从收到请购案件开始进行分发采购案件,由采购经办人员先核对请购内容,查阅厂商资料、采购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后,开始办理询价,于报价后,整理报价资料,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进行议价,办妥后,依核决权限,呈核订购。详细作业程序及要点如:
□ 采购作业程序及要点
标准采购作业细则
□ 请 购
第一条 请购部门的划分
各项材料的请购部门如下:
(一)常备材料:生产管理部门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部门
(三)非常备材料:
1.订货生产用料:生产管理部门
2.其他用料:使用部门或物料管理部门
第二条 请购单的开立、递送
(一)请购经办人员应依存量管理基准、用料预算,参酌库存情况开立请购单,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经主管审核后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并编号(由各部门依事业部别编订),请购单(内购)(外购)附请购案件寄送清单送采购部门。
(二)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厂商供应的统购材料,请购部门应以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三)紧急请购时,由请购部门于请购单说明栏注明原因,并加盖紧急采购章,以急件卷宗递送
(四)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请购部门应于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预定试车期限。
(五)庶务用品由物料管理部门按月依耗用状况,并考虑库存情况,填制请购单提出请购。
第三条 免开请购单部分
(一)下列总务性物品免开请购单,并可以总务用品申请单委托总务部门办理,但其核决权限另订,其列举如下:
1. 贺奠用物品:花圈、花篮、礼物等。
2. 招待用品:饮料、香烟等。
3. 书报(含技术性书籍及定期刊物)、名片、文具等。
4. 打字、刻印、报表等。
(二)零星采购及小额零星采购材料项目。
第四条 请购核决权限
(壹) 内购:
1.原物料:
(1) 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 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至5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 请购金额预估在5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2.财产支出:
(1)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2000元至2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2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3. 总务性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以下者,由科长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1000元至1万元者,由经理核决。
(3)请购金额预估在1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附注:凡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请购项目应以财产支出核决权限呈核。
(二)外购:
1.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含)元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请购金额预估在10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第五条 请购案件的撤销
(一)请购案件的撤销应立即由原请购部门通知采购部门停止采购,同时于请购单(内购)或请购单(外购)第一、二联加盖红色撤销的戳记及注明撤销原因。
(二)采购部门办妥撤销后,依下列规定办理:
1.采购部门于原请购单加盖撤销章后,送回原请购部门。
2.原请购单已送物料管理部门待办收料时,采购部门应通知撤销,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据以将原请购单退回原请购部门。
3. 原请购单未能撤销时,采购部门应通知原请购部门。
□ 采 购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
(一)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
(二)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庶务由业务部门办理。
(三)总经理或经理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可直接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专案用料,必要时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
第七条 采购作业方式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二)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八条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
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遇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
第二节 国内采购作业处理
第九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获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核准得以电话询价之外,另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办理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若厂商报价的规格与请购材料规格略有不同或属代用品者,采购经办人员应检附资料并于请购单上予以证明,经主管核发后,先会使用部门或请购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核。
(三)属于买卖惯例超交者(如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采购经办人员于议价后,应于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认后呈核。
(四)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经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
(五)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
(六)试车检验的采购条件,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注明与厂商议定的付款条件呈核。
第十条 呈核及核决
(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于请购单详填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请购核决权限呈核。
(二)采购核决权限
第十一条 订购
(一)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核决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于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
(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资识别。
(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于请购单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资识别。
第十二条 进度控制及事务联系
(一)国内采购部门应分询价、订购、交货三个阶段,以采购进度控制表控制采购作业进度。
(二)采购经办人员未能按既定进度完成作业时,应填制进度异常反应单并注明异常原因及预定完成日期,经呈主管核示后转送请购部门,依请购部门意见拟订对策处理。
第十三条 整理付款
(一)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其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部分,应于收料单加盖免填材料检验报告表章)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于翌日前由主管核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于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如为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联须于第一批收料后送会计部门。
(二)内购材料须待试车检验者,其订立合同部分,依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部分,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整理付款。
(三)短交应补足者,请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
(四)超交应经主管核示始得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
第三节 境外采购作业处理(含进口事务、关务)
第十四条 询价、比价、议价
(一)外购部门依请购单(外购)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但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于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价或经分析后议价。
(二)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后,会请购部门确认。
第十五条 呈核及核决
(一)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请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预定装船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依采购核决权限核决。
(二)核决权限
1.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在×××元(含)以下者由经理核决。
2.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超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决。
(三)采购案件经核决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核决权限重新呈核;但若更改后的核决权限低于原核决权限时仍应由原核决主管核决。
第十六条 订购与合同
(一)请购单(外购)经核决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
(二)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依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办理。
第十七条 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一)外购部门应以请购单(外购)及采购控制表控制外购作业进度。
(二)外购部门于每一作业进度延迟时,应主动开立进度异常及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据此修订进度并通知请购部门。
(三)外购部门于外购案件装船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应厂商联系催交,并开立进度异常反应单记明异常原因及处理对策,通知请购部门,并依请购部门意见处理。
第十八条 进口签证前(请购单(外购)核准后)的专案申请
(一)专案进口机器设备的申请?专案进口机器设备时,外购部门应准备全部文件申请核发输入许可证,申请函中并应请求国贸局在输入许可证加盖国内尚无产制的戳记及核准章,以便进口单位凭以向海关申请专案进口及分期缴税。
(二)进口度量衡器及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申请输入许可证之前准备报价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机关申请核准进口。
第十九条进口签证
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即检具请购单(外购)及有关申请文件,以申请外汇处理单(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送进口单位办理签证。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国贸局办理签证,并于输入许可证核准时通知外购部门。
第二十条 进口保险
(一)FOB、FAS、C&F条件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外购部门指示的保险范围办理进口保险。
(二)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请购单(外购)上标示,以便货品进口必须公证时,进口单位凭以联络该指定的公证行办理公证。
第二十一条 进口船务
(一)FOB、FAS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于接获请购单(外购)时,应视其装运口岸及装船期限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揽商,以便进口货品可机动选择船只装运。
(二)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进口结汇经办人员,于信用状开发申请书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
(三)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于请购单(外购)上注明,避免在信用状指定船公司而委由发货人代为安排装船。
第二十二条 进口结汇
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标示的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L/C)开出后以开发L/C快报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商。
第二十三条 税务
(一)免货物税及工业用证明的申请
1.进口的货品可申请免货物税者,外购部门应于输入许可证核准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核准函后向海关申请免货物税。
2.除免凭经济部工业局证明办理具结免税进口的项目外,其他合于免税规定的人造树脂类材料,外购部门应于开发信用状后检具必需文件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请非供塑胶用证明,以便于报关时据此向海关申请依工业用物品税率缴纳进口关税。
(二)专案进口税则预估及分期缴税的申请及办理外购部门应于进口前,检具有关文件,凭以向海关申请税则预估,等核准后并办理分期缴税及保证手续。
第二十四条 输入许可证、信用状的修改
供应商成本公司要求修改输入许可证或信用状时,外购部门应开立信用状、输入许可证修改申请书经呈核后,检具修改申请文件送进口事务科办理。
第二十五条 装船通知及提货文件的提供
(一)外购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有关船名及装船日期时,应立即填制装船通知单分别通知请购部门、物料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二)外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装船及提货文件时,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先送进口单位办理提货背书。
(三)提货背书办妥后,外购部门应检具输入许可证及提货等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办理报关提货。(四)管理进口物品放行证的申请: 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于收到装运文件后,检具必需文件送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口放行证或进口护照,以便据此报关提货。
第二十六条 进口报关
(一)关务部门收到请购单(外购)及报关文件时,应视买卖、保险及税率等条件填制进口报关处理单连同报关文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同时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送材料库办理收料。
(二)不结汇进口物品,进口单位(邮寄包裹则为总务部门)应于接获到货通知时,查明品名、数量等资料,并会外购部门确认需要提货者再行办理报关提货。如系无价进口的材料、补运赔偿及退货换料等,报关时关务部门应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通知收货部门办理收料,而属其他材料及物品则由收件部门于联络单签收后,送处理部门处理。
(三)关税缴纳前进口单位应确实核对税则、税率后申请暂借款缴纳。
(四)海关估税的税率如与进口单位估列者不符时,进口单位应立即通知外购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于海关核税后14天内以书面向海关提出异议,申请复查,并申请暂借款办理押款提货。押款提货的案件,进口单位应于进口报关追踪表记录,以便督促销案。
(五)税捐记帐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于报关时检具必需文件办理具结记帐,并将记帐情况记入税捐记帐额度记录表及税捐记帐额度控制表。
(六)船边提货的进口材料,进口单位应于货物抵港前办妥缴税或记帐手续,以便船只抵港时,即时办理提货。
第二十七条 报关进度控制
关务部门应分报关、验关、估税、缴税、放行五阶段,以进口报关追踪表控制通关进度。
第二十八条 公证
(一)各公司事业部应依材料进口索赔记录及材料特性等因素,研判材料项目(如外购散装材料),通知进口单位于材料进港时,会同公证行前往公证。
(二)外购材料于验关或到厂后发现短损而合于索赔条件者,进口单位应于接获报关行或材料库通知时,联络公证行办理公证。
(三)进口货品办理公证时,进口单位应于公证后配合索赔经办时效,索取公证报告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 退汇
(一)外购部门依进口材料的装运情况,判断信用状剩余金额已无装船的可能时,应于提供报关文件时提示进口单位,并于进口材料放行及输入许可证收回后,开立信用状退汇通知单连同输入许可证送进口事务科办理退汇。
(二)退汇金额较大,但信用状未逾有效期限者,外购部门应向供应厂商索回信用状正本,送进口单位办理退汇。
第三十条 索赔
(一)外购部门接到收货异常报告(材料检验报告表或公证报告等)时,应立即填制索赔记录单连同索赔资料交索赔经办部门办理。
(二)以船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索赔对象者,由进口单位办理索赔;以供应厂商为索赔对象时,由外购部门办理索赔。
(三)索赔案件办妥后,索赔记录单应依原采购核决权限呈核后归档。
第三十一条 退货或退换
(一)外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外购部门应适时通知进口单位依政府规定期限向海关申请。
(二)复运出口、进口的有关事务,外购部门应负责办理,其出口进口签证、船务、保险报关等事务则委托出口单位及进口单位配合办理。
(三)退换的材料进口时依本节有关规则办理。
第四节 价格及质量的复核
第三十二条 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一)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二)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三十三条 质量复核
采购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 第三十四条 异常处理 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即填制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表(或附报告资料),通知有关部门处理。